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12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国家赔偿归责原则的实证分析 被引量:37
1
作者 朱新力 余军 《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2005年第2期119-126,共8页
从侵权法的角度考察,我国国家赔偿制度中的违法归责原则属"主观违法",这一认识可以克服违法归责原则的局限性:将违法视为行政机关对各类为其设置注意义务的法规范的违反,从而扩大了违法归责原则的适用范围,但该原则仍然存有... 从侵权法的角度考察,我国国家赔偿制度中的违法归责原则属"主观违法",这一认识可以克服违法归责原则的局限性:将违法视为行政机关对各类为其设置注意义务的法规范的违反,从而扩大了违法归责原则的适用范围,但该原则仍然存有无法克服的局限。在分析法学的"主客观法律秩序理论"的分析框架下,过错归责原则意味着对主、客观法律秩序的双重违反,而无过错归责原则仅仅是对客观法律秩序的违反。完善我国国家赔偿归责原则的根本出路,在于以过错归责原则取代目前的违法归责原则,并将无过错原则确立为辅助性的原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违法 客观法律秩序 主观法律秩序 过失责任原则 无过失责任原则
下载PDF
论我国食品添加剂违法的刑事责任 被引量:4
2
作者 于杨曜 《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5年第6期85-91,共7页
公众对我国食品安全的担心主要来源于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引发的食品安全问题的根本原因是,我国食品添加剂违法的法律责任不完善,特别是刑法打击食品添加剂的犯罪力度不够,存有一定的局限性。这些局限性主要表现在食品添加剂违法主... 公众对我国食品安全的担心主要来源于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引发的食品安全问题的根本原因是,我国食品添加剂违法的法律责任不完善,特别是刑法打击食品添加剂的犯罪力度不够,存有一定的局限性。这些局限性主要表现在食品添加剂违法主体与食品安全犯罪的主体以及客体存有错位、我国刑法食品安全犯罪罪名单一、违法生产销售食品添加剂的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没有对接。完善食品添加剂犯罪刑事责任的基本思路是,要树立"重典治理的理念",完善我国刑法中关于食品安全犯罪的相关条款,增设违法生产食品添加剂罪名,为打击食品添加剂犯罪提供法律依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添加剂 刑事责任 主体 客体
下载PDF
累犯刑事责任新探 被引量:1
3
作者 聂立泽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2年第4期113-118,共6页
该文在对累犯制度考察的基础上,着重对我国刑法学界中有关累犯刑事责任根据的几种观点进行了评析,明确指出主客观相统一原则是确立累犯刑事责任的科学根据。
关键词 累犯 刑事责任 人身危险性 刑法 社会危害性 并合说
下载PDF
特拉伊宁的犯罪构成理论及其对苏俄刑法的影响 被引量:1
4
作者 龙长海 尤丕琳 《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年第6期20-25,共6页
特拉伊宁的刑法思想经历了从刑事古典学派和刑事社会学派向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指导的社会主义刑法理论的转变过程。他以唯物主义哲学为根据,从批判资本主义犯罪构成的"客观结构"和"主观结构"的缺陷入手,提出了主客... 特拉伊宁的刑法思想经历了从刑事古典学派和刑事社会学派向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指导的社会主义刑法理论的转变过程。他以唯物主义哲学为根据,从批判资本主义犯罪构成的"客观结构"和"主观结构"的缺陷入手,提出了主客观相统一的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在该理论中,犯罪构成被看作是犯罪事实的核心组成部分。由于该理论在苏俄刑法中的具体运用,犯罪构成成为苏俄刑法刑事责任认定的唯一根据,并最终促成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在苏俄刑法中的确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特拉伊宁 犯罪构成 刑事责任的根据 主客观相统一原则
下载PDF
环境刑事责任构成要件理论研究的突破与发展综述 被引量:2
5
作者 常纪文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1年第4期20-26,共7页
出于保护全体社会成员的环境权益和改善大多数人社会福利的功利主义目的 ,许多国家已经承认了法人甚至单位犯罪的环境刑事责任主体理论和无过错或严格环境刑事责任理论。在环境刑事责任客体理论方面 ,世界各国主要采用环境要素说、社会... 出于保护全体社会成员的环境权益和改善大多数人社会福利的功利主义目的 ,许多国家已经承认了法人甚至单位犯罪的环境刑事责任主体理论和无过错或严格环境刑事责任理论。在环境刑事责任客体理论方面 ,世界各国主要采用环境要素说、社会管理制度说、环境权说和复合权利说等学说。在我国 ,社会管理制度说目前在理论上比较成熟 ,在实践中也可行。在预防优先和注重社会公平原则的指导下 ,行为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刑事责任 构成要件 主体 主观方面 客体 客观方面
下载PDF
刑事违法观与犯罪构成关系论
6
作者 顾肖荣 肖吕宝 《南都学坛(南阳师范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报)》 2007年第3期85-89,共5页
按照主观违法论而加以建构的传统犯罪构成理论有别于按客观违法论建构的大陆法系犯罪论体系,两者有着不同的研究进路和研究方法。主观违法论强调有责之违法,行为人的主观罪过、客观的危害行为、刑事责任能力都是违法的构成要素,这种因... 按照主观违法论而加以建构的传统犯罪构成理论有别于按客观违法论建构的大陆法系犯罪论体系,两者有着不同的研究进路和研究方法。主观违法论强调有责之违法,行为人的主观罪过、客观的危害行为、刑事责任能力都是违法的构成要素,这种因人而异的违法观不能很好地为司法实践提供理论根据。从主观违法论立场出发,我们不可能从构成要件其中一个方面单独地判断违法性是否存在,传统犯罪构成理论将犯罪构成要件定位于反映行为社会危害性的事实特征,因此,犯罪构成只反映定罪结论,不反映定罪过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主观违法论 客观违法论 刑事违法 责任 犯罪构成 体系
下载PDF
未遂犯刑事责任新论
7
作者 聂立泽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4年第2期111-116,共6页
该文通过对未遂犯刑事责任的理论与制度根据、我国未遂犯的处罚原则与根据以及未遂犯与不能犯的关系的比较研究,阐释了主观主义、客观主义、折衷主义关于未遂犯刑事责任的观点均失于片面,只有建立在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基础上的我国的刑事... 该文通过对未遂犯刑事责任的理论与制度根据、我国未遂犯的处罚原则与根据以及未遂犯与不能犯的关系的比较研究,阐释了主观主义、客观主义、折衷主义关于未遂犯刑事责任的观点均失于片面,只有建立在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基础上的我国的刑事责任原则才是未遂犯刑事责任的科学根据,提出了完善我国刑法理论中关于未遂犯与不能犯关系之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未遂犯 不能犯 刑事责任 主客观相统一原则 刑法
下载PDF
论涉枪案件量刑的科学化
8
作者 解永照 《河南警察学院学报》 2020年第6期107-113,共7页
近年来,刘大蔚、赵春华等涉枪案,充分暴露出我国司法实践中法院对涉枪案件的量刑存在严重缺陷。为实现涉枪案件量刑的科学化,在刑事政策方面,有必要对“整体从严”的政策予以调整,逐步建立“轻轻重重”的涉枪案件刑事政策;在刑事立法及... 近年来,刘大蔚、赵春华等涉枪案,充分暴露出我国司法实践中法院对涉枪案件的量刑存在严重缺陷。为实现涉枪案件量刑的科学化,在刑事政策方面,有必要对“整体从严”的政策予以调整,逐步建立“轻轻重重”的涉枪案件刑事政策;在刑事立法及司法解释的规范化方面,必须摒弃粗放化、简单化的顽疾,实现刑事立法及司法解释的精细化;在定罪量刑标准方面,必须摒弃重客观要素特别是唯数量论的倾向,实现对客观要素和主观要素的等量齐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涉枪案件 “轻轻重重”刑事政策 主客观相统一原则
下载PDF
对美国刑法中胁迫判断标准的思考
9
作者 张怀宝 夏冰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7年第6期42-43,共2页
胁迫也称被迫行为,是英美刑法中的一种合法辩护事由。胁迫的判断标准一直是刑法理论中较有争议的问题,主要存在主观标准与客观标准之分。在美国,虽然不少州判断胁迫是否成立采取的是主观标准,但随着社会安全环境的变化,客观标准越来越... 胁迫也称被迫行为,是英美刑法中的一种合法辩护事由。胁迫的判断标准一直是刑法理论中较有争议的问题,主要存在主观标准与客观标准之分。在美国,虽然不少州判断胁迫是否成立采取的是主观标准,但随着社会安全环境的变化,客观标准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美国刑法 胁迫 主观标准 客观标准
下载PDF
诱惑侦查合法性判断标准的细化 被引量:1
10
作者 陈立云 《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年第1期61-67,共7页
诱惑侦查合法性判断标准,既是诱惑侦查理论研究的核心指向,也是侦查理论发展的必然要求。在理论支撑上,随着诱惑侦查基础研究的具体化,特别是其理论阐释与马克思主义哲学本体论、认识论、价值论和方法论的契合性,决定了诱惑侦查合法性... 诱惑侦查合法性判断标准,既是诱惑侦查理论研究的核心指向,也是侦查理论发展的必然要求。在理论支撑上,随着诱惑侦查基础研究的具体化,特别是其理论阐释与马克思主义哲学本体论、认识论、价值论和方法论的契合性,决定了诱惑侦查合法性判断标准细化已经具备哲学和刑事法学基础。在侦查实践中,确立与侦查规律相适应、能够较为准确地呈现“侦查中”和“侦查后”的实践程式,能够指导侦查人员较为准确地判断处于不同阶段的诱惑侦查的合法性。在效用考量上,依托总效应与边际效应、效率与公正、善良与正义等要素构建的经济效用、社会效用和道德伦理效用评判标准,能进一步对诱惑侦查合法性判断标准的细化做出合理评价。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侦查 诱惑侦查 合法性判断标准 主观标准 客观标准
下载PDF
人工智能时代的刑事责任体系不必重构 被引量:53
11
作者 冀洋 《比较法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4期123-137,共15页
在人工智能时代,有必要甄别何者才是刑法面临的真正挑战,而不能动辄以新技术、新风险为由建造新的智识系统。人工智能只是人类为自身之目的而研发的高级工具,它无法被赋予“权利义务统一性”,难以改变二者之间的主客体关系。由于法人具... 在人工智能时代,有必要甄别何者才是刑法面临的真正挑战,而不能动辄以新技术、新风险为由建造新的智识系统。人工智能只是人类为自身之目的而研发的高级工具,它无法被赋予“权利义务统一性”,难以改变二者之间的主客体关系。由于法人具有非生命体形象,学界常常借助单位犯罪类比论证人工智能的刑事责任主体地位,但二者存在根本不同的运行原理,肯定论对刑法中的“辨认控制能力”的认识也存在严重的以偏概全。惩罚人工智能不能实现报应、预防等目的,对其设定的刑罚引发了“技术失控-技术可控”“特殊预防无效-特殊预防有效”“刑罚设计-非刑罚性”“AI主体性-AI工具性”“消减风险-加剧风险”等五大悖论。在人工智能侵权案件中,犯罪主体只有自然人或单位,人类中心主义的责任体系具有恒久适应力,不能因应前沿科技而将刑法重构为技术管理法,更不能将之建立在修辞和想象之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工智能 主客体关系 权利义务相统一 罪责能力 刑罚悖论 技术管理法
原文传递
刑法典修订以来若干重要理论问题新探索(上)──《刑法教科书》(2000年版)的新发展 被引量:4
12
作者 何秉松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00年第3期49-66,共18页
刑法法典化和刑法法典成熟化是刑事立法现代化的一种趋势;对犯罪概念应坚持形式定义与实质定义的结合与统一;刑法上主要有两种犯罪分类方法,一是根据犯罪的性质,一是根据犯罪的严重程度;犯罪构成可以分为法定的犯罪构成与现实的犯... 刑法法典化和刑法法典成熟化是刑事立法现代化的一种趋势;对犯罪概念应坚持形式定义与实质定义的结合与统一;刑法上主要有两种犯罪分类方法,一是根据犯罪的性质,一是根据犯罪的严重程度;犯罪构成可以分为法定的犯罪构成与现实的犯罪构成;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作为法人犯罪主体时,应当对其内涵予以正确界定;犯罪客体是犯罪主体的犯罪行为所侵害的、为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利益,它既是犯罪的组成部分,又是犯罪构成的组成部分;应在刑法上规定罪过的概念并坚持“无罪过不为罪,也不受刑罚”的罪过原则,罪过不仅指故意与过失,而且还包括其他因素,罪过不仅有存在与否的区别,还有程度的差别;“持有”作为犯罪行为的形式,通常表现为作为,但有时也表现为不作为,甚至表现为两者的交叉,因此把它视为犯罪行为的第三种形式亦未尝不可;国家对犯罪人及其犯罪行为的评价和判断,属于刑事责任的内容;犯罪和犯罪构成的质变,由组成要素的性质、数量、结合方式三个因素决定,研究犯罪和犯罪构成的质变与部分质变,可以以此来构建刑法分则理论新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典 犯罪构成 法人犯罪主体 犯罪客体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