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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律“四十九以下无子,未合出之”规定新探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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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梁健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11年第6期13-19,共7页
无子出妻为礼法关系演变诸多环节之一,其重要意义自不待言。古人基于医学理论的发展和对生命规律的重视,无子出妻一制至唐,吸收了医学中女性"七七之数"和易经中"大衍之数"以规定出妻年限,其所反映的"风险的分... 无子出妻为礼法关系演变诸多环节之一,其重要意义自不待言。古人基于医学理论的发展和对生命规律的重视,无子出妻一制至唐,吸收了医学中女性"七七之数"和易经中"大衍之数"以规定出妻年限,其所反映的"风险的分化与规律的尊重"、"基于善与恶的设想"、"生产的选择与淘汰"三层合理性,正是唐律一准乎礼,而礼又因人情的表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唐律 无子出妻 四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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