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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Study of Compensation for Mental Damage and its Related Issues
1
作者 Liu LU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Technology Management》 2017年第2期12-13,共2页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consumer protection law” enacted since October 1, 1993, although the body of consumers rights, right to health and life aspects of the more detailed provisions, but the spirit of dam...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consumer protection law” enacted since October 1, 1993, although the body of consumers rights, right to health and life aspects of the more detailed provisions, but the spirit of damages to the corresponding compensation without effective feasible regulations, so that in judicial practice, judgments of similar cases the results vary greatly. Contrary to the equity of the law and the rule of law the same principle, can not adapt to the development of market economy, safeguard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consumers deeper. Therefore, it has become a necessary trend to make up for the legislative defects of the system of compensation for mental damage, and to establish the system of compensation for mental damage. 展开更多
关键词 CONSUMERS mental damage compensation Consumer Protection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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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之使用利益的损害赔偿研究
2
作者 章正璋 唐亦南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74-85,共12页
权利人的物因遭受他人侵害毁损、灭失,该物在修理、重置过程中,权利人丧失对物的正常使用,导致使用利益受损。我国《民法典》中并无使用利益损害赔偿的一般性规定,司法实践中却存在大量相关案例,因此研究物之使用利益损害赔偿的原理与... 权利人的物因遭受他人侵害毁损、灭失,该物在修理、重置过程中,权利人丧失对物的正常使用,导致使用利益受损。我国《民法典》中并无使用利益损害赔偿的一般性规定,司法实践中却存在大量相关案例,因此研究物之使用利益损害赔偿的原理与规则有其必要性。侵害物之使用利益能否构成侵权的关键点在于使用利益是否为受侵权法保护的民事权益。而权利人能否请求损害赔偿,还须证明使用利益遭受侵害时确实存在财产上的损害。无损害即无赔偿,但并非所有的损害都必然会得到填补,因此对物之使用利益的损害的具体赔偿仍需区分探讨:将物分为具有经营性目的的物和不具有经营性目的的物,对于不具有经营性目的的物可根据是否支出替代费用细化区分,没有实际支出替代费用的还须再判断其是否为生活必需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使用利益 民事权益 损害 赔偿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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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个人信息侵权中的“损害”
3
作者 杜乐其 李焕勃 《太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1期62-70,共9页
数字时代背景下,个人信息侵权中的损害与传统私法中损害的经典概念之间存在龃龉,使得个人信息侵权难以被损害赔偿请求权所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69条中的损害包括财产损害与非财产损害,但司法实践中几乎不存在财产损... 数字时代背景下,个人信息侵权中的损害与传统私法中损害的经典概念之间存在龃龉,使得个人信息侵权难以被损害赔偿请求权所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69条中的损害包括财产损害与非财产损害,但司法实践中几乎不存在财产损害;同时,作为精神损害赔偿适用要件之一的严重精神损害也较少出现。个人信息侵权的实质是对人格利益,即人格自由与尊严的损害,从损害救济角度来看,传统的“损害”概念应当进行革新与扩张。故而,将非严重精神损害与升高的未来风险纳入个人信息侵权损害概念体系之中,具有一定的理论基础与比较法解释基础。为了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适用和对被告予以充分威慑,文章认为,应当基于损害类型构建赔偿责任体系,淡化精神损害赔偿认定的标准,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确定侵害个人信息权益的小额损害最低赔偿限额。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个人信息权益 非严重精神损害 风险损害 赔偿责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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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患者与智障者性权利保护的基本问题
4
作者 郭理蓉 董宇琳 《山东女子学院学报》 2024年第5期141-153,共13页
精神病患者与智障者因在认识能力和防卫能力方面的缺陷,其性权利受到侵犯的事件屡有发生。性权利是一项天赋的权利,精神病患者与智障者当然享有性权利,但因为生理上的特殊性,其性权利的实现和保护存在着一些现实难题。加强对精神病患者... 精神病患者与智障者因在认识能力和防卫能力方面的缺陷,其性权利受到侵犯的事件屡有发生。性权利是一项天赋的权利,精神病患者与智障者当然享有性权利,但因为生理上的特殊性,其性权利的实现和保护存在着一些现实难题。加强对精神病患者与智障者性权利的保护,应当完善支持精神病患者与智障者婚育权实现的制度体系,推动对性防卫能力鉴定以及性同意能力判断的个案化,对符合条件的适用推定同意理论,建立精神病患者与智障者遭受性侵后的救助补偿制度,为精神病患者与智障者的性权利保护打造一个从法律到社会、从教育到救助的全方位的制度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精神病患者与智障者 性权利 婚育权 性同意 救助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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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损害修复与补偿机制研究
5
作者 宋才发 《山东行政学院学报》 2024年第1期31-40,共10页
生态环境权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人格权。生态修复是对受损的生态系统进行全面整治,需要完善环境区域生态损害协同治理制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源头治理制度。区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的实质,是对人心的约束和对法律的调整。要构建完善的生... 生态环境权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人格权。生态修复是对受损的生态系统进行全面整治,需要完善环境区域生态损害协同治理制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源头治理制度。区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的实质,是对人心的约束和对法律的调整。要构建完善的生态环境损害修复机制,就要构建生态环境部门履职责任清单机制,为生态环境修复目标的实现提供法律依据,始终坚持以生态修复为重心的修复责任理念,构建生态环境修复的法律责任体系。需要完善生态环境损害的补偿机制,生态保护补偿是调节环境损害、保护生态环境主体之间利益关系的制度安排。生态修复责任是救济生态环境损害的主要方式,必须建立流域多元化横向生态补偿长效机制,扩大流域生态补偿规模需要遵循生态补偿制度和规则。实施生态损害修复工程需要遵循生态系统的内在规律,把握生态修复的系统性、完整性和原真性内涵,不断提升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环境权 生态环境损害 生态修复责任 责任清单机制 生态补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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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侵权之精神损害赔偿探讨
6
作者 刘蜜 林颖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24年第2期153-160,共8页
作品体现作者的思想和人格,故著作权包含了著作人格权。而根据侵权法基本原理,侵犯人格权,给被侵权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可以诉请精神损害赔偿。在我国,在以下情形下,法院应该判处精神损害赔偿:一是侵犯作者人格权,导致其姓名权、名誉... 作品体现作者的思想和人格,故著作权包含了著作人格权。而根据侵权法基本原理,侵犯人格权,给被侵权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可以诉请精神损害赔偿。在我国,在以下情形下,法院应该判处精神损害赔偿:一是侵犯作者人格权,导致其姓名权、名誉权、隐私权损害的,后果严重时,法院应该判处精神损害赔偿,以保护作者的人格权。二是行为人“故意”或“屡次”侵犯同一作者的著作财产权时,法院也应该判处精神损害赔偿,以惩罚侵权人,威慑其下次再犯。三是毁损作品之载体(孤稿),导致作品无法再现的,侵犯发表权的,法院也应该判处精神损害赔偿,以抚慰作者受损的心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著作人格权 精神损害赔偿 故意 作品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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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中精神损害抚慰金特征分析及预测研究
7
作者 年银果 潘颖群 王文强 《湘潭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CAS 2024年第5期59-68,共10页
在司法实践中,众多领域都已经涉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受到学者们的广泛关注.现阶段的研究大多处于定性分析,定量分析尚处在起步阶段.该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交通事故民事纠纷案为例,利用分层随机抽样方法获取1539份判决书作为样本,提取... 在司法实践中,众多领域都已经涉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受到学者们的广泛关注.现阶段的研究大多处于定性分析,定量分析尚处在起步阶段.该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交通事故民事纠纷案为例,利用分层随机抽样方法获取1539份判决书作为样本,提取了13个影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变量,构建了逐步回归模型和随机森林回归模型,对精神损害抚慰金的特征进行了分析,并对模型的预测效果进行了评价.该文通过实证发现:①伤残程度、受害方精神损害诉讼数额、受害方物质损害诉讼数额、受害方物质损害获赔数额是影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主要变量;②伤残程度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精神损害抚慰金,二者具有较高的正相关关系;③基层、中级人民法院中随机森林模型的决定系数(R^(2))值(0.671、0.699)和逐步回归模型的R^(2)值(0.716、0.770)相差不大;但是基层、中级人民法院中随机森林模型的平均绝对误差(E_(MA))值(0.405、0.390)比逐步回归模型的E_(MA)值(0.997、0.984)要小很多,总的来说,随机森林回归模型的预测效果比逐步回归模型预测效果好.该文研究希望有助于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理论探讨和法治体系的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精神损害抚慰金 交通事故 民事案件 定量分析 预测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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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财产权国家赔偿精神损害的探讨
8
作者 刘铮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4年第3期7-11,共5页
财产权受公权力侵害,在多个国家已被纳入国家赔偿精神损害的范围。近年来,公民财产权受公权力侵害主张国家赔偿精神损害的案件数量激增,种类扩大。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及公民需求,我国应考虑将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重大财产等逐步纳入... 财产权受公权力侵害,在多个国家已被纳入国家赔偿精神损害的范围。近年来,公民财产权受公权力侵害主张国家赔偿精神损害的案件数量激增,种类扩大。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及公民需求,我国应考虑将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重大财产等逐步纳入国家赔偿精神损害范围,此举不仅具有抚慰被侵害人的功能,还能够节约司法和行政资源,以有效防止公权力的滥用,从而助推法治国家建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权力 财产权 精神损害赔偿 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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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背景下误认抚养中的财产损害赔偿
9
作者 王浩然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84-93,共10页
误认抚养纠纷的财产损害赔偿并非典型的婚姻家庭纠纷,亦非纯粹的抚养费用返还,其涉及诸多的价值衡量判断。既有纠纷解决路径均立足于偏差的法律概念,导致实践效果存在规制范围狭窄或缺乏妥当请求权基础的适用困境,该论断同样可见于中国... 误认抚养纠纷的财产损害赔偿并非典型的婚姻家庭纠纷,亦非纯粹的抚养费用返还,其涉及诸多的价值衡量判断。既有纠纷解决路径均立足于偏差的法律概念,导致实践效果存在规制范围狭窄或缺乏妥当请求权基础的适用困境,该论断同样可见于中国相关裁判实务的累积。通过修正误认抚养纠纷的法律概念和规范内涵、考察抚养人被侵害的权利属性可以发现,抚养人的财产损失系经过亲子身份关系传递或触动所致,实际上源于亲子身份关系的侵害。因此抚养人被侵害的原权利为身份权,恰当的救济路径应为身份权保护的侵权法路径。《民法典》第112、第1001、第1045和第1182条共同构建起身份权侵权请求权体系,为抚养人的财产损害赔偿提供适宜的请求权基础,该体系兼具理论自洽性与实务可能性,能够为抚养人救济提供妥当的法结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误认抚养 财产损害赔偿 身份权 民法典 身份权侵权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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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全赔偿原则声辩——中国损害赔偿制度的价值迷失与回归路径
10
作者 徐博翰 《中国海商法研究》 2024年第3期69-82,共14页
完全赔偿原则是损害赔偿制度的价值归宿,体现了矫正正义的基本价值,并且符合财产规则厘定的权利保护秩序。损害赔偿请求权是受害人遭受侵害的主观权利的继续,是对不法行为导致的财产变动的矫正。完全赔偿原则不适用于无过错责任和公平责... 完全赔偿原则是损害赔偿制度的价值归宿,体现了矫正正义的基本价值,并且符合财产规则厘定的权利保护秩序。损害赔偿请求权是受害人遭受侵害的主观权利的继续,是对不法行为导致的财产变动的矫正。完全赔偿原则不适用于无过错责任和公平责任,因为这些责任不以矫正正义为基础。差额说是实现完全赔偿原则的技术方案。损害归责可以应对结果损害过于庞大的问题,并且与完全赔偿原则不冲突。与有过失规则和损益相抵规则也是完全赔偿原则范围内的必要修正。完全赔偿原则的例外是一般责任减轻条款与定额赔偿制度。精神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害赔偿以双轨制的方式各自独立发展,完全赔偿原则不适用于精神损害赔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完全赔偿原则 矫正正义 财产规则 差额说 损害归责 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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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不动产抵押合同未登记的法律效果——以《担保制度解释》第46条为中心
11
作者 赵志杰 《宜宾学院学报》 2024年第5期46-57,共12页
未登记的不动产抵押合同不产生担保效力,无法类推适用赠与合同规则。《担保制度解释》第46条第1款明确了债权人的登记请求权,债权人可自由行使登记请求权和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协助登记应属债权人的不真正义务;第2款不可归责于抵押人的... 未登记的不动产抵押合同不产生担保效力,无法类推适用赠与合同规则。《担保制度解释》第46条第1款明确了债权人的登记请求权,债权人可自由行使登记请求权和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协助登记应属债权人的不真正义务;第2款不可归责于抵押人的事由应属不可抗力规则的适用,该款后半句明确了债权人的代偿请求权;第3款抵押人损害赔偿的范围应为债务人未受清偿部分,且受到约定担保范围、可预见性规则、抵押权顺位规则、抵押权行使期间规则以及与有过失规则的限制。抵押人和债务人之间在责任承担上应属连带责任关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抵押合同 不可抗力 代偿请求权 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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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职场欺凌的法律认定与规制模式选择
12
作者 宋毅 《山东工会论坛》 2024年第1期55-65,共11页
职场欺凌不仅损害劳动者的身心健康,还会降低劳动者的工作效率,其本质是对劳动者人格权的侵犯。在我国,职场欺凌话题引发了社会的广泛讨论,但规制职场欺凌的具体法律制度却处于缺位状态。《民法典》与《劳动合同法》的部分规定可以规制... 职场欺凌不仅损害劳动者的身心健康,还会降低劳动者的工作效率,其本质是对劳动者人格权的侵犯。在我国,职场欺凌话题引发了社会的广泛讨论,但规制职场欺凌的具体法律制度却处于缺位状态。《民法典》与《劳动合同法》的部分规定可以规制职场欺凌,但相关条文较为模糊,尚需进一步明确与细化。要解决职场欺凌问题,首先要明确职场欺凌的侵权行为性质,再对用人单位消除职场欺凌的义务进行详细规定,同时通过立法设置多主体联合的预防机制,共同作用消除职场欺凌。本文参考域外民法与行政法相结合的职场欺凌规制模式,尝试为我国建立相关制度提供参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职场欺凌 劳动者 人格权 侵权行为 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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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被害人精神损害赔偿金的司法检视与反思——以涉刑事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为分析样本
13
作者 赵永刚 《昆明学院学报》 2024年第2期63-71,共9页
在人身损害侵权案件中,精神损害赔偿金作为受害者因精神利益减损而获得的金钱补偿,在受害者损失明细中具有独特的价值地位。而在侵权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受害人是否仍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金,理论中存在拒斥与容受两种观点;刑事... 在人身损害侵权案件中,精神损害赔偿金作为受害者因精神利益减损而获得的金钱补偿,在受害者损失明细中具有独特的价值地位。而在侵权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受害人是否仍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金,理论中存在拒斥与容受两种观点;刑事与民事法律体系的规定也截然不同,前者规定对该项主张一般不予受理,而后者则明确表达了支持观点。法律规定的不一致导致司法中广泛出现了同案异判的现象。文章以交通事故案件为例对刑事被害人精神损害赔偿金问题进行实证考察,归纳梳理出两种观点在司法中的具体表现及法律适用的区别。通过批判性分析拒斥观点的弊端及容受观点的正当性,进而对刑事被害人精神损害赔偿金制度进行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精神损害赔偿金 刑事责任 拒斥说 容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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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未成年人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建构研究
14
作者 刘煜宇 董晋 丛林 《湖南警察学院学报》 2024年第2期74-83,共10页
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路径之下,未成年人受到性侵是否应当以及如何获得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面临法律层面规定欠缺、认定标准模糊不清、赔偿金额难以确定等困境。从精神损害赔偿与侵权责任理论的内在一致性、与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原... 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路径之下,未成年人受到性侵是否应当以及如何获得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面临法律层面规定欠缺、认定标准模糊不清、赔偿金额难以确定等困境。从精神损害赔偿与侵权责任理论的内在一致性、与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原则的高度契合性出发,结合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发生后,未成年人普遍受到严重精神损害的事实,未成年人遭受性侵获得精神损害赔偿具有理论根基与实践需求。基于此,应当构建和完善性侵未成年人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在立法层面上,赋予遭受性侵的未成年被害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在制度构建上,参照我国民事纠纷中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和相关司法实践,建立以精神损害事实为主、社会评价为辅的精神损害赔偿认定标准,同时规范性侵未成年被害人精神损害赔偿程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性侵未成年人犯罪 精神损害赔偿 请求权 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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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侵权的损害赔偿责任 被引量:15
15
作者 程啸 曾俊刚 《云南社会科学》 北大核心 2023年第2期99-110,共12页
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的损害包括财产损失与精神损害,因个人信息泄露而增加的未来遭受不法侵害的风险不属于损害,但个人为了避免因个人信息泄露而遭受电信网络诈骗或者其他侵权行为而支出的费用属于应当赔偿的财产损失。因个人信息权益... 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的损害包括财产损失与精神损害,因个人信息泄露而增加的未来遭受不法侵害的风险不属于损害,但个人为了避免因个人信息泄露而遭受电信网络诈骗或者其他侵权行为而支出的费用属于应当赔偿的财产损失。因个人信息权益被侵害而造成的财产损害,既包括合理的维权成本与下游损害,也包括因侵权行为导致信息主体丧失了对个人信息进行商业化利用的损失。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的精神损害分为两类:一是同时侵害姓名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其他人格权而造成的精神损害,二是单纯地因侵害个人信息权益而给自然人造成的精神损害。对于后一种损害,即便没有达到严重的程度,也可以适用《个人信息保护法》第69条第2款。在《国家赔偿法》没有作出特别规定前,国家机关侵害个人信息权益的侵权赔偿责任性质上属于民事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个人信息权益 侵权 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 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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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权益侵权损害赔偿应然范围探讨:基于数字社会的场景 被引量:3
16
作者 彭诚信 许素敏 《社会科学》 北大核心 2023年第7期166-177,共12页
个人信息权益侵权损害赔偿范围的确定应与数字社会相契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69条规定的个人信息权益侵权损害赔偿范围应包括精神损害,且个人信息权益侵权精神损害赔偿应适度淡化“严重精神损害”的程度要件,降低证明... 个人信息权益侵权损害赔偿范围的确定应与数字社会相契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69条规定的个人信息权益侵权损害赔偿范围应包括精神损害,且个人信息权益侵权精神损害赔偿应适度淡化“严重精神损害”的程度要件,降低证明标准。数字社会的个人信息具有显著的财产利益,如个人信息处理者擅自利用个人信息,个人将遭受个人信息财产利益损失,理应获得相应的赔偿。个人信息权益侵权损害往往具有潜伏性、未知性等特征,如个人未来遭受实际损害具有“客观合理可能性”,应将个人为防止未来损害发生所支出的预防费用纳入个人信息权益侵权损害赔偿范围,以契合数字社会中风险规制的需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个人信息权益侵权 个人信息财产利益损失 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 损害预防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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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感个人信息精神损害赔偿之检视与制度建构——以《个人信息保护法》生效前45例已决样本分析 被引量:2
17
作者 陈蓉 杨玉华 《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年第2期39-52,共14页
《个人信息保护法》对敏感个人信息首次予以立法规定,并专节规定敏感个人信息处理原则,确立了更为严格的过错推定责任,关于精神损害赔偿未置可否而引发学界的审视与思考。以检索到20182021年侵犯敏感个人信息的45例已决样本为分析对象,... 《个人信息保护法》对敏感个人信息首次予以立法规定,并专节规定敏感个人信息处理原则,确立了更为严格的过错推定责任,关于精神损害赔偿未置可否而引发学界的审视与思考。以检索到20182021年侵犯敏感个人信息的45例已决样本为分析对象,发现司法实践中优先采取《民法典》私密信息隐私权的保护路径,并导致敏感个人信息的精神损害赔偿支持率低、赔偿标准适用及赔偿金额确定随意等问题。这反映出《个人信息保护法》与《民法典》隐私权保护路径的竞合与冲突,敏感个人信息精神损害赔偿条款缺位,设定损害后果须“严重”的赔偿门槛较高以及赔偿金额的自由裁量权失范等困境。对敏感个人信息受侵的案件,应优先适用《个人信息保护法》的保护路径,应设定敏感个人信息精神损害条款,将精神损害赔偿损害门槛从“严重”降为“一般”,并通过司法解释设置赔偿数额区间和引入新的衡量因素以限缩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敏感个人信息 精神损害赔偿 个人信息保护法 私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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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1182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评注 被引量:2
18
作者 陈现杰 《中国应用法学》 2023年第3期194-214,共21页
传统民法理论固化“人身权”与“财产权”的二元区分,将人身权界定为“人身非财产权利”。《民法典》第1182条突破这一传统的法解释学理论,将“财产利益”纳入人身权(人格权)概念的内容,与人格权固有的“精神利益”一体予以保护,形成“... 传统民法理论固化“人身权”与“财产权”的二元区分,将人身权界定为“人身非财产权利”。《民法典》第1182条突破这一传统的法解释学理论,将“财产利益”纳入人身权(人格权)概念的内容,与人格权固有的“精神利益”一体予以保护,形成“一元论”的救济模式。本条的规范目的系对“人格权益被动商业化”造成的财产损失提供损害赔偿救济,故对其客体范围应作目的性限缩解释,限于可商业化利用的非物质性人格权;主体范围则根据人格平等原则,不受“商业化预先形成”的限制;保护期限依照《民法典》第994条的规定,为近亲属生存期限;赔偿数额按照被侵权人遭受的具体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包括消极利益即“对价节省”)计算;救济途径按照“二择一”(实际为“三择一”,即“赔偿损失”“返还获利”“支付拟制授权金”)模式,由被侵权人根据利益最大化原则自由选择行使请求权;被侵权人不能以“二择一”模式获得救济时,可以通过诉权方式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请求人民法院酌定损害赔偿额,最大限度缓和权利救济的举证困境,遏制侵权行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格权被动商业化 损害赔偿 获利返还 司法裁量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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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环境侵权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被引量:1
19
作者 范俊荣 于添阳 《哈尔滨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23年第4期83-88,共6页
环境侵权案件中精神损害是一种“看不见”的内在损害,公民维权难上加难。分析我国环境侵权精神损害赔偿案件判决现状,发现我国环境侵权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存在立法层面不健全、法律制度不完善、司法能力不完备等问题。从环境人格权纳入《... 环境侵权案件中精神损害是一种“看不见”的内在损害,公民维权难上加难。分析我国环境侵权精神损害赔偿案件判决现状,发现我国环境侵权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存在立法层面不健全、法律制度不完善、司法能力不完备等问题。从环境人格权纳入《民法典》人格利益、《环境保护法》明确价值理念方面完善立法体系;从细化“严重后果”认定、合理分配多方举证责任方面完善法律制度;从鉴定机制建设、加强法官审判质效及技巧方面完备司法能力,以期更好地加强环境侵权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保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侵权 精神损害赔偿 制度 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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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资产国家所有权救济机制研究 被引量:1
20
作者 石佳友 康令煊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23年第4期14-25,共12页
自然资源资产国家所有权受损害可依多种救济机制实现救济效果。该现象系因行政机关作为自然资源资产国家所有权代行者与自然资源保护行政执法者的“双重身份”属性、自然资源资产的“全民”属性、“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概念的包含... 自然资源资产国家所有权受损害可依多种救济机制实现救济效果。该现象系因行政机关作为自然资源资产国家所有权代行者与自然资源保护行政执法者的“双重身份”属性、自然资源资产的“全民”属性、“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概念的包含与被包含关系而产生。在产权制度改革背景下,独立于既有制度构建自然资源资产损害赔偿制度并无必要,应有机整合各救济机制,调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以容纳自然资源资产损害赔偿,发挥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补充功能。另需关注各项制度间的协调与衔接,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优先为基本原则理顺其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关系,以增强制度连通、增进实施效率为目的理顺其与行政救济机制的关系,从而形成制度合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自然资源资产 产权救济 国家所有权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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