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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视域下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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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雪 《江苏商论》 2024年第2期10-14,共5页
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是中国法治协调方式中较为薄弱的一环。由于当今互联网的全面崛起,以电子商务为主要载体的消费方式为消费者参与市场经济提供了更为便捷的路径。相较于传统的消费方式,电商购物选择性更强、交互性更广、自由度更高。... 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是中国法治协调方式中较为薄弱的一环。由于当今互联网的全面崛起,以电子商务为主要载体的消费方式为消费者参与市场经济提供了更为便捷的路径。相较于传统的消费方式,电商购物选择性更强、交互性更广、自由度更高。这种交易方式利于市场经济活动,却也引发了系列监管治理问题。本文对目前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面临的不足之处进行分析,并提出如何通过法律来规制网购侵权行为的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消费者 消费者权益保护 市场经济规制 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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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科技监管的法律框架研究:平衡创新与风险控制的制度设计
2
作者 潘洋 《求实》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6期48-60,108,109,共15页
金融科技的飞速发展使得监管机构同时面临着鼓励创新与防控风险的双重压力,而传统治理机制存在制度供给缺乏前瞻性、监管目标不清晰、责任范式僵化等问题。通过对金融科技发展现状、风险挑战与监管应对的梳理与分析,提出了金融科技监管... 金融科技的飞速发展使得监管机构同时面临着鼓励创新与防控风险的双重压力,而传统治理机制存在制度供给缺乏前瞻性、监管目标不清晰、责任范式僵化等问题。通过对金融科技发展现状、风险挑战与监管应对的梳理与分析,提出了金融科技监管分析框架及其考量要素。在金融科技监管的制度设计方面,要建立适应金融科技发展需要的法律体系,完善监管主要方向,强化风险识别与控制机制,有效平衡金融创新与消费者权益保护之间的关系。金融科技监管应致力于构建开放、包容、审慎和有效的监管生态系统,完善监管相关配套措施,不断提升行业自律、监管协同、监管科技、风险评估、监管能力等方面的水平,实现金融领域的高质量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政府治理 金融科技 金融创新 金融监管 消费者权益保护 风险控制 法律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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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共治中消费者权利维护行为及影响因素分析
3
作者 程景民 梁苗苗 +1 位作者 王晓成 王军 《中国健康教育》 北大核心 2024年第8期713-718,共6页
目的分析食品安全共治中消费者权利维护行为情况及其影响因素,为提升消费者参与积极性提供对策建议。方法2020年12月—2021年3月通过多阶段分层随机抽样法,对全国调查对象2621人展开自填式问卷调查,包含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以及食品安... 目的分析食品安全共治中消费者权利维护行为情况及其影响因素,为提升消费者参与积极性提供对策建议。方法2020年12月—2021年3月通过多阶段分层随机抽样法,对全国调查对象2621人展开自填式问卷调查,包含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以及食品安全共治中消费者的权利维护行为情况。使用SPSS 25.0统计分析软件对数据进行单因素分析和多元线性回归分析,分析消费者权利维护行为的影响因素。结果在2621份有效问卷中,对于食品安全共治中消费者的权利维护行为,最高分40分,最低分8分,平均(16.26±6.69)分,消费者权利维护行为的积极性不高。单因素分析显示,性别、年龄、婚姻状况、文化程度、常住地、居住情况、职业类型、家庭人均月收入对权利维护行为具有统计学差异(t/F=3.85、7.94、4.78、20.04、2.79、2.06、4.38、3.48,P均<0.05)。多元线性回归分析以食品安全共治中消费者权利维护行为的总得分为因变量,以单因素分析有统计学意义的因素为自变量,结果显示,男性参与权利维护行为的积极性高于女性(β=-0.08),消费者参与权利维护行为的积极性随着年龄的增大而减少(31~40岁,β=-0.07;41~50岁,β=-0.09;51~60岁,β=-0.05;>60岁,β=-0.10),文化程度越高参与积极性越高(高中/中专,β=0.09;大学/大专,β=0.17;硕士及以上,β=0.19)、常住地,城镇居民参与积极性高于农村居民(β=-0.05),P均<0.05。结论食品安全共治中消费者权利维护行为的积极性并不高,通过加大消费者参与文化教育,将有利于进一步增强消费者参与积极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食品安全共治 权利维护行为 消费者 多元线性回归 影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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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适当性义务的法律适用难题与路径抉择
4
作者 任宏达 《金融发展研究》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54-63,共10页
近年来,以客户权益保护为目标的金融机构适当性义务开始强调其民事救济功能,最高人民法院对此提供了一系列宝贵的审判指导意见,但仍有三方面难题亟待进一步探究。一是在处理适当匹配与告知说明的关系问题上,宜以分别审视二者为主,寻求... 近年来,以客户权益保护为目标的金融机构适当性义务开始强调其民事救济功能,最高人民法院对此提供了一系列宝贵的审判指导意见,但仍有三方面难题亟待进一步探究。一是在处理适当匹配与告知说明的关系问题上,宜以分别审视二者为主,寻求更为妥善的救济方式。二是在主体概念的边界范围问题上,不应局限于金融消费者的外在形象,而应依法综合判断。三是在民事责任路径的抉择问题上,一般侵权所提供的救济较为恰当。面对上述难题,司法实践在解题方法上应紧握“于法有据”这一“利剑”,从代表性案例中汲取经验,就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面向未来,适当性义务的完善应以《金融稳定法》的制定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建立为契机,强化立法、司法与监管之间的协同共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适当性义务 金融消费者 客户权益保护 告知说明 侵权责任 金融稳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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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现代化下消费欺诈的认定标准——基于功能主义视角的分析
5
作者 田炜健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24年第3期24-29,共6页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未对消费欺诈进行明确界定,导致司法实践认定混乱,基于其独特的立法背景和目的,应当在功能主义视角下分析消费欺诈的认定标准。扩大消费欺诈惩罚范围和增强消费欺诈惩罚力度的双重功能,使消费欺诈区别于民事法律与...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未对消费欺诈进行明确界定,导致司法实践认定混乱,基于其独特的立法背景和目的,应当在功能主义视角下分析消费欺诈的认定标准。扩大消费欺诈惩罚范围和增强消费欺诈惩罚力度的双重功能,使消费欺诈区别于民事法律与行政法规中的欺诈,应当适用“两要件说”的认定标准,通过概括加列举的方式,将消费欺诈的认定范围界定清晰。消费欺诈行为的多样性与主观过错的层次性,要求惩罚倍数具有弹性,以达成消费欺诈整体制度的协调统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功能主义 消费欺诈 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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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种平台型企业规则制定权探析——以消费者权益保护为视角
6
作者 刘坤 朱志峰 《太原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5期41-50,共10页
《电子商务法》中规定了电子商务平台的平台责任,但实践中除电子商务平台外的他种平台型企业更多地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以平台内部规则制定权的行使为例,当前“他种平台型企业”在规则制定方面呈现出无序扩张的状态,通过隐性侵害、显... 《电子商务法》中规定了电子商务平台的平台责任,但实践中除电子商务平台外的他种平台型企业更多地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以平台内部规则制定权的行使为例,当前“他种平台型企业”在规则制定方面呈现出无序扩张的状态,通过隐性侵害、显性侵害或者交叉侵害的方式对消费者权益进行不同程度的挤压,以获取正常经营范围外的不正当利润。对此可以从内外两个方面入手对其规则制定权的行使进行规制,一方面通过完善立法、整合监管资源以及拓宽事后救济渠道等方式强化外部监管,另一方面可以采取价值引领、完善规则制定程序以及相应的在线纠纷解决机制等方式激发内部监管活力。通过内外协调监管形成合力,以期更好地规范他种平台型企业的用权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平台 规则制定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 平台监管 数字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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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服务消费者权益保护路径探究
7
作者 李佳恺 《物流科技》 2024年第6期13-16,共4页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深化演进,以网络信息技术为基础的第三产业正在蓬勃发展。作为互联网商品经济交易的重要一环,物流产业逐渐发展为现代服务业的先导和支柱。因此,引导与推动互联网领域内的市场经济朝着覆盖面更全、生产力更高、标准更...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深化演进,以网络信息技术为基础的第三产业正在蓬勃发展。作为互联网商品经济交易的重要一环,物流产业逐渐发展为现代服务业的先导和支柱。因此,引导与推动互联网领域内的市场经济朝着覆盖面更全、生产力更高、标准更严格的方向深度推进,成为当前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涵。然而,随着物流市场规模激增,物流服务逐渐暴露出了诸多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紧密相关的法律问题,文章立足于物流服务消费者面对的物流损害赔偿责任界定困难、物流服务合同保价条款存在争议,以及现有的纠纷解决机制固化等困境,全面系统地梳理出对应的解决方案并完善路径,力求建立高效且完善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物流产业 物流服务消费者 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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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预售模式下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突出问题及对策研究
8
作者 高兴怡 陈沅梓 《河北法律职业教育》 2024年第10期123-128,共6页
2023年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了1328496件消费者投诉,而作为新兴消费模式,电商预售对消费者权益的保障更是亟待规制。虚假宣传屡禁不止、平台自拟的机制缺乏法律依据、“定金不退”条款含法律风险等问题都是电商预售模式下消费者权益保护... 2023年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了1328496件消费者投诉,而作为新兴消费模式,电商预售对消费者权益的保障更是亟待规制。虚假宣传屡禁不止、平台自拟的机制缺乏法律依据、“定金不退”条款含法律风险等问题都是电商预售模式下消费者权益保护不容忽视的现实障碍。基于对相关现行法律规章与司法实践的研究,电商预售模式下要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依靠细化和补充相关的法律条款,优化平台的立体化治理机制,强化行政指导和行业自律等对策,以促进电商产业高质量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电商预售 消费者权益保护 虚假宣传 价保 定金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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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数字时代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消费者利益 被引量:8
9
作者 刘维 陈鹏宇 《知识产权》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7期90-109,共20页
《反不正当竞争法》面临着全新省视消费者利益的理论和时代背景,对消费者利益的保护应当回应数字经济时代竞争的全新特征。该法中的消费者利益具有独立性,不应囿于竞争关系理论、竞争秩序的反射利益、其他法律已提供保护等理由而拒绝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面临着全新省视消费者利益的理论和时代背景,对消费者利益的保护应当回应数字经济时代竞争的全新特征。该法中的消费者利益具有独立性,不应囿于竞争关系理论、竞争秩序的反射利益、其他法律已提供保护等理由而拒绝为其提供直接保护。消费者利益是指理性消费者自主选择的利益,是不受交易信息误导、不被交易行为压制的利益。在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时代背景中,我国可在一般条款中发展压迫型和违法型两种直接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案例群,通过赋予消费者团体诉权等方式拓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生命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反不正当竞争法 消费者利益 自主理性 直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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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法视角下的电子商务平台安全保障义务 被引量:7
10
作者 蓝寿荣 《政法论丛》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2期37-46,共10页
对于《电子商务法》第38条第2款电子商务平台安全保障义务的解释,是近年学术争议的一个问题。传统的商业平台,大多只是简单的商业中介或商业交易聚集组织者,目前的电子商务平台,是实实在在的经营者集合商、商品交易运营者、交易秩序管... 对于《电子商务法》第38条第2款电子商务平台安全保障义务的解释,是近年学术争议的一个问题。传统的商业平台,大多只是简单的商业中介或商业交易聚集组织者,目前的电子商务平台,是实实在在的经营者集合商、商品交易运营者、交易秩序管理者、纠纷调解裁决者,履行着部分商业交易的市场监管和纠纷裁判职能,具有很强的商品物资配置影响力、商业规则制度影响力、个人和商业数据整合力,具有社会公共性,是经济法主体,需要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义务。《电子商务法》规定的消费者权益保障,不能受限于传统的民法思维习惯,而目前对于电子商务平台安全保障义务的解释,遵循了民法的私法自治理念,是在民法的规范体系内寻求答案。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视野分析,电子商务平台安全保障义务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上的安全保障义务,其权利主体是消费者。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字经济 电子商务平台 安全保障义务 消费者权益 倾斜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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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主义思潮下偶像追随者消费权益保护困境及破解 被引量:1
11
作者 陈蔚岚 柳建闽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学报》 2023年第6期729-736,共8页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消费主义思潮的渗透,个人尤其是青少年的消费观念与消费行为受到显著影响。在消费主义思潮下,“偶像经济”将“人格商品化”作为产品核心,提升商品附加价值,但其发展过程中存在诱导过度消费、法规适用范围受限、引导消...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消费主义思潮的渗透,个人尤其是青少年的消费观念与消费行为受到显著影响。在消费主义思潮下,“偶像经济”将“人格商品化”作为产品核心,提升商品附加价值,但其发展过程中存在诱导过度消费、法规适用范围受限、引导消费者重大误解等现象,侵害偶像追随者群体的消费权益。为破解偶像追随者群体消费权益保护困境,可通过法律解释、法律完善、制度构建等路径,优化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主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偶像经济”监管制度,规制“偶像经济”的肆意扩张,避免以无限逐利为目标的消费主义对“偶像经济”的侵蚀,引领理性消费,保护偶像追随者合法消费权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消费主义思潮 偶像经济 偶像追随者 消费者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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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杀熟”行为法律规制问题探究——以胡红芳诉携程案为例 被引量:6
12
作者 宋佳宁 王钰坤 《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3年第4期42-49,共8页
“大数据杀熟”行为的本质是电商经营者运用数据信息分析技术进行“一级价格歧视”,以掠夺全部消费者剩余的行为,其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个人信息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等现行法对于“大数据杀熟... “大数据杀熟”行为的本质是电商经营者运用数据信息分析技术进行“一级价格歧视”,以掠夺全部消费者剩余的行为,其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个人信息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等现行法对于“大数据杀熟”行为均有规制,但在法条中存在对“大数据杀熟”行为定性不明、不同法律规范间相互冲突、消费者举证责任难度大以及经营者赔偿力度小等问题,导致该行为在实践中难以得到有效遏制。针对上述法律条文中有关“大数据杀熟”行为具体规定的不足,应该分别从信息收集、用户画像、区别定价三个阶段进行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大数据杀熟 价格欺诈 《个人信息保护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价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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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视角下消费者权益行政保护责任研究 被引量:2
13
作者 潘越 《贵州警察学院学报》 2023年第3期34-41,共8页
中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往往与消费者行政保护缺位有关,以行政保护作为消费者权益的主要保护路径,并以责任使之制度化,兼顾了经济法正义与效率的价值。但由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早期受“特别民事权利”论引导形成的理念偏差,以及消费者... 中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往往与消费者行政保护缺位有关,以行政保护作为消费者权益的主要保护路径,并以责任使之制度化,兼顾了经济法正义与效率的价值。但由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早期受“特别民事权利”论引导形成的理念偏差,以及消费者权益行政保护责任主体的分散性形成的制度实施和制度完善的多重困境,消费者权益行政保护长期处于法律规范供给总体不足,行政保护各部分发育不均,尤其行政援助制度发育欠佳的状态。因此,应当从经济法的视角对消费者权益行政保护责任进行重塑,明确消费者权益的人权属性,设立独立、统一且具有较高层级的消费者行政保护责任主体,并以责任规范的完善为消费者权益行政保护规范的持续供给和行政援助制度的发展提供保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消费者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行政保护 经济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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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视角下的旅游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
14
作者 石必亮 代大为 《哈尔滨学院学报》 2023年第5期42-45,共4页
随着旅游产业的深入发展,旅游纠纷的数量与形式不断增多,传统保护机制已经不能有效保护游客的权益。基于此,文章结合旅游产业发展现状与游客需求,从多元化视角对旅游消费者权益保护进行研究和探索,以期通过逐渐完善权益保护体系对竞争... 随着旅游产业的深入发展,旅游纠纷的数量与形式不断增多,传统保护机制已经不能有效保护游客的权益。基于此,文章结合旅游产业发展现状与游客需求,从多元化视角对旅游消费者权益保护进行研究和探索,以期通过逐渐完善权益保护体系对竞争行为进行规范,提升旅游产品与服务的品质,进而推动旅游产业健康和谐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旅游消费者 权益保护 经济法 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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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杀熟行为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以司法判例为切入点 被引量:3
15
作者 崔盼盼 《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年第3期88-94,共7页
平台经济作为依托网络技术发展起来的新型经济形态,受到当前社会的普遍关注。大数据杀熟行为是平台经济发展的典型产物,其通常是利用消费者的消费频率、习惯、地域与能力等进行个性化定价,对消费者的知悉真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 平台经济作为依托网络技术发展起来的新型经济形态,受到当前社会的普遍关注。大数据杀熟行为是平台经济发展的典型产物,其通常是利用消费者的消费频率、习惯、地域与能力等进行个性化定价,对消费者的知悉真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与个人信息保护权均造成侵害。当前在对大数据杀熟行为中消费者权益进行保护时,存在大数据杀熟行为的认定标准模糊、相关部门监管能力不足、消费者维权机制缺乏与算法技术存在一定风险等问题。因此,应从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相关监管工作、加强对消费者权利救济与加强算法技术层面的治理着手,以实现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维护网络平台经济秩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大数据杀熟 消费者权益保护 价格歧视 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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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法价格歧视的法律属性与规制路径——基于消费者权益保护视阈 被引量:2
16
作者 丁国峰 史韵歆 《中州大学学报》 2023年第3期46-50,共5页
为正确认识算法价格歧视行为,需要着重从定义、定位与定则三个维度,分析其内涵特性、法律属性与规制规则。首先,在定义方面,算法价格歧视行为产生于数字经济时代,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价格歧视,这一行为直接面向普通消费者,更具复杂性与... 为正确认识算法价格歧视行为,需要着重从定义、定位与定则三个维度,分析其内涵特性、法律属性与规制规则。首先,在定义方面,算法价格歧视行为产生于数字经济时代,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价格歧视,这一行为直接面向普通消费者,更具复杂性与隐蔽性。其次,在定性方面,算法价格歧视不符合《反垄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所要求的构成要件,也未造成显著的竞争损害,不具备垄断行为的本质。但这一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关于经营者告知义务的规定,严重侵害了普通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益,应被认定为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最后,在定则方面,应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相关法体系之下对这一行为予以规制,要完善相关民事制度,以保障单个消费者的权益救济;强化行政监管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建立第三方机构,健全行业监督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算法价格歧视 消费者权益保护 法律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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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平台限制竞争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 被引量:1
17
作者 高荥雨 《中国商论》 2023年第2期28-30,共3页
电商平台限制竞争的行为通常基于竞争法框架下进行规制,但是在竞争法适用过程中,由于“消费者”概念模糊、司法执法漏洞百出、多主体权益竞合等,消费者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在网络消费领域,广大消费者就是人民,以消费者权益保护作为... 电商平台限制竞争的行为通常基于竞争法框架下进行规制,但是在竞争法适用过程中,由于“消费者”概念模糊、司法执法漏洞百出、多主体权益竞合等,消费者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在网络消费领域,广大消费者就是人民,以消费者权益保护作为限制竞争行为的立足点是落实“全面促进消费”的必然要求。因此,本文认为应将消费者因素纳入限制竞争行为的考量因素中,重新定义消费者在竞争法下的概念,以弥补概念空白,拓宽消费者信息反馈收集渠道,赋予其诉权,从而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利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电子商务 消费者权益保护 限制竞争 竞争法 二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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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数字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探析 被引量:1
18
作者 华红梅 《吉林金融研究》 2023年第4期30-33,64,共5页
数字金融为消费者提供新型、便捷的金融服务的同时,也给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带来新的挑战。文章分析了数字金融的特点以及现阶段我国数字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 数字金融 消费者权益保护 算法歧视 大数据杀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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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视角下惩罚性赔偿制度研究
19
作者 孙寒璞 《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年第3期62-68,共7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惩罚性赔偿进行了明确规定,但实践中存在一定的争议,如欺诈行为如何认定、知假买假是否可按照惩罚性赔偿的规定索赔、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是否能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汽车这类高价商品适用惩罚性赔...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惩罚性赔偿进行了明确规定,但实践中存在一定的争议,如欺诈行为如何认定、知假买假是否可按照惩罚性赔偿的规定索赔、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是否能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汽车这类高价商品适用惩罚性赔偿时如何确定数额标准等。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目的与惩罚性赔偿制度司法现状之间的龃龉,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内惩罚性赔偿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明确欺诈行为认定标准,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司法裁判依据混淆使用的情况。在一般情况下,消费目的不影响消费者资格,知假买假和职业打假的存在有一定合理性。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欺诈认定较为严格,应适用民法关于合同的一般规定和买卖合同相关规则。汽车作为高价商品,欺诈行为的认定应同其他商品保持一致,但在惩罚性赔偿的数额上,可按欺诈行为的严重程度设置阶梯式数额基准。惩罚性赔偿可规定典型情况下的数额标准和赔偿幅度,从而为法院裁判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消费者权益保护 惩罚性赔偿 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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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服务合同中未保价限额赔偿条款问题研究
20
作者 徐栋梁 《物流科技》 2023年第4期86-88,共3页
快递行业作为物流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的兴起也获得了蓬勃发展。但是因快递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也逐年增多,其中较为典型的便是因快递服务合同中未保价限额赔偿条款而引起的纠纷。未保价限额赔偿条款作为快递企业事先拟... 快递行业作为物流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的兴起也获得了蓬勃发展。但是因快递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也逐年增多,其中较为典型的便是因快递服务合同中未保价限额赔偿条款而引起的纠纷。未保价限额赔偿条款作为快递企业事先拟定的格式条款之一,存在赔偿金额较低、条款制定法律依据不明等问题。文章基于司法案例与学界研究成果分析,提出在立法与司法层面采取相应措施并引入快件损失赔偿保险的方法,以期对解决未保价限额赔偿条款法律纠纷、充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及促进物流行业的健康发展有所裨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快递服务合同 未保价限额赔偿条款 消费者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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