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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闹”相关刑事法律问题探析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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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林宇虹 《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年第1期74-77,共4页
医闹事件频发,严重伤害、杀害医务人员的事件让"医闹"入刑成为必然。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拟将"医闹"纳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中。然而这个罪名无法涵盖"医闹"行为所有的主体方面和客观方面。... 医闹事件频发,严重伤害、杀害医务人员的事件让"医闹"入刑成为必然。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拟将"医闹"纳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中。然而这个罪名无法涵盖"医闹"行为所有的主体方面和客观方面。建议刑法单独设立"聚众扰乱医疗秩序罪",并在此罪中设转化犯。另外完善相关行政法律法规,形成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衔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医闹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聚众扰乱医疗秩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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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法教义学认定——以网络散布虚假信息型寻衅滋事罪为例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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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颜九红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 2020年第4期15-22,共8页
“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属于网络散布虚假信息型寻衅滋事罪之必备构成要件要素,但是对于“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司法认定,实务所持标准比较混乱。从刑法教义学的立场,“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具有规范性构成要件要素,且属于全面... “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属于网络散布虚假信息型寻衅滋事罪之必备构成要件要素,但是对于“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司法认定,实务所持标准比较混乱。从刑法教义学的立场,“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具有规范性构成要件要素,且属于全面的评价要素。因此,需要就案件事实素材是否与此要素相符合,进行分析论述做出综合评判。将在信息网络空间散布虚假信息但对公共场所这样的现实物理空间造成严重混乱的行为认定为“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有助于合理限缩刑法的处罚边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 寻衅滋事罪 公共秩序 评价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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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领域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适用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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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顾加栋 《中国卫生事业管理》 北大核心 2016年第5期366-367,390,共3页
医疗领域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认定具有相当的特殊性。聚众行为很多情况下具有临时起意的特征,不以事先策划、安排为犯罪构成条件;"情节严重"应当考虑行为人的主客观方面的表现,如犯罪动机、行为方式等,在认定时应当考虑刑罚应... 医疗领域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认定具有相当的特殊性。聚众行为很多情况下具有临时起意的特征,不以事先策划、安排为犯罪构成条件;"情节严重"应当考虑行为人的主客观方面的表现,如犯罪动机、行为方式等,在认定时应当考虑刑罚应有的谦抑性;"医疗无法进行"应当是医疗机构某一项医疗工作或管理工作无法开展,并非指当事医生无法工作,也不是指整个医疗机构的医疗无法运行;较之于其他行业,医疗领域中的"严重损失"不能仅限于扰乱医疗秩序的时长,短时间聚众行为导致其他患者人身损害后果或者医疗设备等严重损坏的,也应当认定为"严重损失"。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医疗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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扰乱公共秩序的聚众犯罪探析 被引量:1
4
作者 陈萍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2年第2期56-57,106,共3页
群体性事件频发引发的扰乱公共秩序的聚众犯罪近年呈上升趋势。文章对扰乱公共秩序的聚众犯罪产生原因进行了分析,提出了预防对策和刑法处罚原则。
关键词 聚众犯罪 扰乱公共秩序 群体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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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空间犯罪中的公共秩序法益研究——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独立性切入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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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明鲁 皮勇 《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2023年第5期132-144,共13页
网络空间作为犯罪场域滋生了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为代表的妨害信息网络公共秩序的犯罪,这类网络空间犯罪所保护的法益是信息网络公共秩序。网络虽然具有虚拟性,但与现实空间需要维护公共秩序一样,网络空间也存在公共秩序价值。信... 网络空间作为犯罪场域滋生了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为代表的妨害信息网络公共秩序的犯罪,这类网络空间犯罪所保护的法益是信息网络公共秩序。网络虽然具有虚拟性,但与现实空间需要维护公共秩序一样,网络空间也存在公共秩序价值。信息网络公共秩序法益具有相对于现实空间公共秩序法益的独立性,不应以扰乱现实空间中的公共秩序作为认定行为构成妨害信息网络公共秩序犯罪的标准。《刑法修正案(九)》将一些具有预备、未遂、帮助性质的行为规定为独立的犯罪,这类妨害信息网络公共秩序犯罪是对于现实空间公共秩序法益的前置化保护。为了防止公共秩序法益的不当扩张对个人法益造成损害,应当明确妨害信息网络公共秩序犯罪的认定标准,界定信息网络公共秩序法益的保护范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空间 妨害信息网络公共秩序犯罪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公共场所 公共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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扰乱公共秩序罪定罪量刑标准问题研究
6
作者 庄建利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报》 2020年第6期48-51,共4页
在人类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产生了社会公众矛盾。法律是解决这些矛盾的重要手段。现如今,因公众关注的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地解决而引发的扰乱公共秩序问题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对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产生严重的... 在人类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产生了社会公众矛盾。法律是解决这些矛盾的重要手段。现如今,因公众关注的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地解决而引发的扰乱公共秩序问题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对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产生严重的阻滞作用。因此,对扰乱公共秩序罪定罪量刑标准的确立具有重要意义。本研究从扰乱公共秩序罪的定义出发,在分析扰乱公共秩序罪定义、主要特点和形成原因的基础上,结合定罪量刑标准现状,采用理论研究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扰乱公共秩序罪定罪量刑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并分析探讨相应的解决措施,为打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建议和支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扰乱公共秩序罪 定罪量刑 犯罪原因 法治 解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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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犯罪若干实务问题研讨 被引量:14
7
作者 刘志伟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2003年第6期60-66,共7页
聚众就是纠集或召集三名以上的人;聚众既可以是事先纠集、召集,也可以是临时纠集、召集;聚众不是聚众犯罪的实行行为,而仅是实施实行行为的一种形式;"其他积极参加者"中的"积极",是一个带有心理评价的词语,强调的... 聚众就是纠集或召集三名以上的人;聚众既可以是事先纠集、召集,也可以是临时纠集、召集;聚众不是聚众犯罪的实行行为,而仅是实施实行行为的一种形式;"其他积极参加者"中的"积极",是一个带有心理评价的词语,强调的应该是行为人对聚众犯罪活动须持一种热心的态度;对聚众犯罪中共犯的认定应区分情况进行把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聚众犯罪 社会秩序 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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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毁财物寻衅滋事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界定——由毁坏汽车部件和车身划线的案例展开 被引量:3
8
作者 张开骏 《政法学刊》 2018年第5期39-46,共8页
损毁财物型寻衅滋事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共同点是,行为类型是毁坏公私财物,责任形式都是故意,主体要件相同;两罪的区别有,保护法益不同,数额和情节标准不同,损毁财物型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还要求"任意"和破坏社会秩序。故意... 损毁财物型寻衅滋事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共同点是,行为类型是毁坏公私财物,责任形式都是故意,主体要件相同;两罪的区别有,保护法益不同,数额和情节标准不同,损毁财物型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还要求"任意"和破坏社会秩序。故意毁坏财物的行为,有的仅成立损毁财物型寻衅滋事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其中之一,有的同时符合两罪(想象竞合关系)。认定故意毁坏财物的性质,需把握"毁坏""损毁"与"任意"的内涵。"毁坏""损毁"应作规范的、实质的解释,是指使财物的效用减少或者丧失的行为。在具体案件中要结合财物对象的特点、效用,以及行为减损效用的程度作出判断。"任意"意味着损毁财物这种行为方式以及该行为的理由、对象等比较异常,一般公众难以理解和接受。"换位思考"是任意性判断的一般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寻衅滋事罪 故意毁坏财物罪 毁坏 任意 社会公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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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罪的理解与适用 被引量:5
9
作者 陶旭蕾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21年第3期40-44,共5页
高空抛物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为严密刑事法网,有效遏制高空抛物行为,刑法将情节严重的高空抛物行为纳入规制范围,增设了高空抛物罪。该罪的设立,顺应了国际社会的立法趋势,有利于实现刑法的一般预防功能。高空抛物罪的认定需要对... 高空抛物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为严密刑事法网,有效遏制高空抛物行为,刑法将情节严重的高空抛物行为纳入规制范围,增设了高空抛物罪。该罪的设立,顺应了国际社会的立法趋势,有利于实现刑法的一般预防功能。高空抛物罪的认定需要对"高空""抛掷行为""物品"及"情节严重"等要素予以综合考量。高空抛物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杀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存在竞合关系,需要加以区分。基于轻罪的附随严重后果,高空抛物罪的司法适用应注意其谦抑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高空抛物罪 刑法修正案(十一) 刑法的预防功能 扰乱公共秩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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