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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公示前置主义之构建 被引量:3
1
作者 陈本寒 艾围利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3期17-23,共7页
物权的保护借助于权利不得侵害的一般法理即可实现,而物权公示制度旨在保护物权交易中的交易相对人和特定第三人,或者说物权公示的目的在于防止权利瑕疵。擅长抽象的德国学者也没有完成对占有、交付、登记等进行的抽象,概括出上位概念... 物权的保护借助于权利不得侵害的一般法理即可实现,而物权公示制度旨在保护物权交易中的交易相对人和特定第三人,或者说物权公示的目的在于防止权利瑕疵。擅长抽象的德国学者也没有完成对占有、交付、登记等进行的抽象,概括出上位概念——物权公示方法,而是直接将占有、交付、登记等同于物权公示方法。物权公示方法应该是一种公开的、可识别的、具有可持续性的物权外观。重构之后的物权公示制度为了与"公示要件主义"和"公示对抗主义"相区别,可以称之为"公示前置主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物权变动 物权公示 外观 生效要件 物权公示前置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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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民法典》物权编规范体系中的客体特定原则 被引量:20
2
作者 李永军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4期2-13,共12页
物权客体特定原则是我国《民法典》物权编规范体系中的基础性原则,无论是物权编中的“物权法定原则”、公示公信原则,还是物权的排他和支配效力,都必须以此为基础。以德国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国家民法理论一般都将其作为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物权客体特定原则是我国《民法典》物权编规范体系中的基础性原则,无论是物权编中的“物权法定原则”、公示公信原则,还是物权的排他和支配效力,都必须以此为基础。以德国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国家民法理论一般都将其作为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对待。我国《民法典》物权编虽然没有明确规定这一原则,但从整个物权编体系的规范结构看,这一原则是确实存在的。对此,我国学者多使用的“一物一权”的表述并不十分妥帖。一物之上可以存在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抵押权的事实已经说明“一物一权”的外延仅仅能够适用于所有权,而非物权法的基本原则。物权客体特定要表达的就是,无论是什么样的物权,只要具有物权的效力就必须建立在特定的物(或者权利)之上。它比“一物一权”更符合物权法规范的体系构造。“客体特定”就要求物权必须建立在特定的、单个的物之上。“集合物”有时也能够笼统地作为抵押权的标的物,但是,如果进行抵押权登记,就会发现集合物无法进行登记,处分时也是单个地转移所有权。从本质上说,所谓的集合物所有权就是多个单个物所有权的集合,并不存在集合物的所有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客体特定 一物一权 集合物 公示公信 排他性 对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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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物权变动的安全制度体系之构建 被引量:7
3
作者 董学立 《法学论坛》 2003年第1期52-58,共7页
我国物权变动的安全制度体系应当包括 :承认物权行为理论并予以制度规则体现 ,以满足民法理论完善、缜密以及物权变动安全追求的需要 ;确立公示公信原则 ,以适应市场经济对财产归属与流转安全的要求 ;取消传统的善意取得制度规范并将其... 我国物权变动的安全制度体系应当包括 :承认物权行为理论并予以制度规则体现 ,以满足民法理论完善、缜密以及物权变动安全追求的需要 ;确立公示公信原则 ,以适应市场经济对财产归属与流转安全的要求 ;取消传统的善意取得制度规范并将其精神归缩到公示公信原则之中 ,进而使公示公信原则成为客观统一的物权变动识别制度。这一物权变动的安全制度体系之构建 ,是法律制度本身和谐互补的要求 ,也是市场经济安全、有效运转对法律制度的要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物权变动 物权行为 公示公信原则 善意取得 物权法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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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约定财产制下夫妻间的物权变动 被引量:13
4
作者 裴桦 《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6年第5期93-101,共9页
约定财产制下夫妻间物权变动是否应当适用物权法的公示原则,学术界和实务界有附随的身份行为说、物权契约说、约定即法定说、基于法律行为之物权变动之一般规则说、基于法律行为之物权变动之特殊规则说等多种观点,每一种观点都存在不足... 约定财产制下夫妻间物权变动是否应当适用物权法的公示原则,学术界和实务界有附随的身份行为说、物权契约说、约定即法定说、基于法律行为之物权变动之一般规则说、基于法律行为之物权变动之特殊规则说等多种观点,每一种观点都存在不足之处。约定财产制与遗嘱继承具有相似之处,均含有法律行为要素,但决定物权变动的本质性原因并非法律行为而是其他法律事实——被继承人死亡、婚姻关系的成立和存续。与遗嘱继承相对应,约定财产制下夫妻间物权变动也应列入非基于法律行为之物权变动的类型。夫妻财产关系的特殊性构成夫妻间物权变动排斥公示原则的正当性基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约定财产制 非基于法律行为之物权变动 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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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动产抵押权变动模式论 被引量:2
5
作者 刘耀东 勾维民 《广东商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09年第4期91-96,共6页
动产抵押权变动由罗马法和日尔曼法的形式主义到近现代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一些国家的登记对抗主义,无疑走向了历史的倒退。由于登记的公示机能无法像占有那样随着动产物权变动而彰显,而且对一些价值不大的动产进行登记可能造成不便,增... 动产抵押权变动由罗马法和日尔曼法的形式主义到近现代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一些国家的登记对抗主义,无疑走向了历史的倒退。由于登记的公示机能无法像占有那样随着动产物权变动而彰显,而且对一些价值不大的动产进行登记可能造成不便,增加抵押人的费用。因此,为了兼顾交易快捷与安全,有必要在登记之外寻求其他的"形式表象"来表征动产抵押权的变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动产抵押权 公示方式 形式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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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的物权变动模式 被引量:7
6
作者 肖立梅 《政法论丛》 2009年第1期36-41,共6页
物权变动立法模式的差异根源于如何运用"民事法律事实"制度来解释、筹划引起物权变动的践行行为。当前各国采用的物权变动模式主要有债权意思主义、债权形式主义和物权形式主义三种类型。对物权变动是否需要公示及公示所起作... 物权变动立法模式的差异根源于如何运用"民事法律事实"制度来解释、筹划引起物权变动的践行行为。当前各国采用的物权变动模式主要有债权意思主义、债权形式主义和物权形式主义三种类型。对物权变动是否需要公示及公示所起作用的认识差异和对引起物权变动原因的不同认识是确定物权变动模式的主要因素。我国采用以债权形式主义为原则,以债权意思主义为例外的物权变动模式,能够弥补债权意思主义容易导致交易不安全和物权形式主义程序繁琐的缺陷,与我国社会现实和法律传统相协调,当属适当。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物权变动 法律行为 公示 债权形式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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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物权法追及力体系建构的思考 被引量:2
7
作者 赵恩忠 《商业研究》 北大核心 2002年第24期53-57,共5页
追及力作为物权之效力 ,有其独立性。在物权法逻辑体系中 ,与公示公信原则、善意取得制度以及物权行为无因理论互为依存、互相制约。从追及力的角度考察各国的物权立法 ,有偏重于对事实物权 (真实物权 )保护者 ,有侧重于交易安全及善意... 追及力作为物权之效力 ,有其独立性。在物权法逻辑体系中 ,与公示公信原则、善意取得制度以及物权行为无因理论互为依存、互相制约。从追及力的角度考察各国的物权立法 ,有偏重于对事实物权 (真实物权 )保护者 ,有侧重于交易安全及善意第三人 (法律物权 )保护者 ,法律价值的体现各有千秋。我国无物权法传统 ,在未来的我国物权立法中 ,应结合我国国情 ,平衡真实物权人与法律物权人之利益冲突 ,在物权变动模式的立法选择中关注追及权的设计 ,以使立法更能体现社会的公平与公正。我国应采债权形式主义物权变动模式 ,以公示公信为原则 。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追及力 公示公信 善意取得 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 物权变动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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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草案的若干问题 被引量:2
8
作者 陈鸣 《西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5年第4期83-85,共3页
物权的支配性特点,只反映了权利人与物的关系,是物权的自然属性。排他性是物权的法律属性,也是物权的本质属性。认识排他性的意义在于区分不同的私权利的界限和公权力与私权利的界限,增强人们对公权利与私权利平等保护的法律意识。解决... 物权的支配性特点,只反映了权利人与物的关系,是物权的自然属性。排他性是物权的法律属性,也是物权的本质属性。认识排他性的意义在于区分不同的私权利的界限和公权力与私权利的界限,增强人们对公权利与私权利平等保护的法律意识。解决不动产物权的优先性,可以借鉴我国专利法保护专利申请权的原则,先申请登记的物权优先更加合理。“预告登记”使债权具有了对抗其他买房人的“物权效力”。不动产交易的善意保护不同于动产交易的善意保护。区别的关键在于公示的方式不同。侵权法和侵权责任解决不了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完整的支配状态的恢复问题,在物权的请求权不足以保护物权利益的情况下,再适用侵权的请求权,把侵权的请求权作为物权的请求权的补充手段,更有利于全面的保护物权的请求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物权 物权公示 善意保护 物权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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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不动产登记立法的价值取向 被引量:1
9
作者 马秋 智玉坤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5年第5期452-454,共3页
从民法物权法的基本法理出发,通过研究世界发达国家不动产登记制度的特点,结合中国现行立法实际,指出中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制度的立法价值取向,提出中国不动产登记法律统一化和登记机关一体化及采用以登记对抗主义为原则以登记要件主义... 从民法物权法的基本法理出发,通过研究世界发达国家不动产登记制度的特点,结合中国现行立法实际,指出中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制度的立法价值取向,提出中国不动产登记法律统一化和登记机关一体化及采用以登记对抗主义为原则以登记要件主义为例外的立法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动产登记 物权 公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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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权法律性质研究 被引量:2
10
作者 张胜 翟小良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0年第1期67-71,共5页
房屋租赁权是一种债权的物权化还是一种债权或者物权,历来争论很大,通过正反论证、类比论证、利益衡量的方法,对将房屋租赁权定位为债权的物权化这一学说进行质疑,可以认为房屋租赁权是用益物权。
关键词 租赁权 物权行为 公示公信 物权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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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行为构成的理论探讨
11
作者 皮锡军 《河北法学》 2002年第4期87-92,共6页
萨维尼在创立物权行为理论时 ,并未明确物权行为的概念 ,故人们对物权行为的概念及构成要件存在着很大的争论。在物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上 ,就物权行为的标的、物权行为的当事人、物权行为的意思表示以及物权行为的形式要件做一些理论探讨 ... 萨维尼在创立物权行为理论时 ,并未明确物权行为的概念 ,故人们对物权行为的概念及构成要件存在着很大的争论。在物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上 ,就物权行为的标的、物权行为的当事人、物权行为的意思表示以及物权行为的形式要件做一些理论探讨 ,以供商榷。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物权行为 物权公示制 物权变动制 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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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房地产权属登记与房地产买卖合同效力的关系
12
作者 董士忠 《安阳师范学院学报》 2008年第6期41-44,共4页
从物权法来看,房地产权属登记仅是物权变动的要件,并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从债法来看,房地产买卖合同的效力只能以合同的生效要件为判断依据,房地产权属登记不是合同的生效要件,不应当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
关键词 物权公示 权属登记 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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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票据的法律问题研究
13
作者 郑昆白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05年第3期31-35,共5页
空白票据是随着经济发展和信用制度的发达而产生的,由于它与票据的文义性、要式性等基本法律特征相违背,因而各国立法起初并不承认空白票据的效力。但随着空白票据在日常经济交往中的大量存在,因而有必要对其进行立法上的规制。本文从... 空白票据是随着经济发展和信用制度的发达而产生的,由于它与票据的文义性、要式性等基本法律特征相违背,因而各国立法起初并不承认空白票据的效力。但随着空白票据在日常经济交往中的大量存在,因而有必要对其进行立法上的规制。本文从空白票据的概念、构成要件、效力和失票救济制度四个方面对空白票据进行了粗浅的探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空白票据 补充权 挂失 止付 公示催告 法律特征 问题研究 失票救济制度 信用制度 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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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异议之诉与异议前置审查程序的衔接互动
14
作者 史华松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3年第4期56-58,82,共4页
执行程序在价值取向上注重效率,故执行异议前置审查程序中判断执行标的实体权属遵循《物权法》的物权公示原则。与之相衔接,执行异议之诉则立足实质正义,力求探知真实的权利状态,按照《执行规定》第17条公正判断案外人是否具备"足... 执行程序在价值取向上注重效率,故执行异议前置审查程序中判断执行标的实体权属遵循《物权法》的物权公示原则。与之相衔接,执行异议之诉则立足实质正义,力求探知真实的权利状态,按照《执行规定》第17条公正判断案外人是否具备"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实体权利",共同共有、占有、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和债权请求权等在一定条件下均可能成为"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实体权利"。《物权法》与《执行规定》第17条是案外人执行异议机制不同阶段的实体法依据,两者并无矛盾冲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执行异议之诉 物权公示 权利外观 真实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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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被引量:3
15
作者 赵略池 《行政与法》 2005年第11期126-128,共3页
最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所拟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正在修改中。然而近期以来围绕物权基本原则开展的讨论有如火如荼之势。学界的各种讨论,在观点上既有共识也有分歧,至今尚未达成一致。物权法是确立财产归属和财产利用关系的法律... 最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所拟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正在修改中。然而近期以来围绕物权基本原则开展的讨论有如火如荼之势。学界的各种讨论,在观点上既有共识也有分歧,至今尚未达成一致。物权法是确立财产归属和财产利用关系的法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如何制定完善的、科学的物权法,涉及到诸多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其中一个主要的问题是如何认识和确立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因为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整个物权制度的物权立法指导思想和适用物权规范的根本准则,是将各种具体物权关系凝聚成为有机整体的核心和灵魂。因此本文拟从几个方面对基本原则进行探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一物一权 特权法定 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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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设船舶预告登记制度之探讨 被引量:2
16
作者 刘伟军 刘宝宇 《中国海商法年刊》 2002年第1期119-127,共9页
结合民法物权预告登记的基本原理,针对海商法领域尚未制定船舶预告登记制度的欠缺,本文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探讨了我国确立船舶预告登记制度之必要性,并对该制度的适用范围做了初步性的探讨,提出了笔者自己的观点。
关键词 公示原则 预告登记 物权变动模式 光船租购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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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抵押登记效力的立法选择 被引量:1
17
作者 郭晓丹 陈月红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3年第4期67-70,共4页
 有关不动产抵押权登记的效力,传统大陆法系有法国对抗主义和德国登记成立主义之分,我国相关立法对此态度颇为暧昧。比较而言,德国登记成立主义更为符合法理,是一种较为优越的立法模式。我国应放弃立法上的暧昧态度,明确采纳德国立法...  有关不动产抵押权登记的效力,传统大陆法系有法国对抗主义和德国登记成立主义之分,我国相关立法对此态度颇为暧昧。比较而言,德国登记成立主义更为符合法理,是一种较为优越的立法模式。我国应放弃立法上的暧昧态度,明确采纳德国立法模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动产抵押权 登记效力 公示原则 登记成立主义 对抗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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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公示对象与方式新探 被引量:1
18
作者 李晓瑞 《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7年第4期76-78,共3页
长期以来,物权法理论一般将物权公示理解为物权变动本身的公示以及物权本身的公示两部分,此种理论上的混淆导致了很多问题的复杂化甚至矛盾。本文分析了物权公示的对象,探讨了物权公示的方式以及物权公示的效力等问题。
关键词 物权公示 物权变动 登记 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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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的物权公示分析
19
作者 安晖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6年第4期37-39,共3页
物权公示原则是现代各国物权法关于物权变动所奉行的重要原则,此项原则存在的必要性主要来源于交易安全的保护。对物权公示制度的历史发展予以考察,物权公示的价值在于维护交易安全。
关键词 物权公示 交易安全 交付 占有 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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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物权法背景下的所有权保留买卖制度 被引量:1
20
作者 姜仲波 吴丹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9年第2期76-79,共4页
所有权保留买卖制度是《合同法》的一种特色制度。但该制度在司法实务中并未得到充分适用,社会生活中也鲜有发生。随着《物权法》的生效,"物权法定原则"、"物权变动公示原则"、"区分原则"及相关具体规则... 所有权保留买卖制度是《合同法》的一种特色制度。但该制度在司法实务中并未得到充分适用,社会生活中也鲜有发生。随着《物权法》的生效,"物权法定原则"、"物权变动公示原则"、"区分原则"及相关具体规则不可避免地影响、冲击到原有立法体系中的各项财产权制度,而与物权"骨肉相连"的买卖合同,包括所有权保留制度亦莫能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所有权保留 物权法定原则 物权变动公示原则 区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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