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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修订背景下的公司资本制度改革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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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申岩 李明发 《河北经贸大学学报(综合版)》 2016年第4期55-59,共5页
在总体设计上,对法定资本制进一步松绑,采取折衷主义的立法模式,逐步向授权资本制靠拢;在理论观念上,摆脱过度关注债权人保护的思想,多从公司运营角度作考量;在配套制度上,建立相配套的制度体系尤其是统一的公司信用信息体系予以支撑;... 在总体设计上,对法定资本制进一步松绑,采取折衷主义的立法模式,逐步向授权资本制靠拢;在理论观念上,摆脱过度关注债权人保护的思想,多从公司运营角度作考量;在配套制度上,建立相配套的制度体系尤其是统一的公司信用信息体系予以支撑;在利益平衡上,完善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合理运用企业责任保险制度、引入个人信用破产制度,以协调好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冲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司法 资本制度 法定资本制 折衷资本制 人格否认制度 企业责任保险制度 个人信用破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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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破产程序中税收滞纳金的权利属性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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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大春 陈正翼 《特区经济》 2019年第10期107-111,共5页
本文基于"税收滞纳金是否可以在破产程序中优先受偿"的问题展开,通过引入"课税特区"理论,藉由量能课税与利益衡量的理念,明晰了破产程序中的税收滞纳金"协调并兼顾国家税收利益与普通债权人利益"的功能... 本文基于"税收滞纳金是否可以在破产程序中优先受偿"的问题展开,通过引入"课税特区"理论,藉由量能课税与利益衡量的理念,明晰了破产程序中的税收滞纳金"协调并兼顾国家税收利益与普通债权人利益"的功能及其作为"税收利息"的法律性质,进而将税收滞纳金界定为"劣后债权",并形成"破产申请受理之前,税收滞纳金为普通破产债权;破产申请之后,税收滞纳金为劣后债权"的"前普后劣"的权利规范体系,以公平地保护普通债权人,以致在"保护债权人"这一利益点上实现破产法与税法的平衡与协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破产程序 税收滞纳金 课税特区 税收法定 前普后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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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程序中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权利实现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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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熊吉华 李家维 《安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年第5期44-50,共7页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制度的设立目的在于维护建设工程价款的特别优先权,而“无限制”状态的破产撤销权最易对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实现产生冲击,“不清晰”状态的消费者超级优先权也易影响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实现。强调建...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制度的设立目的在于维护建设工程价款的特别优先权,而“无限制”状态的破产撤销权最易对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实现产生冲击,“不清晰”状态的消费者超级优先权也易影响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实现。强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为法定优先权能够缓解破产撤销权的冲击。同时,这一定性对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行使程序的明确具有促进作用,并且有利于应对实践中出现的优先受偿权实现新情况。在破产程序中更好地实现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除对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制度进行完善外,还需法律进一步明确购房人的超级优先权状态,并在破产撤销权行使要件中加入主观要件,审查主观是否善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破产程序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法定优先权 破产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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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资产担保债券与中国资产证券化:改革、比较与借鉴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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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乐兵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0期120-130,共11页
资产担保债券是一种兼顾融资效率、金融安全的优秀融资机制,有效地克服了结构型资产证券化存在的道德风险、逆向选择、损害普通债权人利益等现象,其特别法立法框架适应我国当前及未来一段时期证券化行业发展的实践,其担保池登记与法定... 资产担保债券是一种兼顾融资效率、金融安全的优秀融资机制,有效地克服了结构型资产证券化存在的道德风险、逆向选择、损害普通债权人利益等现象,其特别法立法框架适应我国当前及未来一段时期证券化行业发展的实践,其担保池登记与法定的破产隔离可以有效地实现对债券持有人的权益保护,提高融资效率和法律的确定性。我国应当构建统一的证券化立法框架,对基础资产的类型、估值、登记、破产隔离、担保资产池受托人的义务等做出统一规定,实现证券化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立法型资产证券化 结构型资产证券化 法定破产隔离 基础资产类型法定 法定 估值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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