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名网购合同成立时间:实证考察、现行立法及应然立场
被引量:14
- 1
-
-
作者
魏亮
-
机构
海南大学法学院
-
出处
《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2期90-98,共9页
-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建设路径及法治保障研究"(项目编号:18ZDA156)
2018年海南省研究生创新科研课题"自由贸易港建设背景下仲裁案外人权益救济制度研究"(项目编号:HYB2018-24)的阶段性成果
-
文摘
判断网购合同成立是网购合同违约责任问题的逻辑起点。我国主流电商平台对实物网购合同多通过格式条款与用户约定合同"发货时成立"的立场,司法裁判对格式条款效力存在分歧。《电子商务法》第49条对电商平台的做法采取了否定立场,民法典分则草案合同编则预留了解释空间。基于私法自治优先立场及网购合同具有潜在用户远超库存商品数量等特殊性的考量,未来民法典应允许电商平台通过格式条款约定合同成立时间,但在消费者提交订单或付款之时必须像亚马逊购物平台一样明确提示"合同发货才成立",亦可强令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在所展示商品价款等明显位置提示合同成立规则。唯有如此,才能在尊重电子商务特殊性的前提下平衡、保障好网购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网购合同违约责任制度的构建应借鉴集团诉讼等方式解决单一消费者诉讼动力不足的问题,否则网购合同成立问题的重要性将只能停留在理论层面。
-
关键词
网购合同
合同成立
格式条款
《电子商务法》第49条
-
Keywords
Online Sales contract
contract establishment
Standard Clause
Article 49 of the e-commerce Law
-
分类号
D913.6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
-
题名电子合同订立新规则的评析与构建
被引量:18
- 2
-
-
作者
王洪亮
-
机构
清华大学法学院
-
出处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4期32-42,共11页
-
基金
清华大学自主科研计划文科专项"国际法与国内法视野下电子商务法律问题研究"(项目编号:2017THZWYY0)的阶段性成果
-
文摘
民法典编纂框架下,电子合同规则的创设是立法的重中之重。首先,对电子意思表示的到达规则进行评析,相对人指定系统情况下,应采取到达相对人支配范围并为其可能知道的双重标准,在没有指定系统情况下,应区分一般用户还是经营者,只有是在经营者情况下,才可以认为,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其次,从制度适用范围、规范目的、制度正当性等多个角度批判了权利能力推定制度以及行为能力推定制度。再次,目前民法典合同编创设的电子合同以支付价款为合同成立要件的规则是错误的,在电子合同订立中,具体根据当事人的意思解释确定要约与承诺,无须增加要件,在利益衡量上,明确规定用户具有先行付款义务,并不合理。最后,肯定了《电子商务法草案》增加的经营者信息提供以及技术准备义务,进一步建议增加纠错机制规则。
-
关键词
电子合同
电子意思表示到达
电子合同成立
信息提供义务
技术准备义务
-
Keywords
e - contract
electronic declaration of will
establishment of e - contract
duty of information provide
duty of technique preparation
-
分类号
D923.6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