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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清代“新疆六厅”建置考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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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卢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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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山大学历史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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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贵州民族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9期182-187,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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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研究项目"明清帝国的建构与西南土著社会演变"(11JJD770018)阶段性成果之一
中山大学历史人类学研究中心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清水江文书整理与研究"(11&ZD096)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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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一般认为,清代雍正、乾隆年间,清政府为加强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控制过程,在西南、西北新开区域、民族聚居、政区交界地带广泛推行厅制。"新疆六厅"常被作为清代在改土归流地区设厅的典型。这一典型看似事实清楚,但其建置沿革却存在颇多争议。因此,文章以雍正年间清王朝开辟贵州东南部苗疆地区后,添设知府的佐贰官员同知、通判专驻管理,到乾隆年间始以"厅"为名出现在府、厅、州、县的地方行政区划层级叙述中,揭示知府佐贰官员办事机构"厅"向政区厅的转变,凸显王朝国家在民族地区的施政实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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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厅
清代
新疆六厅
佐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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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Sub-Prefecture
Qing Dynasty
xin jiang liu ting
Assistant Magistr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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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K294.9
[历史地理—中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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