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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发:数字社会信息传播风险及其形成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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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袁宇阳 《新媒体与网络》 2024年第3期74-86,共13页
误发是数字社会常见的信息传播失误行为。误发主要包括传播内容编辑失误以及传播对象选择失误两种表征形式,可能给相关个人、组织、社会乃至国家安全等带来一定的风险。误发逐渐从日常化行为演化为数字社会的信息传播风险。就其表象看,... 误发是数字社会常见的信息传播失误行为。误发主要包括传播内容编辑失误以及传播对象选择失误两种表征形式,可能给相关个人、组织、社会乃至国家安全等带来一定的风险。误发逐渐从日常化行为演化为数字社会的信息传播风险。就其表象看,误发是信息传播的失误,就其本质看,误发有着深刻的社会背景,是数字社会自身生产出来的一种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研究发现,误发不仅仅只是“不小心”“手抖”“眼花”等生理性因素带来的个体失误行为,更是多重社会性因素共同促成的社会性结果。从信息传播过程出发,基于数字社会特征分析发现,数字社会重塑和再造了信息传播的全流程,逐渐让信息传播者置身于“人机倒置”“社会加速”“公私混淆”以及“虚实分离”等新型信息传播过程中,使传播者在信息传播的主体、内容、渠道、对象等方面均面临更多失误和偏差的可能,由此引发了数字社会中较为普遍的误发现象。通过延长消息撤回时间、增进误发主题警示教育提升人们对误发的风险认知、完善数字信息传播相关规章制度等,可以在一定程度减少误发行为的发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字社会 误发 信息传播 人机倒置 社会加速 公私混淆 虚实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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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有财产权与公有财产权的对立与统一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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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何真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5期27-31,共5页
私有财产权用于满足私益,公有财产权用于维持公益。基于对财产权主体性质与功能的重新认识,任何财产权主体都同时享有私益与公益,因而在国家与市民社会之间存在着明显的私有财产权与公有财产权的对立关系,同时在国家和市民社会各自内部... 私有财产权用于满足私益,公有财产权用于维持公益。基于对财产权主体性质与功能的重新认识,任何财产权主体都同时享有私益与公益,因而在国家与市民社会之间存在着明显的私有财产权与公有财产权的对立关系,同时在国家和市民社会各自内部也存在着二者的对立关系,人成为这三对矛盾存在的条件和斗争的场所,并在实现自身利益的目的上实现二者的统一。认识到两种财产权的对立统一关系是解决长期困扰人们的一些现实问题的理论基础,从而也成为法治建设无法回避的核心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私有财产权 公有财产权 对立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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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公私辩证看我国社会主义改革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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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锡军 《中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第5期30-33,共4页
二元对立的公私观往往强调斗争性而忽视统一性,并且往往走向"公一元"和"私一元"两个极端,违背公私辩证统一规律,应当摒弃。动态辩证的公私观强调公与私是动态的、辩证的、统一的,主张公与私的角色是可以转换的,公... 二元对立的公私观往往强调斗争性而忽视统一性,并且往往走向"公一元"和"私一元"两个极端,违背公私辩证统一规律,应当摒弃。动态辩证的公私观强调公与私是动态的、辩证的、统一的,主张公与私的角色是可以转换的,公是私的整合,私是公的分解,倡导活私开公、公私共济。动态辩证的公私观应当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新改革基本遵循的原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二元对立公私观 动态辩证公私观 活私开公 公私共济 社会主义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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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典小说人物塑造的价值冲突——从《封神演义》黄飞虎出五关说起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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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篤堃 《福建江夏学院学报》 2016年第2期100-106,共7页
在中国古典小说中,正面人物身上的私心内容常被剥除殆尽。这样一种价值取向并非偶然,实则与中国传统叙事的教化职能和传统伦理道德的公私观念桴鼓相应。而其之所以如此,在于作者需要缓解乃至取消古典小说在人物塑造上无法避免的价值冲突... 在中国古典小说中,正面人物身上的私心内容常被剥除殆尽。这样一种价值取向并非偶然,实则与中国传统叙事的教化职能和传统伦理道德的公私观念桴鼓相应。而其之所以如此,在于作者需要缓解乃至取消古典小说在人物塑造上无法避免的价值冲突,以保证小说教化功能的顺利发挥。另外,古典小说人物塑造的价值冲突还表现为私心仅由于个人美德或正面性格的加持而被误视作公心道义。这一现象对伦理价值评判的误导可能极大,应予以一定重视;审视其诱因,自内而外的中国传统伦理道德体系当为其冲。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古典小说 人物塑造 价值冲突 叙事教化性 公私对立与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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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共存协议效力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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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钱茜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5年第2期90-92,共3页
我国《商标法》对于商标的取得采取注册制,已经注册的商标所有权人可以依法使用商标,其他人不得侵犯其权利,注册可能导致混淆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商标共存协议便是企图实现相似商标在市场上的共存,能够同时获得商标注册。文章着重探讨商... 我国《商标法》对于商标的取得采取注册制,已经注册的商标所有权人可以依法使用商标,其他人不得侵犯其权利,注册可能导致混淆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商标共存协议便是企图实现相似商标在市场上的共存,能够同时获得商标注册。文章着重探讨商标共存协议的效力,主张商标共存协议不得突破混淆性理论的限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标共存协议 混淆性理论 私法自治 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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