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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坚持扎根中国大地办教育”重要论述的核心要义与理论品格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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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志 《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期16-21,28,I0002,共8页
深入理解、准确把握精神实质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的前提和基础。习近平“坚持扎根中国大地办教育”重要论述经历了孕育产生、作为“双一流”建设指导思想正式提出、发展为教育全局性指导思想三个阶段;其核心要义在于中... 深入理解、准确把握精神实质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的前提和基础。习近平“坚持扎根中国大地办教育”重要论述经历了孕育产生、作为“双一流”建设指导思想正式提出、发展为教育全局性指导思想三个阶段;其核心要义在于中国教育发展必须扎根中国的特点和实际,“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发展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教育;其理论品格在于实事求是的唯物主义、对立统一的辩证思维和深沉理性的家国情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习近平 坚持扎根中国大地办教育 核心要义 理论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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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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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姚纪纲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 2004年第10期4-6,122,共4页
以人为本继承了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理论内核 ,把解放人、尊重人、关心人、服务人和发展人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 ,是党的指导思想上的一次重大转变。只有协调好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及人与自我的关系 ,才能使我国经济和社... 以人为本继承了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理论内核 ,把解放人、尊重人、关心人、服务人和发展人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 ,是党的指导思想上的一次重大转变。只有协调好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及人与自我的关系 ,才能使我国经济和社会持续均衡发展 。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以人为本 发展观 内涵 马克思 理论内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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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学生的发展为本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上海市中小学第二期课程教材改革综述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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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蔡忠平 《集美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2002年第3期81-84,共4页
实施跨世纪的素质教育 ,必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具有时代理念的现代化课程体系。上海自 1998年以来 ,在总结一期课改的成就与不足基础之上 ,积极开展第二期课程教材改革 ,新一期的课改以“学生的发展为本”作为根本教育理念 ,以创新精... 实施跨世纪的素质教育 ,必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具有时代理念的现代化课程体系。上海自 1998年以来 ,在总结一期课改的成就与不足基础之上 ,积极开展第二期课程教材改革 ,新一期的课改以“学生的发展为本”作为根本教育理念 ,以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 ,构建新的学力观 ,在课程目标、课程结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二期课改 以学生的发展为本 学力观 行动纲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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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科学发展观 以育人为核心 办好高等职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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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忠新 李景岳 《辽宁高职学报》 2007年第12期5-7,共3页
主要阐述了要办好高等职业教育,为我国建设小康社会服务,高职院校必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育人为核心,以特色求发展,以提高教学质量为抓手,以发展学校实力为根本,创办学习型学校。
关键词 高等职业教育 科学发展观 以人为本 创办 学习型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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盾构区间孤石处理技术研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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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剑雄 郝鹏飞 +2 位作者 麦家儿 王典 张淙 《广州建筑》 2023年第3期45-48,共4页
本文分析了盾构区间孤石处理重难点,孤石探查分初勘、详勘、施工勘察不同阶段开展加密勘察,孤石处理优先采用孤石探边、地面爆破处理,也可采用钻孔桩取芯处理,针对未探明或无地面处理条件的孤石,盾构选型需特殊设计并采取洞内处理或直... 本文分析了盾构区间孤石处理重难点,孤石探查分初勘、详勘、施工勘察不同阶段开展加密勘察,孤石处理优先采用孤石探边、地面爆破处理,也可采用钻孔桩取芯处理,针对未探明或无地面处理条件的孤石,盾构选型需特殊设计并采取洞内处理或直接掘进通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盾构区间 孤石处理 孤石发育等级 地面爆破 钻孔桩取芯 盾构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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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体例中商法规则的编内与编外安排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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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范健 《环球法律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6期126-134,共9页
民法规定私法领域的基本制度,商法在民法基本规则之上形成了独特的商法规范体系;同属私法的民法和商法存在互动衔接、互动交融。无论一国在立法体例上采取民商合一还是民商分立,在民法和商法具有统一适用规则的场合,作为提供基础制度的... 民法规定私法领域的基本制度,商法在民法基本规则之上形成了独特的商法规范体系;同属私法的民法和商法存在互动衔接、互动交融。无论一国在立法体例上采取民商合一还是民商分立,在民法和商法具有统一适用规则的场合,作为提供基础制度的民法基于法律的体系性,需要对民商法规则作出一体安排,即构成民法对商法规则的编内安排;在民法和商法不具有统一适用规则的场合,则需要在民法体例之外另行立法安排,即构成民法对商法规则的编外安排,商法典及大量商事单行法属此情形。因立法例的差异,民法与商法互动存有程度上的不同。民事立法编内安排商事规则应当以私法统一规则需求为前提基础,以具有法律适用意义为必要条件,以保持民法的"纯洁性"为核心。以该标准审视我国的《民法总则(草案)》,该草案对商事规则的安排存在"详略不当"的问题,需要及时修正以使民法为商事制度创新留有充分的空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总则 商法规则 民商分立 编内安排 编外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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