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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清理的“外部性”问题
1
作者 宋杰 沈瑜晖 《台湾研究集刊》 CSSCI 2024年第4期1-14,共14页
外交部条约委员会曾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55条的规定,对1949年之前国民党政府签署的旧条约进行了清理。然而,清理结果并未正式对外公布,导致无论是国际法院还是美国政府等都认为“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这一旧条约... 外交部条约委员会曾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55条的规定,对1949年之前国民党政府签署的旧条约进行了清理。然而,清理结果并未正式对外公布,导致无论是国际法院还是美国政府等都认为“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这一旧条约依然“有效”。我国有必要尽快在法律上公开对此旧条约的清理程序,宣布此条约无效,并将清理结果告知国际法院,敦促国际法院适用1971年联合国大会第2758号决议,改变其对“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的既有立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 条约清理 国际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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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司法专门化对企业绿色转型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 被引量:1
2
作者 徐洁 李琳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CSSCI CSCD 北大核心 2024年第5期137-148,共12页
加强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是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发展的长效机制,环保法庭(生态环境保护法庭和环境资源审判庭的简称)作为环境司法专门化的一项制度创新,旨在提高环境司法效率和环境治理质量,但鲜有研究关注环境司法改革对企业绿色转型的... 加强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是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发展的长效机制,环保法庭(生态环境保护法庭和环境资源审判庭的简称)作为环境司法专门化的一项制度创新,旨在提高环境司法效率和环境治理质量,但鲜有研究关注环境司法改革对企业绿色转型的影响。鉴于此,该研究借助地方中级人民法院设立环保法庭作为准自然实验,以2004—2020年中国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运用多期双重差分模型探究环境司法专门化对企业绿色转型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结果表明:①环保法庭的设立对企业绿色转型具有显著的积极影响,体现为促进企业绿色创新水平增强和全要素生产率提高,该结论经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依然成立。②机制分析表明,环保法庭的设立通过强化企业外部约束与提高企业内部动力双重途径促进企业绿色转型。外部约束机制包括削弱政企合谋导致的治理失灵,以及增强社会公众对企业环境治理的软约束。内部动力机制包括降低企业绿色转型面临的融资压力,以及提高企业技术改进过程中的创新效率。③异质性分析发现,环保法庭的绿色转型效应对污染行业、民营企业以及有环保背景CEO的企业影响更为突出。该研究表明环境司法专门化对企业绿色转型的积极影响具有持续性,不会因为潜在的转型成本而挤出绿色创新活动,为企业绿色转型发展探索了一条激励相容的法制途径。因此,应持续深化环境司法专门化改革,加强跨流域、跨区域环境司法联动,探索司法、行政和社会组织协作模式,完善外部约束与内生动力相协调的综合治理机制,保持常态化外部压力的同时激发全社会生态环境共建共享共治的内生动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保法庭 环境司法 企业绿色转型 外部约束 内部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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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刑事法院被害人信托基金的赔偿功能研究
3
作者 杨之易 李滨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3期90-98,共9页
《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创立的被害人信托基金的重要功能是执行法院的赔偿命令,落实对被害人的赔偿。信托基金实行独立的董事会管理体制,并与国际刑事法院开展有效合作。信托基金在现阶段面临的主要挑战是,稀缺的赔偿资源不能涵盖诉... 《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创立的被害人信托基金的重要功能是执行法院的赔偿命令,落实对被害人的赔偿。信托基金实行独立的董事会管理体制,并与国际刑事法院开展有效合作。信托基金在现阶段面临的主要挑战是,稀缺的赔偿资源不能涵盖诉讼外所有受到犯罪侵害的被害人、有限的赔偿能力无法达到人们过高的期待、缺少赔偿监督机制难以确保赔偿金的实际交付。为了使信托基金更好地发挥赔偿功能,应由信托基金而非法院掌握对基金“其他资源”的自主使用权,审慎制定赔偿命令,优先保障诉讼内被害人获得赔偿,善用象征性赔偿方式,与国家和国际组织形成合力,抚平犯罪给被害人和国际社会造成的创伤,促使国际刑事司法制度从纯惩罚性正义向恢复性正义的模式转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刑事法院 信托基金 赔偿功能 恢复性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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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院咨询意见的司法造法性与政治异化——以有关民族自决的咨询意见为例 被引量:4
4
作者 刘晶 《武大国际法评论》 CSSCI 2023年第2期120-137,共18页
国际法院是界定和解释国际法的权威机构,其咨询意见对民族自决原则的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但面对民族自决原则与国家主权原则的潜在冲突,相关咨询意见的法律解释显示出不确定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家主权的实践,这种不确定性是咨询意... 国际法院是界定和解释国际法的权威机构,其咨询意见对民族自决原则的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但面对民族自决原则与国家主权原则的潜在冲突,相关咨询意见的法律解释显示出不确定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家主权的实践,这种不确定性是咨询意见中法律与政治逻辑的外在体现。国际法院咨询意见在原则上不具有法律拘束力,但它的司法属性与法律权威性不仅在事实上影响了国家行为,也进一步促进了国际法的发展,从而显示出一定的司法造法性。然而,在特定情形下,大国政治通过影响咨询请求的提出、国际法官的构成、法院咨询管辖权的行使等侵蚀了国际司法公正,使得咨询意见的司法属性发生消极的政治异化。作为和平发展的大国,中国应正确认识国际法院咨询意见的软法化及其对国际法发展的重要意义,充分利用国际法院咨询程序进一步推动国际法治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法院 咨询意见 民族自决 司法造法 大国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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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际法院指示的临时措施
5
作者 朱明新 《南大法学》 CSSCI 2023年第5期55-73,共19页
国际诉讼中,临时措施是非常重要的工具。近年来,国际法院案件当事方频繁请求指示临时措施,享有自由裁量权的国际法院几乎都会指示临时措施,这使得作为“附带程序”的临时措施几乎成为国际法院的“标准程序”。从某种角度看,这种发展趋... 国际诉讼中,临时措施是非常重要的工具。近年来,国际法院案件当事方频繁请求指示临时措施,享有自由裁量权的国际法院几乎都会指示临时措施,这使得作为“附带程序”的临时措施几乎成为国际法院的“标准程序”。从某种角度看,这种发展趋势背离了临时措施的初衷,成为案件启动国的诉讼策略工具。在此背景下,研究国际法院指示临时措施过程中需要考虑的核心问题,诸如临时措施的具体过程、双重目的、管辖性先决条件、情形需要以及法律拘束力等,不仅可以加深理解国际法院临时措施制度的理论基础,而且可以认识到该制度存在被滥用的可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法院 临时措施 管辖性先决条件 情形需要 法律拘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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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刑事司法实践对习惯国际法的重申、认定及“重构” 被引量:1
6
作者 邓华 《交大法学》 CSSCI 2023年第5期115-131,共17页
国际刑事司法机构在实践中需适用习惯国际法,罪刑法定原则甚至要求其适用的法律只能是已经属于习惯法的规则。与此同时,国际刑事司法实践亦极大地推动了习惯国际(刑)法的发展,其最直接的呈现在于规则层面。根据已有的国际刑事司法实践,... 国际刑事司法机构在实践中需适用习惯国际法,罪刑法定原则甚至要求其适用的法律只能是已经属于习惯法的规则。与此同时,国际刑事司法实践亦极大地推动了习惯国际(刑)法的发展,其最直接的呈现在于规则层面。根据已有的国际刑事司法实践,当触及习惯国际(刑)法时,它有可能对现行习惯国际法规则的地位进行重申,亦有可能对“地位未明”的规则进行认定,甚至有可能对现行习惯国际法规则进行“重构”。这三种类型,都在事实上促进了习惯国际法的发展。当然,国际刑事司法实践对习惯国际法的重申、认定或可能的“重构”皆不能背离国家实践,否则,它不仅会违背习惯国际法的基本原理,而且也相悖于罪刑法定原则,其对习惯国际法的发展以及司法裁判也就失去了正当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刑事司法 习惯国际法 罪刑法定原则 国家实践 《罗马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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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中善意协商义务的适用方法研究——基于国际法院实践样本的分析 被引量:1
7
作者 王玮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6期51-57,共7页
善意协商义务作为和平解决国际争端这一基本国际法原则的重要组成部分,被多个国际法院案例确认为重要义务甚至具有国际习惯法的地位。但由于善意协商义务天然所具有的模糊性,在国际公约和国际法院案例中,并没有明确列举满足该义务的具... 善意协商义务作为和平解决国际争端这一基本国际法原则的重要组成部分,被多个国际法院案例确认为重要义务甚至具有国际习惯法的地位。但由于善意协商义务天然所具有的模糊性,在国际公约和国际法院案例中,并没有明确列举满足该义务的具体要求和审核标准。在国际法院所有涉及“善意原则”的案例中,有超过60%的案例都涉及善意协商义务,国际法院将其作为最主要的善意原则的具体适用形式。在这些案例中,国际法院不乏前后不一致的观点与立场,但整体来看国际法院在审查国家是否满足善意协商义务时,通常要求当事国应当按照既定的谈判流程真诚而有意义地进行谈判,不可仅仅是走形式,并应当考虑到各方的合理利益并作出相应的妥协与让步,不得无合理理由延迟协商、拒绝沟通并固执己见。在多个案例中的国际法院管辖权确立阶段,国际法院认为满足善意协商义务应当是诉讼前置程序的一项基本要求。另外在有可能涉及他国利益的跨境损害案件中,国际法院要求善意协商义务应具体体现为及时通知利害相关方并及时作出信息共享披露与协商行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法院 善意协商义务 适用方法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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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的修正与适用实践述评
8
作者 刘大群 《武大国际法评论》 CSSCI 2023年第6期1-22,共22页
《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通过至今已历25年,但国际刑事法院的实践成就却似乎乏善可陈,不仅受理的案件寥寥无几,而且在政治上也受到来自国际社会的各种批评,特别是来自非洲国家的批评尤为尖锐。25年来,缔约国对《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 《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通过至今已历25年,但国际刑事法院的实践成就却似乎乏善可陈,不仅受理的案件寥寥无几,而且在政治上也受到来自国际社会的各种批评,特别是来自非洲国家的批评尤为尖锐。25年来,缔约国对《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进行了重大修正,缔约国大会通过了关于侵略罪定义与适用范围的修正案;在该规约中增添了非国际性武装冲突中的罪行;国际刑事法院对驱逐出境罪作了扩大解释并创造性适用了间接共同犯罪的犯罪形态,以扩大法院的管辖权;坚持官方身份无关性原则,并认定了该原则在习惯国际法上的地位;对被害人参与作出了有益的实践。不难预测,国际刑事法院很可能会进一步扩大其管辖权并加强国际刑法的执行力,特别是对非缔约国而言,受到国际刑事法院管辖的情况可能会逐渐增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 侵略罪 驱逐出境罪 非国际性武装冲突战争罪 间接共同犯罪 官方身份无关性 被害人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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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建立国际刑事法院的法律意义 被引量:9
9
作者 高铭暄 王秀梅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04年第3期16-21,共6页
《罗马规约》的通过及国际刑事法院的建立 ,与《联合国宪章》正义、和平的基本精神一脉相承。在国际社会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下 ,《罗马规约》为国际化法治进程提供了发展契机。对于惩治已然犯罪的实然性、威慑未然犯罪的应然性方面 ,... 《罗马规约》的通过及国际刑事法院的建立 ,与《联合国宪章》正义、和平的基本精神一脉相承。在国际社会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下 ,《罗马规约》为国际化法治进程提供了发展契机。对于惩治已然犯罪的实然性、威慑未然犯罪的应然性方面 ,新诞生的国际刑事法院作为国际特设刑事法庭缺失的弥补 ,会成为国际社会惩治严重国际犯罪的最佳法律武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罗马规约》 国际刑事法院 《联合国宪章》 国际犯罪 国际刑事审判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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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背景下南海争端解决的国际司法途径探究 被引量:8
10
作者 杨猛宗 刘万啸 《政法论丛》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2期103-110,共8页
通过国际司法途径解决南海争端是全球化时代国际社会法治化的需要,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现实需要,同时也是我国建立和平崛起的负责任的大国的重大现实需求。依法治国也包括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我国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通过... 通过国际司法途径解决南海争端是全球化时代国际社会法治化的需要,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现实需要,同时也是我国建立和平崛起的负责任的大国的重大现实需求。依法治国也包括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我国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通过国际法院及国际仲裁等国际司法途径解决南海争端,应该成为我国的重要选择之一。我国应加强对高端国际法人才的培养、选拔,并积极向国际司法机构输送相关人才,增强我国运用国际司法手段解决国际争端的能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依法治国 南海争端 国际法院 国际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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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院作用探讨 被引量:7
11
作者 陈滨生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1年第3期150-155,共6页
国际法院是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关 ,但尚未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本文在《国际法院规约》的范围内 ,从国际法院管辖权的角度 ,探讨了加强国际法院作用的现实途径 :有所侧重地利用其诉讼管辖 ;充分利用具有多种优势的特别分庭 ;而咨询管辖则... 国际法院是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关 ,但尚未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本文在《国际法院规约》的范围内 ,从国际法院管辖权的角度 ,探讨了加强国际法院作用的现实途径 :有所侧重地利用其诉讼管辖 ;充分利用具有多种优势的特别分庭 ;而咨询管辖则为国际组织提供了预防与解决争端的新途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法院 管辖权 联合国宪章 诉讼管辖 咨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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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拥有南沙群岛主权证据链的构造 被引量:10
12
作者 张卫彬 《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9期85-96,共12页
对于南沙群岛主权归属,我国学界缺乏结合条约证据决定性分量规则进行抽象理论分析。我国可借鉴国际法院在实践中适用的证据分量大小认定规则,确立“历史证据/条约”的“双轨论”作为论证南沙群岛归属中国的逻辑起点,赋予其决定性分量;同... 对于南沙群岛主权归属,我国学界缺乏结合条约证据决定性分量规则进行抽象理论分析。我国可借鉴国际法院在实践中适用的证据分量大小认定规则,确立“历史证据/条约”的“双轨论”作为论证南沙群岛归属中国的逻辑起点,赋予其决定性分量;同时,结合其他层级的关键证据的补充价值,构造出拥有南沙群岛主权事实相互印证、证据分量大小层级分明、环环相扣的完整证据链。即,历史证据与《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等国际条约共同确证南沙群岛主权归属中国,构成第一子证据链;“殖民地法律/有效管辖证据”确定了南海周边国家独立时边界,构成第二子证据链;地图等其他类型的证据作为弥补条约证据脱漏环节的关键证据,构成中国拥有南沙群岛主权的第三子证据链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南沙群岛 证据链 领土主权 国际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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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岛屿主权争议案评论 被引量:11
13
作者 朱利江 《南洋问题研究》 2003年第4期60-70,共11页
2002年12月17日,国际法院在分析了1891年英国和荷兰的有关条约和国家继承之后,依据有效统治理论对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之间关于利吉丹岛和西巴坦岛的主权争议案作出了判决,将两个小岛的主权判给了马来西亚。本文首先简单介绍了该判决... 2002年12月17日,国际法院在分析了1891年英国和荷兰的有关条约和国家继承之后,依据有效统治理论对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之间关于利吉丹岛和西巴坦岛的主权争议案作出了判决,将两个小岛的主权判给了马来西亚。本文首先简单介绍了该判决的主要内容,随后对本案在国际法以及国际政治方面的影响进行了简要的评论。本文认为,国际法院依据有效统治理论进行裁判是值得疑问的。这样的判决不利于保持有争议地区的稳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利吉丹岛 西巴坦岛 岛屿主权争议 有效统治问题 马来西亚 印度尼西亚 菲律宾 国家继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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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际刑事法院的司法正义结构 被引量:1
14
作者 郭剑平 兰娟 《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4期47-52,共6页
国际刑事法院的建立及其基本文件《罗马规约》的通过,标志着对于国际性刑事犯罪的管辖和处理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这个证实正义理论的尝试性突破在国际司法正义实现的进程中起到积极作用。由正义与司法正义两者之间的联系凸显司法... 国际刑事法院的建立及其基本文件《罗马规约》的通过,标志着对于国际性刑事犯罪的管辖和处理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这个证实正义理论的尝试性突破在国际司法正义实现的进程中起到积极作用。由正义与司法正义两者之间的联系凸显司法正义在实现正义过程的重要地位,而承载着实现国际司法正义重要使命的国际刑事法院及《罗马规约》其成立目的、机构运行的司法独立性质、法学理论视角下矫正正义与程序正义的充分结合使其在体现司法正义方面更优于以往国际刑事审判机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刑事法院 《罗马规约》 司法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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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拥有钓鱼岛主权的证据链构造 被引量:8
15
作者 张卫彬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2期90-100,共11页
传统上,对于钓鱼岛主权归属问题,我国学界通常以历史证据和地图证据主张作为论证的逻辑起点,缺乏结合证据规则进行的论证。在论证钓鱼岛主权归属问题时,应当对证据主张的逻辑与证据链构造逻辑予以区分,并可借鉴国际法院适用的证据分量... 传统上,对于钓鱼岛主权归属问题,我国学界通常以历史证据和地图证据主张作为论证的逻辑起点,缺乏结合证据规则进行的论证。在论证钓鱼岛主权归属问题时,应当对证据主张的逻辑与证据链构造逻辑予以区分,并可借鉴国际法院适用的证据分量大小认定规则,确立“历史证据/相关条约”作为论证钓鱼岛归属中国的逻辑进路,辅之以其他层级关键证据,赋予其决定性分量,以构造出拥有钓鱼岛主权层级结构分明、环环相扣的完整证据链,历史证据与《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等国际条约共同确证了钓鱼岛主权回归中国,构筑证明钓鱼岛主权属中国所有的总证据链的第一子证据链;中国对钓鱼岛进行有效管辖及其相关证据构成第二子证据链;中国、日本和第三方证明钓鱼岛主权归属中国的地图等证据,构成第三子证据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钓鱼岛 证据链 领土主权 国际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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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地图在国际法院解决领土争端中的证明价值——析地图证据之于钓鱼岛列岛争端 被引量:11
16
作者 张卫彬 《太平洋学报》 CSSCI 2012年第4期12-19,共8页
通常,国际法院在解决领土争端的过程中,仅将地图和其他图表资料作为补强证据,并不视为一国取得领土主权的权原。但是,如果地图成为解决领土边界条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或者对另一方产生承认、默认或禁止反言之效果,充分体现当事国之间确... 通常,国际法院在解决领土争端的过程中,仅将地图和其他图表资料作为补强证据,并不视为一国取得领土主权的权原。但是,如果地图成为解决领土边界条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或者对另一方产生承认、默认或禁止反言之效果,充分体现当事国之间确定的意图,那么对争议领土的主权归属的判定则具有不可反驳的推定作用,等同于法律权利。而且,与私人绘制的地图相比,一般来源于官方、相反利益方、第三方以及中立机构的地图证明价值较大。根据国际法院适用的证据分量大小比较规则,通过对中国、日本和第三方绘制的早期地图证明价值的分析,我国对钓鱼岛列岛享有无可辩驳的历史主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领土争端 国际法院 地图证据 钓鱼岛列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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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的责任”:国际法院相关司法实践研究 被引量:14
17
作者 宋杰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5期55-64,共10页
"保护的责任"自提出以来,迄今已在政治层面获得了广泛的国际共识。在法律层面特别是可操作性层面,国际法院通过对《灭种罪公约》及《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的解释和适用,提出了"作为一种义务存在的干涉"... "保护的责任"自提出以来,迄今已在政治层面获得了广泛的国际共识。在法律层面特别是可操作性层面,国际法院通过对《灭种罪公约》及《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的解释和适用,提出了"作为一种义务存在的干涉"这样一种新观念,强调了所有公约当事国所应承担的"预防责任",间接地回应了《国家对国际不法行为的责任》条款草案第48条,也从法律实践的角度回应了"保护的责任",特别是其中的"预防责任"。通过这种回应,就使国家基于"保护的责任"而采取的某些干涉行动具有合法性。这种回应,将会深刻地影响到国家的行为模式。面对这种新发展所带来的挑战,中国有必要调整自身外交策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保护的责任 国际法院 灭种罪公约 预防责任 作为义务的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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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美国反对常设国际刑事法院的理由和举措 被引量:4
18
作者 喻贵英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4期121-131,共11页
2002年国际社会期待已久的常设国际刑事法院开始运作,它标志着一个历史性时刻的到来——侵略罪、灭绝种族罪、危害人类罪、战争罪的犯罪人不再能够逃脱国际刑事责任。然而,作为国际社会的唯一超级大国美国却也因此对常设国际刑事法院开... 2002年国际社会期待已久的常设国际刑事法院开始运作,它标志着一个历史性时刻的到来——侵略罪、灭绝种族罪、危害人类罪、战争罪的犯罪人不再能够逃脱国际刑事责任。然而,作为国际社会的唯一超级大国美国却也因此对常设国际刑事法院开始了强烈反对,一切可以想到和做到的阻挠措施均已被采取。美国反对常设国际刑事法院,旨在维护其自身利益和世界霸权地位,其理由和举措不符合联合国宗旨和正义原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常设国际刑事法院 罗马规约 管辖权 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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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刑事法院被害人保障机制及其借鉴 被引量:5
19
作者 冯江菊 《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年第1期74-78,共5页
《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的正式生效宣告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常设性的国际刑事法院的诞生。《规约》及其附件对被害人权益的保护给予了充分的保护,包括被害人诉讼参与权、知情权、人身权和隐私权获得保护的权利及获得赔偿的权利等,具有... 《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的正式生效宣告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常设性的国际刑事法院的诞生。《规约》及其附件对被害人权益的保护给予了充分的保护,包括被害人诉讼参与权、知情权、人身权和隐私权获得保护的权利及获得赔偿的权利等,具有全面性、充分性及保障性的特点。考察国际刑事法院对被害人权益的保障措施,对完善我国的刑事被害人保障制度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 国际刑事法院 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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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视角下的柏威夏寺领土争端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被引量:4
20
作者 高翔 《东南亚研究》 CSSCI 2009年第4期9-14,共6页
柬埔寨、泰国间的柏威夏寺领土争端吸引了全世界的关注。联合国国际法院曾于1962年对柬埔寨与泰国间的柏威夏寺领土争端案进行裁判,该裁判对国际领土争端的相关原则进行了阐释和重申,在国际法上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对这一裁判进行回顾和... 柬埔寨、泰国间的柏威夏寺领土争端吸引了全世界的关注。联合国国际法院曾于1962年对柬埔寨与泰国间的柏威夏寺领土争端案进行裁判,该裁判对国际领土争端的相关原则进行了阐释和重申,在国际法上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对这一裁判进行回顾和解析,不仅有利于我们更好地了解当前柬埔寨与泰国间关于柏威夏寺的争端,也可对我国边界争端的解决提供某种借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柏威夏寺 领土争端 国际法 国际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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