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80篇文章
< 1 2 4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民事法律关系理论视角下的人工智能 被引量:3
1
作者 殷秋实 《法治研究》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74-87,共14页
在民事法律关系理论的视角下,人工智能的定位应该基于民事主体的基本理论展开。现有的主体理论以自然人为核心,主体具有权利归属和行为作出两种功能,以满足不同的价值或需求。由于人工智能的“自主性”在产生机制、适用范围和运作方式... 在民事法律关系理论的视角下,人工智能的定位应该基于民事主体的基本理论展开。现有的主体理论以自然人为核心,主体具有权利归属和行为作出两种功能,以满足不同的价值或需求。由于人工智能的“自主性”在产生机制、适用范围和运作方式上都不同于人之理性,以人工智能作为行为主体也欠缺价值支撑,因此,人工智能并非行为主体。人工智能具有成为权利主体的可能,但是制度收益有限,体系成本很高,而且现有制度足以解决人工智能责任承担的问题,人工智能不宜成为权利主体。人工智能和法人并无相似之处,也不能“借”法人之“壳”而成为权利主体。所以,人工智能并非主体,只需作为法律关系的客体看待。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工智能 法律关系 民事主体 权利主体 行为主体
下载PDF
Rethinking the History and Theory of Jus Publicum Universal: The Formation of China as a "Semi-Civilized" Legal Subject
2
作者 Robert Stern 《Frontiers of History in China》 2017年第2期181-261,共81页
Much of the existing scholarship on the universalization of nineteenth-century international law has framed it in terms of the imperial West's domination of non-Western societies. This article complicates and qualifi... Much of the existing scholarship on the universalization of nineteenth-century international law has framed it in terms of the imperial West's domination of non-Western societies. This article complicates and qualifies this conventional state-centric narrative by investigating the juridical, capitalist production of China as a "semi-civilized" international legal subject. It examines the foundational modern Sino-British/Western commercial and extraterritorial treaties, as well as the treatises of a new professional class of British international lawyers--James Lorimer (1818-90), John Westlake (1828-1913), William Edward Hall (1835-94), T. E. Holland (1835-1926), Thomas Lawrence (1849-1920), and Lassa Oppenheim (1849-1920). The juridical production of China as a "semi-civilized" legal subject throws into relief the dual capitalist nature and significance of the universalization of nineteenth-century international law. On the one hand, this "civilized" legal discourse underwrote a novel liberal conception of a universal international law (jus publicum universal) within which China was formally included as a quasi-legal subject. On the other hand, it also underwrote a particularistic, Euro-centric international law, which excluded China from its global domain and denied it basic sovereign rights. In this way also, "civilized" international law justified both formal equality in European- non-European treaty relations, as well as the real substantive inequality of these international exchanges of rights and obligations. Building on the critical theoretical work of Evgeny Pashukanis (1891-1937), this article argues that a non-orthodox Marxist social theory of legal forms is best suited to explain the abstract, liberal universalism of nineteenth-century "civilized" international law and the contradictory forms of legal and jurisprudential discourse it made available and rendered normatively meaningful to international law practitioners. Through this Marxist theory, moreover, I shall relate said contradictory discourse to modern commodity exchange practices. 展开更多
关键词 international law civilIZATION legal subject CAPITALISM liberal abstraction Pashukanis
原文传递
民事责任能力研究 被引量:22
3
作者 冯兆蕙 冯文生 《河北法学》 2001年第6期24-30,共7页
民事责任能力是民法理论中的基本概念,现有学说对此的论述存在局限性,通过对民事责任能力实质的分析,对其概念进行界定,从而重新认识民事主体理论和民事法律关系理论,为探讨民事责任具体制度提供理论依据,解决现有理论学说难以解... 民事责任能力是民法理论中的基本概念,现有学说对此的论述存在局限性,通过对民事责任能力实质的分析,对其概念进行界定,从而重新认识民事主体理论和民事法律关系理论,为探讨民事责任具体制度提供理论依据,解决现有理论学说难以解答的民事活动主体的特殊现象,为制定民法典奠定扎实的理论基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责任能力 民法理论 民事活动 民事法律关系 民法典 民事主体 理论学说 解答 理论依据 理论基础
下载PDF
论商主体的存在价值及其法律规制 被引量:22
4
作者 赵万一 叶艳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4年第6期49-55,共7页
商主体是商法的核心内容,也是商法区别于民法的标志之一。现代商法与传统的商人法不同,它是建立在现代民法的具体人格的基础上的,因此,对商主体进行特别立法是必要的。传统大陆法国家商主体的确立标准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我国的商主体... 商主体是商法的核心内容,也是商法区别于民法的标志之一。现代商法与传统的商人法不同,它是建立在现代民法的具体人格的基础上的,因此,对商主体进行特别立法是必要的。传统大陆法国家商主体的确立标准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我国的商主体确立原则应为:营利性和经营组织体性相结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主体 商人 民事主体 法律规制
下载PDF
论动物法律主体资格的确立——人类中心主义法理念及其消解 被引量:57
5
作者 徐昕 《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2年第1期15-20,共6页
从逻辑上讲 ,并非不能将法律人格赋予动物。动物权利的保护 ,不应作为客体保护 ,而应作为主体来保护。主体的产生 ,乃是根源于社会利益和权利保护的需要。而主体在形成后也在不断扩张 ,诉讼实践就是主体扩张的重要动因之一。文章从主体... 从逻辑上讲 ,并非不能将法律人格赋予动物。动物权利的保护 ,不应作为客体保护 ,而应作为主体来保护。主体的产生 ,乃是根源于社会利益和权利保护的需要。而主体在形成后也在不断扩张 ,诉讼实践就是主体扩张的重要动因之一。文章从主体、法律主体、民事主体、诉讼主体而及动物 ,以动物的生命权为核心 ,力图确立动物的法律主体地位。通过对动物主体地位及动物权利的论证 ,对人类中心主义法理念予以解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动物 法律主体 人类中心主义法理念
下载PDF
民事责任能力范畴分析 被引量:9
6
作者 魏盛礼 《法学论坛》 北大核心 2007年第1期76-81,共6页
民事责任能力是民法中的基础性概念。任何法律关系的主体只要具备民事主体资格,该主体即拥有民事责任能力。民事责任能力隐含在民事权利能力之中,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和民事责任的资格三位一体,构成民事权利能力不可分割的要素... 民事责任能力是民法中的基础性概念。任何法律关系的主体只要具备民事主体资格,该主体即拥有民事责任能力。民事责任能力隐含在民事权利能力之中,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和民事责任的资格三位一体,构成民事权利能力不可分割的要素。民事主体的民事责任能力状况,与该主体的民事行为能力和认识能力无关。民事责任能力制度贯穿于合同法、侵权法等民法分则的各个组成部分,将其局限于民法分则的任何一部分都是对民事责任能力的不当割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责任能力 民事权利能力 主体资格 民事行为能力
下载PDF
关于制定《民法总则》的建议 被引量:23
7
作者 崔建远 《财经法学》 2015年第4期5-25,共21页
能够进入《民法总则》的民法规范需要具备两项资格:(1)提取公因式而形成的具有裁判依据功能的民法规范;(2)立法技术上的剩余。《民法总则》应当明确每项基本原则的功能和适用范围,以及各项基本原则之间的衔接与限制,甚至是位阶关系。平... 能够进入《民法总则》的民法规范需要具备两项资格:(1)提取公因式而形成的具有裁判依据功能的民法规范;(2)立法技术上的剩余。《民法总则》应当明确每项基本原则的功能和适用范围,以及各项基本原则之间的衔接与限制,甚至是位阶关系。平等原则是意思自治原则的基础和前提,意思自治原则必须和必然受到公序良俗原则的限制,同时受制于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管控法律行为的效力,诚实信用原则控制民事权利的行使。确立民事主体的标准应是:能够成为民事主体的"人",须有自身的独立性,必须对第三人有益无害;对内部成员来说应当利多弊少。至于主体意思问题,不宜一概而论地作为要素对待,而应区分情况分别确定。《民法总则》必须规定意思表示的构成和功能,应当确立虚伪表示与隐匿行为的规则,变重大误解制度为错误制度,应当规定自己代理与双方代理,妥当界分狭义的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完善诉讼时效制度,规定除斥期间的一般规则,增设权利失效制度,暂设取得时效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总则 原则位阶 民事主体标准 法律行为 诉讼时效 权利失效
下载PDF
我国网络团购的民事纠纷及解决对策 被引量:3
8
作者 李庆海 刘蕙明 《沈阳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第6期558-561,共4页
网络团购作为一种新型的购物方式,其最大的优势是能够同时给商家、团购网站和消费者带来利益。但是,从网络团购近几年在国内的发展情况来看,运营商对团购市场设置的准入门槛过低,执法部门监管不力,相关法律不健全,这些都导致了网络团购... 网络团购作为一种新型的购物方式,其最大的优势是能够同时给商家、团购网站和消费者带来利益。但是,从网络团购近几年在国内的发展情况来看,运营商对团购市场设置的准入门槛过低,执法部门监管不力,相关法律不健全,这些都导致了网络团购民事纠纷的日渐增多。通过理清网络团购主体的法律关系,归纳出网络团购民事纠纷的两种类型,并分析当前网络团购的现状,从而提出相应的纠纷解决机制,以维护消费者自身的合法权益并促使网络团购市场有序运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团购 民事纠纷 法律主体 法律关系 法律监管 纠纷解决机制
下载PDF
非法人团体的法律地位 被引量:2
9
作者 李晗 黄海洲 《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5年第4期79-81,共3页
文章从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法经济分析学以及传统民事主体二元论遇到非难三个方面进行分析,以打破传统民事主体二分法理论,确定非法人团体的独立民事主体地位。
关键词 非法人团体 法律地位 民事主体
下载PDF
现代商人特征的法理分析 被引量:2
10
作者 于新循 《河北法学》 CSSCI 2004年第9期15-17,52,共4页
作为商主体 ,商人具有明显区别于一般民事主体和不具备独立资格的商人内部机构及商使用人的法律特征。
关键词 商人 民事主体 法律特征 法理分析 商法 商事能力
下载PDF
家庭的民事主体地位研究 被引量:13
11
作者 肖立梅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3期118-123,共6页
民事主体制度的发展历史表明,顺应社会的现实需求,民事主体的范围在不断扩大——由过去的自然人、法人扩展到现在的非法人组织。判断非自然人团体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条件应当包括:稳定的组织、独立的意志和独立的利益。家庭在社会生产... 民事主体制度的发展历史表明,顺应社会的现实需求,民事主体的范围在不断扩大——由过去的自然人、法人扩展到现在的非法人组织。判断非自然人团体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条件应当包括:稳定的组织、独立的意志和独立的利益。家庭在社会生产和生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家庭和家庭成员无论在财产享有、意志形成和责任承担等方面都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家庭的稳定性是其他组织无法比拟的。法律应当顺应现实的需要,赋予家庭以民事主体地位,使家庭和个人之间关系清晰、明确,既保障家庭的整体利益,也维护家庭成员的个人利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家庭 民事主体 非法人组织 家庭成员
下载PDF
民用无人机法律规制基本问题探讨 被引量:7
12
作者 栾爽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年第2期54-58,共5页
民用无人机的迅猛发展急需法律规制,民用无人机法律规制基本问题包括规制主体、原则、内容、体系等。规制主体需要明确和协调,兼顾安全与飞行自由,平衡管制与促进产业发展原则,注重社会利益,协调性是重要的规制原则。民用无人机规制内... 民用无人机的迅猛发展急需法律规制,民用无人机法律规制基本问题包括规制主体、原则、内容、体系等。规制主体需要明确和协调,兼顾安全与飞行自由,平衡管制与促进产业发展原则,注重社会利益,协调性是重要的规制原则。民用无人机规制内容包含动态法律规制与静态法律规制。民用无人机法律规制需要以法律为核心、行政法规、行业规章、实施细则、产业政策和地方法规共同组成的法律法规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用无人机 法律规制 规制主体 规制原则
下载PDF
对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理论之再构建 被引量:4
13
作者 严彦 严恩秀 《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科版)》 2005年第3期77-80,共4页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在大陆法系国家以及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律体系中,占有相当的地位。对诉讼法律关系内容和范围的确认,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各国民事诉讼法的目的和模式,并对学说和司法实践产生重大影响。处于转型期的中国社会及其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在大陆法系国家以及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律体系中,占有相当的地位。对诉讼法律关系内容和范围的确认,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各国民事诉讼法的目的和模式,并对学说和司法实践产生重大影响。处于转型期的中国社会及其民事诉讼法理论,需要在适当完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理论的基础上来建立和充实。本文拟对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内涵、主体、内容和客体加以分析,以求得民事法律关系的完善定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主体 客体 内容
下载PDF
非法人团体民事主体地位简论 被引量:2
14
作者 廖晨歌 唐涛 《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6年第1期26-29,共4页
非法人团体广泛参与着民事活动,它有着不同于自然人和法人的特征,而且它的法律特征和现状完全符合确立民事主体的相关要件和标准,我国民法应该打破传统的民事主体二元结构,赋予其民事权利能力,使其成为我国第三类民事主体。
关键词 非法人团体 民事权利能力 民事主体
下载PDF
论知识产权的客体结构——以著作权客体为例兼与李杨博士商榷 被引量:4
15
作者 张媛 《知识产权》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4期47-52,共6页
知识产权客体是知识产权学说的理论基础,学界关于知识产权的客体一直存在争议,以张勤教授为代表的"信息说"、以吴汉东教授为代表的"知识产品说"、以刘春田教授为代表的"行为说"以及传统的以《民法通则》... 知识产权客体是知识产权学说的理论基础,学界关于知识产权的客体一直存在争议,以张勤教授为代表的"信息说"、以吴汉东教授为代表的"知识产品说"、以刘春田教授为代表的"行为说"以及传统的以《民法通则》为代表的"智力成果说"等学说都从一定侧面对知识产权的客体进行了阐释,近期李杨博士又从著作权入手提出了客体的多重构造体系说,从动态角度进一步丰富了知识产权客体学说,但混淆了一些概念,值得进一步商榷。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法律关系 知识产权 著作权 客体 对象
下载PDF
高校图书馆现有法律地位与相关法规体系建设问题探讨 被引量:1
16
作者 冯玉伏 《河南图书馆学刊》 2011年第6期65-66,共2页
充分认清高校图书馆依法可循的法律地位与在实践中具有的法律地位的相互关系与区别所在,是理顺相关法律关系,解决高校图书馆现实法律地位定位问题的关键所在,本文力求通过对问题的探讨,为高校图书馆法规体系的建设和完善提供一些积极地... 充分认清高校图书馆依法可循的法律地位与在实践中具有的法律地位的相互关系与区别所在,是理顺相关法律关系,解决高校图书馆现实法律地位定位问题的关键所在,本文力求通过对问题的探讨,为高校图书馆法规体系的建设和完善提供一些积极地、有建设性的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高校图书馆 法律地位 民事主体 法规体系建设
下载PDF
论法人分支机构 被引量:4
17
作者 李乐平 谢沁 《怀化学院学报》 2003年第4期25-27,共3页
法人分支机构是法人的组成部分 ,具有从属性、区域性、职能性三个特征。在我国民事立法中 ,应当赋予法人分支机构限定性民事主体资格。在民事活动中 ,一般情况下先由分支机构承担民事责任 ;当分支机构的财产不足承担时 ,再由所属法人补... 法人分支机构是法人的组成部分 ,具有从属性、区域性、职能性三个特征。在我国民事立法中 ,应当赋予法人分支机构限定性民事主体资格。在民事活动中 ,一般情况下先由分支机构承担民事责任 ;当分支机构的财产不足承担时 ,再由所属法人补充责任。在民事诉讼中 ,法人分支机构具有独立的诉讼主体资格。澄清有关法人分支机构的认识在立法和司法上都有重要的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人分支机构 法人 民事主体 民事诉讼主体 民法 中国
下载PDF
业主委员会之法律地位新视角探析 被引量:10
18
作者 田春苗 《西部法学评论》 2009年第1期92-96,共5页
业主委员会自产生以来就存在着性质模糊、法律地位不明确、权责不清等问题,学界关于这些问题的讨论从未停止过,但也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物权法》中关于业主委员会的规定较为原则,新修订的《物业管理条例》依然没有明确业主委员会的法... 业主委员会自产生以来就存在着性质模糊、法律地位不明确、权责不清等问题,学界关于这些问题的讨论从未停止过,但也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物权法》中关于业主委员会的规定较为原则,新修订的《物业管理条例》依然没有明确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由此,我们必须在《物权法》以及修订后的《物业管理条例》的新视角下重新审视业主委员会之法律地位问题。本文认为业主委员会在实体法上是属于"其他组织"的第三类民事主体,在程序法上具有民事诉讼主体资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业主委员会 法律地位 民事主体资格 诉讼主体资格
下载PDF
全国性单项运动协会社团法人实体化改革趋向与推进的法治化路径研究 被引量:28
19
作者 王家宏 蔡朋龙 《体育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6期1-14,共14页
全国性单项运动协会改革必须坚持“独立社团法人实体”的目标取向。构筑“政社”新型关系,需要将单项运动协会定位于均衡公序与私序的公共法人组织,并借由法人治理结构架构、国有资产分离与调配、权利义务的明晰,构建“权责明确、制衡... 全国性单项运动协会改革必须坚持“独立社团法人实体”的目标取向。构筑“政社”新型关系,需要将单项运动协会定位于均衡公序与私序的公共法人组织,并借由法人治理结构架构、国有资产分离与调配、权利义务的明晰,构建“权责明确、制衡有效、产权清晰、依法自治”的现代独立化法人自治组织。当前改革的实践,已进入攻坚阶段的抵触期,体制机制的增量改革已到临界点,需要通过制度的增量改革突破路径的“锁定”状态。法治是单项运动协会的组织架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破旧立新”的根本保障,推动当前单项运动协会社团法人实体化改革向纵深方向发展需要法治的保障。基于“依法治体”与“体育深化改革”的现实需要,提出全国性单项运动协会社团法人实体化改革与发展的法治化进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全国性单项运动协会 社团法人实体化 法人治理结构 法律认定 契约让渡 民事主体
下载PDF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一般规定章的定位、模式及其建构——基于大陆法系67项立法例的对比分析 被引量:3
20
作者 刘征峰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期66-75,共10页
婚姻家庭编是否设立一般规定章并没有学理上的必然性。一般规定章之设置应当首先考虑立法传统与实践需求。在设置一般规定章的立法例中,可以根据"是否存在基本原则"的标准将其划分为"社会主义-前社会主义"国家模式... 婚姻家庭编是否设立一般规定章并没有学理上的必然性。一般规定章之设置应当首先考虑立法传统与实践需求。在设置一般规定章的立法例中,可以根据"是否存在基本原则"的标准将其划分为"社会主义-前社会主义"国家模式和"第二条道路"。考虑到婚姻家庭编一般规定章对民法总则的模仿,其是否需要同时处理客观法和主观权利两方面的问题应当首先参考民法总则的构造技术。但是,婚姻家庭编一般规定章的构造尤其需要考虑婚姻家庭编是基于生活事实的相似性进行聚合处理的这一特点。在主观权利部分,它不能仿照民法总则那样,以法律效果的相似性为基础进行提取公因式的操作。婚姻家庭编一般规定章中的某些基本原则同时扮演了客观法意义上的立法指导功能和主观权利意义上的权利限制功能。根据性质上的差异将这些原则分置于客观法和主观权利两部分并不具有实益。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起草应当融通两种模式,在客观法部分增设法律适用规则,在主观权利部分增设权利主体规则(亲属的一般原理)和权利消灭规则(时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婚姻家庭编 民法典 主观权利 客观法 法律效果 生活事实
下载PDF
上一页 1 2 4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