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名留有余地的判决——一种值得反思的司法裁判方式
被引量:71
- 1
-
-
作者
陈瑞华
-
机构
北京大学法学院
-
出处
《法学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4期26-32,共7页
-
文摘
近年来,随着若干刑事误判案件的披露,一种"留有余地"的裁判方式逐渐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这种裁判方式的基本特征是"疑罪从有"和"疑罪从轻",也就是对那些尚未达到定罪标准的案件予以定罪并从轻量刑。无论是从司法体制还是从法院内部的裁判程序方面来看,这种裁判方式都有其形成的复杂原因。在这种裁判方式的影响下,中国法院不可能成为司法正义的维护者,而只能基于现实主义的司法理念,通过妥协和委曲求全来获得生存。但在"冤假错案"发生后,法院往往成为制度的牺牲者。只要这一裁判方式继续存在,那么,法院司法裁判的公信力就不可能树立起来,刑事司法制度也难以发生实质性的变革。
-
关键词
司法裁判
留有余地
疑罪从有
疑罪从轻
-
Keywords
judicial verdicts
flexible verdicts
presumed guilty until proven innocent
impose a lenient sentence if be presumed guilty
-
分类号
D915.3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