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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美国防范科研不端行为的顶层与专门监管机制
被引量:3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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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蒋美仕
胡二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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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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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长沙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3期25-31,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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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2010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科研不端行为及其防范体系研究"(10BZX028)
中南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研究生课程建设"重点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方法论"(1960-71131430026)
2007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一般立项资助课题"研究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培育的探索与实践:以洗贝学精神为范例"(07B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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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除了美国国会和司法部门的相应对策以外,在白宫科技政策办公室(OSTP)-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NSTC)-总统科技顾问委员会(PCAST)等总统行政机构的统一协调下,美国防范科研不端行为的顶层监管机制主要由联邦政府和非政府部门的分工与互补机制构成;以卫生部ORI为主与以政府各部门OIG为辅形成了美国防范科研不端行为的专门监管机制。尽管这两种监管机制并非完美,但其顶层监管机制的权威性与统一性、协调性与互补性,以及专门监管机制的独立性与透明性、公平性与效率性,却既独具特色又值得效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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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科研不端行为
顶层监管机制
专门监管机制
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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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research misconduct
the top-layer mechanism of oversee and administration
specialized mechanism of oversee and administration
the United Sta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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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035.1
[政治法律—政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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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导师制与学生专业兴趣培养
被引量:18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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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武晓艳
盛伟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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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大连大学教务处
大连大学成人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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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大连大学学报》
2004年第3期99-101,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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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伴随着学分制的实行,很多高校建立并实行了导师制。导师制在指导本科生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它在培养学生专业兴趣方面的独特意义却未引起足够的重视。本文从学生专业兴趣培养和持续激发的角度对导师制的地位和作用进行了专门论述,并进而对导师和管理者提出了新的要求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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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导师制
学生
专业兴趣培养
高校
学校管理
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
师资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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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supervising mechanism
specialization interest
supervisors
administration of educational institu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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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G642
[文化科学—高等教育学]
G645.16
[文化科学—高等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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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连锁经营的法律思考
被引量:5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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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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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江汉大学政法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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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江汉大学学报》
2000年第2期26-29,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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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作为一种现代商业经营形式 ,连锁经营依托社会化大生产的历史背景 ,借助于科学的管理和先进的技术手段成功地实现了规模效益。它的规范化经营模式有利于促进市场经济的法治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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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连锁经营
规模效益
规范划经营
市场经济
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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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chain store
special license
mechanism
legal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
分类号
F724.2
[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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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高校行政人员专业化研究
被引量: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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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岩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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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哈尔滨理工大学直属单位党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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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价值工程》
2010年第1期109-110,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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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行政人员是科学管理高校的重要力量之一,高校管理队伍的重要作用不容忽视。我国高校必须尽快适应全球一体化带来的国际间高等教育资源的竞争,行政管理水平对高校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高校的科学管理正在迅速发展,高等教育管理研究也展现出独特的活力,开展高校行政管理专业化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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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高校
行政管理
绩效机制
专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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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administrative management
performance mechanisms
specializ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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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G40-054
[文化科学—教育学原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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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澳门基本法》实施问题探讨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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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郭天武
陈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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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山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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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CAS
2010年第4期61-65,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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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08CFX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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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澳门基本法》实施10年来,在确立行政主导体制、实现法律本地化、构建独立公正的司法制度等方面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由于立法的滞后性等原因,《澳门基本法》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行政权与立法权的关系失衡、法律解释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改革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与行政的关系,确立《澳门基本法》的解释机制等措施对于进一步完善《澳门基本法》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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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澳门基本法》
行政主导
法律本地化
法律解释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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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The Basic Law of Macao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executive-led
localization of legal system
mechanism of the interpre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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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TP18
[自动化与计算机技术—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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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中央对澳门特区法律备案审查的机制探讨
被引量:2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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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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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广州大学公法研究中心/澳门法制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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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年第7期49-54,82,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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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中央对澳门特区法律的备案审查监督具有基本法的法理依据。基于法治原则的分析,可以发现,备案与审查共同构成了中央对特别行政区的立法监督。根据我国《宪法》和基本法的规定,并参考我国其他规范性文件,监督机制应当从如下方面予以完善:备案包括立法会制定的法律与议事规则,并由最终的制定机关报备,对于备案的期限与结果应当予以明确,从而加强效果;而审查则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并将主动审查与被动审查相结合,从合法性与合理性两个角度予以衡量,对于不符合标准的法律应当根据辅助性与比例性的原则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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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中央监督权
特别行政区
立法备案审查
机制
-
Keywords
supervision power of the Central Government;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s; legislation recording and reviewing; mechan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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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1.9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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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一国内地区间协议”对特别行政区制度的理论创新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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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佩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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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武汉大学中国中部发展研究院
贵州师范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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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太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年第2期40-45,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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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一国内地区间协议"伴随我国特别行政区与内地的跨域治理问题而产生,因此在法律性质上属于具有"软法"特征的国内法。"一国内地区间协议"在发展中已经呈现出一定的体系化特征,并表现为不同的法律渊源,在协调不同法域地区的发展方面具有巨大的优势。此外,"一国内地区间协议"在实施效力、实施程序等实施机制方面也具有其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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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一国内地区间协议
特别行政区制度
软法
法域
实施机制
-
Keywords
Domestic Inter-District Protocols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system
soft law
scope of law
implementing mechanism
-
分类号
D922.1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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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检察机关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专业化机制研究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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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余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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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郑州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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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菏泽学院学报》
2019年第1期67-70,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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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4AFX015)
-
文摘
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经过40年的发展,已经成为检察机关进行法律监督行使检察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实务中,民事行政诉讼检察监督存在着制度不健全、能力不充分、监督力度弱等问题,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专业化程度低,难以体现对司法审判权监督的权威性。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的顶层设计、建立专业化监督队伍、开展专题培训与案例式教学、创新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分类办案机制是解决该问题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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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检察机关
民事行政诉讼监督
专业化
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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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procuratorial organs
civil and administrative litigation supervision
specialization
mechan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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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F84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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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关于做好反避税工作的思考
被引量:2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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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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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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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涉外税务》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2期72-75,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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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反避税已成为税务机关当前面临的重要课题。从宏观上讲,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反避税法律体系,并最大限度地与国际接轨。本文主要着眼于微观层面,从建立专职机构及独立的征管体系、打造专业队伍、建立与完善工作机制四个方面对加强反避税工作进行了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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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反避税
专职机构
征管体系
专业队伍
工作机制
-
Keywords
Anti-tax-avoidance Professional institution Collection and administration system specialized workforee Working mechan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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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812.42
[经济管理—财政学]
F114.41
[经济管理—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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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美国防范科研不端行为的基层监管机制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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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蒋美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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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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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科学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7期973-977,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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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10BZX028)
中南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研究生课程建设"重点项目(1960-71131430026)
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一般立项资助课题(07B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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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关于科研不端行为的监管问题,除了美国国会与司法部门的相应对策、联邦政府与非政府各部门的顶层监管以及卫生部OR I等专门监管机制以外,还存在一个基层监管机制。这具体由大学、研究机构和医院等基层组织的相关机制构成。这种基层监管机制在整个美国科研不端行为监管机制中居于基层地位并起着基础支撑和具体执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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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科研不端行为
基层监管机制
基础支撑
具体执行
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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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research misconduct
foot-layer mechanism of oversee and administration
basic support
concrete implement
the United Sta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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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035.1
[政治法律—政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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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NBA成长历程对我国职业体育俱乐部发展的启示
被引量:8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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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晓华
陈登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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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杭州广播电视大学
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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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北京体育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8期1146-1148,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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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通过破析NBA的运行机制和透视我国足球职业体育发展遭遇到的问题,认为我国的职业体育俱乐部发展,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必须明确“受众”是单项职业体育项目生存的基础;必须提升我国行政权力的专业化,引导俱乐部形成有效的自律机制,才能保证我国职业体育俱乐部有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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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NBA
职业体育俱乐部
受众
自律机制
行政权力
专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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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Audience
Self-Discipline mechanism
Administrative Power
Specializ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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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G841.3
[文化科学—体育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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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金融理财产品法律规范的统一适用
被引量:33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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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季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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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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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环球法律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6期93-106,共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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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司法部2014年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从‘名义信托’到‘功能信托’--我国信托业法制促进的实证研究"(14SFB30037)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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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以及商业银行均经营理财业务,虽然产品的名称不一,投资者群体不尽相同,但理财产品的法律构造高度同质化。信托在各个国家会呈现出不同的样貌,但其本质是界分出范围明确的特殊目的财产并在此基础上规范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及其与第三人的关系,尽管我国的一些理财产品不乏刻意回避"信托"名称的情况,但究其实质并未跳出信托的范畴。目前我国对理财产品的分业而治导致了行业竞争不公平、投资者保护不力、规范漏洞明显、司法依据混乱等困局。而金融监管模式的转变不是一夕之功,且规范市场的有效途径不局限于行政监管,确保金融理财市场适用统一的权威的法律规范,才是消解目前各类弊端的更可行的路径。建议完善《信托法》来统一规范理财业务的当事人,扩张《证券法》的适用范围来统一规范理财产品的公开发行与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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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理财产品
统一规范
信托法
证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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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Trust companies, securities companies, fund companies, insurance compa- nies and commercial banks all provide financial planning services. Although the names of their products and the groups of their investors vary, the legal structures of their products are highly homogeneous. Trust takes different forms in different countries of the world. Its purpose, how- ever, is always the same, namely to clearly identify properties with special objectives and to ad- just the relationships between the settlor, the trustee, the beneficiary and the third party. In China, some financial planning products deliberately avoid using the word "trust", but in es- sence they all fall within the scope of trust. At present, China implements different regulatory mechanisms for financial products in different industries, which lead to such problems as unfair industrial competitions, poor protection for investors, obvious loopholes in legal norms, and confusion about judicial basis. As we all know, the transformation of the mode of financial regulation can not be achieved overnight and administrative regulation is not the only effective means of market regulation. The more feasible approach to solving these problems is to establish a unified set of legal norms for financial planning market. Therefore, China should improve its trust law to establish a unified mechanism for regulating financial planning services and expand the scope of application of the security law to realize unified regulation of the public offering and circulation of financial planning produc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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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282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D922.287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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