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5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我国煤矿安全生产领域构建保险体系的探讨 被引量:7
1
作者 张贤凯 周劲松 陈春歌 《安全与环境工程》 CAS 2010年第6期83-87,共5页
我国煤矿事故多发且后果严重,其安全生产形势严峻,而煤矿安全生产领域的工伤保险体制却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本文将我国煤矿现有的工伤保险与强制雇主责任保险相结合,提出了构建二元化的保险体系,即针对现有的工伤保险,结合煤矿安全... 我国煤矿事故多发且后果严重,其安全生产形势严峻,而煤矿安全生产领域的工伤保险体制却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本文将我国煤矿现有的工伤保险与强制雇主责任保险相结合,提出了构建二元化的保险体系,即针对现有的工伤保险,结合煤矿安全生产的特点,建立主成分分析和聚类分析划分风险等级的模型,用来确定工伤保险费率,强调费率对企业安全状况的反馈,并充分利用工伤保险基金从技术上改进煤矿安全生产状况,同时引入强制雇主责任保险以便有效地转嫁矿难所带来的巨大风险。通过构建新的保险体系用来改善我国目前严峻的煤矿安全生产状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煤矿 安全生产 工伤保险 强制雇主责任保险 费率
下载PDF
未来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用人者责任制度的完善 被引量:9
2
作者 程啸 《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5期36-42,共7页
我国现行的用人者责任制度存在一些重大的问题,需要在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编纂中予以解决完善。首先,第三人侵权赔偿责任与工伤保险赔偿的关系应予明确,即二者可以并存,但是为了避免违背禁止获利原则以及工伤保险赔偿基金的浪费,应当认... 我国现行的用人者责任制度存在一些重大的问题,需要在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编纂中予以解决完善。首先,第三人侵权赔偿责任与工伤保险赔偿的关系应予明确,即二者可以并存,但是为了避免违背禁止获利原则以及工伤保险赔偿基金的浪费,应当认可已支付的工伤待遇中那些与侵权赔偿项目的性质相同、填补的是同一损害的项目,不能重复给付,必须予以扣减;其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工作任务时遭受来自本单位的其他工作人员的侵害时,如果构成工伤,则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只能获得工伤保险待遇,不能要求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第三,提供劳务与接受劳务的自然人之间,如果提供劳务者因劳务而遭受损害的,其要求接受劳务者承担的侵权责任应明确为无过错责任而非现行法的过错责任。最后,我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应当明确用人者对被使用者的追偿权,但该追偿权的行使仅限于被使用者在执行工作任务或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情形。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侵权责任编 用人者责任 工伤保险 追偿权
下载PDF
中国高危行业实施强制雇主责任保险的研究——以山西煤炭行业为例 被引量:1
3
作者 刘晓敏 梁彦 +1 位作者 付健健 苏子云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 2009年第3期65-70,共6页
当前,我国高危行业的安全生产形势极为严峻,各种潜在或实际的风险严重危害着相关工作人员的生命和健康。以煤炭行业为例,矿难事故频发,不但给国家和企业带来了损失,也使遇难矿工及其家属的生活陷入了困境。在敲响安全生产警钟之时,政府... 当前,我国高危行业的安全生产形势极为严峻,各种潜在或实际的风险严重危害着相关工作人员的生命和健康。以煤炭行业为例,矿难事故频发,不但给国家和企业带来了损失,也使遇难矿工及其家属的生活陷入了困境。在敲响安全生产警钟之时,政府应探索一条以商业保险公司运作法定保险为模式,发展煤炭行业强制雇主责任保险的道路,将保险与安全生产融为一体,实现市场各方利益的结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雇主责任保险 强制保险 高危行业 煤炭行业
下载PDF
雇主责任保险的发展困境及对策 被引量:2
4
作者 张勇 《石家庄经济学院学报》 2006年第1期99-102,共4页
我国雇主责任保险自开办以来一直发展比较缓慢,造成这种发展困境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主要的原因是:法律制度不完善;保险公司在人才储备、数据积累、风险管控等方面准备不足;雇主惟利是图,保险意识和法律意识薄弱;政府职能缺失。雇主... 我国雇主责任保险自开办以来一直发展比较缓慢,造成这种发展困境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主要的原因是:法律制度不完善;保险公司在人才储备、数据积累、风险管控等方面准备不足;雇主惟利是图,保险意识和法律意识薄弱;政府职能缺失。雇主责任保险摆脱发展困境,实现快速健康发展的主要对策有:加强立法,完善法制环境;加强保险公司自身建设;提升雇主的保险、风险、法制意识,激活雇主责任保险的市场需求;积极发挥政府作用,推动雇主责任保险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雇主责任保险 发展困境 对策
下载PDF
人工智能技术与责任法的变迁-以自动驾驶技术为考察 被引量:95
5
作者 冯洁语 《比较法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2期143-155,共13页
自动驾驶技术(人工智能驾驶技术)是人工智能技术在汽车领域的最新运用,是技术发展的趋势。与此种技术变化相适应,自动驾驶机动车引发事故的民事责任同样发生了变化。从中短期来看,技术的变迁并未动摇机动车责任的构造,仅使得自动驾驶系... 自动驾驶技术(人工智能驾驶技术)是人工智能技术在汽车领域的最新运用,是技术发展的趋势。与此种技术变化相适应,自动驾驶机动车引发事故的民事责任同样发生了变化。从中短期来看,技术的变迁并未动摇机动车责任的构造,仅使得自动驾驶系统的生产者具备了驾驶人的属性,尚属于解释论可解决的领域。从长期来看,生产者的产品责任有替代机动车责任的趋势。此种趋势并不合理,削弱了对受害人的保护,并且此种削弱直接源自于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3、28、31条的不合理性。应当通过强制保险、机动车责任和产品责任的协调,合理分配损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工智能 自动驾驶 强制保险 驾驶人责任 产品责任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