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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存产业与明清徽州宗族社会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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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道胜 《安徽史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4期67-71,共5页
众存产业是众存公有与房派份额互为前提的业态形式,系宗族内部以房派为主体的血缘性和水平性结合,属于前组织化的产业形态,主要依靠契约关系予以维系。明中期以前,众存产业和众存关系是传统徽州宗族经济和宗族关系的原始体现。明中期以... 众存产业是众存公有与房派份额互为前提的业态形式,系宗族内部以房派为主体的血缘性和水平性结合,属于前组织化的产业形态,主要依靠契约关系予以维系。明中期以前,众存产业和众存关系是传统徽州宗族经济和宗族关系的原始体现。明中期以后,众存产业是徽州宗族实体形成乃至发展壮大的现实经济基础。明清徽州民间众存关系的发生具有深厚的社会学背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明清时期 徽州 众存产业 众存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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