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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新论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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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邹爱华 《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4年第6期715-721,共7页
将法律后果界定为法律规范的逻辑构成要素,不仅与法律规则和法律部门的划分理论相矛盾,而且与立法、执法和司法实践相冲突。法律后果中应包含奖励,有肯定性法律后果和否定性后果。规范适用的条件应是法律规范的逻辑构成要素。法律后果... 将法律后果界定为法律规范的逻辑构成要素,不仅与法律规则和法律部门的划分理论相矛盾,而且与立法、执法和司法实践相冲突。法律后果中应包含奖励,有肯定性法律后果和否定性后果。规范适用的条件应是法律规范的逻辑构成要素。法律后果要素本身就是一个完整的法律规范,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只由规范适用的条件(或称为假定)和行为模式(或称为处理)构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规范 逻辑结构 规范适用的条件 行为模式 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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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法律规范由假定、处理和制裁构成”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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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邹爱华 《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3年第4期59-62,共4页
法律规范由假定、处理和制裁构成的观点有了新发展,但仍然存在需要商榷的地方。笔者认为法律后果中应包含奖励,能区分为肯定性的后果和否定性的后果,调整性规则并不一定非要与保护性规则结合起来之后,才能完整地发挥法律的职能。一项法... 法律规范由假定、处理和制裁构成的观点有了新发展,但仍然存在需要商榷的地方。笔者认为法律后果中应包含奖励,能区分为肯定性的后果和否定性的后果,调整性规则并不一定非要与保护性规则结合起来之后,才能完整地发挥法律的职能。一项法律规范的内容不能表现在不同的法律文件中,制裁也不是法律规范的逻辑构成要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规范 法律规则 制裁 假定 调整性规则 逻辑构成要素 法理学 法律后果 奖励 保护性规则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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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下交付”问题研究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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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米镝 《商丘师范学院学报》 CAS 2010年第1期106-109,共4页
控制下交付是一种重要的侦查手段,在侦破毒品犯罪或者其他违禁品犯罪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对控制下交付的概念、兴起背景与适用条件以及中国控制下交付的立法与实践等进行了探讨,对打击、扼制毒品犯罪和其他产品犯罪活动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 控制下交付 形式与性质 法律授权 适用条件 中国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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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时间效力问题上的利益衡量——从规范类型区分理论出发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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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唐晓晴 吴奇琦 范笑鼎 《法治社会》 2022年第4期54-62,共9页
《民法典》的颁布,必定伴随大量过渡法难题。然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典时间效力司法解释中的具体规定却不足以全面覆盖所有问题。大部分过渡法问题,仍必需求诸抽象的利益衡量。对于新法追溯效力范围的判断,可以通过区分新法属于“涉... 《民法典》的颁布,必定伴随大量过渡法难题。然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典时间效力司法解释中的具体规定却不足以全面覆盖所有问题。大部分过渡法问题,仍必需求诸抽象的利益衡量。对于新法追溯效力范围的判断,可以通过区分新法属于“涉及法律事实的规范”抑或“涉及法律状况的规范”,以确定当事人之信赖在时间上的位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时间效力 规范类型 利益衡量 法律事实 法律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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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行为与后果——新修订《档案法》法律规范分析解读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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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任琼辉 吴雁平 《山西档案》 2021年第3期81-97,共17页
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实施的行为准则。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是法律条文。法律规范由适用条件(假定)、行为模式(处理)、法律后果三个要素构成。从上述三个要素入手,对新版《档案法》法律条文体现的法律规范进... 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实施的行为准则。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是法律条文。法律规范由适用条件(假定)、行为模式(处理)、法律后果三个要素构成。从上述三个要素入手,对新版《档案法》法律条文体现的法律规范进行分析解读,有助于在实践中规制档案行为,明确在《档案法》规制的范围内,允许做什么、应当做什么、禁止做什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档案法 法律规范 适用条件 行为模式 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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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协议损失赔偿的法律适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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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梦群 《行政法学研究》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155-166,共12页
随着《行政诉讼法》的修订,行政协议被正式纳入到行政诉讼的范畴,最高人民法院也通过司法解释全面规定了行政协议案件的审理规则。但因行政协议实体立法缺位,实践中行政协议损失赔偿的法律适用仍然存在许多分歧与困惑。本文立足司法审... 随着《行政诉讼法》的修订,行政协议被正式纳入到行政诉讼的范畴,最高人民法院也通过司法解释全面规定了行政协议案件的审理规则。但因行政协议实体立法缺位,实践中行政协议损失赔偿的法律适用仍然存在许多分歧与困惑。本文立足司法审判实践需要,对涉及损失赔偿的法律规范进行梳理分析,提出行政协议损失赔偿的法律适用顺序原则,在优先适用《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基础上,分类处理行政协议损失赔偿的法律适用问题。在缔结阶段行政机关违法造成的损失赔偿,适用《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而履行阶段则参照适用民事法律规范。此外,参照适用民事法律规范需要考虑衡平原则、完全赔偿原则,也需要对自治原则进行限缩,以此为基础提出对现行的行政协议损失赔偿进一步完善的具体构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协议 损失赔偿 适用法律 民事法律规范 立法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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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法体系缺陷的补救:民商区分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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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建文 《环球法律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6期135-143,共9页
在我国"民商不分的混合立法模式"下,由混合于民法规范的商法规范与单行商法构成的商法规范体系存在着明显缺陷。为克服我国现行商法体系缺陷,应推动我国总纲性商法规范的立法化,实现民商区分的立法要求。在具体立法形式上,目... 在我国"民商不分的混合立法模式"下,由混合于民法规范的商法规范与单行商法构成的商法规范体系存在着明显缺陷。为克服我国现行商法体系缺陷,应推动我国总纲性商法规范的立法化,实现民商区分的立法要求。在具体立法形式上,目前最现实的方案是制定《商法通则》,但不排除制定《商法典》的可能性。所谓民商区分,就是要对民事关系和商事关系区分对待,分别适用不同法律或者根据不同法律理念适用相同法律规范。因此,民商区分的关键问题就在于确定民事关系与商事关系的判断标准。在民商分立国家的商法典中,是以商人身份作为适用商法的依据,而商人身份又涉及商行为的判断问题。易言之,商人与商行为既是商法的核心范畴,也是确定商事关系的判断标准。但我国总纲性商法规范的核心范畴可确定为经营者与经营行为,并将其确定为民商区分的判断标准。至于营业制度,则不必纳入基本商法基本范畴,而将其作为总纲性商法规范的重要内容即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总纲性商法规范 民商区分 经营者 经营行为 营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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