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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法典的罪刑条款设置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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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明楷 《政法论丛》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28-39,共12页
“《刑法典》是环境刑法更好的归属”的观点,只是一种主观判断,不一定符合事实;我国清末以来的刑法典都预设了多元刑事立法模式,单一刑法典模式不是由刑法典自身形成的,而是由于其他法律不设置罪刑条款形成的,生态环境法典应当直接设置... “《刑法典》是环境刑法更好的归属”的观点,只是一种主观判断,不一定符合事实;我国清末以来的刑法典都预设了多元刑事立法模式,单一刑法典模式不是由刑法典自身形成的,而是由于其他法律不设置罪刑条款形成的,生态环境法典应当直接设置环境犯罪的罪刑条款;罪刑条款应当与行为规则、行政处罚条款密切接近,故应采取分散型设置方式;行政刑法的特点是通过补强行为规则,确保行为规则的有效性,故生态环境法典中的罪刑条款通常采取行政犯的表述方式,但部分条款也可以采取刑法犯的表述方式;罪刑条款应以行政处罚条款为基础,通过增加不法要素与责任要素的方式,使环境犯罪具备应受刑罚处罚性;处理行政处罚与刑罚处罚的关系时,重在防止以刑罚处罚替代行政处罚;应当将行为人积极履行《民法典》规定的“修复生态环境责任”,规定为环境犯罪的减免处罚事由;生态环境法典中的罪刑条款设置应注重必要性、明确性、合理性、协调性,不必顾虑与现行刑法典中环境犯罪条款的重复与交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环境法典 附属刑法 罪刑条款 多元立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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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十二)》下行贿犯罪的均衡适用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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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寅翔 《中国应用法学》 CSSCI 2024年第2期23-36,共14页
《刑法修正案(十二)》对行贿犯罪的修改,旨在实现与受贿犯罪惩处的实质均衡,并增强行贿犯罪处罚条款的积极预防功能。这体现的是对行贿犯罪的预防性严惩,而非单纯对其进行严厉惩治。司法应遵循该修法精神指引,确保罪名适用的稳健性。为... 《刑法修正案(十二)》对行贿犯罪的修改,旨在实现与受贿犯罪惩处的实质均衡,并增强行贿犯罪处罚条款的积极预防功能。这体现的是对行贿犯罪的预防性严惩,而非单纯对其进行严厉惩治。司法应遵循该修法精神指引,确保罪名适用的稳健性。为实现修正案关于贿赂犯罪的处罚均衡性目标,需要将预防性严惩的修法精神与宽严相济、从严治吏等一贯的刑事政策相结合,将“入罪认定总体稳健,量刑评价适度从严”作为新法适用方向。贿赂犯罪的保护法益为职务行为的自主决策权,对行贿犯罪的惩处力度取决于侵害该法益的具体形式,而非“受贿行贿同等罚”。新增的行贿罪从重处罚情节仅为量刑情节,应根据从重处罚的实质依据对各个情节进行目的性限缩解释,以确保司法适用的精确性与均衡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修正案(十二)》 行贿犯罪 犯罪预防 罪刑均衡 对向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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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犯罪防治中的轻罪扩张及其限度
3
作者 郭旨龙 《云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5期60-68,共9页
网络犯罪的防治目标导致刑法不断扩张。当前最为典型的问题是如何理性认识并调适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防治功能及其限度。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起诉人数爆发式增长的背景下,应当认为本罪的出台和适用基本符合刑事正义,但需要... 网络犯罪的防治目标导致刑法不断扩张。当前最为典型的问题是如何理性认识并调适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防治功能及其限度。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起诉人数爆发式增长的背景下,应当认为本罪的出台和适用基本符合刑事正义,但需要做出一定的调适。其一,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司法基本符合罪刑法定原则,被帮助的行为类型属于刑法上规定的行为类型即可,这平衡了应对网络社会风险和满足公民可预见性的需求,是在网络空间中贯彻罪刑法定原则的最新趋势。其二,根据罪刑相当理念,从一重罪论处不应当仅仅看重可能判处的刑罚,还应当考虑罪名标签是否适当、全面评价了帮助行为的性质和危害。在帮助多种犯罪行为类型时,认定为本罪更加适当、全面,但可能需要法定刑幅度的增设与匹配。其三,在程序正义上,客观罪量和主观“明知”可以通过严格的程序得以确认,但在打击“两卡”犯罪导致案件“井喷”的态势下,需要调适“两卡”犯罪线下帮助行为的入罪标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罪刑法定 罪刑相当 正当程序 “两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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贿赂犯罪刑罚配置的立法检视--以《刑法修正案(十二)》为视角的分析
4
作者 何立荣 叶子俊 《沧州师范学院学报》 2024年第3期104-109,132,共7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对于贿赂犯罪刑罚配置的修改充分贯彻了“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的反腐败方略,加大惩治单位受贿罪的力度,注重单位行贿罪的刑期均衡,并进一步完善了行贿犯罪规制体系。但对其进行立法检视,不难发现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对于贿赂犯罪刑罚配置的修改充分贯彻了“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的反腐败方略,加大惩治单位受贿罪的力度,注重单位行贿罪的刑期均衡,并进一步完善了行贿犯罪规制体系。但对其进行立法检视,不难发现在修法中也存在一些非理性之处将会导致司法适用上的困惑,具体表现为财产刑的误用或缺失、刑罚适用的僵化以及罪与罪之间惩治力度不协调等问题。在应对路径上,可以通过取消对国有非企业单位的罚金刑配置,调整行贿犯罪“必并科”财产刑的立法模式,协调行贿罪与特定关联犯罪的刑罚配置,在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中增设没收财产刑来解决当前面临的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贿赂犯罪 立法检视 刑罚配置 《刑法修正案(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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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13条新解:范畴提炼及其内在关联 被引量:1
5
作者 马荣春 《法治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127-138,共12页
应受刑罚处罚性,是从《刑法》第13条中提炼出来的最高刑法学范畴,而社会危害性、罪刑法定性和刑法谦抑性则是可从其中提炼出来的二级范畴。于是,应受刑罚处罚性与社会危害性、罪刑法定性和刑法谦抑性便构成了《刑法》第13条中的范畴体系... 应受刑罚处罚性,是从《刑法》第13条中提炼出来的最高刑法学范畴,而社会危害性、罪刑法定性和刑法谦抑性则是可从其中提炼出来的二级范畴。于是,应受刑罚处罚性与社会危害性、罪刑法定性和刑法谦抑性便构成了《刑法》第13条中的范畴体系:应受刑罚处罚性统摄社会危害性、罪刑法定性和刑法谦抑性;社会危害性与罪刑法定性构成一种递升关系而非两个标准,故二者不存在对立冲突。刑法谦抑性则对社会危害性和罪刑法定性构成一种反转关系。社会危害性虽然具有刑法学基石地位,但其是应受刑罚处罚性的实质根据;罪刑法定性是应受刑罚处罚性的形式根据,且节制着社会危害性;刑法谦抑性则是应受刑罚处罚性的反面延伸。最终,社会危害性、罪刑法定性和刑法谦抑性从正反两个方向共同支撑着应受刑罚处罚性。切中内含的基本范畴及其内在关联来深度再读《刑法》第13条,就是对其进行一番深度评注和教义学展开。深度再读《刑法》第13条,是出于深度领会其内容,以让其更好地指导刑法实践和助益刑事法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第13条 应受刑罚处罚性 社会危害性 罪刑法定性 刑法谦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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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占用草原犯罪的实证分析与立法检视
6
作者 卫迎杰 魏华 《草业科学》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1020-1027,共8页
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草原资源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非法占用草原犯罪的刑事处罚有了具体的法律指导。本研究采用实证分析方法,对非法占用草原犯罪的行为类型、裁判结果、量刑因素、减刑情节等司法现状进... 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草原资源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非法占用草原犯罪的刑事处罚有了具体的法律指导。本研究采用实证分析方法,对非法占用草原犯罪的行为类型、裁判结果、量刑因素、减刑情节等司法现状进行研究分析。结果表明,非法占用草原犯罪存在犯罪行为类型不均衡、犯罪构成要件认定模糊、裁判量刑较为随意的问题。研究认为其原因在于立法层面对草原生态法益重视不足、犯罪构成要件不够明确、刑罚档次缺乏区分度、刑罚手段过于传统4个方面。故研究提出相关立法建议:设置独立罪名;统一定罪标准,明确“大量毁坏”内涵;细化法定刑档次;设置多元化刑罚手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非法占用草原 大量毁坏 生态法益 量刑 定罪标准 罪刑相适应 刑罚辅助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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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安全治理的刑法应对:理念遵循与完善进路
7
作者 沙良旺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24年第4期118-128,共11页
生物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全球化趋势的加强使现代社会面临的生物安全风险日趋复杂、紧迫。刑法作为社会防卫的最后一道防线,在生物安全治理中理应占有一席之地。然而,我国当前的生物安全刑法保护制度还存在着保护法益缺乏明确性、规制范... 生物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全球化趋势的加强使现代社会面临的生物安全风险日趋复杂、紧迫。刑法作为社会防卫的最后一道防线,在生物安全治理中理应占有一席之地。然而,我国当前的生物安全刑法保护制度还存在着保护法益缺乏明确性、规制范围缺乏全面性、刑法介入缺乏预防性等问题。为此,在完善过程中,须以风险预防原则缓和技术风险,统筹生物技术发展与安全问题,以刑法谦抑性理念指引刑事立法,以法秩序统一原理畅通保护体系,从而不断夯实生物安全刑法保护制度的基础,强化对生物安全风险的事前预防,使生物安全犯罪的入罪更加谨慎、出罪途径更加畅通,并有效实现生物安全治理的行刑衔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物安全 刑法保护 风险防控 罪刑谦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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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司法实践问题
8
作者 王志刚 徐亚琼 《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4期63-74,共12页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自2015年入刑后,近年来在司法实务中被大量认定。学界认为此举有违刑法的谦抑性。通过整理100个样本案例,分析司法实践中的“重罪行为轻罚化”以及“过度扩张”两种观点,发现该罪在具体适用时存在“明知”的认定...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自2015年入刑后,近年来在司法实务中被大量认定。学界认为此举有违刑法的谦抑性。通过整理100个样本案例,分析司法实践中的“重罪行为轻罚化”以及“过度扩张”两种观点,发现该罪在具体适用时存在“明知”的认定不明确、与掩饰和隐瞒犯罪所得罪认定存在争议、刑罚的适用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当前,为了有效治理信息网络犯罪,应从明确“明知”的认定、正确区分该罪与掩饰和隐瞒犯罪所得罪、统一刑罚适用标准等方面入手,确保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实现应有的治理效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重罪行为轻罚化 网络犯罪 司法实践 刑法谦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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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轻其轻罪,重其重罪”看唐明两代君主集权方式的变化及其启示
9
作者 吕晓鼎 《湖南警察学院学报》 2024年第3期48-57,共10页
“轻其轻罪,重其重罪”是明代君权高度集中的结果。君主集权作为专制主义下的必然趋势,但在唐明两代却呈现出不同方式。唐代君主较多采用分权制衡的方式,防止大臣一家独大威胁君权,从而实现集权。而明代废除相权带来了君权加重,为了有... “轻其轻罪,重其重罪”是明代君权高度集中的结果。君主集权作为专制主义下的必然趋势,但在唐明两代却呈现出不同方式。唐代君主较多采用分权制衡的方式,防止大臣一家独大威胁君权,从而实现集权。而明代废除相权带来了君权加重,为了有效驾驭极重的君权,明代君主的集权方式多样而激烈,典型表现就是通过严刑峻法与超强社会控制在肉体与精神上彻底消灭威胁君权的因素,从而达到集权的目的。这也造成了中国传统社会后期法制的畸形发展,极大地阻碍了社会的进步。通过对比唐明两代的君主集权方式,给予我们的启示是:在当今法治建设中,一方面要保持法律与社会发展的适应性,以法律为改革保驾护航;另一方面则应汲取“法深无善治”的教训,使法律简而能禁,从而构筑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良法善治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轻其轻罪 重其重罪 君主集权 分权制衡 法严刑酷 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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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设重大体育竞赛弄虚作假罪的思考
10
作者 姜春成 王森 《衡水学院学报》 2024年第3期123-128,共6页
应当完善我国《刑法》,增设重大体育竞赛弄虚作假罪。在构成要件方面,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公平公正的体育竞赛秩序、与竞赛相关的各方经济利益以及国际形象和国际声誉;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通过弄虚作假行为,损害公正的竞赛秩序,... 应当完善我国《刑法》,增设重大体育竞赛弄虚作假罪。在构成要件方面,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公平公正的体育竞赛秩序、与竞赛相关的各方经济利益以及国际形象和国际声誉;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通过弄虚作假行为,损害公正的竞赛秩序,非法获利并对其他运动员和相关体育产业造成损失,损害国际形象和国际声誉;在犯罪主体方面,为一般主体,即直接参与重大体育竞赛的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等;在犯罪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在《刑法》中的体系地位方面,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罪范畴;在法定刑设置方面,将重大体育竞赛弄虚作假罪主刑设置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两档,附加刑为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体育法》 重大体育竞赛 弄虚作假 犯罪构成 法定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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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一体化视野下“两卡”型帮信罪的治理路径研究
11
作者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打击与治理”课题组 《河南警察学院学报》 2024年第5期44-53,共10页
从刑事一体化视角考察,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急剧扩张适用主要是因为,在政策落实上因片面适用“从严从重”而易突破成文法;在犯罪认定上因割裂了实质与形式要件而降低入罪门槛;在行刑界分上多以“量”为标准而阻碍了案件分流至行政... 从刑事一体化视角考察,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急剧扩张适用主要是因为,在政策落实上因片面适用“从严从重”而易突破成文法;在犯罪认定上因割裂了实质与形式要件而降低入罪门槛;在行刑界分上多以“量”为标准而阻碍了案件分流至行政处罚;在犯罪预防上因相关措施缺乏针对性而难以使民众产生抑制动机即预防效果不佳。由此,刑事一体化下的“两卡”型帮信罪治理路径,既要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又要坚持形式与实质相统一等原则,予以基于罪刑法定原则的既合理又合法的定罪处刑与刑行分流分治,积极采取多维源头治理有效遏制“两卡”型帮信行为的滋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帮信罪 刑事政策 刑法适用 行刑界分 犯罪预防 治理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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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检程序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三维衔接
12
作者 陈修勇 《唐山学院学报》 2024年第4期59-68,共10页
相较于《刑事诉讼法》第15条“权利导向”的制度设计,《监察法》第31条为职务犯罪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创设了更为严格的实体条件,即“主动认罪认罚+附加条件”,呈现明显的“权力导向”。适用条件的差异化导致实践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 相较于《刑事诉讼法》第15条“权利导向”的制度设计,《监察法》第31条为职务犯罪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创设了更为严格的实体条件,即“主动认罪认罚+附加条件”,呈现明显的“权力导向”。适用条件的差异化导致实践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的混乱,且《监察法》第31条在实践中并非法院裁判时的依据。为此,需从理念、制度和实践三个维度加强监检程序的衔接:从理念维度统一对制度价值的认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职务犯罪的特殊功能;从制度维度明确从宽处罚建议的“柔性”效力,防止监察调查结果对裁判起决定作用;从实践维度构建监察与司法的协调沟通机制,双向提升职务犯罪办案质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监察法 贿赂犯罪 监检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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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危害性与刑事违法性辨析——重在从“罪刑法定”视角观之 被引量:8
13
作者 李晓明 陆岸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6期37-46,共10页
一个时期以来,社会危害性与刑事违法性的争论越来越引起人们的极大关注。社会危害性与刑事违法性是属于两个不同学科、不同领域的问题。在“罪刑法定”原则下,社会危害性更应当回归于犯罪学之中,而在刑法学中用法益侵害和严重的法益侵... 一个时期以来,社会危害性与刑事违法性的争论越来越引起人们的极大关注。社会危害性与刑事违法性是属于两个不同学科、不同领域的问题。在“罪刑法定”原则下,社会危害性更应当回归于犯罪学之中,而在刑法学中用法益侵害和严重的法益侵害取而代之,并且它们只有被明确规定在刑法中才能叫刑法法益侵害。这样规定,不仅剔除了“社会危害性”这一宏观、模糊的、甚至易受主观价值取向改变的犯罪定义标准,而且有利于刑事司法操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社会危害性 刑事违法性 罪刑法定原则 犯罪定义 “罪刑法定”原则 法益侵害 定义标准 价值取向 司法操作 犯罪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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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罪的价值取向与质疑——对《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三项的分析 被引量:30
14
作者 唐稷尧 王燕莉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2年第1期59-67,共9页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三项在罪状表述方式上具有高度抽象性与最大概括性 ,这使得非法经营罪的内涵具有扩张性特征。制定这一规范的目的在于令刑法保持应对新型经济失范行为的灵活性 ,其价值取向以中国当前经济生活的现状为背景 ,从...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三项在罪状表述方式上具有高度抽象性与最大概括性 ,这使得非法经营罪的内涵具有扩张性特征。制定这一规范的目的在于令刑法保持应对新型经济失范行为的灵活性 ,其价值取向以中国当前经济生活的现状为背景 ,从克服刑法典的局限性来说具有某种法哲学意义上的合理性 ,并且与中国的传统价值观以及主流刑法理论相契合。但这一刑法规范的危险性在于 :该规范在内容上具有不明确性和不可预测性 ,这可能导致刑罚权的滥用 。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 非法经营罪 不明确性 扩张性 罪刑法定原则 市场经济 价值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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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刑法定司法化研究 被引量:49
15
作者 陈兴良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4期38-48,共11页
在罪刑法定的语境中,司法权具有限制性,从而与具有绝对性司法权的罪刑擅断明确地划清了界限。在罪刑法定原则下,司法主体只有具有了这种自主性,才能严格根据法律规定对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作出正确的判断。法官独立,法官只服从法律而不屈... 在罪刑法定的语境中,司法权具有限制性,从而与具有绝对性司法权的罪刑擅断明确地划清了界限。在罪刑法定原则下,司法主体只有具有了这种自主性,才能严格根据法律规定对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作出正确的判断。法官独立,法官只服从法律而不屈从于权力,是罪刑法定司法化的重要保证。在罪刑法定司法化当中,刑事司法体制的建构当然是至关重要的;但与此同时,司法理念的引领同样是必不可少的。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司法理念是罪刑法定司法化的思想保障,只有在法治的司法理念指导下,罪刑法定司法化才有可能实现。同样,只有发展出一套娴熟的司法解释技术,才能为罪刑法定司法化提供手段保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司法化 罪刑法定原则 刑事司法体制 司法理念 司法主体 法律规定 法官独立 思想保障 司法解释 司法权 限制性 绝对性 自主性 才能 犯罪 权力 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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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数形态研究述评 被引量:5
16
作者 王志祥 姚兵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11期33-39,共7页
在过去的三十年间,我国关于罪数形态的理论研究从无到有、从粗到细。目前,罪数形态已经成为学术界关注程度相当高的一个研究领域。总体来看,在罪数判断标准和一罪类型体系这两个问题上,理论界已经基本形成通说观点,当然也还存在不同声音... 在过去的三十年间,我国关于罪数形态的理论研究从无到有、从粗到细。目前,罪数形态已经成为学术界关注程度相当高的一个研究领域。总体来看,在罪数判断标准和一罪类型体系这两个问题上,理论界已经基本形成通说观点,当然也还存在不同声音;与之相比,关于具体罪数形态的概念内涵、处罚原则、存废取舍等诸多问题,则存在更多争议,个别问题的研究显得较为混乱。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罪数 实质的-罪 法定的-罪 处断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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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刑法定视野中的刑法合宪审查 被引量:36
17
作者 梁根林 《法律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4年第1期19-30,共12页
刑法合宪审查是实现刑事法治、推进宪政进程的重要方面。刑法合宪审查应当以罪刑法定原则为立足基点。现代罪刑法定原则不仅具有传统的法外入罪禁止机能 ,而且能够延伸出崭新的法内出罪正当化解释机能。我国 97刑法具有“中国特色”的... 刑法合宪审查是实现刑事法治、推进宪政进程的重要方面。刑法合宪审查应当以罪刑法定原则为立足基点。现代罪刑法定原则不仅具有传统的法外入罪禁止机能 ,而且能够延伸出崭新的法内出罪正当化解释机能。我国 97刑法具有“中国特色”的罪刑法定原则扭曲了现代罪刑法定的价值旨趣 ,导致了我国刑法合宪审查的机能缺损。只有在真正确认已成国际共识话语的现代罪刑法定原则、赋予其法外入罪禁止与出罪正当化解释双重机能 ,同时改革与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才能建构有效的刑法合宪审查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罪刑法定原则 刑法 合宪审查制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宪政 中国 199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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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罪合理性质疑 被引量:44
18
作者 徐松林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3年第6期88-93,共6页
我国刑法第 2 2 5条第 (4 )项为非法经营罪设置了一种高度抽象的空白罪状。这种极为特殊的空白罪状形式 ,导致了刑事司法中非法经营罪的无限扩张。我国刑法中非法经营罪的设立及解释既有违罪刑法定原则 ,也与市场经济的价值取向相悖。... 我国刑法第 2 2 5条第 (4 )项为非法经营罪设置了一种高度抽象的空白罪状。这种极为特殊的空白罪状形式 ,导致了刑事司法中非法经营罪的无限扩张。我国刑法中非法经营罪的设立及解释既有违罪刑法定原则 ,也与市场经济的价值取向相悖。在我国全面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今天 ,国家刑罚权应尽量减少对经济活动的干预 ,应尽可能以行政处罚、民事赔偿、行业协会的惩诫以及企业自我监督来取代刑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非法经营罪 罪刑法定原则 市场经济 价值取向 行政处罚 民事赔偿 犯罪行为 犯罪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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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当然解释略论 被引量:5
19
作者 欧阳竹筠 杨方泉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5期150-153,共4页
刑法中的当然解释面对的是法律对某事项没有明确规定的场合,如果法律已有明确规定,则无当然解释的必要;当然解释包括有利于被告的当然解释与不利于被告的当然解释,在刑法上有重要研究价值的是不利于被告的当然解释;当然解释的当然依据... 刑法中的当然解释面对的是法律对某事项没有明确规定的场合,如果法律已有明确规定,则无当然解释的必要;当然解释包括有利于被告的当然解释与不利于被告的当然解释,在刑法上有重要研究价值的是不利于被告的当然解释;当然解释的当然依据是法律规范宗旨的预测可能性,其具体判断标准是事物属性及人的理性;当然解释的推理过程为三段论式的演绎推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 法律解释 罪刑法定原则 刑事司法 解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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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罪的量刑 被引量:37
20
作者 张明楷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3期109-128,共20页
《刑法修正案(九)》降低了受贿罪的法定刑,但没有相应降低行贿罪的法定刑,形成了行贿罪的前两档法定刑高于受贿罪的不合理现象。认为行贿是腐败的源头或者行贿与受贿同害,以及主张对行贿与受贿并重惩办的观点,不符事实、不合法理、不切... 《刑法修正案(九)》降低了受贿罪的法定刑,但没有相应降低行贿罪的法定刑,形成了行贿罪的前两档法定刑高于受贿罪的不合理现象。认为行贿是腐败的源头或者行贿与受贿同害,以及主张对行贿与受贿并重惩办的观点,不符事实、不合法理、不切实际。行贿罪的不法与责任轻于受贿罪,对行贿罪的量刑必须贯彻罪刑相适应原则。对行贿罪基本犯所科处的刑罚不得高于受贿罪基本犯的最高刑(即对行贿罪的基本犯不得科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作为法定刑升格条件的"情节严重"与"情节特别严重",仅限于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情节严重或者特别严重,而非泛指行贿情节严重或者特别严重;根据行贿数额、次数、对象等认定情节严重与特别严重的做法,不符合罪刑法定原则。《刑法》第390条第2款的从宽处罚规定属于特殊的坦白制度,应当采取宽和态度、进行扩大解释,以便使该规定充分发挥揭露、惩罚、预防受贿犯罪的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贿罪 量刑 法定刑 刑事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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