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528篇文章
< 1 2 27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论共犯违法所得处理的责任模式 被引量:1
1
作者 熊波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7期92-108,共17页
不同于个人犯罪的违法所得处理,共犯责任模式的确立和运用较为复杂,这已经成为目前我国司法实践的一大难题。连带责任理论的主流观点面临从违法性共同到违法所得处理连带的简单推导、多重原因与共犯个人责任理论的背离、理论根基与共犯... 不同于个人犯罪的违法所得处理,共犯责任模式的确立和运用较为复杂,这已经成为目前我国司法实践的一大难题。连带责任理论的主流观点面临从违法性共同到违法所得处理连带的简单推导、多重原因与共犯个人责任理论的背离、理论根基与共犯客观因果关系脱节等诸多问题,其不应作为普遍方法。违法所得处理性质和范围的两大基础因素能够对共犯责任模式的选择产生重大影响,违法所得处理的独立性刑罚附随措施以及团体获取全部财产的范围,决定了共犯需要在个人提供的团体作用力范围内对团体违法所得承担责任。为全面评价共犯作用力范围内团体违法所得的责任承担,刑法应塑造作用力责任理论。作用力责任理论并非团体责任和个人责任的简单化组合,其在多元正义责任理论的基本指引下,涵盖了共犯作用力的团体违法所得的责任对象、个人作用力范围内的按份责任的两方面内容。作用力责任理论的共犯违法所得处理可以在确定按份标准的基础上,对客观无法追缴的共犯份额外的责任承担进行类型化分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共犯 违法所得 连带责任 作用力责任 共同犯罪
下载PDF
电信诈骗案件退赔机制运行困境与出路——基于被害人教义学视角的展开 被引量:1
2
作者 陈小彪 任鸿飞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24年第1期34-43,共10页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完善了多位一体的预防、打击电信诈骗活动制度建设,但是在过往电信诈骗案件办理中,因为多重主客观原因而导致的追赃挽损不及时,不仅会进一步扩大损害结果,而且极易产生因被害人的种种不满而衍生的社会治理风险。针...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完善了多位一体的预防、打击电信诈骗活动制度建设,但是在过往电信诈骗案件办理中,因为多重主客观原因而导致的追赃挽损不及时,不仅会进一步扩大损害结果,而且极易产生因被害人的种种不满而衍生的社会治理风险。针对违法所得退赔被害人问题,各地司法呈现出多维倾向,形成被害人保护以及被告人权利保障对立立场。基于法益恢复之现实需要,被害人保护应该成为处理电信诈骗退赔问题应有立场,在此基础上应当兼顾被告人责任的合理分配。被害人保护的目标可以通过扩大责任主体范围、精准适用连带责任以及先行返还程序等具体措施实现,而公平追偿、退赔激励性制度则是实现被告人责任公平的保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电信诈骗 退赔连带责任 被害人保护 责任合理分配 退赔激励
下载PDF
比例连带责任的证成及其司法适用
3
作者 李涛 《重庆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9期117-131,共15页
比例连带责任是由司法实践发展形成的一种新型责任形式,同时也是一种价值冲突的利益衡量过程。“半叠加分别侵权行为理论”和“比例原则理论”是比例连带责任的法理基础,二者可为比例连带责任的效果正当化提供解释力。随着司法实践中比... 比例连带责任是由司法实践发展形成的一种新型责任形式,同时也是一种价值冲突的利益衡量过程。“半叠加分别侵权行为理论”和“比例原则理论”是比例连带责任的法理基础,二者可为比例连带责任的效果正当化提供解释力。随着司法实践中比例连带责任的扩张适用,可通过法律解释方法将其纳入《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条之“连带责任”体系中作为一种子类型,解决比例连带责任之请求权基础的问题。“责任比例”的确定应根据原因力、过错程度、行为性质等因素综合认定,在对外关系上,各行为人承担的是中间责任;而内部最终责任比例应在外部责任基础上再次重新确定,各责任人之间可以相互追偿,实现侵权法填补损害与公平正义的价值目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比例连带责任 半叠加分别侵权 比例原则 连带责任
下载PDF
证券服务机构部分连带责任的理论基础与效果展开
4
作者 朱晓喆 马强 《南大法学》 CSSCI 2024年第5期55-72,共18页
在证券虚假陈述中,证券服务机构应承担何种责任,历来存在争议。按照看门人理论,证券服务机构能够直接决定证券上市发行,故应承担完全连带责任。但在当前资本市场实践中,证券服务机构的地位更接近“担保人”,应以此作为其承担责任的法理... 在证券虚假陈述中,证券服务机构应承担何种责任,历来存在争议。按照看门人理论,证券服务机构能够直接决定证券上市发行,故应承担完全连带责任。但在当前资本市场实践中,证券服务机构的地位更接近“担保人”,应以此作为其承担责任的法理基础。按照担保人理论,证券服务机构仅在其专业领域内担保信息的真实可靠,这为限制证券服务机构责任提供了正当性基础。按份责任与补充责任虽能起到限制责任的效果,但不利于平衡各方主体的利益。部分连带责任不违背民法基本原理与《证券法》第163条,并且能在限制证券服务机构责任的同时,实现对投资者的充分保护。在判定部分连带责任份额时,过错程度、职责范围与原因力三项因素各自在不同维度发挥作用。证券服务机构相互之间原则上不存在追偿权,除非职责范围存在重合,但可以向发行人追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看门人 担保人 部分连带责任 责任份额 追偿权
下载PDF
物权登记错误行政赔偿裁判规则争议问题之再认识
5
作者 戚建刚 兰皓翔 《法治社会》 2024年第1期92-103,共12页
需要受害人穷尽其他法律救济途径才能判令行政机关承担因登记错误致损赔偿责任的司法实践于法无据;物权登记错误行政赔偿与民事赔偿或者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等救济途径具有同等独立法律价值,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诉请依法裁判;司法实践... 需要受害人穷尽其他法律救济途径才能判令行政机关承担因登记错误致损赔偿责任的司法实践于法无据;物权登记错误行政赔偿与民事赔偿或者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等救济途径具有同等独立法律价值,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诉请依法裁判;司法实践和司法规范将以房屋登记为代表的物权登记行政赔偿归责原则确立为过错归责原则缺少法律依据。确立结果归责原则理据在于:具有法律规范依据,更加符合《国家赔偿法》《民法典》立法宗旨;与国家赔偿责任构成要件相匹配;结果归责原则并不要求物权登记机构承担绝对责任。将登记错误行政赔偿责任作为一种补充责任涉嫌违反《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规定,也会造成新的不公平。根据物权交易民事侵权人与登记机构(工作人员)是否具有实施故意侵权意思联络为标准,登记错误行政赔偿责任可以分为份额责任和连带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物权登记错误 行政赔偿 结果归责原则 份额责任 连带责任
下载PDF
关联企业混同用工的法律规制研究
6
作者 何小勇 《工会理论研究》 2024年第2期30-45,共16页
在劳动法中引入关联企业概念,目的是赋予裁判机构审查认定关联企业混同用工行为是否存在规避劳动法、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情形;适用法人格否认规则,目的是在个案裁判中将关联企业视为联合雇主,要求其共同向劳动者承担用人单位法律义务。劳... 在劳动法中引入关联企业概念,目的是赋予裁判机构审查认定关联企业混同用工行为是否存在规避劳动法、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情形;适用法人格否认规则,目的是在个案裁判中将关联企业视为联合雇主,要求其共同向劳动者承担用人单位法律义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被安排至关联企业工作的,劳动关系的归属以合同为判断标准;关联企业采取轮流订立劳动合同的方式交替用工的,应当认定劳动者与后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则应以实际用工为考察依据判定劳动关系的归属。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关联企业 法人格否认规则 劳动合同变更 连带责任
下载PDF
我国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中的侵权责任研究
7
作者 王艺 《黑龙江环境通报》 2024年第4期142-144,共3页
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的建立,是生态环境保护、提高环境污染治理效率、实现环境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新事物的发展与现有法律规范之间定会产生如何衔接的问题。通过对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中侵权责任承担的分析,可以发现存在分担不均... 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的建立,是生态环境保护、提高环境污染治理效率、实现环境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新事物的发展与现有法律规范之间定会产生如何衔接的问题。通过对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中侵权责任承担的分析,可以发现存在分担不均衡、构成要件不明确的现状,认为原因在于共同侵权认定无标准、违法性要件缺失等,影响着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设立目标的实现。因此,应当在完善并明确相关法律规范的基础上,明确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中共同侵权如何界定,确立违法性为侵权责任认定的构成要件,完善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中的侵权责任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第三方治理 侵权责任 共同侵权 违法性
下载PDF
论董事对第三人责任——以《公司法(修订草案)》第190条为中心 被引量:12
8
作者 李东阳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111-119,共9页
董事作为公司法人机关,执行职务过程中造成第三人的损失,应当先由公司承担责任后,再向有过错的董事追偿。实践中,第三人往往面临公司欠缺偿付能力,而又不向董事索赔的窘境。立法机关为维护第三人合法权益,在《公司法(修订草案)》中引入... 董事作为公司法人机关,执行职务过程中造成第三人的损失,应当先由公司承担责任后,再向有过错的董事追偿。实践中,第三人往往面临公司欠缺偿付能力,而又不向董事索赔的窘境。立法机关为维护第三人合法权益,在《公司法(修订草案)》中引入董事对于第三人责任制度,第三人直接向董事主张损害赔偿变得于法有据。第190条在性质上应当被界定为特别法定责任,而非特别侵权责任。责任成立需要满足董事针对职务懈怠行为存在主观过错,第三人遭受直接或间接的损失,侵害行为与损害之间存在相当因果关系等条件。责任形式上董事对第三人的直接损失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对间接损失仅负有补充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董事 特别侵权责任 特别法定责任 不真正连带责任 补充责任
下载PDF
独立董事民事责任反思与制度完善 被引量:2
9
作者 金幼芳 杜沛育 《浙江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79-87,158,共10页
当前配套机制缺失现实下,独立董事承担连带责任与其职责义务并不匹配,也背离民事责任的调整目的。基于独立董事民事责任的理论基础与现实难题,根据责任义务匹配、风险收益平衡的逻辑思路,应当建立独立董事主体差异化的宏观责任区分框架... 当前配套机制缺失现实下,独立董事承担连带责任与其职责义务并不匹配,也背离民事责任的调整目的。基于独立董事民事责任的理论基础与现实难题,根据责任义务匹配、风险收益平衡的逻辑思路,应当建立独立董事主体差异化的宏观责任区分框架与类型化的微观责任认定框架,健全股东大会决议与商业判断规则保护、责任保险与限额赔偿兜底的双层责任限制路径,构建科学合理的独立董事民事责任平衡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独立董事 虚假陈述 比例连带责任 董事责任保险
下载PDF
比例连带责任的叠加责任属性与追偿规则设置 被引量:3
10
作者 缪因知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162-176,共15页
比例连带责任在我国已成为一种重要的司法实践,亟需完善相关理论。比例连带责任的特点是至少一个债务人只承担比例不到100%的连带责任,同时所有债务人的责任比例之和大于100%。比例连带责任的合理解释是分别的侵权责任之(部分)叠加。其... 比例连带责任在我国已成为一种重要的司法实践,亟需完善相关理论。比例连带责任的特点是至少一个债务人只承担比例不到100%的连带责任,同时所有债务人的责任比例之和大于100%。比例连带责任的合理解释是分别的侵权责任之(部分)叠加。其适用存在诸多“后端”难题。应当以“叠加的底端连带型”架构来理解比例连带责任,债务清偿顺序为“自上而下”,即先清偿“自己部分”的债务。100%责任人和非100%责任人之间应设置追偿权的顺位。追偿确定最终责任比例时,存在转嫁模式和分摊模式的区别。计算责任比例时,“对外比例叠加法”似优于“叠加部分均分法”。作为追偿的反向,未足额清偿而对连带债务人进行适度的责任增乘时,直接法优于间接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比例连带责任 虚假陈述 追偿权顺位
下载PDF
民法典中债务加入与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分及适用标准
11
作者 金丽 王艾春 《黑河学院学报》 2024年第7期42-45,共4页
关于债务加入制度,我国《民法典》首次在法律上予以明确,弥补了债法制度上的立法不足,但由于该制度与连带责任保证具有盖然的相似性且在实践中存在第三人做出的意思表示模糊不清,从而给法律适用带来极大的困难。因此,在对二者联系与区... 关于债务加入制度,我国《民法典》首次在法律上予以明确,弥补了债法制度上的立法不足,但由于该制度与连带责任保证具有盖然的相似性且在实践中存在第三人做出的意思表示模糊不清,从而给法律适用带来极大的困难。因此,在对二者联系与区分进行分析的前提下,对第三人的意思表示进行详细的制度解释,在穷极意思表示解释的前提下,适用“存疑推定为担保”的标准,从而实现对二者的有效区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债务加入 连带责任保证 意思自治 存疑推定
下载PDF
董事对第三人责任的理论证成与规范重塑--兼评《公司法(修订草案三审稿)》第191条 被引量:1
12
作者 王小翠 《特区经济》 2024年第2期118-121,共4页
债权人利益频繁受公司管理层侵害,董事与第三人产生新的代理问题。在公司法语境下,有过错的董事在直接或间接侵害债权人利益时应承担责任。公司正常经营时,过错董事应对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公司履行不能是董事担责的关键因素;当公司濒危... 债权人利益频繁受公司管理层侵害,董事与第三人产生新的代理问题。在公司法语境下,有过错的董事在直接或间接侵害债权人利益时应承担责任。公司正常经营时,过错董事应对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公司履行不能是董事担责的关键因素;当公司濒危,董事对债权人负有维持财产价值的信义义务,若公司财产不当减损导致债权人利益受损,此时既满足侵权责任要件、亦有承担信义责任的基础,故此阶段过错董事担责是侵权责任与信义责任的竞合。同时董事与公司作为独立民事主体,过错董事应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且由于不同董事权力大小不同,宜对董事赔偿标准差异化设置以平衡董事利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董事责任 代理问题 信义责任 比例连带责任 赔偿标准差异化
下载PDF
网约车人身侵权损害责任分担问题研究
13
作者 曲宁宁 《牡丹江大学学报》 2024年第8期42-49,共8页
当前网约车人身侵权损害案件的司法裁判存在较多争议,主要体现在对网约车平台与司机之间法律关系的认定以及网约车平台的责任承担方式上。在司法实践中,部分法院认定平台与网约车司机之间构成雇佣关系,部分认定为挂靠关系,还有部分法院... 当前网约车人身侵权损害案件的司法裁判存在较多争议,主要体现在对网约车平台与司机之间法律关系的认定以及网约车平台的责任承担方式上。在司法实践中,部分法院认定平台与网约车司机之间构成雇佣关系,部分认定为挂靠关系,还有部分法院认为二者之间不具有法律关系。为了统一裁判,明确网约车侵权案件当中责任分担问题,应当根据不同的运营模式来确定网约车平台与司机之间的法律关系、厘清主体之间的责任承担。在专业雇佣模式下,平台与司机之间构成劳动关系,平台需要承担用人单位责任;在租赁代驾模式下,平台与司机之间是用工单位与劳务提供者的关系,平台需要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承担侵权责任,并可向有过错的劳务派遣单位追偿;在社会兼职模式下,平台承担责任的法律依据是《电子商务法》第38条第2款,在违反安全保障义务时,平台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其中“相应责任”包括了连带责任与补充责任两种情形。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约车侵权 责任分担 安全保障义务 连带责任 补充责任
下载PDF
论被监护人侵权之诉的被告:兼评《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解释征求意见稿第七条
14
作者 包冰锋 郎莉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2024年第1期145-154,共10页
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征求意见稿)》第七条的规定,被监护人侵权之诉中应将监护人和被监护人列为共同被告。该内容与实体法和程序法规定相悖的同时,也背离了司法解释的制定规则。从立法出发,《... 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征求意见稿)》第七条的规定,被监护人侵权之诉中应将监护人和被监护人列为共同被告。该内容与实体法和程序法规定相悖的同时,也背离了司法解释的制定规则。从立法出发,《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所确立的监护人责任应为严格的个人责任,受害人应以监护人为单独被告提起被监护人侵权之诉。但现行实体法规定存在监护人责任过重,各个主体之间权益不均衡的问题,不利于现代侵权法预防功能的实现。基于此,应当以年龄为形式标准确立未成年人民事责任制度,具备民事责任能力的未成年人有为其行为承担侵权责任的能力,应当作为侵权纠纷的适格被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被监护人侵权 监护人责任 当事人适格 必要共同诉讼 民事责任能力
下载PDF
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刑事责令退赔的司法适用——以被告人责任承担模式为焦点
15
作者 陈维飞 《南海法学》 2024年第1期55-65,共11页
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涉案财物的处置一直是司法实践中的难点。责令退赔作为刑事涉案财物处置的手段,被告人退赔责任明确,有利于弥补受害人的损失,也关系到被告人的最终刑事责任。各被告人承担独立退赔责任,还是... 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涉案财物的处置一直是司法实践中的难点。责令退赔作为刑事涉案财物处置的手段,被告人退赔责任明确,有利于弥补受害人的损失,也关系到被告人的最终刑事责任。各被告人承担独立退赔责任,还是连带退赔责任或者混合责任,司法实务中一直存在较大争议。各地法院适用标准不一,皆因独立责任和连带责任有着不同的价值取向:独立责任模式的优势是避免共犯负担超出自己违法所得数额的退赔责任,实现共同犯罪违法所得的精准剥夺;连带责任模式的优势是能最大限度弥补被害人损失,实现共同犯罪违法所得的有效剥夺。司法实践不是简单地做加法或减法进行取舍,必须从责令退赔的性质和规范目的出发,考虑涉众型经济犯罪的特殊性、平衡被告人与被害人间的财产秩序,确定合理的退赔责任,实现犯罪违法所得剥夺的精准性和有效性的巧妙平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责令退赔 连带责任 独立责任 违法所得
下载PDF
论特许经营活动致第三人损害时特许人之责任形态-以司法裁判为视角
16
作者 吴志宇 《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2期94-104,共11页
在确定特许人与受许人侵权行为形态时,特许人对受许人的控制是关键。当特许人为保护其品牌而管理受许人,则不存在控制受许人防止其侵害第三人的义务;而当特许人超出保护品牌必要对受许人的日常经营存在控制时,存在控制义务。当特许人未... 在确定特许人与受许人侵权行为形态时,特许人对受许人的控制是关键。当特许人为保护其品牌而管理受许人,则不存在控制受许人防止其侵害第三人的义务;而当特许人超出保护品牌必要对受许人的日常经营存在控制时,存在控制义务。当特许人未尽控制义务,受许人侵权,一般构成竞合侵权,由受许人承担侵权责任,特许人承担补充责任,责任范围则以过错程度为限。当特许人直接参与受许人的日常经营时,经营活动中的侵权行为丧失了竞合侵权的特征,特许人与受许人的侵权行为形态应被认为是基于一致意思行为的共同侵权,二者承担连带责任。当特许人与受许人违反物的控制义务时,二者具有共同过错,构成违反共同义务的共同侵权,应承担连带责任。此外,特许人和受许人使用同一标识是商业模式使然,不应仅以此要求特许人为受许人的行为承担侵权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特许经营 共同侵权 控制义务 补充责任
下载PDF
论共同担保内部追偿中的连带责任——兼论《担保制度解释》第13条
17
作者 钟嘉瑶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24年第4期111-123,共13页
《担保制度解释》第13条将担保人内部追偿规则的法理逻辑定为:由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成立连带共同担保,进而享有相互追偿权。然而,既不同于法定追偿权,其产生也非源于代为清偿,这一逻辑的合理性以及是否适用共同保证存疑。通过溯源肯认共... 《担保制度解释》第13条将担保人内部追偿规则的法理逻辑定为:由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成立连带共同担保,进而享有相互追偿权。然而,既不同于法定追偿权,其产生也非源于代为清偿,这一逻辑的合理性以及是否适用共同保证存疑。通过溯源肯认共同担保追偿权的规定,发现法定追偿权有违意思自治和自己责任原则。考察德国法拟制担保人间成立连带关系的做法和解释我国代为清偿制度,进一步证明了共同保证归属第13条的适用范围。具体而言,我国不存在拟制保证人为连带关系的规定,认定连带责任成立须遵循连带责任规定;代为清偿制度中保证人只承受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产生法定债权转移效果不等同于内部追偿权。如此,遵循将追偿权作为连带责任内部效力的思路,将当事人的意思联络作为内部追偿的判断重点,同时降低规定主义中的意思明示性要求,允许意思表示解释认定追偿意思。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共同担保 连带责任 相互追偿 保证人 连带共同担保
下载PDF
“股债区分”视野下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要素考量
18
作者 郑彧 王辰龙 《证券市场导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9期37-50,共14页
虽然新虚假陈述司法解释已经为司法裁判树立起一套标准体系,但伴随着案件的复杂多样化,实践中许多金融产品虚假陈述行为的“合法”与“非法”、“有责”与“无责”、“责重”与“责轻”等问题还存在不少争议。细究缘由,争议大多产生于... 虽然新虚假陈述司法解释已经为司法裁判树立起一套标准体系,但伴随着案件的复杂多样化,实践中许多金融产品虚假陈述行为的“合法”与“非法”、“有责”与“无责”、“责重”与“责轻”等问题还存在不少争议。细究缘由,争议大多产生于“某金融产品是否构成证券”“中介机构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这两个问题。本文认为,应该在功能主义项下以“实质证券”的概念为基础,充分认知股票和债券在风险逻辑上的不同,合理考量公开发行与非公开发行、场内与场外的区别,准确限定“欺诈市场理论”的适用范围,合理划分发行人和中介机构的责任承担,准确理解新虚假陈述司法解释项下有关“过错认定”的规则,以此作为解释和适用《证券法》项下连带责任的前提与基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股债区分 虚假陈述 公开发行 场内交易 连带责任
下载PDF
夫妻共同债务的类型界分及其承担规则
19
作者 朱红建 《西部学刊》 2024年第2期91-95,共5页
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及债务清偿问题,相关法律制度几经演变,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家庭婚姻编第一千零六十四条明确规定了夫妻共同债务的有关情形,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更为多元化,但由于现实生活中夫妻债务的情形纷... 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及债务清偿问题,相关法律制度几经演变,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家庭婚姻编第一千零六十四条明确规定了夫妻共同债务的有关情形,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更为多元化,但由于现实生活中夫妻债务的情形纷繁复杂,因此该问题的司法认定在司法实务中存在较多争议。通过类型化研究方法对夫妻共同债务类型化区分,分为“共债共签”型、“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型、“共同生活”型、“共同生产经营”型这四种共同债务类型。建立廓清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建立分配债权人和非举债方配偶一方之间的举证规则,明确夫妻双方在清偿夫妻共同债务时各自承担的责任比例,努力在债务人、非举债配偶和债权人之间找到最佳的利益平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夫妻共同债务 类型界分 举证责任 承担规则
下载PDF
论证券虚假陈述赔偿中审计人责任的认定与限定
20
作者 史佳欣 李菁菁 《延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3期80-87,共8页
会计师事务所在证券信息披露中具有专家审验、信用背书以及独立性等特质,应依法合规履行审计人职责,否则将在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中承担责任。证券虚假陈述中审计人责任的认定与合理限定,是司法裁判中的关键性问题,不仅决定审计人最终... 会计师事务所在证券信息披露中具有专家审验、信用背书以及独立性等特质,应依法合规履行审计人职责,否则将在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中承担责任。证券虚假陈述中审计人责任的认定与合理限定,是司法裁判中的关键性问题,不仅决定审计人最终承担的民事赔偿数额,还关涉投资者保护与审计行业发展的价值平衡。基于目前审判实践,我国对审计人赔偿责任的认定由完全连带责任向比例连带责任转变,体现了过责相当的裁判理念,极具法律适用价值。然而,依据现有审计人责任的法理基础、法律规定及问责实务,仍存在明确责任认定标准及其合理限度、统一裁判适用的空间。在厘清审计人勤勉尽责义务、反思与重构比例连带责任的具体路径指引下,应探索既符合实质正义价值追求又契合现代金融运行逻辑的责任认定标准与合理限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虚假陈述 审计人责任 比例连带责任 勤勉尽责义务
下载PDF
上一页 1 2 27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