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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veral Legal Issues Relating to Service Technological Results
1
作者 Liu Xiaohai Professor of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School of the Tongji University and Professor of the German Bayer Intellectual Property Foundation of Sino-German School. 《中国专利与商标》 2006年第4期22-29,共8页
How "the rights and interests in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of the scientists and technicians should be protected and the entity achieving the service-related technological results should remunerate, under ... How "the rights and interests in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of the scientists and technicians should be protected and the entity achieving the service-related technological results should remunerate, under law, those achieving the service-related technological results and those making outstanding contribution to the transfer of the technological results" are important issues encountered in China in its efforts to improve its innovation capacity and build up a new nation. The current legal system in... 展开更多
关键词 Several legal Issues Relating to Service Technological resul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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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风险升高理论的正当性基础——以义务违反关联为核心
2
作者 杜卓璇 《法治现代化研究》 2024年第1期144-158,共15页
风险升高理论的核心是降低义务违反关联的程度,属于规范评价的范畴,不违反疑罪从无原则。义务违反关联的功能在于确保过失归责的正当性,同与故意的作为犯相比,过失犯缺少“意志作用下的目的性支配”这一填充故意归责正当性的关键要素,... 风险升高理论的核心是降低义务违反关联的程度,属于规范评价的范畴,不违反疑罪从无原则。义务违反关联的功能在于确保过失归责的正当性,同与故意的作为犯相比,过失犯缺少“意志作用下的目的性支配”这一填充故意归责正当性的关键要素,故必须借助义务违反关联性进行补足。适当降低义务违反关联程度不会使其功能丧失,亦不会导致过失归责失去正当性。首先,义务违反关联的判断本就是对假想事实的推测,并且现实因果流程具有复杂性,因此义务违反关联程度客观上不可能达到100%,这一点也可以在共同犯罪中得到验证。其次,义务违反关联程度的设定应当采取优势标准说,当行为人采取合义务替代行为时结果不发生的可能性要大于结果发生的可能性时,便可以肯定存在义务违反关联。最后,适当降低义务违反关联程度不会使过失犯从结果犯转变为危险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义务违反关联 结果归责 合义务替代行为 风险升高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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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法律责任” 被引量:1
3
作者 沈寿文 《思想战线》 北大核心 2023年第5期129-138,共10页
《民族区域自治法》没有规定“法律责任”条款并不意味着这部法律内容不完整,没有责任追究依据,无法实施或者实施效果不好;作为与《民法典》《刑法》等“条件模式”的法律不同的“目的模式”的法律,这部法律主要依靠低位阶的立法机关和... 《民族区域自治法》没有规定“法律责任”条款并不意味着这部法律内容不完整,没有责任追究依据,无法实施或者实施效果不好;作为与《民法典》《刑法》等“条件模式”的法律不同的“目的模式”的法律,这部法律主要依靠低位阶的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通过配套立法、配套政策和措施加以实施,而无法依赖法院的司法裁判加以实施;其“法律责任”内容隐含在备案审查、公职人员惩戒等相关法律之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族区域自治法》 “目的模式”的法律 “条件模式”的法律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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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回避制度的两个基本问题 被引量:8
4
作者 王福华 张士利 《法学论坛》 北大核心 2005年第6期105-109,共5页
从我国民事诉讼领域观察,回避制度在回避原因、适用程序两个方面存在着结构性的缺陷,在实践中导致侵害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后果。有必要对我国回避制度进行规范分析,并对司法实践运作状况加以考察,对民事诉讼回避制度进行修改、完善。
关键词 法官回避 回避原因 回避对象 回避程序 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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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法制化建设 被引量:7
5
作者 李波 张洪林 《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第1期73-79,共7页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产出效果、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有效工具,背后涉及利益格局的再调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法制化建设既是有效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法律依据与保障,亦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内在要求。财政支出绩效...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产出效果、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有效工具,背后涉及利益格局的再调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法制化建设既是有效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法律依据与保障,亦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内在要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法制化建设应置于政府绩效管理与评价的统一体系之下,重点解决目标定位、领导体制与结果应用三大问题。我们应借鉴国内外已有实践经验及相关法规体系构架,从法律体系、制度体系、法制程序和法治机制等方面完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法制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财政支出 绩效评价 法制化 结果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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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吉林省“独身女性可生育子女”谈对公民生育权的法律保护 被引量:9
6
作者 张伟 《河北法学》 2003年第3期2-5,共4页
对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关于首次允许“独身女性可依法 人工受孕生育子女”这一规定所引起的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以及对该规定实施可能引发的社会 伦理道德和法律等后果的强烈争议,试从法律角度进行多... 对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关于首次允许“独身女性可依法 人工受孕生育子女”这一规定所引起的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以及对该规定实施可能引发的社会 伦理道德和法律等后果的强烈争议,试从法律角度进行多方的理性的思考和探讨,认为独身女性 这一少数群体的生育权应受到人文关怀和法律保护,并提出了一些相应的立法建议和应对措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吉林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独身女性 人工受孕 道德 生育权 立法建议 法律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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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导向型区域环境治理法律机制探究 被引量:7
7
作者 曹树青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2期108-114,共7页
传统的环境治理是过程控制型的项目治理,其结果往往是只见树木不见树林,项目达标排放结果却是区域整体污染和环境破坏加重。对此,环境治理理念应当转向以结果为导向的区域性环境治理理念。结果导向的区域环境治理具有整体观,以整个区域... 传统的环境治理是过程控制型的项目治理,其结果往往是只见树木不见树林,项目达标排放结果却是区域整体污染和环境破坏加重。对此,环境治理理念应当转向以结果为导向的区域性环境治理理念。结果导向的区域环境治理具有整体观,以整个区域为治理对象,通过整体制约个体的倒逼方式确保区域整体的环保结果目标的实现,这些倒逼机制有规划环评倒逼、环境容量倒逼、环境质量倒逼和区域限批倒逼机制等。而要最终实现这些倒逼机制,必须建立区别于传统行政区域的自然区域的环境绩效考核机制。结果导向的区域环境治理对环境法律制度、环境法律责任主体、环境法调整对象等产生重要的理论影响。其在环境治理实践中具有很大的范式意义,主要表现在:环境改善期的治理,环境容量超限,特定功能区域的环境治理等。总之,这种区域性的结果导向型治理对下位区域和单个的排放企业产生终极的制约和"倒逼"作用,其最终结果是迫使区域经济发展要依据区域环境承载力"量体裁衣"。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区域环境治理 结果导向型 法律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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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皇权社会赋税制度的法理逻辑及其制度结果——从“王税”“官课”成为赋税制度基本形态谈起 被引量:5
8
作者 王毅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1期22-29,共8页
中国皇权社会赋税制度与欧洲中世纪税制不仅在形态上、而且在法理基础上都有着很大的不同。西方税制以财产私有为法权基础,最后发展出平民通过代议制而控制国家税收的宪政政体;而中国“秦制”以后赋役制度的基础在于,皇权是一切“子民... 中国皇权社会赋税制度与欧洲中世纪税制不仅在形态上、而且在法理基础上都有着很大的不同。西方税制以财产私有为法权基础,最后发展出平民通过代议制而控制国家税收的宪政政体;而中国“秦制”以后赋役制度的基础在于,皇权是一切“子民”人身和财产的最终所有者、支配者。这个法理不仅导致了中国皇权社会在制度方向上与欧洲的迥异,而且直接或间接造成了中国制度形态的一系列重要特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西赋税制度 法权基础 法理逻辑 制度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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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危机下企业经济性裁员的法律思考 被引量:3
9
作者 邹杨 乔丽冉 《行政与法》 2010年第12期98-101,共4页
在金融危机影响下,企业常常以经济性裁员来减少企业的人力成本支出,这是企业经营自主权的体现。但这种经济性裁员涉及人数多,稍有不慎就会产生严重的法律后果和社会影响。所以,在劳动合同法规范下,经济性裁员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履行法定... 在金融危机影响下,企业常常以经济性裁员来减少企业的人力成本支出,这是企业经营自主权的体现。但这种经济性裁员涉及人数多,稍有不慎就会产生严重的法律后果和社会影响。所以,在劳动合同法规范下,经济性裁员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履行法定程序。本文从法律适用的角度出发,在论述金融危机下企业经济性裁员的法律后果与影响的基础上,对我国现行经济性裁员的法律规定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具体分析,并对金融危机下完善我国企业经济性裁员制度提出了若干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金融危机 经济性裁员 法律后果与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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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移植归复信托制度的现实路径分析 被引量:2
10
作者 李萌 《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期66-73,共8页
随着经济交往不断复杂和深入,我国现代社会生活中出现了许多新型财产权争议,财产权利处置方式也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归复信托制度是英美信托法中极富魅力的制度之一,具有灵活多样性和高度弹性的优势,如果能将其引入我国的民商事法律体... 随着经济交往不断复杂和深入,我国现代社会生活中出现了许多新型财产权争议,财产权利处置方式也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归复信托制度是英美信托法中极富魅力的制度之一,具有灵活多样性和高度弹性的优势,如果能将其引入我国的民商事法律体系,必将为解决各类财产权纠纷提供新的思路,更加充分地救济权利人利益。归复信托制度移植的关键是实现其制度的核心功能,从而能够与我国现行民商法律制度顺利对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财产权纠纷 归复信托 法律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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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死亡中遗嘱继承的地域性问题 被引量:1
11
作者 刘文信 《学术问题研究》 2006年第1期118-121,共4页
宣告死亡和遗嘱继承是关于死亡的两种法律制度。如果法院依法宣告死亡后,失踪人在生存地立下遗嘱,在法院撤消宣告死亡前自然死亡;依据现行法律,二者的法律效果会产生冲突。本文首先界定宣告死亡效力的地域性,然后根据遗嘱的内容分别确... 宣告死亡和遗嘱继承是关于死亡的两种法律制度。如果法院依法宣告死亡后,失踪人在生存地立下遗嘱,在法院撤消宣告死亡前自然死亡;依据现行法律,二者的法律效果会产生冲突。本文首先界定宣告死亡效力的地域性,然后根据遗嘱的内容分别确定法律效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宣告死亡 遗嘱继承 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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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回重审与上诉不加刑原则关系论 被引量:8
12
作者 金泽刚 《法律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3年第3期118-122,共5页
发回重审和上诉不加刑原则的关系问题很少有人论及。在发回重审的案件中 ,因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应当确立原审基本事实是否清楚、主要证据是否充分的认识标准。发回重审的案件既不等同于二审改判的案件 ,也不等同于单纯的一... 发回重审和上诉不加刑原则的关系问题很少有人论及。在发回重审的案件中 ,因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应当确立原审基本事实是否清楚、主要证据是否充分的认识标准。发回重审的案件既不等同于二审改判的案件 ,也不等同于单纯的一审案件。发回重审的案件能否加刑深受诉讼价值观的影响 ,我们不能不考虑上诉不加刑原则所蕴涵的诉讼理念。重审时 ,只有在发现案件的基本事实确实发生变化时 ,才可能对被告人判处比原审判决更重的刑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发回重审 上诉不加刑原则 刑事诉讼法 中国 证据 刑罚 法律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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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OBE教育理念的法律诊所教育创新研究 被引量:1
13
作者 崔冬 《创新与创业教育》 2022年第6期109-115,共7页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需要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提高法学教育水平,培养德法兼修、具备实践应用能力的高素质法治人才是法学高等教育的时代使命。法律诊所教育是提升法学教育质量、培养应用型法律职业人才的重要途径之一...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需要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提高法学教育水平,培养德法兼修、具备实践应用能力的高素质法治人才是法学高等教育的时代使命。法律诊所教育是提升法学教育质量、培养应用型法律职业人才的重要途径之一。针对我国法律诊所教育实践存在的问题,引入OBE教育理念,明确诊所教育的成果导向,引导学生合理设定学习成果预期,调动学生参与诊所教育的主动性,变教师中心为学生中心,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法律诊所教育的功效。设计科学的培养方案、构建完善的课程体系、优化考核制度、推动诊所教育社会化是创新法律诊所教育的重要举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OBE理念 法律诊所教育 成果导向 学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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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标题的法律保护
14
作者 袁记平 苏艳清 《井冈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5年第5期84-86,共3页
我国法律对作品标题的保护问题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在国外,不同的国家对之态度也不尽相同,有的采取用著作权法保护,有的则采用反不正当竞争法来加以规定,有的用商标法来保护。
关键词 作品标题 法律保护 智力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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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装备采购合同违反法定形式的法律效果
15
作者 张霞 《装备指挥技术学院学报》 2003年第3期9-11,共3页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采购条例>的规定,装备采购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形式,但不能绝对排除违反法定形式订立装备采购合同的情形.装备采购合同违反法定形式的法律效果是问题争论的焦点;分析了装备采购合同违反法定形式的法律效...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采购条例>的规定,装备采购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形式,但不能绝对排除违反法定形式订立装备采购合同的情形.装备采购合同违反法定形式的法律效果是问题争论的焦点;分析了装备采购合同违反法定形式的法律效果的3种情况;认为合同违反法定形式的直接法律效果就是合同无效,附带法律效果包括无效合同的损害赔偿、违反诚信原则对合同无效的排除及不当得利制度的适用,违反法定形式的装备采购合同不能因履行而有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装备采购合同 法定形式 法律效果 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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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司法适用问题研究——以客观归责方法论为视角 被引量:10
16
作者 李冠煜 吕明利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17年第2期65-72,共8页
《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九条增设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在司法适用中存在诸多争议,应当适当借鉴客观归责方法论,并妥善运用有关刑法解释方法来解决。该条将部分的帮助行为正犯化,但根据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在特定情形下,可以按照重... 《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九条增设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在司法适用中存在诸多争议,应当适当借鉴客观归责方法论,并妥善运用有关刑法解释方法来解决。该条将部分的帮助行为正犯化,但根据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在特定情形下,可以按照重罪的帮助犯论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只能以作为的方式实施,必须以法益侵害作为其归责根据,通过限制解释和实质解释,避免对有关网络服务商科以过重的义务。为了认定帮助故意中的"明知",需要采取不同的证据规则,在某些不得不进行推定的场合,需要通过判断行为人能否实际履行结果回避义务,来推定其是否明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客观归责方法论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帮助犯正犯化 法益侵害 结果回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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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益诉讼中违法行政行为审查标准省思 被引量:12
17
作者 胡婧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19年第2期35-42,共8页
2017年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其中,判断存在违法行政行为是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和诉讼程序的关键。只有明确违法行政行为的一般审查标准,才可以为我国检察行政公益诉讼的进一步规范化提... 2017年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其中,判断存在违法行政行为是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和诉讼程序的关键。只有明确违法行政行为的一般审查标准,才可以为我国检察行政公益诉讼的进一步规范化提供参照。现有的行为审查标准或结果审查标准不能完全契合行政公益诉讼保护公益的目的,按照行为标准或结果标准审查违法行政行为可能不当减少行政机关的履职积极性,违反权力分工原则。在审视现有标准的基础上,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行政行为时,应修正分段审查模式,确立包括行为标准和实质性合法标准在内的综合性审查标准,确定审查要素,明确行政公益诉讼中违法行政行为的实施主体限于组织体,审查依据应以法律法规为主、法律原则和法律精神为辅。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 违法行政行为 行为审查标准 结果审查标准 实质性合法审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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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益判断法——一罪是行为犯或结果犯的判断标准
18
作者 王德政 《重庆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第4期90-97,共8页
判断一罪是行为犯还是结果犯,具备理论与实务双重意义。从行为犯与结果犯之区别的通说中,可以提炼出一个重大启示:行为犯的行为本身必将侵害法益或有侵害法益的危险,无需通过结果来体现,但结果犯的行为本身无法体现侵害法益或有侵害法... 判断一罪是行为犯还是结果犯,具备理论与实务双重意义。从行为犯与结果犯之区别的通说中,可以提炼出一个重大启示:行为犯的行为本身必将侵害法益或有侵害法益的危险,无需通过结果来体现,但结果犯的行为本身无法体现侵害法益或有侵害法益的危险,必须通过结果或具体危险来体现。由此可创设法益判断法,以三个步骤来判断一罪是行为犯还是结果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益判断法 行为犯 结果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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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律效力的形成机制——以哈贝马斯的法律有效性理论为视角
19
作者 李小萍 《长沙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0年第1期48-53,共6页
法律制定的目的就在于具有实效,这是以法律被社会接受为前提的。如何保证法律规范的内在合理和外在效力?根据哈贝马斯的法的效力理论,法律是平等自由的主体间商谈的结果,守法者即立法者。法律程序保障的商谈使法律的价值、规范和实现处... 法律制定的目的就在于具有实效,这是以法律被社会接受为前提的。如何保证法律规范的内在合理和外在效力?根据哈贝马斯的法的效力理论,法律是平等自由的主体间商谈的结果,守法者即立法者。法律程序保障的商谈使法律的价值、规范和实现处于动态平衡之中,因而具有持久效力。因此商谈和保障其顺利进行的法律程序是法律效力形成的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效力 形成机制 价值 规则 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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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失效原则的适用范围与法律效力 被引量:4
20
作者 阳朝锋 刘登明 《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 2004年第3期87-89,共3页
权利失效原则是大陆法系一项重要的司法判例原则,它有助于补充现有相关制度的不足,维护正常的社会交易秩序。权利失效原则适用的客体广泛,包括形成权、请求权和抗辩权等。适用于形成权,其法律效力是使权利本体归于消灭;适用于请求权,其... 权利失效原则是大陆法系一项重要的司法判例原则,它有助于补充现有相关制度的不足,维护正常的社会交易秩序。权利失效原则适用的客体广泛,包括形成权、请求权和抗辩权等。适用于形成权,其法律效力是使权利本体归于消灭;适用于请求权,其法律效力是产生相对人的抗辩权。我国应在立法中体现权利失效原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权利失效原则 法律适用范围 法律效力 中国 抗辩权 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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