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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中“经常居所”规定之评析 被引量:5
1
作者 包运成 黄栋梁 《遵义师范学院学报》 2011年第3期16-19,共4页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大量地规定了以"经常居所"为连接点的冲突规范。这些规定是适应我国对外交往日益扩大和涉外民事纠纷日益增多的需要,是我国国际私法立法现代化的结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我们应尽快明确"经常...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大量地规定了以"经常居所"为连接点的冲突规范。这些规定是适应我国对外交往日益扩大和涉外民事纠纷日益增多的需要,是我国国际私法立法现代化的结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我们应尽快明确"经常居所"的涵义,解决一些地方"经常居所"规定不适用问题,以充分发挥该法的积极作用,尽量避免或者减少其消极影响的发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经常居所 法律适用法 冲突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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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惯常居所地法及其在中国的适用 被引量:7
2
作者 杜焕芳 《政法论丛》 2007年第5期82-85,共4页
惯常居所地法是确定国际民商事关系中主体身份能力的一项法律适用原则,不仅已被许多国内立法和国际条约采用,而且其适用范围有日益扩大之势。它不仅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主体能力的确认,而且是对住所地法原则的发展。属人法的这一新发展... 惯常居所地法是确定国际民商事关系中主体身份能力的一项法律适用原则,不仅已被许多国内立法和国际条约采用,而且其适用范围有日益扩大之势。它不仅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主体能力的确认,而且是对住所地法原则的发展。属人法的这一新发展既有利于规范和统一我国的冲突法制度,又有助于解决我国区际属人法的冲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私法 属人法 惯常居所地法 中国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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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涉外民事管辖权冲突及法律适用 被引量:2
3
作者 王威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4年第4期61-62,99,共3页
这篇文章从涉外民事管辖权冲突、法律适用原则、发展趋势等方面进行了阐述 ,重点探讨了国家主权在涉外民事管辖权中的体现 ,并结合法律关系的各个方面论述法律适用原则及发展趋势。进而 。
关键词 属人、属地管辖权 侵权行为地法 惯常住所地法 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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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惯常居所地法及其适用
4
作者 袁岳霞 《襄樊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1年第6期51-53,共3页
惯常居所地作为属人法连结点,逐渐为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国际条约所采用,已经取代国籍和住所成为属人法的发展趋势。在最新颁行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中,我国首次采用经常居所地这一新的概念作为属人法的连接点。这一改变缓解了... 惯常居所地作为属人法连结点,逐渐为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国际条约所采用,已经取代国籍和住所成为属人法的发展趋势。在最新颁行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中,我国首次采用经常居所地这一新的概念作为属人法的连接点。这一改变缓解了长期以来国籍和住所两大连接点的分庭抗礼的局面,同时也符合我国当前的法制形式,对于我国国际私法立法的完善具有重要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属人法 惯常居所 住所 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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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2012年第650号涉外继承条例研究 被引量:6
5
作者 吴小平 欧福永 《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期80-85,共6页
欧盟2012年第650号涉外继承条例条例在适用范围、管辖权分配、继承准据法的确定、判决的承认和可执行性与执行、公文书和法庭和解、欧洲继承证书的颁发及效力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条例确立了"惯常居所"连结点在管辖权和准... 欧盟2012年第650号涉外继承条例条例在适用范围、管辖权分配、继承准据法的确定、判决的承认和可执行性与执行、公文书和法庭和解、欧洲继承证书的颁发及效力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条例确立了"惯常居所"连结点在管辖权和准据法确定中的基础性地位,在继承准据法的选择上采用"同一制",并创设了具有开拓意义的欧洲继承证书。中国应坚持"经常居所地"连结点的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结合运用,采用有例外的"同一制"继承准据法选择方法,增强两岸四地在民商事领域的司法互信,并设立由两岸四地人员组成的专门的常设官方机构,推动我国区际私法的统一化进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涉外继承 法律冲突 欧盟涉外继承条例 惯常居所 欧洲继承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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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数据保护之冲突规则研究 被引量:7
6
作者 肖夏 《求是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6期112-121,共10页
个人数据保护领域的冲突规则以实现"数据保护"和"数据流通"的平衡为实质正义目标。为协调两者冲突以及增强法律选择的稳定性和可预见性,需以欧盟数据保护指令第4(1)(a)条为蓝本探索并完善该领域的专门冲突规则,在... 个人数据保护领域的冲突规则以实现"数据保护"和"数据流通"的平衡为实质正义目标。为协调两者冲突以及增强法律选择的稳定性和可预见性,需以欧盟数据保护指令第4(1)(a)条为蓝本探索并完善该领域的专门冲突规则,在避免对控制人机构设立地标准扩张性解释的同时,辅之以数据主体惯常居所地法作为逃避条款。个人数据保护的私法纠纷以契约之诉和非契约之诉为承载,如何将个人数据保护的专门冲突规则与传统契约之诉、非契约之诉的一般冲突规则相协调成为重要的研究课题。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6条不能为数据权侵权之诉提供适当的冲突规则,需增加控制人机构设立地规则,并对受害人惯常居所地法的适用设置必要的限制条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控制人机构设立地法“ 目标/指向”规则 数据主体惯常居所地法 强行性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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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惯常居所地及其在我国的适用
7
作者 董伶俐 《辽宁警察学院学报》 2016年第1期17-23,共7页
为协调传统属人法中的本国法主义和住所地法主义,越来越多的国际公约和国内法逐渐倾向采用惯常居所地作为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中属人法的连结点。惯常居所地在我国的适用表现为经常居所地,《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首次将经常居所地置... 为协调传统属人法中的本国法主义和住所地法主义,越来越多的国际公约和国内法逐渐倾向采用惯常居所地作为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中属人法的连结点。惯常居所地在我国的适用表现为经常居所地,《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首次将经常居所地置于属人法的核心地位。本文重点指出,我国法律规定中的经常居所地与经常居住地相比,虽一字之差但截然不同,而与国际上的惯常居所地实质上是等同的概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属人法 连结点 涉外民事关 法律适用法 惯常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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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惯常居所地法及其法律适用
8
作者 赵凌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14年第3期98-100,共3页
惯常居所的历史背景、构成要素,惯常居所作为属人法连结因素的优势以及惯常居所法律冲突的原因和解决途径都是需要在实践中厘清的问题。惯常居所地法的发展趋势是与属人法的趋同化。它不仅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主体能力的确认,而且是对住... 惯常居所的历史背景、构成要素,惯常居所作为属人法连结因素的优势以及惯常居所法律冲突的原因和解决途径都是需要在实践中厘清的问题。惯常居所地法的发展趋势是与属人法的趋同化。它不仅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主体能力的确认,而且是对住所地法原则的发展。这一新发展既有利于规范和统一我国的冲突法制度,又有助于解决我国区际属人法的冲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惯常居所地法 属人法 中国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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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消费合同管辖权研究:欧盟经验及我国方案
9
作者 刘阳 《武大国际法评论》 2022年第1期58-79,共22页
跨国消费合同管辖权的确定不仅攸关跨国消费诉讼的解决,而且直接影响跨国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我国跨国消费合同管辖尚未完全剥离于跨国一般合同管辖,其性质的特别化程度和对跨国消费者的保护力度远滞后于《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2... 跨国消费合同管辖权的确定不仅攸关跨国消费诉讼的解决,而且直接影响跨国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我国跨国消费合同管辖尚未完全剥离于跨国一般合同管辖,其性质的特别化程度和对跨国消费者的保护力度远滞后于《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2条跨国消费合同法律选择规则。虽然我国民事诉讼法对网络买卖合同管辖和消费合同格式化协议管辖另有单独规定,但其最初的立法目的旨在应对纯国内纠纷,不仅买卖合同与消费合同的外延不完全等同,而且网络买卖合同管辖的内容本质上仍属于合同履行地管辖。欧盟将跨国消费合同管辖从一般涉外合同管辖中分离出来,并另行规定管辖规则。尽管我国与欧盟跨国消费合同管辖存在差异,但潜在的共识在于,跨国消费合同管辖应体现对消费者权利的倾斜性保护,同时兼顾经营者对国际民事管辖权的可预见性之价值取向。我国有必要对跨国消费合同管辖的性质、范围和连结因素予以修正。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跨国消费合同 国际民事特别管辖 跨国消费者经常居所地管辖 涉外协议管辖 欧盟国际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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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涉电商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地域管辖规则——以《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十五条为中心 被引量:1
10
作者 周立勤 《福建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1年第1期56-64,共9页
在司法实务中,涉电商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在确定地域管辖时存在争议,主要原因在于对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十五条存在不同理解。从该条的历史演变可见该条主要针对的案件类型应当是因信息网络侵权导致侵权行为地和结果发生地难以确定的案... 在司法实务中,涉电商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在确定地域管辖时存在争议,主要原因在于对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十五条存在不同理解。从该条的历史演变可见该条主要针对的案件类型应当是因信息网络侵权导致侵权行为地和结果发生地难以确定的案件。但“信息网络侵权”一词含义过于泛化导致对该行为的认定存在分歧。同时,涉电商知识产权案件的特殊性在于其销售行为包括“信息发布”与“交付行为”两部分,虽两部分侵犯了不同权利,但在管辖确定之时存在“捆绑效应”;此外,虽然地方法院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进行了探索,但是仍然存在不足。要使得司法审判在这一点上得到统一,可以从立法目的出发对第二十五条进行区别适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信息网络侵权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十五条 地域管辖 原告住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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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涉外民事案件中自然人“经常居所地”界定的困境探析
11
作者 匡晶丹 《哈尔滨学院学报》 2022年第8期42-45,共4页
自然人“经常居所地”概念具有双重属性,其既是主体涉外认定标准的事实要素之一,又是我国重要的属人连接点,分别作用于民事诉讼程序和法律选择适用领域。该概念具有不确定性,因而其具体内涵需要在相关法律解释的指引下结合个案才能予以... 自然人“经常居所地”概念具有双重属性,其既是主体涉外认定标准的事实要素之一,又是我国重要的属人连接点,分别作用于民事诉讼程序和法律选择适用领域。该概念具有不确定性,因而其具体内涵需要在相关法律解释的指引下结合个案才能予以明确。但是由于这种界定方式的特殊性,在司法实践中,自然人“经常居所地”的认定面临着法律依据模糊和概念混淆困境。这种困境主要源于两个方面:立法上,部分法律出现了缺位现象或呈现僵硬化趋势;司法上,许多法院忽略了相似法律概念的差异性,任意混淆错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私法 经常居所地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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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居所认定规则的比较法研究
12
作者 潘晓 《河南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年第1期56-62,共7页
经常居所是20世纪以来国际私法的重要连结点,然而其概念在域外立法及司法实践中均未得到明确,仅存在原则性的判断规则。我国虽有经常居所的初步认定规则,但相关立法和司法实践依然存在内部不协调的状况。我国法院应增加认定经常居所的... 经常居所是20世纪以来国际私法的重要连结点,然而其概念在域外立法及司法实践中均未得到明确,仅存在原则性的判断规则。我国虽有经常居所的初步认定规则,但相关立法和司法实践依然存在内部不协调的状况。我国法院应增加认定经常居所的灵活性,综合考量当事人的客观居住期限和主观居住意愿,增设有关儿童经常居所的特别规则,以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现时利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经常居所 认定规则 比较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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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侵权冲突规则的适用——以首例邮轮旅客公海人身损害赔偿案为视角 被引量:1
13
作者 金彭年 陶杨 《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3年第4期113-127,共15页
羊某某与英国嘉年华公司海上、通海水域人身损害纠纷案是我国首例邮轮旅客公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在该案中,法院认为《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十四条无法适用于新型复杂案件,因而弃置这一规定,转将最密切联系原则上升为处理相关... 羊某某与英国嘉年华公司海上、通海水域人身损害纠纷案是我国首例邮轮旅客公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在该案中,法院认为《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十四条无法适用于新型复杂案件,因而弃置这一规定,转将最密切联系原则上升为处理相关问题的首要规则。为此,有必要对《适用法》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技术和配套规则进行明确和完善,尽可能排除其适用障碍,从源头上避免司法者随意认定法律适用难题,并任意适用最密切联系原则的情况。类似案件中,《适用法》第四十四条的适用主要面临两方面的问题。在属人法问题上,跨境法人经常居所地的认定缺乏明确的规则指引。可将欧盟法中对应的解释规则进行本地化处理,在降低适用成本的同时保留其中适时聚焦法人分支机构的核心理念,以此填补我国立法中的空缺。在属地规则方面,我国法律对侵权行为地采用不附任何条件的复义解释,侵权行为地的竞合问题较为突出。应注意到行为地的竞合在我国更多地呈现链式结构,可借助推定规则与排除事由这两个层次的筛选规则,使侵权行为地的确定有章可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邮轮 公海 法人的经常居所地 侵权行为地 侵权冲突规则 最密切联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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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身份”到“场所”——属人法连结点的历史与发展 被引量:18
14
作者 董海洲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期154-166,共13页
属人法连结点的发展大约经历了三个历史阶段:古罗马至19世纪是住所地主义形成时期;19世纪至20世纪中叶是国籍原则与住所地主义的并存时期;20世纪中叶至今是属人法连结点的新发展时期。其中,第二个历史阶段的起点并非是国内学界所公认的1... 属人法连结点的发展大约经历了三个历史阶段:古罗马至19世纪是住所地主义形成时期;19世纪至20世纪中叶是国籍原则与住所地主义的并存时期;20世纪中叶至今是属人法连结点的新发展时期。其中,第二个历史阶段的起点并非是国内学界所公认的1804年《法国民法典》,而应是后来的孟西尼学说。国籍原则衰退后,住所的缺陷也逐渐显现出来。在第三个历史阶段,"惯常居所"替代了住所,成为属人法连结点在当代的新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属人法 连结点 住所和国籍 惯常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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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时利益重心地是惯常居所地法原则的价值导向 被引量:17
15
作者 刘仁山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3期172-188,共17页
惯常居所的界定是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实施中的重要问题之一。各国立法和相关国际条约对惯常居所一般均无明确界定,其认定主要依靠法院的自由裁量,因个案而异。为避免法院因自由裁量而导致属人法适用的非确定性,应探寻并遵从惯... 惯常居所的界定是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实施中的重要问题之一。各国立法和相关国际条约对惯常居所一般均无明确界定,其认定主要依靠法院的自由裁量,因个案而异。为避免法院因自由裁量而导致属人法适用的非确定性,应探寻并遵从惯常居所地法原则的价值导向,即对当事人现时利益重心予以关注。确定当事人的惯常居所时要对与当事人有关的各种利益进行考量,确定其现时利益重心地之所属法域,进而明确当事人与特定法域的联系。研究欧美主要国家关于惯常居所界定的实践并揭示惯常居所地法原则的价值导向,对实施我国法律具有重要启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属人法原则 惯常居所 现时利益重心地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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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属人法与经常居所的中国式选择、判准和适用——兼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司法解释(一)》第15条 被引量:10
16
作者 杜焕芳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3期152-163,180,共12页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将自然人属人法主要定位于经常居所地法,局部兼顾本国法,但缺乏对经常居所连结点的界定。自然人经常居所的判定准据涉及连结点的解释和法律适用,主要有等同方法、客观方法、目的方法和综合方法四种判定方法...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将自然人属人法主要定位于经常居所地法,局部兼顾本国法,但缺乏对经常居所连结点的界定。自然人经常居所的判定准据涉及连结点的解释和法律适用,主要有等同方法、客观方法、目的方法和综合方法四种判定方法。《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司法解释(一)》第15条的规定体现中国式选择,即自然人经常居所的判定准据从法院地法到冲突法,自然人经常居所的判定方法从单一标准到叠加标准。在涉外民商事司法实践和法律适用中,应当按照冲突法的语境来理解经常居所,综合考虑经常居所判定标准的叠加适用,解决经常居所的可能冲突和连结点的时际变更,慎重考量经常居所的例外情形和公共政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自然人属人法 经常居所 判定准据 判定方法 司法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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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人法的主义之争与中国道路 被引量:12
17
作者 宋晓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3期189-208,共20页
本国法主义与住所地法主义的道路殊别,成为两大法系国际私法最主要的区分标志。我国属人法方法从本国法主义向经常居所原则的根本转变,只有放在两大法系属人法之争的背景中,才能明晰其意义和未来演变方向。本国法主义与住所地法主义都... 本国法主义与住所地法主义的道路殊别,成为两大法系国际私法最主要的区分标志。我国属人法方法从本国法主义向经常居所原则的根本转变,只有放在两大法系属人法之争的背景中,才能明晰其意义和未来演变方向。本国法主义与住所地法主义都坚持属人法的统一性。前者以国家主义和民族主义为思想基础,后者以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为价值追求。本国法主义的历史形成具有单边色彩,它倾向于扩大法院地国属人法的支配范围,伴有对相关法律的道德性的比较判断,借此保障海外国民的基本民事权利。住所地法主义促使不同国籍当事人的民事身份与地位趋于平等一致,客观上促进了一国的族群融合,其体系性功能稍优于本国法主义。惯常居所原则主要是国际公约的妥协产物,其弊端是割裂了个人与特定国家间的精神联系,销蚀了属人法的精神属性。经常居所是惯常居所的中国表达,但最新司法解释赋予了经常居所一定的特殊含义。经常居所未来应进一步"住所化",顾及我国国民跨国流动的现实,实现住所地法主义的价值追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属人法 本国法主义 住所地法主义 惯常居所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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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国际私法中的经常居所 被引量:3
18
作者 于飞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2期35-45,共11页
经常居所是一个有价值且适用日趋广泛的连结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引入并把它作为首要连结点,最新司法解释对其作了相应的规定。但是,不论立法、司法解释还是该连结点本身都存在不足。完善国际私法中的经常居所制度:首先,进一... 经常居所是一个有价值且适用日趋广泛的连结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引入并把它作为首要连结点,最新司法解释对其作了相应的规定。但是,不论立法、司法解释还是该连结点本身都存在不足。完善国际私法中的经常居所制度:首先,进一步思考经常居所的概念界定及其构成。经常居所与住所非同一概念。经常居所的构成要素应包括居住期间、居住意图及法律目的,而且,居住时间的长短应由法官自由裁量,无需规定具体的时限标准。其次,重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确定儿童的经常居所应弱化其居住意图。再次,协调并弥合经常居所的法律冲突,具体规定冲突之解决方法。第四,结合我国特点,参考他国立法,在亲子关系和婚姻领域可以以经常居所为主要连结点,但对于自然人的能力、人格权等事项应以国籍作为主要连结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经常居所 住所 连结点 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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