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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事再审案件受理费制度检视——以再审之诉的功能为视角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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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廖永安 王聪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期59-64,共6页
随着我国再审案件数量日益攀升,《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关于再审案件受理费的制度设计已不合时宜,亟待修改完善。我国再审案件经历了从完全免费到有限收费的立法转变,对当事人申请再审预收取受理费符合再审之诉的功能定位与司法有偿原则,... 随着我国再审案件数量日益攀升,《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关于再审案件受理费的制度设计已不合时宜,亟待修改完善。我国再审案件经历了从完全免费到有限收费的立法转变,对当事人申请再审预收取受理费符合再审之诉的功能定位与司法有偿原则,从而引导当事人理性行使再审诉权,避免当事人无理缠诉。当前再审案件收费范围过于狭窄,负担规则机械单一,影响诉讼费用制度的功能发挥。为此,应基于再审事由和程序类型合理界定收费范围,确立败诉方负担为主兼顾考量过错因素的负担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诉讼费用 再审之诉 败诉方负担 收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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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公益诉讼激励机制的法律构造——以传统民事诉讼与环境公益诉讼的当事人结构差异为视角 被引量: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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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亮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4期133-143,共11页
当事人结构对诉讼激励的法律构造有着决定性影响。诉讼当事人结构有表层结构和深层结构之分。在民事诉讼中,表层结构以当事人之间的对抗为其基本特征,决定着诉讼收益的有无;深层结构则表现为当事人在功能上的"三位一体",决定... 当事人结构对诉讼激励的法律构造有着决定性影响。诉讼当事人结构有表层结构和深层结构之分。在民事诉讼中,表层结构以当事人之间的对抗为其基本特征,决定着诉讼收益的有无;深层结构则表现为当事人在功能上的"三位一体",决定着诉讼收益的归属。二者共同作用,使得民事诉讼的激励机制内嵌于诉讼制度本身,激励着当事人的全部诉讼行为。环境公益诉讼当事人结构的差异,不仅表现在表层结构上从对抗走向协作,而且表现在深层结构上"三位一体"的破裂,从而形成社会公众、环境公益诉讼原告以及原告律师三者之间的双层委托代理关系,环境公益诉讼的激励困境由此产生。双层委托代理关系中高昂代理成本的存在决定了原告律师应成为环境公益诉讼的激励对象,而"败诉方负担规则"因同时具备正诉激励、滥诉预防与行为矫正三重功能而成为激励律师的最佳举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当事人结构 委托代理理论 代理成本 败诉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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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律师费转付制度的构建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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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段贞锋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年第3期42-46,共5页
从理论支撑、立法精神及实践操作层面来说,我国具备建立律师费转付制度的现实可行性。律师费转付应当坚持有限适用、实际代理、公平补偿等原则,明确适用转付的具体条件,界定有限适用的案件范围,对一审、二审及再审程序中转付的具体确定... 从理论支撑、立法精神及实践操作层面来说,我国具备建立律师费转付制度的现实可行性。律师费转付应当坚持有限适用、实际代理、公平补偿等原则,明确适用转付的具体条件,界定有限适用的案件范围,对一审、二审及再审程序中转付的具体确定方式通过立法明确加以规定,完善配套的争议解决机制解决因律师费转付而发生的财产纠纷,通过完善律师过失赔偿责任保险制度来降低律师执业风险,提高律师执业积极性,能够合理解决诉讼中的律师费用负担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律师费转付 败诉方 标准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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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司股东派生诉讼问题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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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娴灵 《学术探索》 2006年第5期56-62,共7页
股东派生诉讼是股东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公司提起的诉讼,它不同于股东直接诉讼,因此在正当当事人确定、诉讼管辖、证明责任分配等等问题上具有自身的特殊性。本文通过分析认为,股东派生诉讼中的正当原告是提起诉讼的股东,正... 股东派生诉讼是股东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公司提起的诉讼,它不同于股东直接诉讼,因此在正当当事人确定、诉讼管辖、证明责任分配等等问题上具有自身的特殊性。本文通过分析认为,股东派生诉讼中的正当原告是提起诉讼的股东,正当被告应该是侵害公司利益的全体股东或全体董事,公司不是股东派生诉讼中的当事人。以此为基础,对股东派生诉讼应实行特殊的诉讼管辖以及证明责任倒置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股东派生诉讼 正当当事人 诉讼管辖 证明责任 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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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败诉方该不该为胜诉方律师买单”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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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侯明 《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3年第4期65-67,共3页
败诉方为胜诉方律师买单在现代法治社会中有其存在的法律依据和现实必要性,但是,败诉方为胜诉方律师买单并不是适用于所有案件,而是适用于诉讼当中的一部分案件,以民事案件和刑事自诉案件为主,以原告胜诉的部分行政诉讼案件和宣告无罪... 败诉方为胜诉方律师买单在现代法治社会中有其存在的法律依据和现实必要性,但是,败诉方为胜诉方律师买单并不是适用于所有案件,而是适用于诉讼当中的一部分案件,以民事案件和刑事自诉案件为主,以原告胜诉的部分行政诉讼案件和宣告无罪的刑事公诉案件为补充。同时,对于败诉方为胜诉方律师买单的数额、方式等情况,在司法实践中还应注意到具体操作问题并妥善加以处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败诉方 胜诉方 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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