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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Criminal Governance Model of Domestic Violence and Its Legislative Improvement
1
作者 KUI Jia JIANG Lin 《The Journal of Human Rights》 2024年第4期904-921,共18页
Domestic violence is a serious threat to the basic human rights of family members,especially victimized women.In order to effectively prevent domestic violence,the criminal law needs to respond in an appropriate and t... Domestic violence is a serious threat to the basic human rights of family members,especially victimized women.In order to effectively prevent domestic violence,the criminal law needs to respond in an appropriate and timely manner.However,the traditional criminal governance model suffers from the problem of the lagging involvement of public power.At the same time,the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 governance model,based on the personal safety protection order system stipulated in the Anti-domestic Violence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is also flawed in its institutional design and specific implementation.The criminal governance model for domestic violence should be guided by the view of positive criminal law,and the governance path should be furtheroptimized from two aspects:strengthening the foundation of the public-private cooperation governance model and deepeningthe criminal-civil interface.This will help to fully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victims of domestic violence. 展开更多
关键词 domestic violence human rights protection criminal governance model legislative improv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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贿赂犯罪刑罚配置的立法检视--以《刑法修正案(十二)》为视角的分析
2
作者 何立荣 叶子俊 《沧州师范学院学报》 2024年第3期104-109,132,共7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对于贿赂犯罪刑罚配置的修改充分贯彻了“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的反腐败方略,加大惩治单位受贿罪的力度,注重单位行贿罪的刑期均衡,并进一步完善了行贿犯罪规制体系。但对其进行立法检视,不难发现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对于贿赂犯罪刑罚配置的修改充分贯彻了“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的反腐败方略,加大惩治单位受贿罪的力度,注重单位行贿罪的刑期均衡,并进一步完善了行贿犯罪规制体系。但对其进行立法检视,不难发现在修法中也存在一些非理性之处将会导致司法适用上的困惑,具体表现为财产刑的误用或缺失、刑罚适用的僵化以及罪与罪之间惩治力度不协调等问题。在应对路径上,可以通过取消对国有非企业单位的罚金刑配置,调整行贿犯罪“必并科”财产刑的立法模式,协调行贿罪与特定关联犯罪的刑罚配置,在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中增设没收财产刑来解决当前面临的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贿赂犯罪 立法检视 刑罚配置 《刑法修正案(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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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奋剂入罪立法模式思考与建议--基于行为类型化的分析 被引量: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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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艳 王霁霞 《天津体育学院学报》 CAS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3期269-275,共7页
2019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涉兴奋剂行为刑事司法解释,为准确适用刑法惩治兴奋剂犯罪提供了依据。然而,要实现对涉兴奋剂行为的全面有效规制,立法入罪仍然是必要的。为此,对兴奋剂入罪应当采取何种立法模式进行深入探讨。以行为类型... 2019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涉兴奋剂行为刑事司法解释,为准确适用刑法惩治兴奋剂犯罪提供了依据。然而,要实现对涉兴奋剂行为的全面有效规制,立法入罪仍然是必要的。为此,对兴奋剂入罪应当采取何种立法模式进行深入探讨。以行为类型化为基础,将涉兴奋剂行为抽象为供应型行为、推使型行为和使用型行为3种主要类型,分析了国外刑事立法对不同类型涉兴奋剂行为犯罪化所采用的具体模式,以及不同立法模式在目标法益、结构安排和内容设计上的特点。在此基础上,探讨我国学界对兴奋剂入罪立法模式的主要观点,认为按照我国刑事立法体例,应以社会管理秩序为立法所保护的主要目标法益,将我国刑法第6章第7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修改为"妨害毒品、兴奋剂管理罪",并于该节增设"非法生产、运输、销售兴奋剂罪""非法提供兴奋剂罪""组织、引诱、教唆、欺骗他人使用兴奋剂、施用兴奋剂罪"和"强迫他人使用兴奋剂罪",将供应型行为、推使型行为纳入我国刑事立法,使用型行为可通过其他手段予以规制,不必动用刑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兴奋剂 行为类型 犯罪化 立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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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犯罪行为比较研究--以刑事立法为视角 被引量:14
4
作者 张旭 高玥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期117-123,共7页
环境犯罪行为的范围与设定模式是环境刑法研究中的核心问题。从环境刑法与环境行政法规的关联程度、对环境犯罪行为进行的程度要求、环境犯罪行为涵盖的范围以及环境犯罪行为的立法体系选择等方面入手,各国对环境犯罪行为做了不同的规... 环境犯罪行为的范围与设定模式是环境刑法研究中的核心问题。从环境刑法与环境行政法规的关联程度、对环境犯罪行为进行的程度要求、环境犯罪行为涵盖的范围以及环境犯罪行为的立法体系选择等方面入手,各国对环境犯罪行为做了不同的规定。比较考察我国环境犯罪行为的规定,则存在立法形式单一、行为类型设定简单、涵盖范围狭窄以及行为体系零散、归属错位等问题。我国环境犯罪行为的立法完善应该从注重立法形式的多样化、注重行为类型的阶梯化、适当拓展环境犯罪行为的涵盖范围、合理确定环境犯罪行为体系等方面入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犯罪 环境犯罪行为 行为类型 立法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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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代孕犯罪化理论探究--以犯罪基本特征为视角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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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永升 蔡鹏程 《广东开放大学学报》 2021年第5期61-67,80,共8页
代孕行为是否应当犯罪化,刑法理论界存在肯定论、否定论、折衷论三种不同论说,而其中折衷论最为合理,但是目前学界对折衷论认同的理由不尽人意。代孕行为是否入罪不能一概而论,应当将代孕行为划分为商业代孕与非商业代孕,其中商业代孕... 代孕行为是否应当犯罪化,刑法理论界存在肯定论、否定论、折衷论三种不同论说,而其中折衷论最为合理,但是目前学界对折衷论认同的理由不尽人意。代孕行为是否入罪不能一概而论,应当将代孕行为划分为商业代孕与非商业代孕,其中商业代孕是诱发社会风险的源泉,应当禁止。而非商业代孕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人类社会发展,贴合人性需要,不应禁止。商业代孕具备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应受刑罚惩罚性、刑事违法性,应当设立商业代孕罪对商业代孕行为进行规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业代孕 刑法规制 刑事立法 犯罪基本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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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标权犯罪的立法更新与理性形塑--以《刑法修正案(十一)》为视角的分析
6
作者 冯文杰 《北京化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年第3期31-39,共9页
《刑法修正案(十一)》展现了积极保护商标权的立法取向,使侵犯商标权犯罪的结构呈现既严且厉的变化。其合理性主要体现在坚持平等保护服务商标和商品商标原则及扩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处罚范围,其非理性主要展现在未彻底贯彻平... 《刑法修正案(十一)》展现了积极保护商标权的立法取向,使侵犯商标权犯罪的结构呈现既严且厉的变化。其合理性主要体现在坚持平等保护服务商标和商品商标原则及扩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处罚范围,其非理性主要展现在未彻底贯彻平等保护服务商标和商品商标原则,且对商标侵权行为犯罪化的理性发展预期不足,遗漏了诸多值得刑法处罚的商标侵权行为类型,而删除拘役刑不符合消极责任主义。合理以刑法处罚侵犯商标权行为的前提是妥当界定我国商标法上的商标侵权行为。尚未被犯罪化的商标侵权行为主要包括商标混淆行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服务行为、销售构成商标混淆的商品或服务行为、商标反向假冒行为及驰名商标淡化行为。在平等保护观的指引下,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服务行为具有犯罪化的正当性与必要性。在刑法扩张保护商标权的时代背景下,应认真对待上述尚未被犯罪化的商标侵权行为的犯罪化问题。其他尚未被犯罪化的商标侵权行为均属商标法明文规定的商标侵权行为,且均在实质上侵犯了商标权人的合法利益,而非刑事法规制显然无法满足法益保护的需要,由刑法进行保护反而遵守了法益保护原则,不违反刑法谦抑主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修正案(十一)》 商标侵权行为 侵犯商标权犯罪 立法更新 理性形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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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相关法律问题研究--以南通检察机关处理的55个案件为例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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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汤晓慰 何玮 陈小炜 《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第2期81-85,共5页
检察机关集中管辖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是一种有益的尝试,但是仍然存在不够专业、协调程度低和与现行法律相抵牾等瓶颈。从规范论和立法论两个方面双管齐下、标本兼治,解决检察机关办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法律适用中的种种困惑和无所适从问题... 检察机关集中管辖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是一种有益的尝试,但是仍然存在不够专业、协调程度低和与现行法律相抵牾等瓶颈。从规范论和立法论两个方面双管齐下、标本兼治,解决检察机关办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法律适用中的种种困惑和无所适从问题,这是切实可行并行之有效的途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知识产权 刑事案件 集中管辖 立法论 规范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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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Thinking and Approaches of Criminal Law Legislation in a Transitional Period 被引量:1
8
作者 Zhou Guangquan 《Social Sciences in China》 2018年第2期40-57,共18页
In this transitional period,the concept of legally protected interests in Chinese criminal legislation is changing with the imposition of new control measures that endow criminal law with new functions,including takin... In this transitional period,the concept of legally protected interests in Chinese criminal legislation is changing with the imposition of new control measures that endow criminal law with new functions,including taking an active part in social governance.Active legislation will not entail the systemic risk of excessive interference by criminal law.Criminalization does not conflict with criminal law’s concept of modest restraint.In terms of overall approach,we need to establish dynamic,rational and diversified legislative mechanisms for the future.In terms of specific methods,legislation must maintain an approach of actively intervention in the life of society,changing the current centralized legislative model.However,decentralized legislation should not necessarily adopt the tripartite model of the criminal code plus special enactments and auxiliary criminal law.Rather,it should construct a written criminal law system centered on the criminal code and supplemented by the law on minor offences,in parallel with criminal penalties and public security measures.This will produce a mechanism for the seamless incremental convergence of public security administrative punishment law,minor offences law,and criminal law.The net of justice is fine-meshed but its penalties are light.The addition of new crimes must uphold the rule of law,correspond to specific social situations,maintain an attitude of sensitivity and clarity toward lawlessness and regard criminal law as a last resort,in order to alleviate the pressures legislators currently face from the growing body of criminal law. 展开更多
关键词 social transition legislation criminal code minor offences law nullum crimen sine lege
原文传递
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之刑法立法--基本立场与配套技术 被引量:3
9
作者 贾银生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2021年第1期84-93,共10页
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涉疫犯罪的刑法应对为样本,过度扩张的司法解释性文件折射出针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之刑法立法的隐忧。在刑事政策的及时性与整体从严从重性导向下,须深入反思当前立法在公共卫生犯罪、野生动物资源犯罪等领... 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涉疫犯罪的刑法应对为样本,过度扩张的司法解释性文件折射出针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之刑法立法的隐忧。在刑事政策的及时性与整体从严从重性导向下,须深入反思当前立法在公共卫生犯罪、野生动物资源犯罪等领域的不足。基于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背景,基于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系列特质,今后的刑法立法修改宜以积极的刑法立法观为基本立场。就配套性修法技术,即结合医学、生物科学等实证基础进行科学预测与决策;借助反思性平衡方法实现法益、用语、罪刑等方面的平衡;运用体系思维实现刑法之内与刑法之外的协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 刑法立法 积极刑法立法观 配套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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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刑法》应由粗疏型走向精细型--基于我国《刑法》立法现状的统计数据分析 被引量:3
10
作者 张小虎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0期120-131,共12页
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刑法》呈现出粗疏型的立法样态,这虽为因事制宜及灵活操作留下了空间,但也难免给人以政策性刑法的印象。政策性刑法系刑法的政策化,其不同于政策思想指导下的刑法;政策性刑法也非工具性刑法,刑法皆有工具性。但是,... 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刑法》呈现出粗疏型的立法样态,这虽为因事制宜及灵活操作留下了空间,但也难免给人以政策性刑法的印象。政策性刑法系刑法的政策化,其不同于政策思想指导下的刑法;政策性刑法也非工具性刑法,刑法皆有工具性。但是,在目的性的视野下,政策性刑法与法治性刑法相抵牾。随着社会发展及法治进程的不断深入,我国《刑法》面临着由粗疏型走向精细型的现代转型。精细型的刑法样态与法治性刑法并行不悖。法治性刑法以罪刑法定原则为思想根基,在实定法上追求法的安定性。为此,我国《刑法》应当通过罪名立法化、罪状叙明化、法定刑幅度精确化等,实现精细化立法,增强法的安定性,推进刑法的法治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立法转型 粗疏型刑法 精细型刑法 政策性刑法 法治性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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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eology and the Legislative Turn in Eighteenth-Century Chinese Criminal Justice 被引量:1
11
作者 Thomas Buoye 《Frontiers of Law in China-Selected Publications from Chinese Universities》 2020年第1期20-37,共18页
Envisioning a well-ordered society composed of filial subjects who obeyed the law,avoided disputes,shunned religious heresy,paid their taxes,and peacefully engaged in agriculture,the Kangxi emperor’s“Sacred Edict of... Envisioning a well-ordered society composed of filial subjects who obeyed the law,avoided disputes,shunned religious heresy,paid their taxes,and peacefully engaged in agriculture,the Kangxi emperor’s“Sacred Edict of Sixteen Maxims”(圣谕十六条)has often been considered a declaration of the alien Qing dynasty's Confucian bonafides.While the rhetoric of the pronouncement echoed traditional moral values,the political acumen of the Qing rulers was readily apparent in the eighth maxim,“explain the laws to warn the ignorant and obstinate.”Melding moral and legal education,the eighth maxim specifically endorsed the efficacy of the law.The importance placed on legal knowledge was abundantly clear in one of the earliest commentaries,which explained all sixteen maxims with examples of applieablc legal guidelines.Thus,the“Sacred Edict”wfas a shrew d maneuver that endorsed traditional moral values,but it also foreshadowed a“legislative turn”in the Qing rule that was discernible in the evolving ethos of criminal justice.Despite the extensive efforts to propagate the“Sacred Edict,”violent crime was on the rise in the Kangxi.Yongzheng,and Qianlong reigns.When transformation through moral “teaching and cultivation”(jiaoyang 教养) failed to alleviate social conflict,Qing rulers reconsidered and revised the established practice of criminal justice and the existing concept of criminal behavior.By the end of the eighteenth century,the effort to stem the tide of violent crime relied less on ideological exhortation and more on legislation that articulated harsh punishments.This“legislative turn”in Qing criminal justice resulted in an aggressive policy of deterrence that facilitated the greater use of capital punishment. 展开更多
关键词 “Sacred Edict ”Qing legislATIVE TURN capital PUNISHMENT CHINESE criminal justice
原文传递
生态治理现代化的刑事立法保障--以草原保护为视角 被引量:2
12
作者 杨一凡 《安徽农业科学》 CAS 2022年第14期244-246,共3页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草原既是我国宝贵的自然资源,又对经济发展具有战略性意义,做好草原保护既是生态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一环,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要之举。在推进生态治理现代化过程中,对于草原保护普遍...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草原既是我国宝贵的自然资源,又对经济发展具有战略性意义,做好草原保护既是生态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一环,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要之举。在推进生态治理现代化过程中,对于草原保护普遍存在法律保护缺位、具体针对性不强等问题,因此,刑法便责无旁贷地成为保护生态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从草原保护视角,分析现行刑法中对于草原保护的现存问题与缺陷,提出相应的立法建议与解决对策,以形成完善的法律规范体系,推进生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 生态治理现代化 草原法 刑事立法 罚金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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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刑事立法模式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治理的不足与改进--以澳门地区未经许可接受存款罪的刑事立法模式为参考 被引量:1
13
作者 陈卓 《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2年第6期70-78,95,96,共11页
中国内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采用了单一刑法典的立法模式,罪、责、刑等内容集中规定在刑法典中,行政法规范仅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刑事责任作概括性表述,形式意义大于实质。此种立法模式下,刑事治理挤压行政治理空间,行刑衔接问题被忽... 中国内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采用了单一刑法典的立法模式,罪、责、刑等内容集中规定在刑法典中,行政法规范仅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刑事责任作概括性表述,形式意义大于实质。此种立法模式下,刑事治理挤压行政治理空间,行刑衔接问题被忽略,引发大量刑法与行政法衔接适用问题。对此,可参考中国澳门“未经许可接受存款罪”立法例,借鉴澳门多元刑事立法模式的优势,改变当下以刑法典为中心的单一刑法典立法模式,丰富“附属刑法”内容,提升行政法体系性地位,先行政后刑事,构建层层递进、衔接顺畅的犯罪惩治体系,实现高效的犯罪打击治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刑事立法模式 单一刑法典立法模式 多元刑事立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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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犯罪治理的本土向度:量刑精细化--刑事合规语境下的考察 被引量:1
14
作者 赵炜佳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 2021年第2期69-74,共6页
与自然人犯罪相比,企业犯罪更有必要也适合实施精细化量刑,这是由企业的组织特征、“轻轻重重”量刑激励模式、企业犯罪的自由裁量空间较小等因素共同决定。我国各级司法机关已经进行了量刑精细化探索,并逐渐扩展到单位犯罪尤其是企业... 与自然人犯罪相比,企业犯罪更有必要也适合实施精细化量刑,这是由企业的组织特征、“轻轻重重”量刑激励模式、企业犯罪的自由裁量空间较小等因素共同决定。我国各级司法机关已经进行了量刑精细化探索,并逐渐扩展到单位犯罪尤其是企业犯罪领域,美国《量刑指南》在此方面有着成熟的借鉴意义。在刑事合规语境下,量刑精细化的路径建构需要从教义学和立法论两个层面出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合规 单位犯罪 量刑精细化 教义学 立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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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法典的罪刑条款设置 被引量:3
15
作者 张明楷 《政法论丛》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28-39,共12页
“《刑法典》是环境刑法更好的归属”的观点,只是一种主观判断,不一定符合事实;我国清末以来的刑法典都预设了多元刑事立法模式,单一刑法典模式不是由刑法典自身形成的,而是由于其他法律不设置罪刑条款形成的,生态环境法典应当直接设置... “《刑法典》是环境刑法更好的归属”的观点,只是一种主观判断,不一定符合事实;我国清末以来的刑法典都预设了多元刑事立法模式,单一刑法典模式不是由刑法典自身形成的,而是由于其他法律不设置罪刑条款形成的,生态环境法典应当直接设置环境犯罪的罪刑条款;罪刑条款应当与行为规则、行政处罚条款密切接近,故应采取分散型设置方式;行政刑法的特点是通过补强行为规则,确保行为规则的有效性,故生态环境法典中的罪刑条款通常采取行政犯的表述方式,但部分条款也可以采取刑法犯的表述方式;罪刑条款应以行政处罚条款为基础,通过增加不法要素与责任要素的方式,使环境犯罪具备应受刑罚处罚性;处理行政处罚与刑罚处罚的关系时,重在防止以刑罚处罚替代行政处罚;应当将行为人积极履行《民法典》规定的“修复生态环境责任”,规定为环境犯罪的减免处罚事由;生态环境法典中的罪刑条款设置应注重必要性、明确性、合理性、协调性,不必顾虑与现行刑法典中环境犯罪条款的重复与交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环境法典 附属刑法 罪刑条款 多元立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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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刑龄制度应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困境与出路——由“邯郸13岁男孩被害案”引发的思考 被引量:2
16
作者 姜敏 时雪涵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237-251,共15页
2024年3月10日河北省邯郸市发生一起3名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故意杀人案件,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强烈反响。舆论焦点从传统的“未龄不责”,逐渐转向了“低龄轻责”和“未龄免死”等问题。对舆论意见体现出的在最低刑龄制度应对未... 2024年3月10日河北省邯郸市发生一起3名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故意杀人案件,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强烈反响。舆论焦点从传统的“未龄不责”,逐渐转向了“低龄轻责”和“未龄免死”等问题。对舆论意见体现出的在最低刑龄制度应对未成年人犯罪时存在的价值冲突,需要在理论层面进行深入探讨,也需要考虑我国特有的历史文化传统。在理论层面,首先,刑事责任年龄的设定是一种对身份的法律拟制,必然引发同一性和差异性的矛盾;其次,公众对于“未龄轻责”和“未龄免死”的不满,很大程度上源于报应心理。然而,报应主义与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原则之间存在着天然的矛盾。此外,网络舆论导向的修法可能会引发刑法谦抑性危机。如何通过制度设计来维持刑罚量配置的均衡,以保证刑法的谦抑性,即是刑事责任年龄制度所面临的难题。在我国历史上,“恤幼”思想源远流长,影响着我国古代的立法,即使在重刑时代,其也优先于报应主义的思想。在制度设计上,从汉代开始,我国古代传统法中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就体现出了相对弹性的模式,这种立法模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法律拟制的缺陷。此外,自唐代起开始适用的“列举罪名+划定法定刑”罪行分级模式具有体系化和精确化的优势,也能够为最低刑龄制度的完善方向提供参考。从实践层面看,构建最低刑龄制度的路径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第一,需要从过于刚性的“唯年龄论”转变为更加相对弹性的立法模式,以弥补法律拟制所导致的立法空缺。第二,现在立法中存在对相似案件处罚不均衡的情况,对此,应当缩小因年龄差异而导致的处罚差距,尽可能确保罪罚均衡。同时,还应当坚定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的立场,放宽对未成年人减刑的限制,进一步完善专门矫治教育制度,与刑法形成良好的衔接。第三,采用系统化的罪行分级方式,以法定最高刑为罪行分级的界限标准,建立更为严密的法网,防止处罚范围的过度扩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未成年人犯罪 刑事责任年龄 分级处遇制度 弹性立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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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十二)》行贿犯罪的立法修订及其适用 被引量:1
17
作者 陈伟 《法治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71-82,共12页
行贿犯罪的刑事立法经历了逐渐完善的过程,《刑法修正案(十二)》对行贿犯罪的立法修订也是这一过程的体现。《刑法修正案(十二)》对行贿犯罪的修订集中于刑罚层面,说明刑事立法并不以单纯的犯罪圈扩张为己任,刑罚完善与犯罪治理具有密... 行贿犯罪的刑事立法经历了逐渐完善的过程,《刑法修正案(十二)》对行贿犯罪的立法修订也是这一过程的体现。《刑法修正案(十二)》对行贿犯罪的修订集中于刑罚层面,说明刑事立法并不以单纯的犯罪圈扩张为己任,刑罚完善与犯罪治理具有密切关联。行贿犯罪的立法修订有助于改变“重受贿轻行贿”的格局,尽力修复刑罚需求的体系协调性,注重情节对刑罚的调节功能。《刑法修正案(十二)》明确列举的从重情节提供了量刑裁决的合法性依据,但是也为规范适用留下了诸多困惑,需要立足立法规定及其刑事法治原则进行教义展开,确保罪刑法定原则司法化的精准实现,防范泛化蔓延或者随意适用带来的刑罚失衡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修正案(十二) 行贿犯罪 立法修订 规范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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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化治理视域下我国轻罪治理实践检视与进路 被引量:1
18
作者 陈小彪 冷晶 《四川警察学院学报》 2024年第1期10-22,共13页
对犯罪治理,我国已进入轻罪治理时代。轻罪化治理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但也容易引发犯罪标签泛化、犯罪人口比例提升而加剧社会治安隐患。有鉴于此,应建立一般违法与轻罪、重罪,定罪与量刑,实体与程序之衔接体系。这具体... 对犯罪治理,我国已进入轻罪治理时代。轻罪化治理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但也容易引发犯罪标签泛化、犯罪人口比例提升而加剧社会治安隐患。有鉴于此,应建立一般违法与轻罪、重罪,定罪与量刑,实体与程序之衔接体系。这具体体现为在规制社会失范行为时,首先应诉诸非法律手段,若无法达到预期效果,进而采取民事法、行政法、经济法等法域的制裁措施,最后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适用刑法上的轻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轻罪立法 社会治理 犯罪标签 刑罚功能 体系化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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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典化时代的刑事立法理念、模式选择与发展方向
19
作者 陈洪兵 《学术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50-63,共14页
固守传统观点,反对增设新罪和轻罪的消极刑法观的刑事立法理念不具有科学合理性。折中刑法观的刑事立法理念不过是消极刑法观的另一种表述,也不完全可取。根据已经变化的社会现实,适时增设新罪和轻罪的积极刑法观的刑事立法理念较具合... 固守传统观点,反对增设新罪和轻罪的消极刑法观的刑事立法理念不具有科学合理性。折中刑法观的刑事立法理念不过是消极刑法观的另一种表述,也不完全可取。根据已经变化的社会现实,适时增设新罪和轻罪的积极刑法观的刑事立法理念较具合理性。我国现行刑法本来就是实质意义上的刑法典,不存在所谓法典化、再法典化、解法典化的问题。现在的问题在于,是继续沿用现在的统一刑法典立法模式,还是跟其他国家一样采用包括刑法典、单行刑法和规定有构成要件与法定刑的附属刑法在内的多元立法模式。为了既保持刑法典的稳定性,又能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现实,我国应改采多元立法模式。在此基础上,考虑到我国“宜粗不宜细”的刑法分则研究现状、原有统一刑法典模式不会被轻易改变、采用原有方式修订统一刑法典的状态亦不会被轻易改变等现实情况,将来无论小修还是大修刑法典,都应坚持类型性、有效性、目的性、明确性、比例性、平等性、互动性和国际性的修订规则,这亦是未来刑事立法的发展方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典化 刑法观 刑事立法理念 立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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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国家安全观与中国刑法发展
20
作者 童德华 刚青卓玛 《云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24年第1期108-120,共13页
新时代背景下,刑法学价值存在从侧重自由保障到自由与安全二元价值并重的转型需要,应当以总体国家安全观重塑刑法的价值需求,推进自由与安全二元价值在刑法中的融合。犯罪学实践范式具有消极性、滞后性,难以承担引领刑法学研究的理论重... 新时代背景下,刑法学价值存在从侧重自由保障到自由与安全二元价值并重的转型需要,应当以总体国家安全观重塑刑法的价值需求,推进自由与安全二元价值在刑法中的融合。犯罪学实践范式具有消极性、滞后性,难以承担引领刑法学研究的理论重担,应当以总体国家安全观重构刑法的实践范式,重视具有积极性、前瞻性的国家安全学实践范式对刑法学发展的指引作用。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引领,一要调整刑事政策,坚持刑事政策发展的系统性导向;二要强化安全的刑法保障,以人民安全为理论根基促进刑事立法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发展;三要激发刑事司法机能化,推进刑事司法在个人、社会、国家三重安全面向的机能性构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总体国家安全观 刑法学发展 刑事政策 立法价值 刑事机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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