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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条款通俗化规制的法律意义:基于美国经验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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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学峰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61-78,共18页
保险条款通俗化是降低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重要手段。如果将保险条款通俗化作为一项强制性要求来进行监管,那么,就需要明确其标准。从美国的经验和汉语特点来看,采取主观标准与客观标准相结合的方式比较适宜。由于我国目... 保险条款通俗化是降低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重要手段。如果将保险条款通俗化作为一项强制性要求来进行监管,那么,就需要明确其标准。从美国的经验和汉语特点来看,采取主观标准与客观标准相结合的方式比较适宜。由于我国目前关于汉语文本易读性测试标准的研究尚不成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我国保险监管机构对保险条款通俗化的规制。如果某一保险条款未达到保险监管机构制定的保险条款通俗化的要求,保险监管机构可以拒绝批准、责令更改或进行行政处罚,但是,保险合同在当事人之间的效力不受影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保险条款 保险法 通俗化 易读性测试 汉语合同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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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先进疗法医药产品的医院豁免条款研究及对我国的启示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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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艺霏 谢金平 邵蓉 《中国药房》 CAS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1期1285-1290,共6页
目的 研究欧盟先进疗法医药产品的医院豁免条款特点,为完善我国细胞和基因治疗产品的监管体系提供启示与建议。方法 通过文献研究及检索欧盟各成员国官网,从“非常规”定义、生产质量标准、药物警戒要求方面比较各成员国适用和实施医院... 目的 研究欧盟先进疗法医药产品的医院豁免条款特点,为完善我国细胞和基因治疗产品的监管体系提供启示与建议。方法 通过文献研究及检索欧盟各成员国官网,从“非常规”定义、生产质量标准、药物警戒要求方面比较各成员国适用和实施医院豁免条款的差异,分析医院豁免条款在实践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并结合我国细胞和基因治疗产品的监管现状提出政策建议。结果与结论 欧盟医院豁免条款为罕见病、缺乏有效治疗或更好治疗方案的患者提供了获得新治疗方法的机会,有效提高了患者用药的可及性。但欧盟各成员国针对医院豁免条款的规定存在一定差异,譬如部分成员国未明确界定“非常规”情形,各个成员国在生产质量标准及药物警戒要求方面不同。医院豁免条款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信息透明度不高、缺乏一定的限制条件等问题。结合我国细胞和基因治疗产业的发展及监管现状,建议我国在“非常规”情形下探索低风险细胞和基因治疗方法的临床转化应用,并从生产质量标准、药物警戒要求等方面加强对临床转化应用疗法的管理;应当进一步规范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并注意平衡临床应用与药品注册上市的关系,引导我国细胞和基因治疗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先进疗法医药产品 医院豁免条款 细胞和基因治疗 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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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司法裁判的自甘风险免责规则的解释论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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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郑里 《广州体育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100-109,共10页
《民法典》第1176条将受害人自甘风险作为特定情形下的免责事由,这与自甘风险本身的定位不符。自甘风险免责仅为受害人自甘风险的一种情形,而受害人自甘风险广泛存在于具有一定风险的领域中,对应着不同的法律效果。通过对司法实践中相... 《民法典》第1176条将受害人自甘风险作为特定情形下的免责事由,这与自甘风险本身的定位不符。自甘风险免责仅为受害人自甘风险的一种情形,而受害人自甘风险广泛存在于具有一定风险的领域中,对应着不同的法律效果。通过对司法实践中相关案例的分析,发现很多法院将不构成侵权责任的情形也认定为应适用自甘风险免责规则。缘此,法院应准确把握过错认定的标准,并对自甘风险免责规则所适用的“文体活动”的范围进行限缩解释。在其他参加者具有故意、重大过失或者组织者需要承担责任的情形中,受害人自甘风险存在着过失相抵规则的适用空间;在当事人都没有过错的情况下,不存在公平原则的适用问题,不得适用公平分担损失规则来补偿受害人的损失,而应通过社会保障、责任保险等方式来构建综合性的损失分担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自甘风险 免责事由 过失相抵 损失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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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范下马拉松赛事人身损害免责条款的法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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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峻峰 陈荣杨 任占兵 《河北体育学院学报》 2024年第4期17-24,共8页
以我国2018—2021年间国际田联认证的9场马拉松赛事为样本,分析赛事中的人身损害免责条款。认为,参与组织赛事的各类主体应被视为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而免责条款往往包含在竞赛规程、参赛报名表或专门的免责声明文件中,它们属于负有附... 以我国2018—2021年间国际田联认证的9场马拉松赛事为样本,分析赛事中的人身损害免责条款。认为,参与组织赛事的各类主体应被视为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而免责条款往往包含在竞赛规程、参赛报名表或专门的免责声明文件中,它们属于负有附随义务的格式条款。关于免责条款的司法审查,在形式审查层面,若免责条款未履行必要的提示或说明义务,则不具备形式合理性,应被认定为无效。在实质审查层面,若免责条款过度免除赛事组织者的合理义务,因显失公平原则,也应被认定为无效。对于由赛事组织者造成的人身损害,因其负有安全保障义务不能免除责任。对于参赛者因“自甘风险”等非赛事组织者原因造成的人身损害,应允许赛事组织者通过免责条款明确不承担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马拉松赛事 人身损害 免责条款 司法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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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船舶对船舶保险条款的适用性研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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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桑家军 严忠伟 《中国海事》 2024年第5期21-24,共4页
为更好地保障智能船舶发展,围绕智能船舶对船舶保险条款的适用性展开研究。通过对智能船舶和船舶保险条款现状、智能船舶适用船舶保险条款所遇困境、保险行业承保智能船舶的顾虑三方面进行详细分析,发现智能船舶存在法律地位不明确、责... 为更好地保障智能船舶发展,围绕智能船舶对船舶保险条款的适用性展开研究。通过对智能船舶和船舶保险条款现状、智能船舶适用船舶保险条款所遇困境、保险行业承保智能船舶的顾虑三方面进行详细分析,发现智能船舶存在法律地位不明确、责任主体认定复杂、可供参考数据少、风险评估难度大等问题,提出智能船舶在法规修订、加强保险行业和企业合作等方面的建议,以期为智能船舶在风险控制、管理方面提供参考,推动智能船舶快速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智能船舶 船舶保险条款 保险行业 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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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责任保险抗辩费用的承担与排除——以责任确定成本视角展开的《保险法》第66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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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奕锋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9期51-69,共19页
因为法律术语运用带来的视角绑定效应,抗辩费用与抗辩义务的研究在我国长期被割裂。这种割裂的愈合只能求助于责任确定成本视角的引入。在责任确定成本视角之下,抗辩费用不能归为减损费用或损失勘察费用,它和抗辩义务一样,都是责任确定... 因为法律术语运用带来的视角绑定效应,抗辩费用与抗辩义务的研究在我国长期被割裂。这种割裂的愈合只能求助于责任确定成本视角的引入。在责任确定成本视角之下,抗辩费用不能归为减损费用或损失勘察费用,它和抗辩义务一样,都是责任确定成本在法律层面的不同表现形式。依此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66条进行考察,则能发现该条文存在的重大法律漏洞。依此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66条定性,就能确定该条文的任意法性质。又因抗辩费用与抗辩义务为责任确定成本一体之两面,《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66条“另有约定”的实际自由空间与保险人是否承担抗辩义务紧密关联。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责任保险 抗辩费用 抗辩义务 格式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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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董事责任保险除外责任条款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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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盈泽 《南海学刊》 2024年第5期95-105,共11页
源自域外的董事责任保险在我国保险市场中依旧属于小众险种。检视我国相关规定与保险市场中董事责任保险的除外责任条款可知,我国董事责任保险除外责任条款存在《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24条规定的除外责任范围过宽、缺乏示范条款的指引... 源自域外的董事责任保险在我国保险市场中依旧属于小众险种。检视我国相关规定与保险市场中董事责任保险的除外责任条款可知,我国董事责任保险除外责任条款存在《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24条规定的除外责任范围过宽、缺乏示范条款的指引以及保险公司未能结合本土法律语境设计条款内容等问题。为解决上述问题,应贯彻彰显保险功能与防范道德风险的平衡,尊重公司个性与遵循示范指引的平衡,以及借鉴域外经验与立足本土语境的平衡等原则设计除外责任条款,并通过重塑《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24条、制订指引性示范条款以及结合本土法律语境修改合同条款等措施优化董事责任保险的除外责任条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董事责任保险 除外责任条款 道德风险 示范条款 法律语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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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用药豁免制度中合理替代条款的适用问题分析——以高阳诉亚奥理事会案为出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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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苏圣翔 《体育科研》 2024年第6期36-46,共11页
高阳诉亚奥理事会案是中国运动员在国际体育仲裁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次重大胜利,同时也是治疗用药豁免制度的重要案件。该案反映出《治疗用药豁免国际标准》中合理替代条款的适用标准较为模糊,对运动员维权造成不利影响。厘清适用问... 高阳诉亚奥理事会案是中国运动员在国际体育仲裁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次重大胜利,同时也是治疗用药豁免制度的重要案件。该案反映出《治疗用药豁免国际标准》中合理替代条款的适用标准较为模糊,对运动员维权造成不利影响。厘清适用问题应先界定合理替代条款的背景和基本内涵,该条款指运动员如获得治疗用药豁免,必须证明除所用治疗方法外再无其他合理替代方法。结合对仲裁案例的分析,明晰合理替代条款的适用应从主客观两方面入手,在主观上明确应用目的为医治疾病,在客观上将特定地区的医疗实践,以及有效性与潜在风险的比较关系纳入考察范围。为进一步解决适用问题,从编辑指导性案例、发布指南以及完善处理运动员处罚问题三方面提出建议,促进《治疗用药豁免国际标准》规则体系更加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治疗用药豁免国际标准》 国际体育仲裁院 合理替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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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保险人说明义务的免除
9
作者 杨晓 《中国应用法学》 CSSCI 2023年第6期193-201,共9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实质上免除了保险人的说明义务,但仍存在进一步解释的空间。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性行为作为免责事由的免责条款,按照禁止性规定的规范风险与可保风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实质上免除了保险人的说明义务,但仍存在进一步解释的空间。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性行为作为免责事由的免责条款,按照禁止性规定的规范风险与可保风险的关联程度,可以分为强相关关系、弱相关关系、不相关关系和负相关关系。保险人说明义务的范围和程度应根据禁止性规定的规范风险与可保风险的关系确定,并在此基础上采取履行说明义务、减轻说明义务、免除说明义务、认定免责条款无效等司法对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免责条款 说明义务 可保风险 相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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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逃税罪免责条款的反思与立法完善——以比较税法上的主动披露制度为视角
10
作者 许忠剑 《财经法学》 CSSCI 2023年第6期106-120,共15页
《刑法修正案(七)》增设的逃税犯罪免责条款存在出罪标准过于宽缓、行政程序前置导致逃税罪名虚化和法条表达范式偏离犯罪构成原理等问题。在我国全面推进税收法治现代化的时代背景下,需进一步明确该条款的法律性质,厘清其内在运行逻辑... 《刑法修正案(七)》增设的逃税犯罪免责条款存在出罪标准过于宽缓、行政程序前置导致逃税罪名虚化和法条表达范式偏离犯罪构成原理等问题。在我国全面推进税收法治现代化的时代背景下,需进一步明确该条款的法律性质,厘清其内在运行逻辑,立足我国逃税治理实践,借鉴国际通行的逃税行为主动披露制度,从实体与程序两个维度完善我国逃税罪免责条款。实体法上的重塑目标是,对逃税行为披露的主动性、及时性和完整性设置更加严格的条件,细化和完善对逃税行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适用标准及其例外情形。程序法上的完善方向是:以刑事诉讼程序优先于税务行政处罚程序为原则,对涉嫌刑事犯罪的逃税案件宜健全以公安机关为主导并辅之以税务部门配合协作的办案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逃税罪 免责条款 主动披露 比较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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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场景下保险人的履责困境及优化路径——以免责条款的说明义务为视角
11
作者 王文韫 《保险职业学院学报》 2023年第4期82-87,共6页
互联网为保险行业注入了新活力,在拓宽投保方式和渠道的同时,也赋予了保险非对话性、程序性等特质,为保险人履行免责条款的说明义务设置了新障碍,将保险人置于更为艰难的履责境地。应对互联网场景下保险人履行说明义务范围的规则模式进... 互联网为保险行业注入了新活力,在拓宽投保方式和渠道的同时,也赋予了保险非对话性、程序性等特质,为保险人履行免责条款的说明义务设置了新障碍,将保险人置于更为艰难的履责境地。应对互联网场景下保险人履行说明义务范围的规则模式进行重构,在此基础上补充认定说明义务标准的程序性规则,与此同时对于“链接”作为履行方式的法律效力进行矫正,尽可能平衡保险合同各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并加强对其他参与保险业务主体的规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互联网保险 免责条款 保险人的说明义务 履责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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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服务合同保价条款是格式条款的正当性研究
12
作者 韦绍叶 《物流科技》 2023年第6期21-23,共3页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以下简称《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快递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快递服务业的保价进行了规定,保价条款形式实质上都与《民法典》的格式条款高度相似,司法裁判在解决涉及保价案件时,亦援用大量相关格式...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以下简称《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快递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快递服务业的保价进行了规定,保价条款形式实质上都与《民法典》的格式条款高度相似,司法裁判在解决涉及保价案件时,亦援用大量相关格式条款规定,但是法律并未明确规定保价条款是否为格式条款。由于理论和实践对此都有较大困惑,文章将以保价条款、格式条款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裁判案例为基础,从保价条款的成立要件入手分析保价条款、格式条款的有效条件、特点,证明保价条款是格式条款,以解决理论及实践方面存在的困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快递服务合同 保价条款 格式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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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责任保险纠纷审理的困境与突破——以277件司法案件为样本
13
作者 程潇淑 《保险职业学院学报》 2023年第1期92-96,共5页
雇主责任保险是用人单位用于转嫁企业用工风险,维护和保障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一种责任保险。本文通过分析雇主责任保险案件审理中常见的争议点,确立审理此类案件要始终坚持财产保险的损失补偿原则,充分补偿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以平衡保... 雇主责任保险是用人单位用于转嫁企业用工风险,维护和保障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一种责任保险。本文通过分析雇主责任保险案件审理中常见的争议点,确立审理此类案件要始终坚持财产保险的损失补偿原则,充分补偿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以平衡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合法利益,实现保险产品分散风险的设计初衷;同时为防止被保险人攫取超额收益,从源头上减少纠纷的发生,需要保险公司优化管理制度和条款设计,用工企业增强法律意识,监管主体加强协作化解纠纷。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雇主责任保险 免责条款 工伤保险 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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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服务中保价物品损害赔偿责任研究
14
作者 陈欢 《物流科技》 2023年第24期16-18,共3页
快递行业的蓬勃发展为人们的生活带来巨大便利的同时,其中的物品损害赔偿问题也成为了司法实践中的难点。现行法律法规虽然对快递服务赔偿责任进行了规范,但同案不同判的现象屡见不鲜。文章对快递服务合同的性质进行分析,认定其为第三... 快递行业的蓬勃发展为人们的生活带来巨大便利的同时,其中的物品损害赔偿问题也成为了司法实践中的难点。现行法律法规虽然对快递服务赔偿责任进行了规范,但同案不同判的现象屡见不鲜。文章对快递服务合同的性质进行分析,认定其为第三人利益合同,收件人享有独立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称《民法典》)作为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通过分析进一步发现,法院对保价条款的效力认定不统一、保价金额与实际物品损失金额之间不对等、免责条款范围较宽泛等是保价条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因此,有必要统一保价条款的效力认定标准,对特殊保价物品进行特殊规定,对免责条款进行相应规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快递服务合同 损害赔偿责任 保价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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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视域下的保险人说明义务
15
作者 于海威 《保险职业学院学报》 2023年第3期93-96,共4页
保险人说明义务作为一种具有强烈法定性的先合同义务,对平衡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的利益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相关规定,保险人说明义务分为一般条款的一般说明义务和免责条款的明确说明义务。但随着《中华人民共和... 保险人说明义务作为一种具有强烈法定性的先合同义务,对平衡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的利益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相关规定,保险人说明义务分为一般条款的一般说明义务和免责条款的明确说明义务。但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格式条款说明义务的重塑,保险条款作为格式条款中的一种,亦应结合新规,对保险人说明义务进行细化重组,具体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针对“重大利害关系条款”的标准对保险人说明义务予以再分类,分为与投保人无重大利害关系条款说明义务、与投保人有重大利害关系条款说明义务以及免责条款说明义务三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保险人说明义务 格式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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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物流视角下保价条款的效力审查
16
作者 胡鑫 《物流科技》 2023年第20期65-67,共3页
现代物流作为电商平台经济的关键一环,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了满足人们不同的物流运输需求,物流服务公司衍生出了很多增值服务项目,其中保价增值服务最为常见。该服务内容通常是处于优势地位的物流企业在与寄件人协商前预先拟定,并... 现代物流作为电商平台经济的关键一环,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了满足人们不同的物流运输需求,物流服务公司衍生出了很多增值服务项目,其中保价增值服务最为常见。该服务内容通常是处于优势地位的物流企业在与寄件人协商前预先拟定,并长期反复使用的,属于格式条款。对于保价增值服务条款的效力认定应当分别从合同成立规则和合同效力认定规则入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的保价条款应当具备当事人合意、标的数量、价款数量等必备条款。此外,保价服务条款还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物流公司在寄件人签订运单时尽到合理的提示和说明义务;物流公司对于物品毁损、灭失的情况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该条款应当符合公平原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物流增值服务 保价条款 提示和说明义务 公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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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人说明义务若干疑难问题研究 被引量:11
17
作者 李理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12期151-154,共4页
我国《保险法》第17条、第18条关于保险人说明义务的规定,其实施效果并不理想,实际情况是保险人不说明或说明流于形式化。对于非消费性保险合同、续保的保险合同、个别协商条款、非责任免除条款、法定免责条款,保险人无须履行主动说明... 我国《保险法》第17条、第18条关于保险人说明义务的规定,其实施效果并不理想,实际情况是保险人不说明或说明流于形式化。对于非消费性保险合同、续保的保险合同、个别协商条款、非责任免除条款、法定免责条款,保险人无须履行主动说明义务。当前最重要的是促进保险条款说明方式的实质化:一是推进保险条款的通俗化,提高保险条款的可读性;二是促进责任免除条款说明方式的实质化。保险人未明确说明责任免除条款的,其法律后果仍应维持不产生效力的现行规定,而不宜引入国外的冷静观察期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保险条款 责任免除条款 保险人说明义务 保险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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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我国保险人明确说明义务的法律思考 被引量:14
18
作者 杨茂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2期59-65,共7页
明确说明义务是保险人的一项法定义务,但保险法并未明确规定说明的范围、方式及其程度标准,导致理论上争议较大。实践中对保险人是否已尽该义务的认定也莫衷一是。破解上述疑难问题的前提是对该义务的立法原旨进行理性定位,避免片面强... 明确说明义务是保险人的一项法定义务,但保险法并未明确规定说明的范围、方式及其程度标准,导致理论上争议较大。实践中对保险人是否已尽该义务的认定也莫衷一是。破解上述疑难问题的前提是对该义务的立法原旨进行理性定位,避免片面强调倾斜性保护;以此为指引,对该义务履行之对象范围与程度标准的界定也需要在平衡各方利益的基础之上进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保险合同 明确说明义务 利益平衡 免责条款 实质标准 形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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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格式免责条款的效力层次——兼谈《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之间的矛盾及其协调 被引量:29
19
作者 周清林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4期185-193,共9页
格式免责条款效力如何,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都有明确的规定。不过,这些规定之间大都相互冲突,矛盾重重。为了化解矛盾,有必要先区分格式条款提供方是否违反说明或提请注意义务。违反者应视为没有订入合同,若没有违反,则应区分4种不同情... 格式免责条款效力如何,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都有明确的规定。不过,这些规定之间大都相互冲突,矛盾重重。为了化解矛盾,有必要先区分格式条款提供方是否违反说明或提请注意义务。违反者应视为没有订入合同,若没有违反,则应区分4种不同情况而对效力进行规定。唯有如此,才能在格式免责条款上达成自由与公平的平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格式免责条款 自由 公平 效力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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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免责条款的法律规制研究 被引量:4
20
作者 王建敏 《北京联合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7年第3期92-98,117,共8页
近几年伴随保险业的迅猛发展,保险案件尤其是以保险免责条款为争议焦点的案件数量呈现连续增长态势。目前我国立法上缺乏专门规制保险免责条款的法律法规,导致司法审判中自由裁量权的频繁运用,致使屡屡发生"同案不同判"的情... 近几年伴随保险业的迅猛发展,保险案件尤其是以保险免责条款为争议焦点的案件数量呈现连续增长态势。目前我国立法上缺乏专门规制保险免责条款的法律法规,导致司法审判中自由裁量权的频繁运用,致使屡屡发生"同案不同判"的情形。由此,分析和探索了保险免责条款的正当性以及域外的立法和实践,提出转变观念,树立正确的保险理念;完善立法,从源头上对保险免责条款加以规制;加强司法规制,从各个环节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强化行政规制,实现保险合同主体的双赢;加强行业自律,防止保险人滥用其独占地位等建议,旨在构建保险合同利益平衡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保险合同 免责条款 法律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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