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3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法行与类举:荀子礼学中的经权之道 被引量:1
1
作者 冯俊 《邯郸学院学报》 2016年第1期31-36,共6页
法行与类举是荀子理想人格处理礼法所及和超出礼法之外时的行事原则。对"法"和"类"的理解不应该局限于法学视角,而应该从更为广阔的礼学视域加以分析。法并非仅指律法之"法",而应该从礼法的刚性体现加以... 法行与类举是荀子理想人格处理礼法所及和超出礼法之外时的行事原则。对"法"和"类"的理解不应该局限于法学视角,而应该从更为广阔的礼学视域加以分析。法并非仅指律法之"法",而应该从礼法的刚性体现加以阐释。类并非后世所言"决事比",而是在礼法所未及之处、未能满足正礼施行条件时候的灵活的处事原则。二者统一于礼仪制度之中,并在荀子哲学体系中被用以形容理想人格的"经权之道"。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下载PDF
从租客到铺东:清至民国城市店铺产权形态的演变 被引量:1
2
作者 刘诗古 《中国经济史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期62-79,共18页
在性质上,“铺底权”与我们熟知的“田面权”相似,指的是在租赁过程中铺客投资于他人之土地及其建筑物上而生出之物权。但是,“铺底权”的内涵却远比“田面权”复杂,其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核心要素:一是不动产铺房的永久租赁使用权;二是商... 在性质上,“铺底权”与我们熟知的“田面权”相似,指的是在租赁过程中铺客投资于他人之土地及其建筑物上而生出之物权。但是,“铺底权”的内涵却远比“田面权”复杂,其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核心要素:一是不动产铺房的永久租赁使用权;二是商铺装修与经营添置的动产,包括家具、设备、货物、门窗、牌匾等;三是商铺经营形成的无形资产,包括商业信誉、顾客群体、招牌字号等。在清代,铺底尚属民间的商业习惯,铺底的倒卖与转让无须向国家纳税,证明铺底之存在的关键凭证是一系列的民间交易契约。进入民国之后,在延续旧有习惯的基础,上,大理院、司法院的判例都对“铺底权”给予了正式承认,视其为一种具有效力的法律物权。然而,现代国家并不总是从“财政汲取”的立场来保护和维持“铺底权”,反而为了建立更为“清晰和简单”的产权治理体系,对此习惯物权采取了消极态度,不仅逐渐限制“铺底”的创设,而且还禁止铺底的买卖、租赁等市场行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清至民国 城市店铺 铺底 店底码头 一铺二主
原文传递
魏晋时期帕米尔地区“权于摩国”和“于摩国”两国考
3
作者 曾钫 《中国历史地理论丛》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3期148-150,共3页
由于魏晋南北朝之时史书关于西域记载多有谬误,所以致使研究本时期的西域交通时困难重重。通过具体分析,我们不难看出此处对于"权于摩国"和"于摩国"的记载是有问题的。本文所讨论的"权于摩国"和"于... 由于魏晋南北朝之时史书关于西域记载多有谬误,所以致使研究本时期的西域交通时困难重重。通过具体分析,我们不难看出此处对于"权于摩国"和"于摩国"的记载是有问题的。本文所讨论的"权于摩国"和"于摩国"就是此时期史书因记载情况不同,造成混乱的反映之一,笔者试图通过文献中关于具体路线和里数的甄别,论证出"权于摩国"和"于摩国"在历史记载中不应该被混谈成一国,而是两个小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于摩国 于摩国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