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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必殊滴眼液与眼膏在白内障超声乳化术后联合使用的临床效果观察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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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喆 肖启国 《中南医学科学杂志》 CAS 2011年第5期566-568,共3页
目的比较超声乳化白内障吸除术后单独使用典必殊滴眼液(地塞米松加妥布霉素)和典必殊滴眼液与眼膏联合使用的疗效及安全性。方法采用随机对照的方法,将实施超声乳化白内障吸除术且术中无并发症的老年性白内障患者80只眼随机分为两组,每... 目的比较超声乳化白内障吸除术后单独使用典必殊滴眼液(地塞米松加妥布霉素)和典必殊滴眼液与眼膏联合使用的疗效及安全性。方法采用随机对照的方法,将实施超声乳化白内障吸除术且术中无并发症的老年性白内障患者80只眼随机分为两组,每组40眼。典必殊组:从术后第一天开始单独典必殊滴眼液6次/日,滴3天;4次/日,滴4天;3次/日,滴1周;2次/日,滴一周。用药时间共3周。联合用药组:用药频率及时间同典必殊组,仅将睡前的一次用药由滴眼液改为眼膏。分别于术后2天、3天、1周、2周、3周随访观察症状(包括异物感、干涩感、疼痛、畏光、流泪、分泌物)及体征(包括视力,结膜或睫状充血、角膜水肿、角膜后沉着物、房水闪辉、前房渗出)并评分,术后1周、2周、3周行角膜荧光素染色及非接触式眼压测量检查。结果组内比较:典必殊、联合用药组两组术后3周内异物感、疼痛、畏光、流泪等症状随时间延长逐渐减轻;术后1周内结膜充血、角膜水肿、房水闪辉逐渐减轻,之后基本稳定;术后3天视力较术后2天提高,之后基本稳定;术后3周角膜荧光素染色积分较术后1周、2周高。组间比较:典必殊组在术后2天、3天、1周,异物感及疼痛感较联合用药组重(P<0.05),在术后2天、3天角膜水肿、房水闪辉较联合用药组明显(P<0.05)。其余症状及体征比较无统计学差异(P>0.05)。结论典必殊滴眼液与眼膏联合使用比单独使用典必殊滴眼液能更加快速消除眼部炎症反应,改善不适症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超声乳化白内障吸除术 典必殊 滴眼液 眼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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