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体”一词作为日文外来词,最早是作为德国行政法概念“Gemeinschaft”的译词于1888年开始在日本《行政法原理》教科书中使用。1887年滕尼斯的大作Gemeinschaft und Geisellschaft出版,5年后,即1892年作为“共同体”意义的“Gemeins...“共同体”一词作为日文外来词,最早是作为德国行政法概念“Gemeinschaft”的译词于1888年开始在日本《行政法原理》教科书中使用。1887年滕尼斯的大作Gemeinschaft und Geisellschaft出版,5年后,即1892年作为“共同体”意义的“Gemeinschaft”在日本才成为被广泛认知的社会学概念。其后马克思主义传入日本,“共同体”真正进入日本社会科学界。马克思的“亚细亚生产方式”也被作为一个有效的分析概念被引入日本及中国的农村社会研究中。随后,“共同体”这一概念又被留日学者带入中国,并运用于中国社会的研究中。这一过程也伴随着马克思主义在日本及中国的传播。展开更多
文摘“共同体”一词作为日文外来词,最早是作为德国行政法概念“Gemeinschaft”的译词于1888年开始在日本《行政法原理》教科书中使用。1887年滕尼斯的大作Gemeinschaft und Geisellschaft出版,5年后,即1892年作为“共同体”意义的“Gemeinschaft”在日本才成为被广泛认知的社会学概念。其后马克思主义传入日本,“共同体”真正进入日本社会科学界。马克思的“亚细亚生产方式”也被作为一个有效的分析概念被引入日本及中国的农村社会研究中。随后,“共同体”这一概念又被留日学者带入中国,并运用于中国社会的研究中。这一过程也伴随着马克思主义在日本及中国的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