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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Aereo案看体育赛事节目新媒体传播的版权保护
被引量:
13
1
作者
刘友华
徐敏
《中国体育科技》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4期104-110,共7页
新媒体传播改变了体育赛事节目的传播过程和呈现形式,引发了赛事主办者、传统电视媒体和新媒体传播之间的利益失衡。美国联邦最高法院2014年6月审结的Aereo案,确立了认定新媒体服务提供商著作权侵权责任的"类似有线电视"标准...
新媒体传播改变了体育赛事节目的传播过程和呈现形式,引发了赛事主办者、传统电视媒体和新媒体传播之间的利益失衡。美国联邦最高法院2014年6月审结的Aereo案,确立了认定新媒体服务提供商著作权侵权责任的"类似有线电视"标准和"整体情形"标准,改变了著作权内容的分配模式,协调了三者的利益冲突。我国应将体育赛事节目纳入著作权作品保护范畴,实践中认定新媒体服务提供商著作权侵权时,不应局限于新型传播媒体的技术细节,更应注重考察传播行为整体的特点和效果;赛事节目出口美国时,应注意考察和运用美国著作权规则,实现利益保护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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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体育赛事节目
新媒体传播
版权保护
aereo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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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新技术环境下美国公开表演权的理解与适用——评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对“Aereo案”的判决
2
作者
袁锋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
2014年第4期87-91,共5页
"Aereo案"是长期困扰美国版权司法界的一大难题,新技术环境下如何理解和适用传输条款是解决本案的关键。美国联邦第二巡回法院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却对此给出了完全不同的判决。美国联邦第二巡回法院遵循"Cablevison案&qu...
"Aereo案"是长期困扰美国版权司法界的一大难题,新技术环境下如何理解和适用传输条款是解决本案的关键。美国联邦第二巡回法院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却对此给出了完全不同的判决。美国联邦第二巡回法院遵循"Cablevison案"所确立的传统规则而承认了Aereo公司行为的正当性,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却通过首次确立"类似有线电视系统"标准将Aereo公司的行为纳入"公开表演权"的规制范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这一判决虽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以往判决的认定,但并不违背"基于意志"的行为规则,而且也符合技术发展的特点和现行法律的解释方法,具有一定的前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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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aereo
案”
传输条款
“Cablevison
“基于意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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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从Aereo案看我国表演权与广播权的界分
3
作者
曹璋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2024年第1期168-177,共10页
2020年著作权法的修订依然未能解决我国表演权与广播权界线不清的问题,由此引发了对我国著作权保护模式选择及权利区分的激烈争论。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对Aereo案所作的判决为解决我国表演权和广播权立法模式选择的争论提供了新视角。通过...
2020年著作权法的修订依然未能解决我国表演权与广播权界线不清的问题,由此引发了对我国著作权保护模式选择及权利区分的激烈争论。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对Aereo案所作的判决为解决我国表演权和广播权立法模式选择的争论提供了新视角。通过对中美两国著作权保护模式的比较,本文指出现阶段坚持广播权与表演权的分立仍是我国应对技术冲击的最优选择。在此基础上,本文通过对《伯尔尼公约》中两权的发展历程进行溯源,明确广播权是对作品“远程传播”行为的规制,而利用各种设备或手段公开播送经无线或有线初始传播的广播作品则属于对作品在“表演发生地”的第二次传播,应作为普通表演权的特别规定,归属于表演权的规制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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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aereo
案
公开表演权
伯尔尼公约
表演权
广播权
原文传递
题名
从Aereo案看体育赛事节目新媒体传播的版权保护
被引量:
13
1
作者
刘友华
徐敏
机构
湘潭大学法学院
出处
《中国体育科技》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4期104-110,共7页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1AZD113)
文摘
新媒体传播改变了体育赛事节目的传播过程和呈现形式,引发了赛事主办者、传统电视媒体和新媒体传播之间的利益失衡。美国联邦最高法院2014年6月审结的Aereo案,确立了认定新媒体服务提供商著作权侵权责任的"类似有线电视"标准和"整体情形"标准,改变了著作权内容的分配模式,协调了三者的利益冲突。我国应将体育赛事节目纳入著作权作品保护范畴,实践中认定新媒体服务提供商著作权侵权时,不应局限于新型传播媒体的技术细节,更应注重考察传播行为整体的特点和效果;赛事节目出口美国时,应注意考察和运用美国著作权规则,实现利益保护的最大化。
关键词
体育赛事节目
新媒体传播
版权保护
aereo
案
Keywords
sports program
new media communication
copyright protection
case aereo
分类号
G80-05 [文化科学—运动人体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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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新技术环境下美国公开表演权的理解与适用——评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对“Aereo案”的判决
2
作者
袁锋
机构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出处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
2014年第4期87-91,共5页
文摘
"Aereo案"是长期困扰美国版权司法界的一大难题,新技术环境下如何理解和适用传输条款是解决本案的关键。美国联邦第二巡回法院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却对此给出了完全不同的判决。美国联邦第二巡回法院遵循"Cablevison案"所确立的传统规则而承认了Aereo公司行为的正当性,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却通过首次确立"类似有线电视系统"标准将Aereo公司的行为纳入"公开表演权"的规制范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这一判决虽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以往判决的认定,但并不违背"基于意志"的行为规则,而且也符合技术发展的特点和现行法律的解释方法,具有一定的前瞻性。
关键词
“
aereo
案”
传输条款
“Cablevison
“基于意志”行为
Keywords
aereo
case
Transmit Clause
Cablevison
case
"volitional conduct"
分类号
D926.2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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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从Aereo案看我国表演权与广播权的界分
3
作者
曹璋
机构
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
出处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2024年第1期168-177,共10页
文摘
2020年著作权法的修订依然未能解决我国表演权与广播权界线不清的问题,由此引发了对我国著作权保护模式选择及权利区分的激烈争论。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对Aereo案所作的判决为解决我国表演权和广播权立法模式选择的争论提供了新视角。通过对中美两国著作权保护模式的比较,本文指出现阶段坚持广播权与表演权的分立仍是我国应对技术冲击的最优选择。在此基础上,本文通过对《伯尔尼公约》中两权的发展历程进行溯源,明确广播权是对作品“远程传播”行为的规制,而利用各种设备或手段公开播送经无线或有线初始传播的广播作品则属于对作品在“表演发生地”的第二次传播,应作为普通表演权的特别规定,归属于表演权的规制范畴。
关键词
aereo
案
公开表演权
伯尔尼公约
表演权
广播权
Keywords
aereo
case
public performance rights
the Berne Convention
performance rights
broadcasting rights
分类号
D923.41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从Aereo案看体育赛事节目新媒体传播的版权保护
刘友华
徐敏
《中国体育科技》
CSSCI
北大核心
2015
13
下载PDF
职称材料
2
新技术环境下美国公开表演权的理解与适用——评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对“Aereo案”的判决
袁锋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
2014
0
下载PDF
职称材料
3
从Aereo案看我国表演权与广播权的界分
曹璋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2024
0
原文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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