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导航
期刊开放获取
河南省图书馆
退出
期刊文献
+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检索
高级检索
期刊导航
共找到
3
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已选择
0
条
导出题录
引用分析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统计分析
检索结果
已选文献
显示方式:
文摘
详细
列表
相关度排序
被引量排序
时效性排序
中国纵向政权组织法治体系的解构与建构
被引量:
17
1
作者
江国华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3期90-105,共16页
在整个国家法治体系中,纵向政权组织法治体系居于核心地位。但由于立法上的供应不足或迟缓,使得这一核心区域的法治化进程严重滞后。为此,当务之急有二:一则在国家纵向法治理念上须实现由"大一统"向"多样化"转变,...
在整个国家法治体系中,纵向政权组织法治体系居于核心地位。但由于立法上的供应不足或迟缓,使得这一核心区域的法治化进程严重滞后。为此,当务之急有二:一则在国家纵向法治理念上须实现由"大一统"向"多样化"转变,二则在立法上采行综合立法与单行立法并举之策略。其要义有三:一则出台《直辖市法》、《省政组织法》、《县政自治章程》,分别厘定中央与直辖市、中央与省以及中央与县之间的权力关系;二则修改《民族区域自治法》,进一步明确中央与民族自治机关之间的权力关系;三则适时出台《中央地方关系法》,明确规定中央与地方之间的事权划分原则和清单、中央与地方争议解决机制以及中央对地方的领导和监督方式和程序,并藉此统摄以港澳"基本法"为依据的高度自治性法治区域、以《直辖市法》为基础的示范性法治区域、以《省政组织法》为基础的多元化省政法治区域、以《民族区域自治法》为核心的"民族性"法治区域和以《县政自治章程》为内核的地方自治性法治区域,构建完整的国家纵向政权组织法治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直辖市法
省政组织法
县政自治章程
中央地方关系法
下载PDF
职称材料
转型之初的政制调整:1928-1929年南京国民政府议设省警务处始末
被引量:
1
2
作者
陈明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15年第2期120-128,共9页
南京国民政府在成立之初,裁撤北京政府时期设置的各省警务处,将警政移并民政厅管辖。北伐结束后,国民政府宣布训政开始,并将围剿红军和整理内政列为工作重心。为了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国民政府根据蒋介石提议,决定各省设置省警务处。在筹...
南京国民政府在成立之初,裁撤北京政府时期设置的各省警务处,将警政移并民政厅管辖。北伐结束后,国民政府宣布训政开始,并将围剿红军和整理内政列为工作重心。为了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国民政府根据蒋介石提议,决定各省设置省警务处。在筹设过程中,如何调和新设机关与现行机构的关系,特别是省警务处与民政厅的关系,不仅中央各院部立场不同,而且各省反应各异,并直接影响省警务处设置的最终命运。在省警务处议设过程中各方不同态度及结果,正反映了国民政府从"军政时期"向"训政时期"转型之初政制调整的困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南京国民政府
警务处
警务处组织法
省制
下载PDF
职称材料
1927年安徽省政府主席问题与规制演化
3
作者
陈明
《史学月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2期55-62,共8页
1927年3月,安徽省正式纳入国民党统辖之下,由蒋介石主导完成了省政务委员会组建,在宁汉对峙局面形成之初,站在宁方一边。由于宁汉关系战和不定,改组成立的正式安徽省政府,为避免夹在宁汉政争间的困难处境,根据南京国民政府7月所颁《省...
1927年3月,安徽省正式纳入国民党统辖之下,由蒋介石主导完成了省政务委员会组建,在宁汉对峙局面形成之初,站在宁方一边。由于宁汉关系战和不定,改组成立的正式安徽省政府,为避免夹在宁汉政争间的困难处境,根据南京国民政府7月所颁《省政府组织法》,不顾蒋介石钦定人选蒋作宾,选举管鹏为省主席。然而,不待管鹏正式就职,安徽即陷入省主席问题而起的政潮之中。有鉴于此,宁汉合流后的南京国民政府基于"整肃纲纪"及加强"中央集权"的考虑,在改组安徽省政府时,确立省政府主席由国民政府指定的规制。该规制在此后国民政府《省政府组织法》中得以承继,迄至其最终废止。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安徽
省政府主席问题
省政府组织法
规制
原文传递
题名
中国纵向政权组织法治体系的解构与建构
被引量:
17
1
作者
江国华
机构
武汉大学法学院
武汉大学国家
出处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3期90-105,共16页
基金
中国法学会2014年度重点委托课题(完善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研究)
文摘
在整个国家法治体系中,纵向政权组织法治体系居于核心地位。但由于立法上的供应不足或迟缓,使得这一核心区域的法治化进程严重滞后。为此,当务之急有二:一则在国家纵向法治理念上须实现由"大一统"向"多样化"转变,二则在立法上采行综合立法与单行立法并举之策略。其要义有三:一则出台《直辖市法》、《省政组织法》、《县政自治章程》,分别厘定中央与直辖市、中央与省以及中央与县之间的权力关系;二则修改《民族区域自治法》,进一步明确中央与民族自治机关之间的权力关系;三则适时出台《中央地方关系法》,明确规定中央与地方之间的事权划分原则和清单、中央与地方争议解决机制以及中央对地方的领导和监督方式和程序,并藉此统摄以港澳"基本法"为依据的高度自治性法治区域、以《直辖市法》为基础的示范性法治区域、以《省政组织法》为基础的多元化省政法治区域、以《民族区域自治法》为核心的"民族性"法治区域和以《县政自治章程》为内核的地方自治性法治区域,构建完整的国家纵向政权组织法治体系。
关键词
直辖市法
省政组织法
县政自治章程
中央地方关系法
Keywords
municipalities
law
provincial
govemment organic
law
county political autonomy charter
central local relations act
分类号
D921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转型之初的政制调整:1928-1929年南京国民政府议设省警务处始末
被引量:
1
2
作者
陈明
机构
南京大学历史系
出处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15年第2期120-128,共9页
基金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编号:2013M541633)
文摘
南京国民政府在成立之初,裁撤北京政府时期设置的各省警务处,将警政移并民政厅管辖。北伐结束后,国民政府宣布训政开始,并将围剿红军和整理内政列为工作重心。为了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国民政府根据蒋介石提议,决定各省设置省警务处。在筹设过程中,如何调和新设机关与现行机构的关系,特别是省警务处与民政厅的关系,不仅中央各院部立场不同,而且各省反应各异,并直接影响省警务处设置的最终命运。在省警务处议设过程中各方不同态度及结果,正反映了国民政府从"军政时期"向"训政时期"转型之初政制调整的困境。
关键词
南京国民政府
警务处
警务处组织法
省制
Keywords
KMT Government
police department
the organization law of the provincial policedepartment
the
provincial
system
分类号
D523.32 [政治法律—国际政治]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1927年安徽省政府主席问题与规制演化
3
作者
陈明
机构
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
出处
《史学月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2期55-62,共8页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近代中国省制变革与社会变迁研究”(20&ZD232)。
文摘
1927年3月,安徽省正式纳入国民党统辖之下,由蒋介石主导完成了省政务委员会组建,在宁汉对峙局面形成之初,站在宁方一边。由于宁汉关系战和不定,改组成立的正式安徽省政府,为避免夹在宁汉政争间的困难处境,根据南京国民政府7月所颁《省政府组织法》,不顾蒋介石钦定人选蒋作宾,选举管鹏为省主席。然而,不待管鹏正式就职,安徽即陷入省主席问题而起的政潮之中。有鉴于此,宁汉合流后的南京国民政府基于"整肃纲纪"及加强"中央集权"的考虑,在改组安徽省政府时,确立省政府主席由国民政府指定的规制。该规制在此后国民政府《省政府组织法》中得以承继,迄至其最终废止。
关键词
安徽
省政府主席问题
省政府组织法
规制
Keywords
Anhui
Issue
of
the
Chairman
of
the
provincial
Government
Organic
law
of
provincial
Governments
Regulations
分类号
K263.5 [历史地理—中国史]
原文传递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中国纵向政权组织法治体系的解构与建构
江国华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6
17
下载PDF
职称材料
2
转型之初的政制调整:1928-1929年南京国民政府议设省警务处始末
陈明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15
1
下载PDF
职称材料
3
1927年安徽省政府主席问题与规制演化
陈明
《史学月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1
0
原文传递
已选择
0
条
导出题录
引用分析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统计分析
检索结果
已选文献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页
确定
用户登录
登录
IP登录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