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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对发明人制度的挑战及应对策略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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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青文 《中国科技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8期128-138,共11页
人工智能生成发明并非自然人发明,以其为主题申请专利时客观上难以填写“发明人”,这给以“自然人发明”为核心的专利制度带来严峻挑战。为了避免申请人将自然人作为人工智能生成发明的发明人之乱象发生,有必要适当调整发明人制度和现... 人工智能生成发明并非自然人发明,以其为主题申请专利时客观上难以填写“发明人”,这给以“自然人发明”为核心的专利制度带来严峻挑战。为了避免申请人将自然人作为人工智能生成发明的发明人之乱象发生,有必要适当调整发明人制度和现行专利申请规则。按照专利法基本原理,填写发明人作为专利申请人的义务,其目的并非限制发明人署名权的行使,而是为了维护发明人对其发明创造所应享有的精神权利和经济利益。因人工智能不具备法律主体资格,故无法作为适格的发明人。为了保障发明人正当行使署名权的自由,从法律规则的可操作性视角,可以不再强制要求专利申请人在申请文件中填写发明人,进而从专利法律制度层面解决人工智能生成发明申请专利过程中填写发明人的实践难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工智能 生成发明 专利法 发明人 署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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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发明人参与职务发明创造转化的专利权分享:比较与适用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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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饶世权 《电子知识产权》 2023年第1期81-90,共10页
发明人在职务发明创造转化中具有其他人不可替代的作用。为激励发明人参与职务发明创造转化,可以在发明人与单位之间进行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所有权分享、使用权分享、处分权分享、收益权分享。对发明人来说,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所有权分... 发明人在职务发明创造转化中具有其他人不可替代的作用。为激励发明人参与职务发明创造转化,可以在发明人与单位之间进行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所有权分享、使用权分享、处分权分享、收益权分享。对发明人来说,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所有权分享是最完整、完全的制度,预期也最易于确定,属事前激励且激励最大;专利使用权分享、处分权分享的权利较为完整,预期也较为确定,属事中激励且激励较大;专利收益权分享权利最不完全,预期也最不确定,属事后激励且激励最小。但在激励发明人的同时,还需要平衡发明人与单位的利益,因此,适用专利权分享制度应当以约定优先为原则,法定为补充,由发明人与单位协商选择专利权分享组合模式,根据技术性质、单位性质适用不同的专利权分享制度,并保留国家介入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职务发明创造 专利权分享 完全性 确定性 激励发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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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布尼茨与微积分发明权之争——纪念莱布尼茨诞生360周年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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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小礼 《自然辩证法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7期90-96,共7页
莱布尼茨是卓越的数学家和哲学家,他和牛顿相互独立地创建了微积分。17世纪末,在欧洲爆发了一场激烈的旷日持久的微积分发明权之争。通过争论和调查,人们公认:莱布尼茨和牛顿都是微积分的发明人,他们的微积分各有特色。
关键词 莱布尼茨 牛顿 微积分 发明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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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众筹创新模式下的发明人权益保护——Quirky公司的创新主体分析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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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苗彦妮 吴斌 《中国发明与专利》 2018年第3期81-84,共4页
Quirky公司的互联网创新模式与发明创造的过程本身密切相关并同时具备"互联网+"以及"创新2.0"的特点。该公司经历了起步、快速成长到破产保护的发展过程,具备较为完整的商业生命周期。对Quirky公司创新主体的专利... Quirky公司的互联网创新模式与发明创造的过程本身密切相关并同时具备"互联网+"以及"创新2.0"的特点。该公司经历了起步、快速成长到破产保护的发展过程,具备较为完整的商业生命周期。对Quirky公司创新主体的专利权益平衡研究对我国的互联网众筹模式的创新及其知识产权保护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互联网+ 创新 众筹 专利 发明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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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发明奖酬义务主体研究 被引量:3
5
作者 刘强 彭南勇 《科技与法律》 2016年第5期918-930,共13页
职务发明奖酬制度的设置对专利创造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直接调整着企业研发与雇员发明创造的积极性。目前职务发明奖酬制度规定的支付义务主体备受诟病,因此很有必要在立法上对"职务发明奖酬制度"进行重新构造,将职务发明奖... 职务发明奖酬制度的设置对专利创造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直接调整着企业研发与雇员发明创造的积极性。目前职务发明奖酬制度规定的支付义务主体备受诟病,因此很有必要在立法上对"职务发明奖酬制度"进行重新构造,将职务发明奖酬支付义务主体固定为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所属单位。应当在立法条款上明确"发明人所属单位"与"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不一致的情形,从根本上杜绝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给发明人权利带来的损害,确保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与其所属单位之间权利义务的动态平衡,推进我国科技创新事业的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职务发明奖酬 支付义务主体 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 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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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对“发明人”角色的挑战与应对 被引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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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贾引狮 《科技进步与对策》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3期98-105,共8页
目前,人工智能已逐步从创造工具向自主创造转化,对"发明人"角色提出了挑战。人工智能能否成为"发明人"关系到创造物的权利归属、专利审查程序、专利许可等制度修改。利用文献研究、历史研究、逻辑推理等方法从不同... 目前,人工智能已逐步从创造工具向自主创造转化,对"发明人"角色提出了挑战。人工智能能否成为"发明人"关系到创造物的权利归属、专利审查程序、专利许可等制度修改。利用文献研究、历史研究、逻辑推理等方法从不同维度分析:人工智能将具有"发明"的意识能力,未来成为法律意义的"人"也不存在理论障碍。但是,人工智能成为"发明人",不仅需要全社会形成共识,且要有充分的理由修改专利法。从专利制度看,人工智能成为"发明人"不符合专利法制定的目标,具体实施也存在障碍,目前亟待解决人工智能创造物的权利归属问题。应对挑战,应坚持专利法中"发明人"的基本规定,但可以要求申请人履行说明人工智能承担的义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工智能 发明人 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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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人:超大科技时代职务发明保护制度的立足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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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晓秋 《重庆工学院学报》 2006年第6期22-24,共3页
职务发明专利的数量和实施率是衡量一个国家企业创新能力的重要指标。通过对日本、法国的职务发明制度的比较,分析了我国职务发明制度存在的不足,指出了我国专利法的第3次修改过程中必须重视对发明人权利的确认和保护。
关键词 超大科技时代 发明人 职务发明 权利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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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法》第四次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对职务发明制度的完善研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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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蒋燕 《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第6期53-59,共7页
《专利法》第四次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中,对职务发明制度的完善主要包括对职务发明概念的重新界定,对职务发明奖励报酬制度的完善和规定在单位于合理期限内未实施职务发明的情况下,发明人或设计人对职务发明的代位实施权。这些修改体... 《专利法》第四次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中,对职务发明制度的完善主要包括对职务发明概念的重新界定,对职务发明奖励报酬制度的完善和规定在单位于合理期限内未实施职务发明的情况下,发明人或设计人对职务发明的代位实施权。这些修改体现了对我国职务发明制度重单位而轻个人观念的纠正,在发明人和设计人的利益基础上协调和平衡其与单位之间的利益关系,有利于调动科研人员的创新积极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专利法》修改草案 职务发明 奖励报酬制度 发明人代位实施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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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规范发明人署名的意义及措施探讨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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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姚丹 《中国发明与专利》 2020年第10期104-109,共6页
发明人的署名权是一种精神权利,属于人身权的一种,是对发明人的创造性劳动应有的精神上的奖励。我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里规定,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权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发明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 发明人的署名权是一种精神权利,属于人身权的一种,是对发明人的创造性劳动应有的精神上的奖励。我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里规定,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权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发明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因此,发明人的署名顺序应该按照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大小来进行排序。同时,我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还规定了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有获得奖励和报酬的权利。既然按照作出的创造性贡献大小进行署名排序,第一发明人的贡献最大,其获得专利奖励和报酬的比例原则上应该最高。因此,发明人的署名不仅是精神上的奖励和肯定,也是物质奖励发放的依据。在企业专利工作中,如果不对发明人的署名进行规范化管理,将给企业招致不必要的法律风险,更将极大损害企业创新文化氛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职务发明创造 发明人资格 发明人署名权 专利申请权 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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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职务发明专利的放弃对发明人获酬权的影响——兼评《职务发明条例草案》第十五条 被引量:2
10
作者 季善豪 《湖南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年第4期84-87,93,共5页
我国主要由特殊与一般法对职务发明及其专利进行规制,此二者的调整对象与适用阶段不同。职务发明人获酬权系知识产权与债权的复合型权利,且不属于职务发明专利权的“从权利”,因此单位主动放弃职务发明专利权但继续利用该技术方案进行... 我国主要由特殊与一般法对职务发明及其专利进行规制,此二者的调整对象与适用阶段不同。职务发明人获酬权系知识产权与债权的复合型权利,且不属于职务发明专利权的“从权利”,因此单位主动放弃职务发明专利权但继续利用该技术方案进行营利的,不得拒绝向职务发明人支付报酬。《职务发明条例草案》第十五条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专利权自然终止时对职务发明人保护的缺失问题,但仍需对单位支付报酬义务规则以及通知答复制度进行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专利权的放弃 职务发明 职务发明人获酬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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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人变更对专利保密审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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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书芝 《中国发明与专利》 2017年第12期56-59,共4页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直接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保密审查请求,并详细说明其技术方案。发明人变更对保密审查有重大影响。本文讨论了发明人署名权、发明人变更、客观事实和法律...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直接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保密审查请求,并详细说明其技术方案。发明人变更对保密审查有重大影响。本文讨论了发明人署名权、发明人变更、客观事实和法律事实的含义。建议对目前的法律法规进行适当修改以确保专利保密审查的落实。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专利保密审查 发明人变更 发明人署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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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专利法制度下互联网众筹创新的专利保护分析——以Quirky公司专利保护为例
12
作者 吴斌 苗彦妮 《中国发明与专利》 2018年第12期64-67,共4页
Quirky公司的互联网开源创新模式与公开换保护的专利制度之间存在抵触。本文比较了Quirky公司创新模式在中美不同专利法制度下的保护效力,对我国互联网众筹模式的创新及其知识产权保护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 创新 众筹 专利权 先申请制 发明人先 申请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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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发明权与屠呦呦青蒿素发现争端的化解 被引量:14
13
作者 黄松平 朱亚宗 《自然辩证法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期86-90,共5页
科技发明权之争是科学史上司空见惯的现象,也是当今世界科技舞台上屡见不鲜的事情。因此,亟待从理论上为科技发明权的评判提供一个公正合理而切实可行的评判标准。本文尝试提出符合系统论整体性原则的科技评判标准,能在现实的科技发明... 科技发明权之争是科学史上司空见惯的现象,也是当今世界科技舞台上屡见不鲜的事情。因此,亟待从理论上为科技发明权的评判提供一个公正合理而切实可行的评判标准。本文尝试提出符合系统论整体性原则的科技评判标准,能在现实的科技发明权评判中发挥其积极作用,尤其能为解决纷繁复杂的科技发明权争端提供有益的启示。根据科技发明权总体性的评判标准,屠呦呦无可争议地享有青蒿素的发明权。因此,本文希望为当前青蒿素发明权之争画上一个句号。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发明权 屠呦呦 青蒿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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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发明权与屠呦呦青蒿素发现争端的化解 被引量:2
14
作者 黄松平 朱亚宗 《科技导报》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12年第22期15-18,共4页
科技发明权之争是科学史上司空见惯的现象,也是当今世界科技舞台上屡见不鲜的事情。因此,亟待从理论上为科技发明权的评判提供一个公正合理而切实可行的评判标准。本文尝试提出符合系统论整体性原则的科技评判标准,能在现实的科技发明... 科技发明权之争是科学史上司空见惯的现象,也是当今世界科技舞台上屡见不鲜的事情。因此,亟待从理论上为科技发明权的评判提供一个公正合理而切实可行的评判标准。本文尝试提出符合系统论整体性原则的科技评判标准,能在现实的科技发明权评判中发挥其积极作用,尤其能为解决纷繁复杂的科技发明权争端提供有益的启示。根据科技发明权总体性的评判标准,屠呦呦无可争议地享有青蒿素的发明(发现)权。因此,本文希望为当前青蒿素发明(发现)权之争画上一个句号。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发明权 屠呦呦 青蒿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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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创新驱动发展视角审视我国职务发明人的权益保护 被引量:6
15
作者 唐素琴 何坤忆 《中国科学院院刊》 2014年第6期670-676,共7页
创新驱动发展是我国在新的历史时期的国家发展战略。影响创新驱动的因素复杂多变。职务发明人是创新驱动发展的原动力,其权益保护直接关系着科技创新的成效,决定着创新驱动发展的步伐。文章从创新驱动发展的视角考察我国职务发明人权益... 创新驱动发展是我国在新的历史时期的国家发展战略。影响创新驱动的因素复杂多变。职务发明人是创新驱动发展的原动力,其权益保护直接关系着科技创新的成效,决定着创新驱动发展的步伐。文章从创新驱动发展的视角考察我国职务发明人权益保护的状况、存在的问题,并尝试提出完善的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创新驱动发展 职务发明人 权益保护 转移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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