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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暂扣与交强险追偿
1
作者
梁鹏
李洋
《山西警察学院学报》
2017年第3期19-25,共7页
关于行为人在驾驶证暂扣期间驾车是否可作为保险人交强险追偿权之理由,司法实践中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可以行使追偿权的理由主要是:一些批复性文件规定驾驶证暂扣属于未取得驾驶证的情形、被保险人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可能鼓...
关于行为人在驾驶证暂扣期间驾车是否可作为保险人交强险追偿权之理由,司法实践中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可以行使追偿权的理由主要是:一些批复性文件规定驾驶证暂扣属于未取得驾驶证的情形、被保险人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可能鼓励非法驾车等,但这些理由或因文件失效,或因理论上存在问题而无法立足。由于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车危险增加程度很小,与交强险追偿权的其他事由不具有同等的危险性,并且,驾驶证暂扣并非造成保险事故的近因,因此保险人应当承担保险责任。若允许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追偿,实质是免除保险人的责任,故而,驾驶证暂扣期间驾车不能作为保险人行使追偿权之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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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交强险
追偿权
驾驶证暂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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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中受害人直接请求权问题的思考
2
作者
白晓慧
《价值工程》
2012年第34期309-310,共2页
受害人直接请求权制度是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法制的核心和关键之一,对该制度相关问题的思考和明确,有利于更好地实现交强险保护受害人利益的初衷和理念,同时对于我国今后完善相关立法也有相应的参考意义。
关键词
交强险
受害人
直接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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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析“交强险追偿权”非保险法之代位追偿权
被引量:
1
3
作者
偶见
《保险职业学院学报》
2017年第6期60-65,共6页
我国《保险法》设置了代位求偿制度,规定保险人赔偿后不得向被保险人及连带被保险人追偿,然而在交强险中却存在着保险人赔偿后向被保险人及连带被保险人追偿的情形。因其貌似于"代位求偿"又在《保险法》中无相应规定,往往被...
我国《保险法》设置了代位求偿制度,规定保险人赔偿后不得向被保险人及连带被保险人追偿,然而在交强险中却存在着保险人赔偿后向被保险人及连带被保险人追偿的情形。因其貌似于"代位求偿"又在《保险法》中无相应规定,往往被想当然地套用《保险法》代位求偿制度,致陷入以不得向被保险人或连带被保险人追偿的代位求偿制度为据向被保险人或连带被保险人追偿的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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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违法驾驶情形
交强险追偿权
代位追偿权
回复保险人利益
追偿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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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关于创设交强险追偿权及强制保险追偿权概念的思考
4
作者
偶见
《保险职业学院学报》
2017年第5期72-78,共7页
交强险追偿权不同于《保险法》所设置的代位求偿制度,创设交强险追偿权及强制保险追偿权概念,明确其特别制度与代位求偿等保险基本法律制度之间的分工,实现强制保险制度与相关法律规定、立法理念有效对接,对健全强制保险法律体系和促进...
交强险追偿权不同于《保险法》所设置的代位求偿制度,创设交强险追偿权及强制保险追偿权概念,明确其特别制度与代位求偿等保险基本法律制度之间的分工,实现强制保险制度与相关法律规定、立法理念有效对接,对健全强制保险法律体系和促进强制保险业务的健康发展将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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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交强险追偿权
代位追偿权
异质性
强制保险追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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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论高级别自动驾驶汽车责任保险制度的构建
5
作者
沈小军
《东方法学》
2024年第6期84-97,共14页
在完全和高度自动驾驶阶段,使用者因对机动车的运行无法施加影响,已经成为机动车责任保险的第三者,而非被保险人。在有条件自动驾驶阶段,使用者对系统发出动态驾驶任务接管请求负有适当干预的义务,这一过错责任仍然受到机动车责任保险...
在完全和高度自动驾驶阶段,使用者因对机动车的运行无法施加影响,已经成为机动车责任保险的第三者,而非被保险人。在有条件自动驾驶阶段,使用者对系统发出动态驾驶任务接管请求负有适当干预的义务,这一过错责任仍然受到机动车责任保险的保障。高级别自动驾驶汽车需要引入抽象的保有人作为事故责任主体,机动车责任保险应为保有人和生产者提供保险保障。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的保险给付外,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障范围内的自动驾驶汽车事故也应当适用无过错责任。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和分项限额限制了受害人的救济,在引入最低投保金额并统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后,保险给付应回归完全赔偿原则。为强化对受害人的保护,保险人向其主张保险内部关系的抗辩应受到限制,并可在赔付受害人后向生产者或其保险人追偿,但驾驶行为存在缺陷不再是向被保险人行使追偿权的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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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高级别自动驾驶汽车
机动车责任保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
受害人保护
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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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者的直接求偿权
被引量:
4
6
作者
曾小波
胡小杰
《保险研究》
北大核心
2010年第5期108-112,共5页
在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者是否享有直接求偿权的争议并未因《保险法》的修订而停止,本文从合同相对性理论的突破和责任保险理论基础的变化入手,分析了赋予第三者直接求偿权的现实意义,并从法理角度论证了该项权利的性质...
在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者是否享有直接求偿权的争议并未因《保险法》的修订而停止,本文从合同相对性理论的突破和责任保险理论基础的变化入手,分析了赋予第三者直接求偿权的现实意义,并从法理角度论证了该项权利的性质。最后,结合各国的立法现状,对我国现行相关立法和司法实践进行评析,同时提出相应对策和应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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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第三者
直接求偿权
原文传递
交强险中受害人直接请求权的理论构造与疑难解析——基于解释论的视角
被引量:
8
7
作者
张力毅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3期110-119,共10页
就《交强险条例》第31条第1款的文义而言,交强险的保险人对是否直接给付给受害人保险金享有选择权,但在司法实践中,受害人对保险人的直接请求权却被广泛承认。又因我国的交强险并非完全按照传统责任保险的框架予以构造,受害人的直接请...
就《交强险条例》第31条第1款的文义而言,交强险的保险人对是否直接给付给受害人保险金享有选择权,但在司法实践中,受害人对保险人的直接请求权却被广泛承认。又因我国的交强险并非完全按照传统责任保险的框架予以构造,受害人的直接请求权也在一定程度上与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分离,因此只能以"法律的特别规定说"作为构建受害人直接请求权的理论基础。在阐释诸如怎样处理直接请求权与侵权之债以及原有保险合同的关系等直接请求权司法实践中的疑难问题时,因无法回归传统的民商法理论,故而只能结合交强险政策性保险的特性以及法律的特别规定予以个别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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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交强险
直接请求权
责任保险
侵权之债
原文传递
论美国汽车无过失保险制度变革及对我国交强险混合立法模式的借鉴
被引量:
4
8
作者
张力毅
《保险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2期47-59,共13页
为了解决传统汽车责任保险中侵权责任认定不易的难题并给予车祸事故受害人快速、充分的救济,从20世纪70年代起,美国部分州掀起了一场汽车无过失保险的改革,其变革的核心在于将传统的汽车责任保险改造为针对车祸事故受害人的第一方保险,...
为了解决传统汽车责任保险中侵权责任认定不易的难题并给予车祸事故受害人快速、充分的救济,从20世纪70年代起,美国部分州掀起了一场汽车无过失保险的改革,其变革的核心在于将传统的汽车责任保险改造为针对车祸事故受害人的第一方保险,同时尽量限制甚至取消受害人在侵权法上的权利。由于这场改革并不彻底,因而不但导致改革的既定目标未完全实现,此外还产生了许多新的问题。我国的交强险虽然仍是按照传统责任保险的立法模式予以构造,却也在一定程度上融入了部分无过失保险的因素,主要体现为保险给付与侵权责任认定的相对分离。由于立法者在规则设计时并未明了无过失保险制度权利置换的核心意旨,只是过分强调交强险基本保障功能,因此我国对于强制汽车责任保险的有限改造也存在大量的问题,未来有进一步变革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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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责任保险
无过失保险
交强险
受害人保护
权利置换
原文传递
论不健全交强险关系之效力重构
9
作者
沈小军
《保险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5期107-116,共10页
在驾驶人使用机动车未得投保人允许或存在违法行为等不健全交强险关系中,被保险人将不享有保险金给付请求权,但现行法将保险人的责任限制在抢救费用的垫付上,有违保护受害人之立法目的。尽管实务部门以限缩解释“未得投保人允许”以及...
在驾驶人使用机动车未得投保人允许或存在违法行为等不健全交强险关系中,被保险人将不享有保险金给付请求权,但现行法将保险人的责任限制在抢救费用的垫付上,有违保护受害人之立法目的。尽管实务部门以限缩解释“未得投保人允许”以及扩张违法驾车情形下保险人的责任等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对受害人的保护,但仍存在一些保护漏洞。不健全交强险关系的效力应当限于使保险人取得对不正当被保险人的追偿权,而不应当对受害人的保险金请求权产生不利影响。现行法对保险人追偿权的规定采列举模式,无法涵盖所有情形。“未得投保人允许”除“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外,尚包括“擅自驾驶他人机动车”的情形。被保险人违法驾车除《交强险条例》第22条已经列举的情形外,还应包括其他不真正义务的违反。为兼顾被保险人的正当利益,保险人的追偿权应受到适当限制。除应具备因果关系要件外,对被保险人非因故意而违反不真正义务的情形应废弃全有全无原则,而改采比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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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交强险
被保险人
受害人保护
保险人
追偿权
原文传递
题名
驾驶证暂扣与交强险追偿
1
作者
梁鹏
李洋
机构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出处
《山西警察学院学报》
2017年第3期19-25,共7页
文摘
关于行为人在驾驶证暂扣期间驾车是否可作为保险人交强险追偿权之理由,司法实践中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可以行使追偿权的理由主要是:一些批复性文件规定驾驶证暂扣属于未取得驾驶证的情形、被保险人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可能鼓励非法驾车等,但这些理由或因文件失效,或因理论上存在问题而无法立足。由于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车危险增加程度很小,与交强险追偿权的其他事由不具有同等的危险性,并且,驾驶证暂扣并非造成保险事故的近因,因此保险人应当承担保险责任。若允许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追偿,实质是免除保险人的责任,故而,驾驶证暂扣期间驾车不能作为保险人行使追偿权之理由。
关键词
交强险
追偿权
驾驶证暂扣
Keywords
compulsory
insurance
for
traffic
accident liability
the
right
of
recovery
temporary suspect
of
driv
in
g license
分类号
D922.284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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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中受害人直接请求权问题的思考
2
作者
白晓慧
机构
北京林业大学人文学院法学系
出处
《价值工程》
2012年第34期309-310,共2页
文摘
受害人直接请求权制度是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法制的核心和关键之一,对该制度相关问题的思考和明确,有利于更好地实现交强险保护受害人利益的初衷和理念,同时对于我国今后完善相关立法也有相应的参考意义。
关键词
交强险
受害人
直接请求权
Keywords
traffic
compulsory
insurance
victim
direct request
right
分类号
F84 [经济管理—保险]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析“交强险追偿权”非保险法之代位追偿权
被引量:
1
3
作者
偶见
机构
江苏省保险学会
出处
《保险职业学院学报》
2017年第6期60-65,共6页
文摘
我国《保险法》设置了代位求偿制度,规定保险人赔偿后不得向被保险人及连带被保险人追偿,然而在交强险中却存在着保险人赔偿后向被保险人及连带被保险人追偿的情形。因其貌似于"代位求偿"又在《保险法》中无相应规定,往往被想当然地套用《保险法》代位求偿制度,致陷入以不得向被保险人或连带被保险人追偿的代位求偿制度为据向被保险人或连带被保险人追偿的悖论。
关键词
违法驾驶情形
交强险追偿权
代位追偿权
回复保险人利益
追偿方向
Keywords
Illegal driv
in
g
right of recovery in compulsory traffic insurance
Subrogation
Replyto
insurance
分类号
F840.634 [经济管理—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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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关于创设交强险追偿权及强制保险追偿权概念的思考
4
作者
偶见
机构
江苏省保险学会
出处
《保险职业学院学报》
2017年第5期72-78,共7页
文摘
交强险追偿权不同于《保险法》所设置的代位求偿制度,创设交强险追偿权及强制保险追偿权概念,明确其特别制度与代位求偿等保险基本法律制度之间的分工,实现强制保险制度与相关法律规定、立法理念有效对接,对健全强制保险法律体系和促进强制保险业务的健康发展将有所裨益。
关键词
交强险追偿权
代位追偿权
异质性
强制保险追偿权
Keywords
The
right
of
in
demnity
in
compulsory
traffic
accident liability
insurance
Subrogation
Heterogenicity
right
of
recovery
in
compulsory
insurance
分类号
F840.63 [经济管理—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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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论高级别自动驾驶汽车责任保险制度的构建
5
作者
沈小军
机构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出处
《东方法学》
2024年第6期84-97,共14页
基金
上海财经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项目批准号:2022110090)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项目批准号:GD22XFX06)
广东省普通高校认定类科研项目特色创新类项目(项目批准号:2023WTSCX09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文摘
在完全和高度自动驾驶阶段,使用者因对机动车的运行无法施加影响,已经成为机动车责任保险的第三者,而非被保险人。在有条件自动驾驶阶段,使用者对系统发出动态驾驶任务接管请求负有适当干预的义务,这一过错责任仍然受到机动车责任保险的保障。高级别自动驾驶汽车需要引入抽象的保有人作为事故责任主体,机动车责任保险应为保有人和生产者提供保险保障。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的保险给付外,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障范围内的自动驾驶汽车事故也应当适用无过错责任。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和分项限额限制了受害人的救济,在引入最低投保金额并统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后,保险给付应回归完全赔偿原则。为强化对受害人的保护,保险人向其主张保险内部关系的抗辩应受到限制,并可在赔付受害人后向生产者或其保险人追偿,但驾驶行为存在缺陷不再是向被保险人行使追偿权的事由。
关键词
高级别自动驾驶汽车
机动车责任保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
受害人保护
追偿
Keywords
highly automated driv
in
g vehicles
motor vehicle liability
insurance
compulsory
motor vehicle
traffic
accident liability
insurance
motor vehicle third-party liability
insurance
victim protection
exercis
in
g the
right
of
recovery
分类号
DF52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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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者的直接求偿权
被引量:
4
6
作者
曾小波
胡小杰
机构
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内蒙古大学
出处
《保险研究》
北大核心
2010年第5期108-112,共5页
文摘
在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者是否享有直接求偿权的争议并未因《保险法》的修订而停止,本文从合同相对性理论的突破和责任保险理论基础的变化入手,分析了赋予第三者直接求偿权的现实意义,并从法理角度论证了该项权利的性质。最后,结合各国的立法现状,对我国现行相关立法和司法实践进行评析,同时提出相应对策和应注意的问题。
关键词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第三者
直接求偿权
Keywords
motor vehicle
traffic
accident
compulsory
insurance
the third party
the direct
right
of
claim
分类号
F840 [经济管理—保险]
原文传递
题名
交强险中受害人直接请求权的理论构造与疑难解析——基于解释论的视角
被引量:
8
7
作者
张力毅
机构
南京大学法学院
出处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3期110-119,共10页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4AFX019)"我国机动车三责险改革问题研究"
文摘
就《交强险条例》第31条第1款的文义而言,交强险的保险人对是否直接给付给受害人保险金享有选择权,但在司法实践中,受害人对保险人的直接请求权却被广泛承认。又因我国的交强险并非完全按照传统责任保险的框架予以构造,受害人的直接请求权也在一定程度上与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分离,因此只能以"法律的特别规定说"作为构建受害人直接请求权的理论基础。在阐释诸如怎样处理直接请求权与侵权之债以及原有保险合同的关系等直接请求权司法实践中的疑难问题时,因无法回归传统的民商法理论,故而只能结合交强险政策性保险的特性以及法律的特别规定予以个别分析。
关键词
交强险
直接请求权
责任保险
侵权之债
Keywords
compulsory
traffic
accident liability
insurance
direct claim
right
liability
insurance
debt
of
tort
分类号
DF438.4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论美国汽车无过失保险制度变革及对我国交强险混合立法模式的借鉴
被引量:
4
8
作者
张力毅
机构
南京大学法学院
出处
《保险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2期47-59,共13页
基金
2014年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我国机动车三责险改革问题研究"(项目编号:14AFX019)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文摘
为了解决传统汽车责任保险中侵权责任认定不易的难题并给予车祸事故受害人快速、充分的救济,从20世纪70年代起,美国部分州掀起了一场汽车无过失保险的改革,其变革的核心在于将传统的汽车责任保险改造为针对车祸事故受害人的第一方保险,同时尽量限制甚至取消受害人在侵权法上的权利。由于这场改革并不彻底,因而不但导致改革的既定目标未完全实现,此外还产生了许多新的问题。我国的交强险虽然仍是按照传统责任保险的立法模式予以构造,却也在一定程度上融入了部分无过失保险的因素,主要体现为保险给付与侵权责任认定的相对分离。由于立法者在规则设计时并未明了无过失保险制度权利置换的核心意旨,只是过分强调交强险基本保障功能,因此我国对于强制汽车责任保险的有限改造也存在大量的问题,未来有进一步变革的需要。
关键词
责任保险
无过失保险
交强险
受害人保护
权利置换
Keywords
liability
insurance
no fault
insurance
compulsory
traffic
accident liability
insurance
for motor vehicles
the protection
of
in
jured party
trade
of
f
of
right
s
分类号
D922.284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论不健全交强险关系之效力重构
9
作者
沈小军
机构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
出处
《保险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5期107-116,共10页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民法典制定中的危险归责理论研究(15CFX04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文摘
在驾驶人使用机动车未得投保人允许或存在违法行为等不健全交强险关系中,被保险人将不享有保险金给付请求权,但现行法将保险人的责任限制在抢救费用的垫付上,有违保护受害人之立法目的。尽管实务部门以限缩解释“未得投保人允许”以及扩张违法驾车情形下保险人的责任等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对受害人的保护,但仍存在一些保护漏洞。不健全交强险关系的效力应当限于使保险人取得对不正当被保险人的追偿权,而不应当对受害人的保险金请求权产生不利影响。现行法对保险人追偿权的规定采列举模式,无法涵盖所有情形。“未得投保人允许”除“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外,尚包括“擅自驾驶他人机动车”的情形。被保险人违法驾车除《交强险条例》第22条已经列举的情形外,还应包括其他不真正义务的违反。为兼顾被保险人的正当利益,保险人的追偿权应受到适当限制。除应具备因果关系要件外,对被保险人非因故意而违反不真正义务的情形应废弃全有全无原则,而改采比例原则。
关键词
交强险
被保险人
受害人保护
保险人
追偿权
Keywords
compulsory
traffic
insurance
the
in
sured
victim protection
in
surer
the
right
of
recovery
分类号
D922.284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驾驶证暂扣与交强险追偿
梁鹏
李洋
《山西警察学院学报》
2017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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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2
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中受害人直接请求权问题的思考
白晓慧
《价值工程》
2012
0
下载PDF
职称材料
3
析“交强险追偿权”非保险法之代位追偿权
偶见
《保险职业学院学报》
2017
1
下载PDF
职称材料
4
关于创设交强险追偿权及强制保险追偿权概念的思考
偶见
《保险职业学院学报》
2017
0
下载PDF
职称材料
5
论高级别自动驾驶汽车责任保险制度的构建
沈小军
《东方法学》
2024
下载PDF
职称材料
6
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者的直接求偿权
曾小波
胡小杰
《保险研究》
北大核心
2010
4
原文传递
7
交强险中受害人直接请求权的理论构造与疑难解析——基于解释论的视角
张力毅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8
8
原文传递
8
论美国汽车无过失保险制度变革及对我国交强险混合立法模式的借鉴
张力毅
《保险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7
4
原文传递
9
论不健全交强险关系之效力重构
沈小军
《保险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9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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