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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高棒产线关键设备智能运维设计及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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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肖裕君 高帆 《自动化仪表》 CAS 2024年第3期103-107,112,共6页
以双高棒产线设备智能运维的架构设计和应用实践为研究方向,梳理了国内双高棒产线的建设及智能运维的应用情况。基于设备故障信号特征、健康趋势分析等研究内容,以设备全国产化双高棒产线为应用对象,创新性地基于工业互联网构建智能运... 以双高棒产线设备智能运维的架构设计和应用实践为研究方向,梳理了国内双高棒产线的建设及智能运维的应用情况。基于设备故障信号特征、健康趋势分析等研究内容,以设备全国产化双高棒产线为应用对象,创新性地基于工业互联网构建智能运维体系。多方协同建立故障结构树、故障特征数据库、设备数字档案,以实现移动终端上查看、统计、管理设备故障隐患的功能。案例应用结果表明,自产线投运及实施智能运维管理以来,双高棒产线关键设备在线监测覆盖率达到100%、点巡检负荷量下降60%、非计划停机时间下降35%、运维成本降低25%。该研究成果将推动在线监测、故障诊断、工业互联网技术的融合应用,对轧钢产线的智能运维建设具有示范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钢铁企业 双高棒 智能运维 工业互联网 设备数字档案 在线监测 故障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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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疑难问题分析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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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向平生 《山西档案》 北大核心 2010年第3期34-36,共3页
对档案的有效管理、利用和保护依赖于各项法律制度的健全和落实。我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了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侵害的法益具有复杂性,犯罪对象是国有档案及其复制件,客观方面表现为乘人不备公然... 对档案的有效管理、利用和保护依赖于各项法律制度的健全和落实。我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了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侵害的法益具有复杂性,犯罪对象是国有档案及其复制件,客观方面表现为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或者秘密窃取国有档案的行为,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抢夺国有档案行为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抢夺 窃取 国有档案 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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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之若干问题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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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孟伟 《广东教育学院学报》 2005年第6期36-39,共4页
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乘人不备公然夺取国有档案或者秘密窃取国有档案的行为,主体是自然人一般主体,而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要求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刑法没有规定抢劫国有档案罪并非立法缺陷... 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乘人不备公然夺取国有档案或者秘密窃取国有档案的行为,主体是自然人一般主体,而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要求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刑法没有规定抢劫国有档案罪并非立法缺陷,对于抢劫国有档案的行为依照抢劫罪处罚即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抢夺 窃取国有档案罪 国有档案 非法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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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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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三山 黄明儒 《荆州师范学院学报》 2001年第6期74-78,共5页
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是指乘他人不备公然夺取或秘密盗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行为 ,其侵犯客体是国家对国有档案的管理秩序和国家对国有档案的所有权 ,抢夺与窃取是本罪的两种行为方式 ,抢劫国有档案的 ,则应当直接以抢劫罪定罪。本罪主体... 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是指乘他人不备公然夺取或秘密盗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行为 ,其侵犯客体是国家对国有档案的管理秩序和国家对国有档案的所有权 ,抢夺与窃取是本罪的两种行为方式 ,抢劫国有档案的 ,则应当直接以抢劫罪定罪。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而对国有档案的明知只要求有盖然性认识即可。只有明确这些 ,才能正确认定本罪的实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侵犯客体 刑法 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 立法 定义 行为对象 法律认定 主观要件 性质 直接故意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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