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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诽谤案中自诉人取证之公权力救济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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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娜 贾宇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北大核心 2014年第2期147-153,共7页
诽谤罪作为亲告罪,采取"告诉才处理"的追诉原则,取证和起诉均由自诉人独自承担,公权力一般不得介入。但是,随着网络的迅猛发展,网络诽谤愈演愈烈,而自诉人囿于举证能力之局限,使得其在此类案件中取证陷入困境,权利无法得到有... 诽谤罪作为亲告罪,采取"告诉才处理"的追诉原则,取证和起诉均由自诉人独自承担,公权力一般不得介入。但是,随着网络的迅猛发展,网络诽谤愈演愈烈,而自诉人囿于举证能力之局限,使得其在此类案件中取证陷入困境,权利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告诉乃论"并非排斥国家追诉,公权力的介入并不会损害自诉制度之价值,在自诉人取证能力不足的境遇下,公安机关应承担起自诉权救济的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亲告罪 网络诽谤 取证 公权力救济 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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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网络环境下诽谤罪认定中的若干问题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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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曾扬阳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2年第2期30-32,共3页
近年来,网络环境下的诽谤案件几呈井喷之势,令司法机关遭遇诸多困境。文中从网络诽谤的特点入手,重新梳理相关法律规范。作者认为,相较于传统诽谤行为,网络诽谤行为的入罪标准应更为严格,应更多地采用民事手段规制;对"公众人物&qu... 近年来,网络环境下的诽谤案件几呈井喷之势,令司法机关遭遇诸多困境。文中从网络诽谤的特点入手,重新梳理相关法律规范。作者认为,相较于传统诽谤行为,网络诽谤行为的入罪标准应更为严格,应更多地采用民事手段规制;对"公众人物"的网络言论一般应排除在诽谤罪之外,公诉手段应受到严格限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诽谤 情节严重 除罪化 公众人物 刑事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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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表达追责的法治理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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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星 陈堂发 《南京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年第6期14-22,共9页
网络表达追责存在法条适用形式化、刑事政策偏重倾向:一是"社会秩序""社会危害"认定的模糊性,表现为"社会危害性"解释的主观性,缺失"危害社会秩序"是否适合诽谤罪、"社会危害性"认... 网络表达追责存在法条适用形式化、刑事政策偏重倾向:一是"社会秩序""社会危害"认定的模糊性,表现为"社会危害性"解释的主观性,缺失"危害社会秩序"是否适合诽谤罪、"社会危害性"认定是否宜于采取优势证据标准的考量;二是以"寻衅滋事"追责须强化法条的实质性解释,强调援引"寻衅滋事"适用对象的明确性及法益取舍的恰当性;三是应当严格诽谤入罪条件,即以民事责任优先政策弱化检举不实言论的诽谤罪适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表达追责 社会危害 诽谤 社会秩序 寻衅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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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网络直播“擦边球”现象分析直播平台管理问题及整治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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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衍 《管理科学与研究(中英文版)》 2022年第11期148-153,共6页
“互联网+经济”的时代背景下,网络直播迅速风靡全球并催生了大量网络直播平台运营商。这是一种依托于网络架构的新型娱乐化营销方式,并使得“网络直播经济”迅速繁荣,当然,大量网络直播乱象也应然而生。网络直播“擦边球”行为就是一... “互联网+经济”的时代背景下,网络直播迅速风靡全球并催生了大量网络直播平台运营商。这是一种依托于网络架构的新型娱乐化营销方式,并使得“网络直播经济”迅速繁荣,当然,大量网络直播乱象也应然而生。网络直播“擦边球”行为就是一种具体类型化的的网络直播乱象。而就目前国内法律法规和直播平台监管机制都难以彻底杜绝该类行为,这使得“擦边球”行为层出不穷,其严重阻碍了网络直播平台的市场发展、恶化了网络直播的健康环境、危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甚至触犯了法律法规的底线,我们应亮出“规制利剑”去彻底肃清该类破坏网络秩序的乱象行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直播 “擦边球” 网络治理 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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捏造、传播网络谣言诽谤他人的刑法规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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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童怀玉 《法学(汉斯)》 2024年第4期2426-2430,共5页
捏造虚假事实,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这无疑是传统犯罪的网络化,信息网络时代的飞速发展使得谣言以爆炸式的速度传播,其社会危害性呈现出几何级数的增长,这要求刑法加大对其的规制力度。司法解释中关于“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 捏造虚假事实,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这无疑是传统犯罪的网络化,信息网络时代的飞速发展使得谣言以爆炸式的速度传播,其社会危害性呈现出几何级数的增长,这要求刑法加大对其的规制力度。司法解释中关于“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的规定,属于类推解释而非扩大解释。应当依据是否存在严重过错、是否造成严重后果来综合认定造谣、传谣者的刑事责任。司法解释第二条中以点击次数、浏览次数和转发次数来认定是否属于“情节严重”并不合理。应当在现行刑法框架下,关联现有制度规范中对侮辱、诽谤、寻衅滋事等行为的调整间接实现对于网络诽谤行为的规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谣言 诽谤罪 传谣者 实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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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诽谤构成诽谤罪之要件——兼评“两高”关于利用信息网络诽谤的解释 被引量: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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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铭暄 张海梅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4期117-125,175,共9页
网络诽谤构成诽谤罪应坚守诽谤罪的构成要件标准。诽谤罪的客体是公民的名誉权而非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两高"的司法解释将"散布他人捏造的诽谤信息"解释为诽谤行为有违背罪刑法定原则之嫌,应通过修改刑法增加此... 网络诽谤构成诽谤罪应坚守诽谤罪的构成要件标准。诽谤罪的客体是公民的名誉权而非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两高"的司法解释将"散布他人捏造的诽谤信息"解释为诽谤行为有违背罪刑法定原则之嫌,应通过修改刑法增加此种行为方式。诽谤罪的主观方面包括间接故意。增加"散布于众"之目的要件以限制诽谤罪处罚范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诽谤 构成要件 诽谤罪 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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