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10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首要分子与主犯关系新论 被引量:6
1
作者 石经海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0年第6期122-125,共4页
笔者在考察首要分子与主犯的关系所赖以建立的基础之上 ,认为集团犯罪的首要分子并非都是主犯 ,而聚众犯罪的首要分子则一定不是主犯。
关键词 首要分子 主犯 集团犯罪 聚团犯罪 刑法
下载PDF
近年来我国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打击与惩治研究 被引量:1
2
作者 李贽 张莉 朱志雄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 2015年第3期67-71,共5页
黑恶势力犯罪是具有特定内涵的社会危害性较大的特殊类型犯罪。近年来,随着全国范围内两次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如何系统深入地治理社会黑恶势力,成为考验和提升党和国家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内容。该类犯罪难以根治的社会原因是... 黑恶势力犯罪是具有特定内涵的社会危害性较大的特殊类型犯罪。近年来,随着全国范围内两次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如何系统深入地治理社会黑恶势力,成为考验和提升党和国家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内容。该类犯罪难以根治的社会原因是多方面的,其社会治理也应该坚持综合治理、多措并举的原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黑恶势力 打黑除恶专项斗争 社会治理
下载PDF
开设地面赌场罪与聚众型赌博之区分 被引量:3
3
作者 赵天水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15年第4期44-49,共6页
开设地面赌场罪与聚众型赌博罪之间的区别在于赌场与赌博场所的不同。赌场有赌博场所本身不具有的自动吸引性、持续性和控制性特征,这三点特征既是划分赌场与赌博场所差异的关键,也是认定开设地面赌场行为是否构罪的核心。开设地面赌场... 开设地面赌场罪与聚众型赌博罪之间的区别在于赌场与赌博场所的不同。赌场有赌博场所本身不具有的自动吸引性、持续性和控制性特征,这三点特征既是划分赌场与赌博场所差异的关键,也是认定开设地面赌场行为是否构罪的核心。开设地面赌场行为是否构罪并不需要考察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营利的目的;赌场的经营不需要具有固定性特征;《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不能适用于开设地面赌场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开设地面赌场罪 聚众型赌博罪 赌博犯罪
下载PDF
聚众犯罪的情境性特征及刑法规制研究 被引量:3
4
作者 吕瑞萍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17年第4期37-40,共4页
聚众犯罪是一种结构比较松散的群集犯罪行为。聚众情境是引发聚众犯罪的周围环境,在聚众情境中参与者情绪具有相互感染、相乘夸大的心理效应。在聚众激情状态下,个人行为表现出无意识、不自觉、从众等非理性特点,极易造成场面失控,导致... 聚众犯罪是一种结构比较松散的群集犯罪行为。聚众情境是引发聚众犯罪的周围环境,在聚众情境中参与者情绪具有相互感染、相乘夸大的心理效应。在聚众激情状态下,个人行为表现出无意识、不自觉、从众等非理性特点,极易造成场面失控,导致严重的危害结果。对于聚众犯罪的刑法规制,应注重聚众犯罪的情境性特征,体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价值理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情境心理 聚众犯罪 刑法规制
下载PDF
高考替考行为的刑法规制研究——兼论重大考试舞弊罪之设立 被引量:3
5
作者 莫晓宇 《河南警察学院学报》 2015年第1期103-108,共6页
现有罪刑供给的不足,的确造成了对高考替考行为此类具严重社会危害性行为规制的困境。以实质解释论的视角观之,高考替考行为在所侵害法益、客观行为、主体等方面均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具有适配性,故完全可以按照扩大解释理解,将该罪适... 现有罪刑供给的不足,的确造成了对高考替考行为此类具严重社会危害性行为规制的困境。以实质解释论的视角观之,高考替考行为在所侵害法益、客观行为、主体等方面均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具有适配性,故完全可以按照扩大解释理解,将该罪适用于此类行为以作应急之策。鉴于包括高考替考行为在内的严重舞弊行为给重大考试的正常稳定运行状态,应有的公平、公正价值观和国民的善良预期等法秩序造成的严重破坏,有必要设立重大考试舞弊罪,该罪的犯罪圈划定以全国性具有重大影响的统一考试为限,并可采取具较强语义包容张力的双模式罪状设计,同时考虑到设置该罪之目的主要在于彰显重大考试秩序的不可侵害性和实现刑法的必要介入与定向规制,故该罪的刑罚配置还是取轻刑化的立场为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高考替考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重大考试舞弊罪
下载PDF
我国黑社会犯罪刑事立法的反思与完善
6
作者 蔡军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 CSSCI 2014年第1期240-249,共10页
当前,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以刑法典第294条和其他关联条款为主体,以刑法修正案和相关法律解释等法律文件为补充的黑社会犯罪刑法惩治体系,人们对黑社会犯罪的认识正在不断深化,犯罪形势、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相互影响也日渐增强.然而,由于... 当前,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以刑法典第294条和其他关联条款为主体,以刑法修正案和相关法律解释等法律文件为补充的黑社会犯罪刑法惩治体系,人们对黑社会犯罪的认识正在不断深化,犯罪形势、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相互影响也日渐增强.然而,由于规范与事实间存在的固有间隙,我国黑社会犯罪立法在观念上还存在较多问题与缺陷.若有效地与黑社会犯罪作斗争,必须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根据黑社会犯罪的演变过程与实际的发展形态来完善惩治黑社会犯罪的刑法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黑社会犯罪立法 立法观念 黑社会
下载PDF
聚众淫乱去罪路径之刑法教义学分析
7
作者 李志恒 张霞 《乐山师范学院学报》 2016年第6期95-100,共6页
将聚众淫乱罪去罪化的路径应是完全的废除聚众淫乱罪,同时设立公然猥亵罪来处罚公开进行的侵害公众对性的感情的行为,尤其是侵害性行为非公开化的社会秩序的行为。从刑法解释学的角度,公然是指能够被参与人以外的不特定或者多数人所认... 将聚众淫乱罪去罪化的路径应是完全的废除聚众淫乱罪,同时设立公然猥亵罪来处罚公开进行的侵害公众对性的感情的行为,尤其是侵害性行为非公开化的社会秩序的行为。从刑法解释学的角度,公然是指能够被参与人以外的不特定或者多数人所认识的状态,猥亵是指包括性行为在内的一切可以满足或者刺激行为人或者他人的性欲,使一般人正常的性的羞耻感受到伤害,违反善良性道德观念的行为。设立公然猥亵罪后,一方面由于本身缺陷,另一方面由于可通过公然猥亵罪以及其他罪名的运用实现对法益的完善保护,因此,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已无存在必要,应当与聚众淫乱罪一并废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聚众淫乱罪 出罪路径 公然猥亵罪 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
下载PDF
黑恶势力犯罪的行为特征分析 被引量:1
8
作者 王宏 《贵州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5年第2期85-88,共4页
犯罪行为是犯罪心理的外化,黑恶势力犯罪的行为特征主要表现为:犯罪行为的多样性; 犯罪行为的疯狂性和暴力性;犯罪行为的隐蔽性;犯罪行为的狡诈性;犯罪行为发展的渐进性;农村黑恶势力犯罪行为具有地缘性、亲缘性和纠合性的特点。
关键词 黑恶势力 犯罪 行为特征
下载PDF
清朝法律的重构与国家治理效能的强化 被引量:5
9
作者 林乾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2期87-99,共13页
乾隆五年《大清律例》颁布后,通过持续二、三十年的频繁增改律例和部院独立编纂则例这两条并行不悖的立法模式,清朝重构了以则例为核心的刑事、民事、行政等法律规范,表明以"增损明季之旧章"的法律体系,逐渐向主要行政机构六... 乾隆五年《大清律例》颁布后,通过持续二、三十年的频繁增改律例和部院独立编纂则例这两条并行不悖的立法模式,清朝重构了以则例为核心的刑事、民事、行政等法律规范,表明以"增损明季之旧章"的法律体系,逐渐向主要行政机构六部为核心的"部门法"演进。由此极大提升了国家治理的效能,为有效应对因社会结构转型所带来的社会失序状态,保持社会稳定和国家机器的有效运行,乃至使清朝进入"极盛之世",提供了不可或缺的法律保障。在这一过程中,也出现"委重律令"及法律重刑化等诸多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重构 则例 聚众法律 完赃减等
原文传递
群体性事件中的聚众犯罪防控对策研究
10
作者 王雪峰 《政法学刊》 2015年第1期76-82,共7页
社会深刻转型,各种矛盾叠加共振,群体性事件层出不穷,特别是价值观追求型和社会泄愤型群体性事件极易引发聚众犯罪。究其原因,主要是深层次矛盾愈发尖锐、利益表达与协商机制失灵、政府公信力下降等社会因素与各种不良社会心态为主的个... 社会深刻转型,各种矛盾叠加共振,群体性事件层出不穷,特别是价值观追求型和社会泄愤型群体性事件极易引发聚众犯罪。究其原因,主要是深层次矛盾愈发尖锐、利益表达与协商机制失灵、政府公信力下降等社会因素与各种不良社会心态为主的个人因素的相互作用。在群体性事件视野下防控聚众犯罪,其根本方向是建立社会矛盾化解机制,其着眼点是控制群体性事件的冲突程度,其关键点是建立规则和程序,开启群体性事件的"法治化"进程,规范公权力的行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群体性事件 聚众犯罪 犯罪防控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