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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ion on the Protection of Fossils Issued by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Scientists' Researches Protected Legally—Further Explanation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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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ao Ziguo,Fei Hongcai and Liu Lian 《Acta Geologica Sinica(English Edition)》 SCIE CAS CSCD 2012年第2期532-532,共1页
With large-scale engineering projects being carried out in China, a large number of fossil localities have been discovered and excavated by responsible agencies, but still some important fossils of great value have be... With large-scale engineering projects being carried out in China, a large number of fossil localities have been discovered and excavated by responsible agencies, but still some important fossils of great value have been removed and smuggled into foreign countries. In the last three years, more than 1345 fossil specimens have been intercepted by Customs in Shenzhen, Shanghai, Tianjin, Beijing and elsewhere, and more than 5000 fossils, most of which are listed as key fossils, 展开更多
关键词 Further Explanation Regulation on the protection of Fossils Issued by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Researches protected Legal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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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弱势群体的权利贫困治理
2
作者 江国华 顾红松 《学习与实践》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1期25-33,共9页
数字技术的发展加剧了社会的不平等,出现了数字鸿沟现象,进而导致数字弱势群体的产生。数字鸿沟分为接入沟、使用沟和效果沟三个层次,对应可将数字弱势群体分为绝对数字弱势群体、相对数字弱势群体。在数字时代,数字弱势群体的权利贫困... 数字技术的发展加剧了社会的不平等,出现了数字鸿沟现象,进而导致数字弱势群体的产生。数字鸿沟分为接入沟、使用沟和效果沟三个层次,对应可将数字弱势群体分为绝对数字弱势群体、相对数字弱势群体。在数字时代,数字弱势群体的权利贫困被附上了数字化标签,表现为数字接入权、数字发展权、数字平等权及数字自由权的贫困。数字弱势群体的权利贫困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如果说以法治正义统摄数字正义乃其前端治理的基本路径,那么融差序正义于程序正义之中就是其过程治理的关键举措,而以司法保障铸牢最后屏障则是其末端治理的题中应有之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字鸿沟 数字弱势群体 权利贫困 国家保护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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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中被遗忘权的国家保护义务
3
作者 郑曦 《青少年犯罪问题》 2024年第1期53-61,共9页
刑事诉讼中个人信息的处理带来了被遗忘权需求的出现,要求处理个人信息的公权力机关承担相应的被遗忘权国家保护义务。承担刑事诉讼中被遗忘权国家保护义务的主体主要是刑事诉讼中的侦查机关、起诉机关、审判机关和刑罚执行机关,也包括... 刑事诉讼中个人信息的处理带来了被遗忘权需求的出现,要求处理个人信息的公权力机关承担相应的被遗忘权国家保护义务。承担刑事诉讼中被遗忘权国家保护义务的主体主要是刑事诉讼中的侦查机关、起诉机关、审判机关和刑罚执行机关,也包括在具体案件中与刑事诉讼产生某种联系的行政机关或监察机关。这些义务主体履行刑事诉讼中被遗忘权国家保护义务的方式主要是删除、封存和匿名化处理。刑事诉讼中被遗忘权的国家保护义务的履行程序包括针对信息主体之申请作出回应、完成主管之特定机构针对信息主体之投诉而作出的指令两个阶段,义务的主体在不履行义务的情形下需承担相应的行政或纪律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诉讼 被遗忘权 义务主体 国家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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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逻辑重构--从“权利救济”到“义务证成”的嬗变 被引量:1
4
作者 赵小姣 《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101-110,共10页
当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主要是在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理论框架内进行设计,但在权利话语下,不仅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性质争议引发诉讼性质认定之困难,而且权利本质的个人性与生态环境的公共性相悖。为避免循此“权利救济”逻辑安排给环... 当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主要是在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理论框架内进行设计,但在权利话语下,不仅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性质争议引发诉讼性质认定之困难,而且权利本质的个人性与生态环境的公共性相悖。为避免循此“权利救济”逻辑安排给环境司法造成不可忽视的漏洞,有必要转向义务视角证成政府提起索赔的内在逻辑。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实质是政府履行环境保护义务的新方式。鉴于此,首要的是遵循行政优先原则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作为行政执法不能之兜底手段,在此基础上合理赋权和严格控权以保证赔偿磋商的公平公正,同时应完善问责机制以避免政府索赔角色的冲突,最后衔接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关联诉讼的关系,进而保障该制度的全面推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 环境保护义务 公法责任 行政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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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保护义务视域下生态权的宪法言说
5
作者 文雨 《环境污染与防治》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602-607,共6页
生态权是以生态利益为法益的一种新型人权,它的提出有助于纾解环境权的逻辑和属性争议。生态权的主观权利功能要件缺失,致使其宪法保障不足,需要借助双重性质理论对生态权的功能进行重新审视。面对日益凸显的生态环境问题,国家同时承担... 生态权是以生态利益为法益的一种新型人权,它的提出有助于纾解环境权的逻辑和属性争议。生态权的主观权利功能要件缺失,致使其宪法保障不足,需要借助双重性质理论对生态权的功能进行重新审视。面对日益凸显的生态环境问题,国家同时承担消极义务和积极义务,这意味着国家不仅不能侵害公民生态利益,而且应支持公众参与和监督;此外,国家还应通过积极行动,预防、排除生态环境侵害行为,并为权利主体提供有效救济措施,实现对公民生态权的全面保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权 权利本位 公共利益 主观权利功能 国家保护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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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家庭生活权的国家义务
6
作者 林建军 《中华女子学院学报》 2024年第1期5-10,共6页
家庭生活权是个人与家庭成员共同生活免受非法侵扰的权利,是触及人的基本生存层面具有根本生命意义的基本权利。保障家庭生活权的国家义务,是全方位的综合性义务,主要体现为尊重、保护和实现等不同层次的国家义务。其中,禁止国家任意、... 家庭生活权是个人与家庭成员共同生活免受非法侵扰的权利,是触及人的基本生存层面具有根本生命意义的基本权利。保障家庭生活权的国家义务,是全方位的综合性义务,主要体现为尊重、保护和实现等不同层次的国家义务。其中,禁止国家任意、非法干涉家庭生活权的尊重义务是核心义务,国家应谨守消极不作为的尊重义务,避免公权力施向家庭生活权时的无穷大。除了尊重义务,国家还应保护家庭生活权免受国家以外第三人的侵害,防止和终止第三方对家庭生活权侵害的发生。同时,国家应履行实现义务,最大限度地采取一切立法、行政、司法措施为实现家庭生活权创造条件。尊重义务、保护义务和实现义务共同作为一个完整的有机体构成国家对家庭生活权实现的保障。国家只有最大限度地履行一切义务,家庭生活权方能充分有效实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家庭生活权 国家 保障 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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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个人信息的国家保护义务:主观权利与客观价值秩序双重属性的统一
7
作者 曾丹丹 《医学与法学》 2024年第6期117-122,共6页
患者个人信息处理所涉法律关系,为“公民-国家-第三人”的三方结构;选择基于宪法基本权利位阶的个人信息受保护权所对应的患者个人信息之国家保护义务模式,更能保护患者权益。鉴于目前我国在患者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立法滞后、规范不足... 患者个人信息处理所涉法律关系,为“公民-国家-第三人”的三方结构;选择基于宪法基本权利位阶的个人信息受保护权所对应的患者个人信息之国家保护义务模式,更能保护患者权益。鉴于目前我国在患者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立法滞后、规范不足、公权力权限界定不清等,建议在明确患者个人信息受保护之基本权利的主观权利和客观价值秩序双重属性的基础上,一方面明晰公权力机关在信息处理过程中所应遵守的行为原则,严格限定其权限范围,积极提供行政救济保护,落实国家的消极保护义务,防御国家对患者个人信息的侵害;另一方面基于客观价值秩序属性,以完善追责制度、设立专门的监管组织、优化救济程序、预防第三方侵害等协同保障患者个人信息安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患者个人信息 国家保护义务 主观权利 客观价值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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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劳动权在我国宪法上的定位 被引量:33
8
作者 徐钢 方立新 《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2007年第4期49-58,共10页
劳动权作为一项基本人权已在国际社会形成共识。理解我国宪法上劳动权的概念,需要避免由从劳动法律关系出发来界定劳动权内涵的“逆向推导”逻辑进路所造成的理论误区。由于各个国家或地区在宪法规范结构和设置目的上的差异,劳动权具有... 劳动权作为一项基本人权已在国际社会形成共识。理解我国宪法上劳动权的概念,需要避免由从劳动法律关系出发来界定劳动权内涵的“逆向推导”逻辑进路所造成的理论误区。由于各个国家或地区在宪法规范结构和设置目的上的差异,劳动权具有不同的性质,但亦存在趋同现象。我国转型时期劳动权的性质通过宪法解释呈现出自由权与社会权的双面性。由此,以国家义务层次为导向的劳动权一体化保护,恰好与其形成对应关系。通过劳动权形成权利均衡机制,有助于重建我国社会公平与和谐发展的宪政共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劳动权 自由权 社会权 国家义务层次 一体化保护 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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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保护、尊重到给付的国家义务内涵拓展——以自由主义的发展、转向为视角 被引量:4
9
作者 龚向和 刘耀辉 《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1年第2期90-98,共9页
基本权利与国家义务的对应关系体现宪法思维的自由主义传统,不同类型国家义务的产生与自由主义自身的发展密切相关。在早期自由主义者洛克尤其是霍布斯那里,国家的任务是保护自由、生命和财产,国家主要承担保护义务。古典自由主义坚持... 基本权利与国家义务的对应关系体现宪法思维的自由主义传统,不同类型国家义务的产生与自由主义自身的发展密切相关。在早期自由主义者洛克尤其是霍布斯那里,国家的任务是保护自由、生命和财产,国家主要承担保护义务。古典自由主义坚持个人自由和选择的绝对性,主张最小国家,排斥对个人福利的关照,尤其注重国家的尊重义务。随着新自由主义对古典自由主义的适度修正,自由法治国向社会法治国转化,国家承担起照顾基本生存的责任,给付义务走上历史舞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义务 自由主义 保护义务 尊重义务 给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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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环境权到国家环境保护义务和环境公益诉讼 被引量:199
10
作者 蔡守秋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6期3-21,共19页
综合性的环境法律应以规范政府环境行为为主,从确认公众(主要是自然人)的环境权出发,规定国家的环境保护义务和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应明确"传统环境侵权责任、传统环境民事诉讼、传统行政诉讼"与"新型环境侵权责任、新型... 综合性的环境法律应以规范政府环境行为为主,从确认公众(主要是自然人)的环境权出发,规定国家的环境保护义务和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应明确"传统环境侵权责任、传统环境民事诉讼、传统行政诉讼"与"新型环境侵权责任、新型环境公益民事诉讼、新型环境公益行政诉讼"的联系与区别,明确"环境利益"、"环境损害"和"环境损害责任"的概念。环境权是维护公众环境利益的法律基础和依据;损害作为公众共用物的环境,就是侵犯公众的环境利益,就是侵犯公众的环境权;环境公益诉讼是因侵犯环境权而引起的诉讼,是对受到侵犯的环境权进行救济的主要途径;公民为了维护其环境权而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就是为了保护作为公众共用物的环境而提起诉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权 国家环境义务 政府环境责任 环境公益诉讼 《环境保护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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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终身学习权保障的国家义务及实现路径 被引量:13
11
作者 祁占勇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期32-42,共11页
公民终身学习权是指公民终生都应享有学习并能自由支配其学习过程的权利,具有奠基性、发展性、全面性的特性。公民终身学习权作为每个公民都应享有的基本权利,是一项需要国家施以保障的权利,国家义务是保障公民终身学习权的根本所在,公... 公民终身学习权是指公民终生都应享有学习并能自由支配其学习过程的权利,具有奠基性、发展性、全面性的特性。公民终身学习权作为每个公民都应享有的基本权利,是一项需要国家施以保障的权利,国家义务是保障公民终身学习权的根本所在,公民终身学习权的实现依赖于国家通过履行尊重义务、保护义务和给付义务来保障。国家尊重义务是指国家应当尊重公民选择学习类型、学习方式、学习内容的自由权利。国家保护义务是指国家应当从立法、行政、司法等方面保障公民终身学习权。国家给付义务是指国家从物质、服务、制度等方面为公民实现终身学习权提供相应保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终身学习权 终身学习法 国家义务 尊重义务 保护义务 给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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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环境义务的宪法表达 被引量:19
12
作者 张震 《求是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6期78-86,共9页
我国当下较为严重的环境问题决定了环境治理并实现绿色发展的现实迫切性。环境保护人人有责,探讨公民的环境保护义务具有强烈的实践意义。我国公民的环境保护义务的规范依据首先来自于现行宪法,并被赋予了特定的内涵。无论是对公民环境... 我国当下较为严重的环境问题决定了环境治理并实现绿色发展的现实迫切性。环境保护人人有责,探讨公民的环境保护义务具有强烈的实践意义。我国公民的环境保护义务的规范依据首先来自于现行宪法,并被赋予了特定的内涵。无论是对公民环境意识的强化,或是对公民环境行为的规范,均需倡导公民环境义务,提升环境保护与治理实效。公民环境义务、环境权利以及国家环境义务三者共同构成环境治理法治理论的核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民 国家 环境保护义务 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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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权利与客观价值——基本权利在德国法中的两种面向 被引量:31
13
作者 赵宏 《浙江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3期38-46,156,共9页
对基本权的属性,各国宪法一般都强调其作为权利的特征。德国宪法理论却在基本权作为主观权利的基础上,又发展出基本权作为客观价值决定的属性认定。客观价值说极大地丰富了基本权的理论,亦使基本权的功能有了很大扩展。本文也因此通过... 对基本权的属性,各国宪法一般都强调其作为权利的特征。德国宪法理论却在基本权作为主观权利的基础上,又发展出基本权作为客观价值决定的属性认定。客观价值说极大地丰富了基本权的理论,亦使基本权的功能有了很大扩展。本文也因此通过分析基本权利在德国法上的这两种面向,以及由这两种面向所衍生出的特定功能,期望展示出基本权更为丰富的内涵型塑,并期望能在比较法的意义上,为我国的基本权理论带来启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主观权利 客观价值决定 防御权 社会权 国家保护义务 通过机构与程序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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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杀问题的国家立场 被引量:14
14
作者 王贵松 《北方法学》 2009年第5期64-70,共7页
国家对自杀的态度经历了一个历史变迁,目前自杀行为属于法的评价空白领域。对于自杀行为应该如何定性,能否将其权利化,这涉及到个人的自我决定权、国家保护生命的义务、基本权利价值体系乃至道德伦理之间的关系。从国家的立场出发,不应... 国家对自杀的态度经历了一个历史变迁,目前自杀行为属于法的评价空白领域。对于自杀行为应该如何定性,能否将其权利化,这涉及到个人的自我决定权、国家保护生命的义务、基本权利价值体系乃至道德伦理之间的关系。从国家的立场出发,不应将自杀界定为一种权利或者自由,也不属于个人的自我决定权的范畴。自杀有其社会成因和社会危害,国家应有所作为,努力防止自杀,履行自己对于生命权的保护义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自杀 法的评价空白领域 生命权 国家保护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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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南非住房权的救济 被引量:3
15
作者 陈红梅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4期59-62,共4页
住房权是南非1996年宪法规定的一项基本人权。根据南非宪法法院的判例,住房权的救济并非要求政府为每一个公民提供住房,而是要求政府应以社会利益的分配正义为基础,在可利用的资源范围内为弱势群体设计一个可行的住房计划,逐步实现"... 住房权是南非1996年宪法规定的一项基本人权。根据南非宪法法院的判例,住房权的救济并非要求政府为每一个公民提供住房,而是要求政府应以社会利益的分配正义为基础,在可利用的资源范围内为弱势群体设计一个可行的住房计划,逐步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目标。借鉴南非的经验,我国可以通过修宪、立法等途径,确认公民住房权,并建构完善的住房权救济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南非 住房权 分配正义 国家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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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保障的国家保护义务 被引量:4
16
作者 董宏伟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2年第4期123-129,共7页
民生保障是当今中国的重要议题,国家对民生保障在尊重与给付义务方面已给予了充分关注,而对保护义务的履行则稍显不足。基于保护义务在民生保障中的重要地位,需要强化保护义务在民生保障过程中的履行。由于国家理性的制约,保护义务在履... 民生保障是当今中国的重要议题,国家对民生保障在尊重与给付义务方面已给予了充分关注,而对保护义务的履行则稍显不足。基于保护义务在民生保障中的重要地位,需要强化保护义务在民生保障过程中的履行。由于国家理性的制约,保护义务在履行过程中应明确其范围与程度。在这个基础上,遵循保护义务的内在结构,从预防、排除及救济三个层次对民生保障予以实现,是落实民生保障过程中国家保护义务的应对之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保障 民生权利 保护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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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生态文明入宪后环境条款的整体性诠释 被引量:19
17
作者 王建学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9期68-79,共12页
生态文明入宪具有重大时代意义。这种意义的准确阐释不能割裂宪法环境条款的整体变迁,只有借助历史解释方法才能真正理解环境、发展与人权的关系。从内容上看,生态国策、环境人权和国家环保义务构成三位一体的环境规范整体,宜采用体系... 生态文明入宪具有重大时代意义。这种意义的准确阐释不能割裂宪法环境条款的整体变迁,只有借助历史解释方法才能真正理解环境、发展与人权的关系。从内容上看,生态国策、环境人权和国家环保义务构成三位一体的环境规范整体,宜采用体系解释方法实现三者的价值贯通与功能互补,由此,生态文明条款自身的效力与实施也得以强化。有必要探索宪法环境条款的释义学并构建环境宪法,填补环境立法的价值真空并实现环境法的内容统合。目前宪法环境条款主要通过立法得到实施,环境法的立法和解释应充分体现宪法价值,尤其是对环境人权的尊重和保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文明 环境人权 国家环保义务 部门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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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农民宪法权利平等保护的国家义务 被引量:2
18
作者 龚向和 邓炜辉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9年第6期26-31,共6页
农民宪法权利的完美实现必须以国家义务的合法有效履行为前提和核心。从横向上看,与农民宪法权利的多重权能面向相对应,国家对其依次负有尊重、保护和给付的宪法义务;从纵向上看,以上任何国家义务的履行都必须以平等保护为其核心议题。... 农民宪法权利的完美实现必须以国家义务的合法有效履行为前提和核心。从横向上看,与农民宪法权利的多重权能面向相对应,国家对其依次负有尊重、保护和给付的宪法义务;从纵向上看,以上任何国家义务的履行都必须以平等保护为其核心议题。实现农民宪法权利的平等保护,国家不仅要树立"以人为本"、"公平至上"的宪法理念,同时还必须在此基础上设计出具体的平等保护路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民 宪法权利 平等保护 国家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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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路器状态多信息融合评估方法及IEC 61850建模 被引量:5
19
作者 夏成林 沈宇龙 +2 位作者 刘东升 周邵亮 陈晓聪 《自动化仪表》 CAS 2017年第12期37-40,45,共5页
在研究并分析了断路器状态评估方法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种基于断路器维修曲线的多信息融合评估方法。根据断路器状态评估方法和IEC 61850建模规范,绘制了断路器分/合操作次数相对于分断跳闸动作电流的曲线图。结合断路器的预估寿命和最大... 在研究并分析了断路器状态评估方法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种基于断路器维修曲线的多信息融合评估方法。根据断路器状态评估方法和IEC 61850建模规范,绘制了断路器分/合操作次数相对于分断跳闸动作电流的曲线图。结合断路器的预估寿命和最大通断电流等因素评估断路器触头寿命,形成了断路器的维修预警机制,从而实现了断路器的在线监视、保护、测控等设备功能的集成。该方案将原断路器智能组件功能集成到保护测控装置,通过制造信息声明(MMS)服务,将装置现有逻辑功能状态信息上传至后台服务器,以实现实时监视功能。将该方法集成于保护测控装置智能电子设备(IED)中,实现了断路器触头机械寿命预警监视功能。与现有其他断路器在线监测设备相比,该方法可降低站端设备的数量和成本。同时,IEC 61850建模的规范化有利于装置的功能扩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断路器 多信息融合 状态评估 预警监视 KC61850 保护测控装置 智能电子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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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数据权保护宪法分析:国际比较与中国进路 被引量:3
20
作者 王广辉 苗晓阳 《河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5期37-47,共11页
数字时代社会转型带来严峻挑战,社会共同体成员以不可直观的数据形式存在于网络空间。纵观世界各国相关法律实践,数据泄露事件屡见报端。科技异化叠加公权力的滥用侵蚀现代立宪精神,减损公民基本权利。在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关系中,信息自... 数字时代社会转型带来严峻挑战,社会共同体成员以不可直观的数据形式存在于网络空间。纵观世界各国相关法律实践,数据泄露事件屡见报端。科技异化叠加公权力的滥用侵蚀现代立宪精神,减损公民基本权利。在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关系中,信息自由和私权保护的博弈既是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关系的基本矛盾,也是各国宪法保护实践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在各国不断深化个人信息重要性认识的同时,以欧陆国家与美国为代表的科技先发国家,展示出不一样的立法抉择与价值判断,分别形成了“信息自由”和“私权至上”两种不同的模式。个人信息自决权作为基本权利率先在德国登场,随后在欧陆国家宪法理论中得到长足发展。与之对应,美国通过系列宪法判例探究个人数据的宪法定位,Carpenter v.United States(2018)案将个人数据纳入宪法隐私权客体。这在反映不同法律文化的同时,也体现出不同国家对宪法审查运用的强调,以此平衡个人信息的个体性与公共性。被称为我国数据领域“基本法”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自出台便备受关注。全面认识个人数据权这一新兴基本权利的各国实践,需要基于比较法的范式,在基本权利原理指引下,开展学理继受与实践演变的脉络性考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个人数据权 基本权利双重性质 国家保护义务 比较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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