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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十二)》行贿犯罪的立法修订及其适用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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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伟 《法治研究》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71-82,共12页
行贿犯罪的刑事立法经历了逐渐完善的过程,《刑法修正案(十二)》对行贿犯罪的立法修订也是这一过程的体现。《刑法修正案(十二)》对行贿犯罪的修订集中于刑罚层面,说明刑事立法并不以单纯的犯罪圈扩张为己任,刑罚完善与犯罪治理具有密... 行贿犯罪的刑事立法经历了逐渐完善的过程,《刑法修正案(十二)》对行贿犯罪的立法修订也是这一过程的体现。《刑法修正案(十二)》对行贿犯罪的修订集中于刑罚层面,说明刑事立法并不以单纯的犯罪圈扩张为己任,刑罚完善与犯罪治理具有密切关联。行贿犯罪的立法修订有助于改变“重受贿轻行贿”的格局,尽力修复刑罚需求的体系协调性,注重情节对刑罚的调节功能。《刑法修正案(十二)》明确列举的从重情节提供了量刑裁决的合法性依据,但是也为规范适用留下了诸多困惑,需要立足立法规定及其刑事法治原则进行教义展开,确保罪刑法定原则司法化的精准实现,防范泛化蔓延或者随意适用带来的刑罚失衡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修正案(十二) 行贿犯罪 立法修订 规范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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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受贿“并重异刑”模式的提倡与展开——兼评《刑法修正案(十二)》的相关修改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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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程红 张驰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24年第4期82-91,共10页
当前“重受贿轻行贿”的局面存在刺激受贿犯罪形成,降低国民对行贿罪不法感知度的弊端,但是行贿并非贿赂犯罪的根源,且行贿罪的不法和责任均低于受贿罪,因此不能对行贿受贿采取“并重同刑”的模式,“并重异刑”模式才是治理行贿受贿的... 当前“重受贿轻行贿”的局面存在刺激受贿犯罪形成,降低国民对行贿罪不法感知度的弊端,但是行贿并非贿赂犯罪的根源,且行贿罪的不法和责任均低于受贿罪,因此不能对行贿受贿采取“并重同刑”的模式,“并重异刑”模式才是治理行贿受贿的应然选择。为落实这一政策,必须认识到囚徒困境是不得已的侦查手段,希冀以囚徒困境来预防贿赂犯罪可能收效甚微;还要正确把握对于贿赂犯罪的宽严相济政策,防止行贿者利用单位行贿罪或企业刑事合规来逃避制裁。《刑法修正案(十二)》增加行贿罪从重处罚的情形体现了对打击行贿行为的重视;下调行贿罪的法定刑为“异刑”提供了潜在可能。未来应当进一步下调行贿罪的法定刑,加大受贿未遂、行贿未遂的打击力度,删除贿赂犯罪中的特别自首制度和特别从宽制度,但应保留行贿罪中“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这一构成要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贿赂犯罪 并重同刑 并重异刑 囚徒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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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行贿犯罪的治罪与治理——以《刑法修正案(十二)》为分析中心 被引量:1
3
作者 马春晓 《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 2024年第2期76-89,共14页
作为腐败犯罪的“污染源”,行贿犯罪的司法处理长期以来存在着重大的偏差。为了克服行贿犯罪的处理偏差与刑事法网内部的结构性缺陷,进一步贯彻“受贿行贿一起查”的刑事政策,《刑法修正案(十二)》就行贿犯罪从重处罚的情形作出专门规定... 作为腐败犯罪的“污染源”,行贿犯罪的司法处理长期以来存在着重大的偏差。为了克服行贿犯罪的处理偏差与刑事法网内部的结构性缺陷,进一步贯彻“受贿行贿一起查”的刑事政策,《刑法修正案(十二)》就行贿犯罪从重处罚的情形作出专门规定,衔接了行贿罪与受贿罪的刑罚设置,提升了单位行贿罪的惩罚力度,并调整了行贿罪中特别自首的规定。就行贿犯罪的治罪而言,相关修改织密了惩治行贿犯罪的刑事法网,提升了惩治行贿犯罪的刑罚力度。但就行贿犯罪的治理而言,刑法本身能够提供的治理效能终究有限。基于行贿犯罪的犯罪规律和复杂成因,还需立足于整体与长远,实质性地解决行贿犯罪的有效治理问题。在当前行贿犯罪系统治理的初期,以建构与完善关于重点行贿人的联合惩治机制为切口,完善利益惩治和资格惩治两方面的措施,可以有效治理行贿犯罪中的典型犯罪人,为逐步实现贿赂犯罪的标本兼治与系统施治奠定基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贿犯罪 刑事法网 重点行贿人 利益惩治 资格惩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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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贿赂认定中“如实入账”的功能重塑与规则细化
4
作者 刘继峰 涂静轩 《中州学刊》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0期54-62,共9页
在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适用中,商业贿赂认定与“如实入账”认定长期混同。“如实入账”规则在法律规范中的定位不明,缺乏具体的认定规则,严重影响商业贿赂认定的稳定性。商业贿赂的实质是不正当地谋取交易机会或竞争优势,不实入账仅是商业... 在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适用中,商业贿赂认定与“如实入账”认定长期混同。“如实入账”规则在法律规范中的定位不明,缺乏具体的认定规则,严重影响商业贿赂认定的稳定性。商业贿赂的实质是不正当地谋取交易机会或竞争优势,不实入账仅是商业贿赂的外在表征,通过独立的“如实入账”规则无法完成不正当性判断,但折扣、佣金的如实入账能够排除商业贿赂违法风险。反不正当竞争法下“如实入账”的内涵应当包括真实性、完整性和合理的确认与计量。折扣和佣金“如实入账”的前提是支付行为具有谋取交易机会或竞争优势的目的,会计处理需要体现经营者营业收入和商品成本的减少且计量准确。只有故意的会计舞弊应当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下的不实入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如实入账” 商业贿赂 会计规则 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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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犯罪案件的司法证明问题——对《刑法修正案(十二)》的证据法思考
5
作者 韩旭 《法治研究》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83-97,共15页
《刑法修正案(十二)》体现了“受贿行贿一起查”的精神,但是行贿犯罪案件的无被害人犯罪、无可勘验的犯罪现场和大多数案件无目击证人的“三无”特点,决定了行贿案件的司法证明面临较大难题:一对一证据、主要依靠言词证据定案、非法证... 《刑法修正案(十二)》体现了“受贿行贿一起查”的精神,但是行贿犯罪案件的无被害人犯罪、无可勘验的犯罪现场和大多数案件无目击证人的“三无”特点,决定了行贿案件的司法证明面临较大难题:一对一证据、主要依靠言词证据定案、非法证据较难排除、司法证明错误难以被检验、受贿案件的事实认定对行贿案件具有较强的证明力等五个方面。缓解证明困难,主要从11个方面进行论述:一是注重收集《刑法修正案(十二)》规定的行贿犯罪“从重”处罚的证据;二是利用认罪认罚提供的制度空间,对行贿人进行激励,换取其认罪认罚;三是注重收集客观化证据;四是对“再生证据”的创造和运用;五是注意录像固定言词证据;六是关键证人应当出庭作证,其证言内容须接受法庭检验;七是行贿人和受贿人均予否认情况下的事实认定问题;八是行贿人与受贿人供述不一致情况下的事实认定问题;九是行贿人翻供的事实认定问题;十是对行贿犯罪案件不能适用推定降低证明标准,受贿案件证明中运用的是推理而非推定;十一是经验法则在行贿案件证明中的运用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贿 司法证明 客观化 经验法则 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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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导、浸没与腐败的生命周期:社会互动如何影响贪腐行为中的时间性因素
6
作者 李辉 涂文燕 《社会》 北大核心 2024年第5期125-159,共35页
本文致力于考察社会互动对腐败生命周期中时间性因素的影响方式。基于起诉书数据集的大样本统计分析,本文主要有以下三点研究发现:首先,围绕公权力的持续性社会互动,会在行贿主体与受贿主体双方的双向诱导效应下,加快权力持有者的沉沦速... 本文致力于考察社会互动对腐败生命周期中时间性因素的影响方式。基于起诉书数据集的大样本统计分析,本文主要有以下三点研究发现:首先,围绕公权力的持续性社会互动,会在行贿主体与受贿主体双方的双向诱导效应下,加快权力持有者的沉沦速度,即缩短贪腐官员从任职到第一次犯罪的时间间隔;其次,通过将腐败交易浸没在日常化的社会交往过程中,社会互动显著延长了贪腐行为的持存期,即延长了从第一次犯罪到被抓捕的时间间隔;第三,社会互动会导致贪腐行为产生功能自主性,加快贪腐行为再生产的节奏,即缩短多次重复犯罪的时间间隔。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社会互动 腐败的生命周期 时间性因素 贿赂 贪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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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息借款与受贿罪的成立
7
作者 陈家林 王成星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79-91,共13页
关于国家工作人员向他人无息借款是否成立受贿罪,我国刑法及司法解释均无明确规定,实践中对此类案件的定性也存在较大分歧。化解分歧的关键是准确把握受贿罪“权钱交易”之本质。无息借款中被免去的利息能够被评价为刑法意义上的财物。... 关于国家工作人员向他人无息借款是否成立受贿罪,我国刑法及司法解释均无明确规定,实践中对此类案件的定性也存在较大分歧。化解分歧的关键是准确把握受贿罪“权钱交易”之本质。无息借款中被免去的利息能够被评价为刑法意义上的财物。对“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认定,应以一般人观念为判断基准,结合借贷双方的关系、利息数额的大小及借贷双方与他人的借款情况等因素,综合判断“无息借款中免去的利息”与“为他人谋取利益”是否存在对价关系。若对价关系成立,实行的着手应具体情况具体判断:退还或免除利息、约定或推定无息、特定关系人借款的着手时点分别为接收财物或作出意思表示时、借款合同生效时、可能退还或上交财物的最初时点。若对价关系不成立,则无息借款属正常的民间借贷行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无息借款 受贿罪 为他人谋取利益 权钱交易 对价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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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 (十二)》修正内容之规范解读与思考
8
作者 刘宪权 《财经法学》 2024年第3期129-144,共16页
《刑法修正案(十二)》的内容主要涉及贿赂犯罪和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背信犯罪两个方面。相关背信犯罪的犯罪主体由公领域(国有单位工作人员)向私领域(民营企业内部人员)延伸。对于相同或者相似的背信行为,我们不能仅因为受损企业所有权性... 《刑法修正案(十二)》的内容主要涉及贿赂犯罪和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背信犯罪两个方面。相关背信犯罪的犯罪主体由公领域(国有单位工作人员)向私领域(民营企业内部人员)延伸。对于相同或者相似的背信行为,我们不能仅因为受损企业所有权性质的不同而对相关行为作刑法上的区别对待。《刑法修正案(十二)》在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等背信犯罪中对不同犯罪主体实施相同背信行为的规制体现了横向对称立法方式。《刑法修正案(十二)》调整单位受贿罪等贿赂犯罪的法定刑,体现了纵向对称立法方式。修正条文增加的全新罪状不能溯及既往,调整个罪法定刑等内容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溯及既往。“司法消极”根本无法消除“立法积极”所引发的法律后果。在保护法益与保障人权之间不断寻求动态平衡的同时,应当在修正刑法条文时继续反思非对称性立法等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背信犯罪 贿赂犯罪 适用标准 立法反思 《刑法修正案(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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贿赂犯罪刑罚配置的立法检视--以《刑法修正案(十二)》为视角的分析
9
作者 何立荣 叶子俊 《沧州师范学院学报》 2024年第3期104-109,132,共7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对于贿赂犯罪刑罚配置的修改充分贯彻了“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的反腐败方略,加大惩治单位受贿罪的力度,注重单位行贿罪的刑期均衡,并进一步完善了行贿犯罪规制体系。但对其进行立法检视,不难发现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对于贿赂犯罪刑罚配置的修改充分贯彻了“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的反腐败方略,加大惩治单位受贿罪的力度,注重单位行贿罪的刑期均衡,并进一步完善了行贿犯罪规制体系。但对其进行立法检视,不难发现在修法中也存在一些非理性之处将会导致司法适用上的困惑,具体表现为财产刑的误用或缺失、刑罚适用的僵化以及罪与罪之间惩治力度不协调等问题。在应对路径上,可以通过取消对国有非企业单位的罚金刑配置,调整行贿犯罪“必并科”财产刑的立法模式,协调行贿罪与特定关联犯罪的刑罚配置,在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中增设没收财产刑来解决当前面临的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贿赂犯罪 立法检视 刑罚配置 《刑法修正案(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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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际关系对受贿决策的影响——中美跨文化比较
10
作者 张渠杰 施灵铮 +2 位作者 程晓荣 范炤 定险峰 《心理科学》 CSCD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639-647,共9页
以往研究表明人际关系对腐败行为有重要影响,但不同文化下这种关系效应是否存在差异尚缺乏探讨。通过两个实验分别考察了中美不同文化下直接关系和间接关系对受贿决策的影响。结果发现,一方面,中美两国被试均出现随着关系距离增加受贿... 以往研究表明人际关系对腐败行为有重要影响,但不同文化下这种关系效应是否存在差异尚缺乏探讨。通过两个实验分别考察了中美不同文化下直接关系和间接关系对受贿决策的影响。结果发现,一方面,中美两国被试均出现随着关系距离增加受贿概率降低的关系效应;另一方面也表现出文化差异,中国被试的关系效应强于美国被试,而且风险对于关系效应的文化差异有显著的调节作用。上述结果支持人际关系距离对受贿决策的影响同时存在跨文化的一致性和差异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直接关系 间接关系 集体主义文化 个人主义文化 受贿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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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惩戒对行贿犯罪治理的制度供给 被引量:1
11
作者 朱贺 郭晓琳 《征信》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35-41,共7页
在“行贿受贿一起查”的大背景下,行贿人受到刑事制裁和行政制裁后,社会层面也应对行贿人进行制裁,利用失信惩戒重点规制行贿人,斩断行贿人的资金链,遏制腐败的进一步发展。同时,以限制或者剥夺行贿人的市场参与资格等方式,提高遏制腐... 在“行贿受贿一起查”的大背景下,行贿人受到刑事制裁和行政制裁后,社会层面也应对行贿人进行制裁,利用失信惩戒重点规制行贿人,斩断行贿人的资金链,遏制腐败的进一步发展。同时,以限制或者剥夺行贿人的市场参与资格等方式,提高遏制腐败的社会效果。信用之治通过对行贿人施加额外的制裁,促使人们遵守法律,以制约、塑造和规制被治理主体的行为,也为行贿犯罪治理提供了新的视角。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贿犯罪 失信惩戒 行贿“黑名单” 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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斡旋受贿精准量刑建议数字化的显示偏好理论面相——基于293例斡旋受贿犯罪裁判文书的数字化剖析及模型构建
12
作者 谢铖涛 吕静 +1 位作者 王恩海 邵杰泓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2期72-86,共15页
数字司法时代的来临推动了检察机关量刑建议的精准化,但司法活动受司法人员显示偏好影响并不适宜直接用技术算法拟合。对293例裁判文书进行结构化解析发现,斡旋受贿犯罪的量刑建议数字化面临困境:这一特殊的犯罪形式系多法条对应一罪名... 数字司法时代的来临推动了检察机关量刑建议的精准化,但司法活动受司法人员显示偏好影响并不适宜直接用技术算法拟合。对293例裁判文书进行结构化解析发现,斡旋受贿犯罪的量刑建议数字化面临困境:这一特殊的犯罪形式系多法条对应一罪名、数额特别巨大时缺少通行量刑细则、与人际关系密切。结合显示偏好理论,司法人员的裁判行为可被折叠到对司法机关量刑活动的分析评价中,实现对量刑建议数字化分析进行改良,并以此为基础构建对上述犯罪宣告刑与罚金刑的算法模型。模型初步揭示了司法人员在不同涉案金额下适用同一量刑情节会因群体性显示偏好,可能部分偏离并改变该情节适用的理论效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斡旋受贿 数字司法 显示偏好 量刑建议 量刑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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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客”论析 被引量:1
13
作者 林保淳 《太原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1期75-89,F0002,共16页
“刺客”之名,源起于司马迁的《史记·刺客列传》,但自古以来,基于不同理由而进行刺杀行动的事件,层出不穷。“刺客”之进行刺杀行动,往往是受托于人,故有“客”之称,其主结纳的方式,一是“恩义以结之”,二是“财贿以赂之”,司马迁... “刺客”之名,源起于司马迁的《史记·刺客列传》,但自古以来,基于不同理由而进行刺杀行动的事件,层出不穷。“刺客”之进行刺杀行动,往往是受托于人,故有“客”之称,其主结纳的方式,一是“恩义以结之”,二是“财贿以赂之”,司马迁特别强调“恩义”,并将其笔下的刺客与游侠并举,其实乃是同源的;但东汉以后,因“财贿”而刺杀的,逐渐增多,甚至有“会任之家”的专门组织,在历代皆不乏此例。但在晚清之时,新出一种“因政治理念”的不同,而进行刺杀的“刺客”,历来对这种刺客都颇加推崇,实则其中对人性的扭曲、对正义的误解,却是非常危险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刺客 游侠 《史记》 恩义 财贿 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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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贿赂犯罪的成因思辨及规制研究
14
作者 于龙 张学永 《警学研究》 2024年第2期64-71,共8页
行贿犯罪和受贿犯罪是对向犯,不具有完全对应的一致关系,就商业贿赂而言,是包含行贿和受贿的双向不正当竞争行为。商业贿赂在双方交往关系、往来财物数量、是否依据职务请托、是否利用职务便利谋取利益等方面有别于馈赠,界定商业贿赂行... 行贿犯罪和受贿犯罪是对向犯,不具有完全对应的一致关系,就商业贿赂而言,是包含行贿和受贿的双向不正当竞争行为。商业贿赂在双方交往关系、往来财物数量、是否依据职务请托、是否利用职务便利谋取利益等方面有别于馈赠,界定商业贿赂行为及其犯罪概念具有现实意义。复杂隐蔽的手段为商业贿赂披上“合法外衣”,从主体、客体分析商业贿赂犯罪构成,明确其内容包括财产性利益(如动产、不动产、有价证券等财物或者期权、债权等)和非财产性利益(如性贿赂),从多维视角分析其具有侵害行业竞争的合法权益、影响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扰乱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的社会危害表现。有关部门应从完善刑罚配置、增设刑罚种类;严格规范执法、敦促企业合规;拓宽贿赂边界、完善刑事法网;主观证明推定、降低司法成本等方面对商业贿赂犯罪进行有效规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性贿赂 刑法规制 商业贿赂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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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十二)》的立法要义和司法表达
15
作者 孙道萃 《中国应用法学》 2024年第2期53-63,共11页
追求平等是刑法的基本价值取向。立法平等是司法平等的规范前提和基础,司法平等落到实处还有赖于区别对待的体系性机制和规则。当前,民营企业与民营企业家权益的平等保护出现了偏差的一面,对行贿犯罪的惩处也有失对等的严厉度,有损刑法... 追求平等是刑法的基本价值取向。立法平等是司法平等的规范前提和基础,司法平等落到实处还有赖于区别对待的体系性机制和规则。当前,民营企业与民营企业家权益的平等保护出现了偏差的一面,对行贿犯罪的惩处也有失对等的严厉度,有损刑法对平等价值的贯彻质效。《刑法修正案(十二)》以切实回应重大现实问题为导向,既实质上无差别地供给了民营企业与民营企业家权益的规范保护,又整体地提高了行贿犯罪的处罚力度。这统合了立法平等的确立与司法平等的实现。刑法中的平等既相对、又相当,并容允差异化与个别特定化。《刑法修正案(十二)》很好地秉持了立法对称与对等的相对性。在实施阶段,仍需回溯立法原意,尊重司法能动性,优化解释立场,凝练司法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修正案(十二)》 民营企业 行贿犯罪 立法平等 司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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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on th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Self-Money-Laundering in the Digital Age
16
作者 Cui Xinglu 《科技与法律(中英文)》 2024年第5期123-135,共13页
The development of virtual currencies,network banking,and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technologies facilitates the implementation and completion of self-money laundering in crimes involving embezzlement and bribery.Amendm... The development of virtual currencies,network banking,and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technologies facilitates the implementation and completion of self-money laundering in crimes involving embezzlement and bribery.Amendment XI to the Criminal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lists self-money laundering as a separate money laundering crime,breaking the restrictive framework that it must be committed by someone else.This is reflective of the specific interest that China has in anti-money laundering.The criminalization of self-money laundering has been adopted as a powerful legal weapon against money laundering.However,it has confronted a series of dilemmas in terms of specific judicial applications.To gradually address the dilemmas in applying the clause,a comprehensive consideration of Chinese judicial and anti-money laundering practices,as well as international anti-money laundering regulations and practices,is carried out.Moreover,the following recommendations are given:that the protection of legal interests concerning self-money laundering should be expanded appropriately;that a penalty and cooperation system should be established for the crime of self-money laundering;and that the scope of the means of self-money laundering should be extended. 展开更多
关键词 embezzlement and bribery self-money laundering legal interests COORDINATION APPL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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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行贿一起查与追赃挽损机制的协同效应实证研究——以张某某行贿案为例
17
作者 冯强 李珂瑶 王娟 《特区经济》 2024年第9期157-160,共4页
贯彻受贿行贿一起查政策,可从不正当利益的认定及追赃挽损工作的落实两方面展开。行为人通过行贿手段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基于谋利事项获取的“协调费用”与行贿犯罪直接相关,系不正当财产性利益,应当予以追缴。检察机关可以通过与监... 贯彻受贿行贿一起查政策,可从不正当利益的认定及追赃挽损工作的落实两方面展开。行为人通过行贿手段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基于谋利事项获取的“协调费用”与行贿犯罪直接相关,系不正当财产性利益,应当予以追缴。检察机关可以通过与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建立协作机制,运用认罪认罚量刑协商等多种方式,依法开展追赃挽损工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贿犯罪 行贿受贿一起查 不正当财产性利益 追赃挽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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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竞争理念下商业贿赂问题的法律治理研究
18
作者 陈思萌 《红河学院学报》 2024年第2期79-83,131,共6页
商业贿赂的竞争法品质决定了自由竞争理念应是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基础价值。我国传统反商业贿赂模式面临的困境包括:传统的法律监管模式滞后、有权监管商业贿赂的执法机关较多、企业反商业贿赂的积极性不足。原因在于:传统反商业贿赂的... 商业贿赂的竞争法品质决定了自由竞争理念应是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基础价值。我国传统反商业贿赂模式面临的困境包括:传统的法律监管模式滞后、有权监管商业贿赂的执法机关较多、企业反商业贿赂的积极性不足。原因在于:传统反商业贿赂的立法理念滞后;反商业贿赂的执法制度不够完善;缺乏激发民企反商业贿赂积极性的法律机制。当代反商业贿赂应贯彻自由竞争的价值理念,发挥公私主体协同治理的效能。公主体层面应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完善立法层面的认定标准,精简反商业贿赂主管机构。私主体层面应建立符合数字经济时代要求的合规审查制度,建立内部独立审计监督制度,形成保障企业合规审查制度运行的配套机制。形成双向贯通、上下联动的反商业贿赂模式,在维护市场动态竞争的前提下实现商业贿赂问题的有效治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自由竞争理念 商业贿赂 反商业贿赂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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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行贿犯罪修改的三点思考
19
作者 王岭 《湖湘法学评论》 2024年第1期16-20,共5页
《刑法修正案(十二)》关于行贿犯罪的修正,是对于我国之前刑法规制中对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单位受贿罪、单位行贿罪惩治力度不足的立法回应。其立法进步价值在于,将党中央的要求进行立法上的固化,体现了罪责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起到... 《刑法修正案(十二)》关于行贿犯罪的修正,是对于我国之前刑法规制中对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单位受贿罪、单位行贿罪惩治力度不足的立法回应。其立法进步价值在于,将党中央的要求进行立法上的固化,体现了罪责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起到促进社会治理的良性作用。《刑法修正案(十二)》实施后,在司法实践中应当对其进行系统性理解和贯彻落实,准确把握行贿罪中从重处罚情节的适用,注意对于行贿罪从宽处罚的用语变化,准确把握追诉标准和从重情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贿犯罪 从重处罚 从宽处罚 追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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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职官考核制度的嬗变与困境——以京察为视角
20
作者 薛涵 《贵州师范学院学报》 2024年第5期1-9,共9页
京察是清政府对官员的监督考核制度,以四格六法为标准。从才守政年到守才政年、从四格八法到四格六法,京察制度伴随着清王朝的建立与巩固不断发展完善。无论是整顿吏治还是官吏任免,京察都曾起到一定的效果,对清朝尤其是清初的国家治理... 京察是清政府对官员的监督考核制度,以四格六法为标准。从才守政年到守才政年、从四格八法到四格六法,京察制度伴随着清王朝的建立与巩固不断发展完善。无论是整顿吏治还是官吏任免,京察都曾起到一定的效果,对清朝尤其是清初的国家治理产生了积极影响。然而顺治、康熙、雍正、乾隆四位皇帝对京察的悬殊态度致使京察在萌芽期并未实现稳定的发展,中央的摇摆也使得官员对京察的执行产生懈怠。至清王朝后期君臣疲弊,虽仍按旧例执行京察,却已成固套,滥举之风难以遏制,官员违例捐复屡见不鲜。作为一项治国安民的制度,京察发展陷入困境,此虽有官员个人失职之过,但清政府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京察 四格六法 举劾 捐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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