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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国企环境下成长的高中生社会适应与家庭状况的关系研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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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蒋湘祁 张亚楠 《中国健康心理学杂志》 2009年第1期50-53,共4页
目的调查分析大型国企环境下成长的高中生社会适应与家庭状况的关系。方法采用中国中学生心理健康量表(MMHI-60)与社交焦虑量表(LSAS)对华北油田地区230名高中生进行调查分析。结果当地高中生的心理健康水平与家庭结构、家庭关系以及父... 目的调查分析大型国企环境下成长的高中生社会适应与家庭状况的关系。方法采用中国中学生心理健康量表(MMHI-60)与社交焦虑量表(LSAS)对华北油田地区230名高中生进行调查分析。结果当地高中生的心理健康水平与家庭结构、家庭关系以及父母的学历因素呈正相关;敌对、人际关系敏感、抑郁、学习压力等心理健康的10个因子都与家庭关系相关显著(P<0.05);家庭收入与心理健康的10个因子均呈负相关。结论1当地高中生的心理健康水平总体正常,与家庭结构、家庭关系以及父母的学历成正相关,并且家庭关系状况和高中学生心理健康水平的相关关系显著(P<0.01);2性别和高中生的社会焦虑有显著相关,其他家庭因素对高中生的社交焦虑的影响不显著;家庭收入与高中生的社交焦虑呈负相关;3家庭收入与心理健康的十个因子均呈负相关;尤其是在强迫和适应不良两因子中呈显著的负相关(P<0.05)。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大型国有企业 家庭基本状况 高中生 社会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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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村庄制的本质与条件-以胶东农村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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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洪波 《现代农业科学》 2009年第9期-,共3页
大村庄制的基础是自发的大村庄化发展趋势,大村庄制的本质是发展以农业适度规模化经营为代表的农村新生产力,推行大村庄制需要具备四项基础条件。调查表明,胶东农村推行大村庄制的基础条件已经初步成熟,建议推行之。
关键词 大村庄制 大村庄制的基础条件 农业适度规模化经营 胶东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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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国际帆船中心超大型地下室施工进度控制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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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思远 张永山 +1 位作者 屈晓明 高晓峰 《青岛理工大学学报》 CAS 2006年第6期49-53,共5页
根据青岛国际帆船中心陆域建筑—奥运村地下室工程的工期要求,结合青岛地区夏季多雨水的实际特点,采用堵截雨水进入地下室以确保施工正常进行,并通过对土建、安装、装修各工序的合理组织穿插施工,绘制网络图并随工程实际进展不断进行网... 根据青岛国际帆船中心陆域建筑—奥运村地下室工程的工期要求,结合青岛地区夏季多雨水的实际特点,采用堵截雨水进入地下室以确保施工正常进行,并通过对土建、安装、装修各工序的合理组织穿插施工,绘制网络图并随工程实际进展不断进行网络优化,最大限度地节约了资源,缩短了工期,确保了奥运村超大型地下室的按时完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奥运村 超大型地下室 堵截雨水 穿插施工 高压缩工期 施工环境条件 施工控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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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扁杏组培基本培养基与培养条件的优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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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晓航 《河南林业科技》 2009年第1期4-6,共3页
以大扁杏龙王帽为材料,研究了外植体的消毒、基本培养基、取材部位和培养条件等因素对组培苗生长的影响。结果表明,采用1 g/L HgCl2与20 g/L NaHCO3按体积比1∶1混合的消毒合剂处理外植体8 min,灭菌成功率可达98%;以改良的MS(1/2NH4NO3... 以大扁杏龙王帽为材料,研究了外植体的消毒、基本培养基、取材部位和培养条件等因素对组培苗生长的影响。结果表明,采用1 g/L HgCl2与20 g/L NaHCO3按体积比1∶1混合的消毒合剂处理外植体8 min,灭菌成功率可达98%;以改良的MS(1/2NH4NO3)培养基为基本培养基,适合大扁杏的分化培养;最适外植体为茎尖,最佳培养条件为温度25~27℃,光照强度2 000~3 000 lx,光照时间16 h/d,pH 5.6~5.8。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大扁杏 基本培养基 培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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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体例中商法规则的编内与编外安排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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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范健 《环球法律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6期126-134,共9页
民法规定私法领域的基本制度,商法在民法基本规则之上形成了独特的商法规范体系;同属私法的民法和商法存在互动衔接、互动交融。无论一国在立法体例上采取民商合一还是民商分立,在民法和商法具有统一适用规则的场合,作为提供基础制度的... 民法规定私法领域的基本制度,商法在民法基本规则之上形成了独特的商法规范体系;同属私法的民法和商法存在互动衔接、互动交融。无论一国在立法体例上采取民商合一还是民商分立,在民法和商法具有统一适用规则的场合,作为提供基础制度的民法基于法律的体系性,需要对民商法规则作出一体安排,即构成民法对商法规则的编内安排;在民法和商法不具有统一适用规则的场合,则需要在民法体例之外另行立法安排,即构成民法对商法规则的编外安排,商法典及大量商事单行法属此情形。因立法例的差异,民法与商法互动存有程度上的不同。民事立法编内安排商事规则应当以私法统一规则需求为前提基础,以具有法律适用意义为必要条件,以保持民法的"纯洁性"为核心。以该标准审视我国的《民法总则(草案)》,该草案对商事规则的安排存在"详略不当"的问题,需要及时修正以使民法为商事制度创新留有充分的空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总则 商法规则 民商分立 编内安排 编外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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