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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故意非真实意思表示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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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郭平宜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9期142-146,共5页
民法以确认和保护自由为己任,而其实现的手段是私法自治。法律行为作为私法自治实现的工具,其基本要素意思表示在民法中的作用和位置便更为凸显。意思与表示有时不一致,而表意人故意为之便是其中的一种。在系统分析表意人故意使意思与... 民法以确认和保护自由为己任,而其实现的手段是私法自治。法律行为作为私法自治实现的工具,其基本要素意思表示在民法中的作用和位置便更为凸显。意思与表示有时不一致,而表意人故意为之便是其中的一种。在系统分析表意人故意使意思与表示不一致的各种形态及其在国外的立法例,并将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关于虚伪表示的规定与国外的相关规定相比较后,明确指出我国缺乏就游戏表示、心中保留和隐藏行为等行为类型做出相应规范,在通谋虚伪表示方面的规定也存在一定残缺。因此,就上述立法上的缺陷提出在将来的民法典中应如何进行完善的拙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意思表示 戏谑表示 心中保留 通谋虚伪表示 隐藏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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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法总则》上的通谋虚伪表示 被引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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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冉克平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4期29-37,共9页
通谋虚伪表示属于非自愿的意思表示瑕疵,可以分为虚构行为与隐藏行为两大类型,在基本原理上涉及意思自治与信赖保护原则。通谋虚伪表示与恶意串通行为不同,后者是当事人通谋为意思表示一致,而且具有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的意图。在通谋虚... 通谋虚伪表示属于非自愿的意思表示瑕疵,可以分为虚构行为与隐藏行为两大类型,在基本原理上涉及意思自治与信赖保护原则。通谋虚伪表示与恶意串通行为不同,后者是当事人通谋为意思表示一致,而且具有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的意图。在通谋虚伪表示中,当事人之间虚构行为绝对无效,但是该无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在存在隐藏行为的情形,不同的第三人之间有可能产生利益上的冲突,应确认外在的表见行为有效。《民法总则》第146条并未规定"通谋虚伪表示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应当通过司法解释予以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通谋虚伪表示 虚构行为 隐藏行为 恶意串通 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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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隐藏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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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汪渊智 郭海哲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 2019年第2期26-32,51,共8页
隐藏行为是指表意人为虚假的意思表示,但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是发生另外法律效果的法律行为,在性质上属于瑕疵意思表示。隐藏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行为主体为表意人与相对人、存在虚假的意思表示、对隐藏的真实意思明知以及虚假的意思表... 隐藏行为是指表意人为虚假的意思表示,但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是发生另外法律效果的法律行为,在性质上属于瑕疵意思表示。隐藏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行为主体为表意人与相对人、存在虚假的意思表示、对隐藏的真实意思明知以及虚假的意思表示与隐藏的真实意思不一致。"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仅仅是隐藏行为的一种,隐藏行为的存在必须以虚假行为为前提,如果不存在无效原因并且不产生无效后果,那么恶意串通行为一定无效。隐藏行为在实践中典型的类型有:名为买卖实为借贷、名为买卖实为赠与、名为联营实为借贷、借名借款和借名买房等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隐藏行为 虚假行为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恶意串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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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背景下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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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严思斯 《市场周刊》 2022年第6期158-161,共4页
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与进步,公民个人信息也在不断地被挖掘和收集,公民的个人信息保护问题面临着非常严峻的考验。与传统信息不同的是,大数据背景下的信息多以电子化的形式存在,对此类信息如何加强保护亟待解决。因此,文章就大... 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与进步,公民个人信息也在不断地被挖掘和收集,公民的个人信息保护问题面临着非常严峻的考验。与传统信息不同的是,大数据背景下的信息多以电子化的形式存在,对此类信息如何加强保护亟待解决。因此,文章就大数据背景下的信息概念进行简要分析,并对当前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存在的问题以及完善措施做初步阐述,以期减少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现象发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大数据背景 公民个人信息保护 隐患 完善 个人信息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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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性循环买卖案件的裁判逻辑和法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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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安淼鑫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5期115-127,194,共14页
融资性循环买卖是一种“名为买卖,实为借贷”的交易模式。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时,应当采用穿透式审判思维,将各方当事人都纳入诉讼程序中,综合审查整个交易链条。在构成融资性循环买卖时,各个买卖合同应作为虚伪表示认定无效;买卖合同之下... 融资性循环买卖是一种“名为买卖,实为借贷”的交易模式。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时,应当采用穿透式审判思维,将各方当事人都纳入诉讼程序中,综合审查整个交易链条。在构成融资性循环买卖时,各个买卖合同应作为虚伪表示认定无效;买卖合同之下的隐藏行为,既包括中间人与借款人之间的委托合同,也包括中间人与贷款人、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的“半个”借款合同。借助《民法典》第925条的规定和交易的整体解释方法,可以认定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存在着一个完整的借款合同。中间人不是借款合同的当事人,不负有偿还借款本息的义务。对于因借款人不能返还借款给贷款人造成的损失,中间人不负有赔偿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融资性循环买卖 买卖合同 虚伪表示 隐藏行为 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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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规定的隐藏行为的法律适用规则 被引量: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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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立新 《比较法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4期95-105,共11页
《民法总则》第146条规定的隐藏行为,是指行为人与相对人将真意隐藏在虚假的意思表示中,所为的意思表示虽非出于真意,却隐藏他项法律行为的真正效果,即在通谋的虚假意思表示中隐藏着他项法律行为。隐藏行为包含《民法通则》和《合同法... 《民法总则》第146条规定的隐藏行为,是指行为人与相对人将真意隐藏在虚假的意思表示中,所为的意思表示虽非出于真意,却隐藏他项法律行为的真正效果,即在通谋的虚假意思表示中隐藏着他项法律行为。隐藏行为包含《民法通则》和《合同法》规定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但是还包含其他情形,其法律性质属于意思表示不一致。隐藏行为包括主体的隐藏行为、客体的隐藏行为和权利义务内容的隐藏行为。对于隐藏行为,应当依照《民法总则》第146条第2款的规定,依照被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规定确定其效力,并适用法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总则 隐藏行为 意思表示不一致 法律适用 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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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用主义”批判纲要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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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彬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5期61-69,共9页
时用主义是潜规则发动的行为逻辑,是一种人生观、价值观。时用主义与实用主义、功利主义、个人主义等既有联系更有区别。时用主义因受中国道德传统和文化心理的影响,表现出更深厚的本土特色。时用主义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和深层的社会心... 时用主义是潜规则发动的行为逻辑,是一种人生观、价值观。时用主义与实用主义、功利主义、个人主义等既有联系更有区别。时用主义因受中国道德传统和文化心理的影响,表现出更深厚的本土特色。时用主义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和深层的社会心理基础,具有反道德和反规则的道德后果。对时用主义的反制需要制度的、文化的、社会的系统作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时用主义 行动逻辑 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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