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1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抑郁症自杀行为遗传流行病学对照研究 被引量:6
1
作者 张玉琦 成义仁 +4 位作者 李桂林 刘朝军 刘庆海 王爱荣 李克 《现代预防医学》 CAS 北大核心 2008年第24期4763-4765,共3页
[目的]探讨遗传因素在抑郁症自杀行为中的作用。[方法]应用病例对照研究方法对103例抑郁症自杀行为先征者、103例抑郁症无自杀行为者以及103例非精神病患者的亲属资料进行遗传流行病学研究。[结果]24.27%的先征者的I级亲属有自杀行为,I... [目的]探讨遗传因素在抑郁症自杀行为中的作用。[方法]应用病例对照研究方法对103例抑郁症自杀行为先征者、103例抑郁症无自杀行为者以及103例非精神病患者的亲属资料进行遗传流行病学研究。[结果]24.27%的先征者的I级亲属有自杀行为,I级亲属发生率为4.56%,显著高于抑郁症无自杀行为者的I级亲属1.92%(﹤0.001)及对照组I级亲属发生率0.264%(﹤0.001),其OR值及95%可信区间分别为2.44(2.01~2.95)、18.07(2.95~23.68);且先征者的I级亲属自杀行为发生率﹥抑郁症无自杀行为者I级亲属﹥先征者的Ⅱ级亲属(1.60%)﹥先征者的Ⅲ级亲属(1.04%)﹥抑郁症无自杀行为者的Ⅱ级亲属(0.612%)﹥抑郁症无自杀行为者的Ⅲ级亲属(0.39%)﹥群体自杀行为发生率。多基因阈值模型估计,抑郁症自杀行为先征者I、Ⅱ、Ⅲ级亲属的遗传度分别为(71.52±11.02)%、(41.92±11.81)%、(31.09±13.29)%,3者加权平均遗传度为(49.38±3.99)%。抑郁症无自杀行为者Ⅰ、Ⅱ、Ⅲ级亲属的遗传度分别为(46.64±13.27)%、(18.57±16.82)%、(2.02±19.01)%,三者加权平均遗传度为(39.88±4.31)%。[结论]遗传因素在决定自杀行为的易患性上起到重要的作用,自杀行为的遗传方式可能是独立于伴发自杀的抑郁症传递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抑郁症 自杀行为 遗传度 先征者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