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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risprudence”(法理学)还是什么?——基于英文文献的梳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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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武阳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1年第6期27-31,共5页
作为法理学学科名称的"法理学"一词,是法理学学科体系中的一个基础性概念。对于"法理学"一词的含义与所指在当代中国的法理学研究者中已经形成了一定的共识和通说,但一定程度上存在简单化、同质化程度较高、相关研... 作为法理学学科名称的"法理学"一词,是法理学学科体系中的一个基础性概念。对于"法理学"一词的含义与所指在当代中国的法理学研究者中已经形成了一定的共识和通说,但一定程度上存在简单化、同质化程度较高、相关研究中引证的资料雷同度较高、引用的文献资料不新颖等缺陷。按照目前学界公认的观点,汉语"法理学"在英语中的对应词汇是"Jurisprudence"。借助较为新颖的英文文献,梳理"Jurisprudence"(法理学)一词在英文法学辞书、英文法学论文、英文法学论著中的表达后可以发现,至少在英文法学文献中,"Jurisprudence"(法理学)还有一种当前中国法理学研究界没有注意到的含义:在18世纪,指的是对自然法之首要原则、市民法、国家间法的研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理学 jurisprudence 英文法学文献 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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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udy on the Jurisprudence of Ecological Economy in China’s Rural Areas
2
作者 Li Chao Li Xiaoan 《学术界》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1期197-206,共10页
The jurisprudence of ecological economy studies the evolution of rural society from the demand-and-supply resource allocation to the welfare sharing allocation in China.Forming a symbiotic model with"ecological s... The jurisprudence of ecological economy studies the evolution of rural society from the demand-and-supply resource allocation to the welfare sharing allocation in China.Forming a symbiotic model with"ecological society"as mechanism and establishing a regional macroeconomic foundation accord with the patterns of marketization and"integration"in the rural society,thus reestablishing the civilized form of"Fivein-One"in China.The research and utilization of ecological openness in the rural areas can promote the construction of ecological system in the rural areas,construct a symbiosis in the rural society,and form a social well-being system with"an economic integration","a market complex"and"a system community",which will be in support of social stratification,organization optimization and demand in the rural areas,so as to lay a stable economy foundation with the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展开更多
关键词 the RURAL jurisprudence the WELL-BEING jurisprudence the ECOLOGICAL jurisprudence "Five-i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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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man Rights Jurisprudence in the New Era 被引量:2
3
作者 张文显 CHEN Feng(译) 《The Journal of Human Rights》 2019年第3期265-283,共19页
This year marks the 70th anniversary of the founding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In the past 70 years,especially since the launch of reform and opening-up,under the guidance of the ruling philosophy of"ser... This year marks the 70th anniversary of the founding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In the past 70 years,especially since the launch of reform and opening-up,under the guidance of the ruling philosophy of"serving the people,""people-oriented"and"people-centered",great achievements have been made in China’s economic construction and material civilization,political construction and political civilization,cultural construction and spiritual civilization,social construction and social civilization. 展开更多
关键词 China HUMAN RIGHTS jurisprudence the NEW E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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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the Community Correction Model of the State and Domain Jurisprudence
4
作者 Si Haojie 《学术界》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0期263-267,共5页
The"state and domain phenomenon"emerged at the modeling period of the crowd system,and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cities,communities are extruded by the multivariate space and the crowd system,forming the socia... The"state and domain phenomenon"emerged at the modeling period of the crowd system,and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cities,communities are extruded by the multivariate space and the crowd system,forming the social need of a basic guarantee of community correction. After the expansion of communities,the functional integration period begins,which leads to the period of urban transition,when community and the jurisprudential basis begin to coincide with each other,bringing the community correction model. In the industrialized period,the urban population made great contribution to the community correction of cities. Fromthe perspective of globalization,urban integration will experience the anguish of community correction,and crime and punishment will enter communities of the whole society,forming normal community correction model,so the service systemof community correction begins with the formation of the community-based management system,the crowd-based management range,the fundamental organization structure and the coincidence of the organizing function.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社区 矫正 域名 社会需求 城市转型 挤出系统 管理系统 组织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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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New Development of Human Rights “Jurisprudence” in Completing the Building a Moderately Prosperous Society in All Respects
5
作者 杨清望 LU Mimi(译) 《The Journal of Human Rights》 2020年第5期571-586,共16页
Bringing the building a moderately prosperous society in all respects to successful completion is a great achievement in China’s modernization and contributes to the development of human rights in China and the world... Bringing the building a moderately prosperous society in all respects to successful completion is a great achievement in China’s modernization and contributes to the development of human rights in China and the world alike.The practice of building a moderately prosperous society in all respects has added new connotations to human rights theories,developing and outgrowing the traditional jurisprudence of human rights.This is reflected in the following aspects:the injection of the overall and equal human development has expanded the traditional western values of human rights based on human freedom and dignity;the injection of interpersonal mutual development,win-win cooperation and risk management and control has expanded the traditional western presupposition of social relations based on the social contract and civil society,and has thus expanded the social foundation of interpersonal cooperation,enriching the social concept of human rights.Guided by the concept of building a community with a shared future for human beings,the building a moderately prosperous society in all respects,enriching the human rights worldviews,has changed the worldviews of racism and zero-sum game among western developed countries and generated the new connotation that mankind should share the development opportunities and achievements.This has constituted a profound jurisprudence of human rights in China and formed an important discourse system in 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dialogue. 展开更多
关键词 building a moderately prosperous society in all respects human rights jurisprudence discourse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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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域法学视野下的数字法问题 被引量:1
6
作者 彭诚信 《政法论丛》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3-14,共12页
数字法律现象呈现出客体复合性、主体多样性及法律关系多元性特征,决定了传统研究范式转型升级成为数字法学的必然选择。领域法学作为调整交叉领域法现象的研究范式,与数字法问题相吻合。领域法学具体化、立体化以及复合化思维,可与部... 数字法律现象呈现出客体复合性、主体多样性及法律关系多元性特征,决定了传统研究范式转型升级成为数字法学的必然选择。领域法学作为调整交叉领域法现象的研究范式,与数字法问题相吻合。领域法学具体化、立体化以及复合化思维,可与部门法学协同互补;其立体性、自足性和因应性特征可对传统法学研究方法进行吸收和补充。运用领域法学研究范式,可立体化提炼数字法现象,多维度整合数字交叉学科,以达到全方位解决数字法问题的效果。在宏观上,归纳“数字赋权-代码规制-数字正义”的数字治理逻辑;在微观上,演绎数据权利分类确定、数据交易分层规范、算法治理多元共治、权益救济多方协同的数字治理机制,构建完整的数字法学知识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字法学 领域法学 研究范式 交叉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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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体育仲裁院足球培训补偿争议裁判法理
7
作者 向会英 李江 《成都体育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43-52,共10页
综合运用案例分析法、逻辑分析法和归纳法等方法,对国际足球培训补偿机制与其国际体育仲裁院(Court of Arbitration for Sport, CAS)判例进行研究,认为:国际足球培训补偿的合法性来源于欧盟法律基于足球行业的合法性目标所给予的一定限... 综合运用案例分析法、逻辑分析法和归纳法等方法,对国际足球培训补偿机制与其国际体育仲裁院(Court of Arbitration for Sport, CAS)判例进行研究,认为:国际足球培训补偿的合法性来源于欧盟法律基于足球行业的合法性目标所给予的一定限度的权利让渡,其性质是职业足球对业余足球或草根足球的反哺机制,其补偿权是国际足球联合会为培训俱乐部在球员转会后获得补偿而创设的一种债权;在足球培训补偿争议的处理中,CAS通过审查培训补偿触发条件和例外情况来确认培训补偿是否到期,通过确认权利主体、补偿权的放弃来明确培训补偿权利,通过审查培训补偿义务主体、义务拒绝以及是否存在规则规避以明晰培训补偿义务,并形成了相应的裁判标准。研究启示:我国足球利益相关者应按照诚信原则履行其权利和义务;足球监管机构应依据公平原则建立健全足球行业实施保障机制;体育仲裁机构应依据公平原则建立足球培训补偿争议的审查和裁判标准,从而充分保障足球培训补偿实施的公正有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体育仲裁院 足球 培训补偿 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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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体育仲裁院球员体育正当理由终止合同争议的裁判法理
8
作者 向会英 张林 《体育教育学刊》 2024年第1期82-87,共6页
职业球员可以基于体育正当理由终止合同而不受到体育处罚是国际足球转会规则的特殊规定。运用案例分析法、比较分析法、逻辑分析法和归纳法,分析体育正当理由规则的本质,研究国际体育仲裁院(CAS)球员体育正当理由终止合同争议判例。研... 职业球员可以基于体育正当理由终止合同而不受到体育处罚是国际足球转会规则的特殊规定。运用案例分析法、比较分析法、逻辑分析法和归纳法,分析体育正当理由规则的本质,研究国际体育仲裁院(CAS)球员体育正当理由终止合同争议判例。研究认为,体育正当理由是国际足联为保护球员积极工作的权利而制定的规则;在处理此类争议时,CAS审查构成体育正当理由的要件包括成熟的职业球员、低于10%的出场率、赛季后15天内终止合同的期限及球员的个人情况,其中前三项要件必须累积满足并事先发出警告,才构成体育正当理由;CAS审查遵循保护球员人格权和维护合同稳定的原则。我国职业足球应保护球员积极参加比赛的权利和维护合同稳定,并通过严格的仲裁审查和扩大审查范围来促进保护球员积极参加比赛的权利和维护合同稳定之间的平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体育仲裁院 足球 体育正当理由 终止合同 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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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是科学吗?——以中国法学界的论辩为中心的叙述
9
作者 周永坤 《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 2024年第1期111-122,共12页
从1980年代开始,中国法学界掀起了一场延续至今的关于法学科学性问题的学术论辩,它从法学如何走向科学开始,到诘问法学究竟是不是科学,再到眼下尚无定论的关于狭义法学——规范学能不能走向科学的争论。此辩题涉及科学与法学两个概念间... 从1980年代开始,中国法学界掀起了一场延续至今的关于法学科学性问题的学术论辩,它从法学如何走向科学开始,到诘问法学究竟是不是科学,再到眼下尚无定论的关于狭义法学——规范学能不能走向科学的争论。此辩题涉及科学与法学两个概念间的逻辑关系,它与论者所持的相关概念息息相关。在泛科学语境下,学者的意见高度一致——法学是科学,不过那是个循环论证。在纯科学语境下,由于法学的实践性、评价性、不可验证性、法律推理内容上的主观性等原因,法学不可能是科学。在规范学法学语境下,科学论与非科学论伯仲难分。科学论者主张规范学的弱点可以通过人的努力加以克服,而非科学论者所持与当年德国的基尔希曼之论一脉相承。无论是在逻辑上还是在语言学上,指令性的规范学都不可能蝶变为陈述规律的科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科学主义 法律科学 教义学 规范学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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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足球合同违约体育制裁及CAS裁判法理
10
作者 向会英 张林 《体育科研》 2024年第3期31-38,51,共9页
足球合同违约不仅导致赔偿,还可能引发体育制裁。将此类由体育制裁引发的争议提交至国际体育仲裁院(Court of Arbitration for Sport,CAS),须将足球主管机构作为被诉方。在审查此类案件中,仲裁庭首先确认合同违约是否发生在保护期内;对... 足球合同违约不仅导致赔偿,还可能引发体育制裁。将此类由体育制裁引发的争议提交至国际体育仲裁院(Court of Arbitration for Sport,CAS),须将足球主管机构作为被诉方。在审查此类案件中,仲裁庭首先确认合同违约是否发生在保护期内;对违约球员、违约俱乐部和诱导球员违约俱乐部施加的体育制裁不同,仲裁庭的审查要件和裁判标准也存在区别。在处理此类案件的过程中,CAS尊重足球主管机构在体育制裁方面的裁量权,同时确保这一裁量权的行使正当及在合理范围之内。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足球 合同违约 体育制裁 国际体育仲裁院 裁判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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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监督的组织逻辑:法律地位、职责与界限——建构中国特色纪检监察学学科体系的思考
11
作者 王旭 《北京行政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40-50,共11页
派驻是中国以自我监督为本质的国家组织的重要形式,实现了组织主体统一人格与具体监督功能的分离,是自我革命战略思想的重要体现。围绕宪法、监察法、国家机关组织法及相关规范,运用宪法学国家层面的组织理论系统分析派驻机构的法律地... 派驻是中国以自我监督为本质的国家组织的重要形式,实现了组织主体统一人格与具体监督功能的分离,是自我革命战略思想的重要体现。围绕宪法、监察法、国家机关组织法及相关规范,运用宪法学国家层面的组织理论系统分析派驻机构的法律地位与构造、派驻监督的监察职责、派驻监督的角色与行为界限这三个理论问题,以尝试中国特色纪检监察学学科体系的建构。分析认为,派驻机构是一种具有部分法律能力的国家机关,与派出它的纪检监察机关之间形成代表关系。作为派驻监督的组织,派驻机构在运行中要基于民主集中制原则和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合理厘定四项法律职责,并建立起派驻监督动态分类的活动秩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派驻监督 派驻机构 宪法学 纪检监察学 组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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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课程思政建设的困境与路径研究
12
作者 孟磊 刘思钰 杨余 《长春教育学院学报》 2024年第1期53-57,共5页
推进法理学课程思政建设有利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对当代大学生法治思维的培育,培养德法兼修的社会主义高素质法治人才。法理学课程思政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实践难点,因此,高校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发挥授... 推进法理学课程思政建设有利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对当代大学生法治思维的培育,培养德法兼修的社会主义高素质法治人才。法理学课程思政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实践难点,因此,高校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发挥授课教师“主力军”作用,以打造一流课程为目标,加强课程思政教学资源建设,鼓励师生积极参与各类学科竞赛,完善课程思政的各项配套机制建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理学 课程思政 困境 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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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法学博士点设置的基础、现状及问题分析
13
作者 马成 郑宗耀 《法学教育研究》 2024年第1期77-95,共19页
社会治理法学作为一门新兴交叉学科,在我国起步较晚,其理论基础广泛分布于法学、公共管理学、社会学等领域,本文以徐汉明教授关于社会治理法学研究对象的理论为依托,首先对社会治理法学学科设置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研究。在此基础上对... 社会治理法学作为一门新兴交叉学科,在我国起步较晚,其理论基础广泛分布于法学、公共管理学、社会学等领域,本文以徐汉明教授关于社会治理法学研究对象的理论为依托,首先对社会治理法学学科设置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研究。在此基础上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两所学校的社会治理法学博士点设置、博士生招生、培养情况进行分析,发现当前社会治理法学设置总量、招生人数极少,在博士生培养上重视培养博士生的实证研究能力与跨学科研究能力。但是,当今社会治理法学在学科设置上依然存在整合难度较大、定位不清晰、理论与实践相脱节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了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设置社会治理法学博士点,推动社会治理法学相关学科整合,探索社会治理法学研究新方向三点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社会治理法学 学科设置 交叉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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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14
作者 李林 《国家现代化建设研究》 2024年第1期28-41,共14页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具有普遍性和共同性、先进性和文明性、实践性和人民性,符合人类法治文明发展的普遍规律、共同价值和科学理性。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应当高度重视并大力加强对有关国家和地区对中华...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具有普遍性和共同性、先进性和文明性、实践性和人民性,符合人类法治文明发展的普遍规律、共同价值和科学理性。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应当高度重视并大力加强对有关国家和地区对中华法系以及域外法律文化转化融合经验的比较研究,走出一条“借鉴”与“双创”相结合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构建之路;应当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法治基本原理同中国法治实践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推进“中医法学”与“西医法学”有机融合,开创中国式现代化法治文明新境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 法治文明 中华法系 “中医法学” “西医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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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证法学”的概念术语回顾与回归--基于文献的实证法学研究整合路径
15
作者 熊谋林 《湖湘法学评论》 2024年第1期21-49,共29页
伴随着实证研究概念和范畴的思想大讨论,法学界在过去几十年涌现出大量相关的方法或学科术语。虽然各种术语本来根植于实证研究,但由于每种术语未对既有术语作细致的文献回顾和概念分析,而呈现出术语间前后矛盾、自我否定、相互攻击、... 伴随着实证研究概念和范畴的思想大讨论,法学界在过去几十年涌现出大量相关的方法或学科术语。虽然各种术语本来根植于实证研究,但由于每种术语未对既有术语作细致的文献回顾和概念分析,而呈现出术语间前后矛盾、自我否定、相互攻击、相互整合的泛化和分化现象。从方法和学科层面来看,要实现实证研究的发展和繁盛,就必然需要在开放和团结的学术平台下统一学术理念,“实证法学”应该是整合研究队伍的最妥当路径。将当代实证法学研究的源头定位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了解钱学森和吴世宦所引领的法学研究方法大讨论对实证法学的影响,可以澄清有关起源问题的误解。实证法学的传统术语在早期都包含定量和定性,近十年才因个人理解或方法偏爱引发术语之争。新兴术语虽然在定量或定性、样本大小、理念内涵、技术方法上有所差异,但都是基于实证研究发展起来的,其术语之争也源于割裂文献所致的自创概念。回归实证研究的本质,停止术语和概念之争,只要正确和恰当地定义实证法学,便可以实现整合实证法学研究的目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实证 实证主义法学 社科法学 计量法学 计算法学 数量法学 数据法学 数字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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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法学真的来了吗?
16
作者 宋维志 《现代法学》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78-91,共14页
对数字技术发展所带来法律问题的研究推动数字法学作为学术命题被提出。虽然数字法学发展迅速,已成为学界热门研究领域,但关于数字法学立论基础等理论问题的研究仍较为薄弱。一方面,数字法学缺乏明确的问题领域,所研究的问题本质上是技... 对数字技术发展所带来法律问题的研究推动数字法学作为学术命题被提出。虽然数字法学发展迅速,已成为学界热门研究领域,但关于数字法学立论基础等理论问题的研究仍较为薄弱。一方面,数字法学缺乏明确的问题领域,所研究的问题本质上是技术问题,可以通过对现有法学理论体系的完善获得解释;另一方面,数字法学缺少充分的理论建构,既没有突破传统权力理论框架,也没有提出技术超越理论。因此,数字法学在问题领域和理论建构两方面均无法被证成。与其说数字法学是一种法学研究新范式,不如承认数字法学本质上是对技术应用场景的模糊概括。数字社会只是观察社会的众多视角之一,数字社会的到来并不必然意味着法学研究转向了数字法学。在法学理论上,数字法学并不是一个真实的学术命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字法学 数字社会 数字技术 法学理论 新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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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权利观
17
作者 张恒山 李娅妮 《北京行政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1-9,共9页
马克思主义法学权利观不同于既有的古典自然法学理论范式、分析实证法学理论范式和空想社会主义法学理论范式中的权利观念,而是在历史唯物主义思维框架下,在一个宏大、广阔的历史变革视野中看待权利,以动态、变化的眼光看待权利,在政治... 马克思主义法学权利观不同于既有的古典自然法学理论范式、分析实证法学理论范式和空想社会主义法学理论范式中的权利观念,而是在历史唯物主义思维框架下,在一个宏大、广阔的历史变革视野中看待权利,以动态、变化的眼光看待权利,在政治经济学的原理分析中看待权利。这种在历史的回溯、现实的观照、未来的预判中所认知的权利,对人类社会发展、法律自身变革起着引领、昭示作用。深入理解马克思主义法学权利观,对于建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探索中国法学权利概念的适当内涵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马克思主义法学 权利 规则 应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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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律获取问题
18
作者 李剑(译) 《湖湘法学评论》 2024年第2期142-160,共19页
利益法学的出现是德国法学发展中的一道分水岭。在它之前是独领风骚近百年的德国历史法学以及由其发展而来的概念法学,而在它之后则是延宕至今的评价法学。在批判当时处于主流地位的概念法学和反思同时代兴起的自由主义法学的背景下,利... 利益法学的出现是德国法学发展中的一道分水岭。在它之前是独领风骚近百年的德国历史法学以及由其发展而来的概念法学,而在它之后则是延宕至今的评价法学。在批判当时处于主流地位的概念法学和反思同时代兴起的自由主义法学的背景下,利益法学应运而生。随之,德国法律人对法律适用的认知也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在一定意义上,我们可以把利益法学看作是介于概念法学与自由主义法学之间的“中间道路”。这三个法学流派之间存在的差异就集中反映在各自的方法论立场上,具体表现为对法律解释或法律获取问题的不同理解。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获取 概念法学 利益法学 自由主义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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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与法理:高校学生纪律处分的双重性及其践行
19
作者 沈黔 《教育理论与实践》 北大核心 2024年第6期8-12,共5页
高校学生纪律处分是指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校规校纪,对破坏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或纪律的学生,按照正当的程序,所给予适当的、具有惩罚性的行政处罚措施,是维护教育教学秩序与培育高质量人才的重要手段。当前,我国高校学生纪律处分存在... 高校学生纪律处分是指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校规校纪,对破坏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或纪律的学生,按照正当的程序,所给予适当的、具有惩罚性的行政处罚措施,是维护教育教学秩序与培育高质量人才的重要手段。当前,我国高校学生纪律处分存在着重手段轻目的、执行过程“裁量失范”等现象,究其根本在于忽视了高校纪律处分中法理兼情理的双重性。在对学生实施纪律处分时,应基于学生的情感诉求,限制管理者的主观偏见,在遵循平等、合理正当、客观公正等原则的基础上,坚持预防为主、宽严相济,以促进成长为目的,引导失范学生打破旧我生成新我、从他律走向自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高校学生 纪律处分 情感 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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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宪法作为《民法典》的内容渊源——从“合宪性审查”与“利益法学”的正反视角
20
作者 宝冉 额尔登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报》 2024年第4期40-46,共7页
“依据宪法,制定民法”的具体内涵问题,涉及到“宪法是否为民法的内容渊源”这一极其重要的“宪民关系问题”,并争论至今。采取了正反两条分析进路:从反面推论而言“合宪性审查”角度看,“根据宪法,制定民法”构成对《民法典》进行合宪... “依据宪法,制定民法”的具体内涵问题,涉及到“宪法是否为民法的内容渊源”这一极其重要的“宪民关系问题”,并争论至今。采取了正反两条分析进路:从反面推论而言“合宪性审查”角度看,“根据宪法,制定民法”构成对《民法典》进行合宪性审查的前提,反之,如果能够证明可以对《民法典》内容进行合宪性审查,那便意味着宪法与《民法典》之间存在内容连接;从正面推论而言,“利益法学”角度看,《民法典》亦为民事立法者对相互冲突的利益进行评价的产物,而在法治国家的背景下,宪法的规则、原则与精神必然是重要的利益评价标准,从而使宪法与《民法典》之间产生内容连接。虽然在应然层面,根据宪法所制定之《民法典》具有天然合宪性,但也将不可避免地面临现实层面的合宪性危机,而合宪性解释,便是消解此“二律背反困境”的重要途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依宪立法 合宪性审查 内容渊源 利益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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