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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保留买卖中的取回权制度释论——基于功能主义视角的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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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景光强 《法治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135-146,共12页
功能主义视角下,取回权从所有权和合同解除制度下解脱出来,被重构为法律规定的行使担保物权的特别程序,获得了独立的制度价值。出卖人行使取回权无需以催告为前提,也不应设置买受人未支付价款比例的限制。买受人处分标的物属有权处分,... 功能主义视角下,取回权从所有权和合同解除制度下解脱出来,被重构为法律规定的行使担保物权的特别程序,获得了独立的制度价值。出卖人行使取回权无需以催告为前提,也不应设置买受人未支付价款比例的限制。买受人处分标的物属有权处分,保留所有权与其他物权竞存时,适用《民法典》第406条、414条、415条规定的竞存规则;处分标的物损害出卖人担保权益的,出卖人可以依据第642条行使取回权,也可以参照第406条、408条行使担保权保全请求权。取回权制度是针对所有权保留交易特性作出的制度设计,在所有权保留中应当优先适用。行使取回权协商不成时,应赋予出卖人程序选择权,亦即可以选择参照担保物权实现程序行使取回权、通过诉讼途径行使取回权乃至直接依照担保物权实现程序拍卖、变卖标的物。买受人回赎标的物的,应当将第643条与第634条联立分析确定行使回赎权的条件。行使取回权并不意味着解除合同,合同解除权也不因行使取回权而消灭,买受人逾期不回赎的,出卖人既可以行使再出卖权,也可以在符合条件时主张解除合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所有权保留 取回权 担保物权实现程序 回赎权 再出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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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视域下美国出口管制法嬗变及中国应对——以WTO中美出口管制案为例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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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郑玲丽 《武大国际法评论》 CSSCI 2023年第6期137-155,共19页
在泛国家安全观指导下,美国频繁以国家安全为由利用出口管制法律及政策对中国相关实体进行经济制裁。2022年,中国针对美国对华芯片等出口管制措施在WTO提起诉讼,成为WTO项下中美出口管制第一案。基于国家安全的美国出口管制法的出台及... 在泛国家安全观指导下,美国频繁以国家安全为由利用出口管制法律及政策对中国相关实体进行经济制裁。2022年,中国针对美国对华芯片等出口管制措施在WTO提起诉讼,成为WTO项下中美出口管制第一案。基于国家安全的美国出口管制法的出台及滥用不仅扰乱多边出口管制法律体系,而且加剧了中美两国安全风险,更使得国际经济法陷入“安全困境”。追根溯源,美国出口管制法中的国家安全实质上是一种国家安全保护主义,而非WTO项下的国家安全概念。WTO对涉国家安全的贸易争端享有管辖权,美国对华出口管制与WTO国家安全例外条款不符。我国应在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导下有效应对非传统安全的单边主义威胁和挑战,捍卫国家利益和企业合法权益,探索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路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安全 出口管制 WTO中美出口管制案 GATT第21条 基本安全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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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现担保物权非讼程序及适用——兼评新《民事诉讼法》第196、197条之规定 被引量: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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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林启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4期87-91,共5页
担保物权的实现是担保物权制度发挥效用的直接体现。新《民事诉讼法》第196、197条对担保物权实现所做的程序规定完成了由诉讼程序向非讼程序的重大转变,契合了担保物权人权利实现的便捷需求,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创新。然而,由于新法对实... 担保物权的实现是担保物权制度发挥效用的直接体现。新《民事诉讼法》第196、197条对担保物权实现所做的程序规定完成了由诉讼程序向非讼程序的重大转变,契合了担保物权人权利实现的便捷需求,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创新。然而,由于新法对实现担保物权非讼程序的规定过于原则,可操作性较差,加之相关司法解释的缺失,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司法适用的混乱。为精准适用该程序,发挥其非讼程序的独特优势,应有针对性的规定案件的地域管辖,明确案件的形式审查标准,同时规定不收取案件的申请费用,以确保实现担保物权非讼程序在司法适用中的规范性、严谨性、一致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非讼程序 担保物权 实现担保物权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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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现担保物权的程序性质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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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林启 《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3期81-85,共5页
担保物权的实现是担保物权制度发挥效用的直接体现,必须以民事诉讼基本原理为基础,深入探究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本质,准确把握实现担保物权程序的性质。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特征与非讼案件的特征具有一致性,其本质上属于非讼案件;实现担... 担保物权的实现是担保物权制度发挥效用的直接体现,必须以民事诉讼基本原理为基础,深入探究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本质,准确把握实现担保物权程序的性质。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特征与非讼案件的特征具有一致性,其本质上属于非讼案件;实现担保物权程序符合非讼程序的本质,合乎非讼程序的制度价值,其性质应界定为非讼程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非讼程序 实现担保物权程序 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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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件抑或按数额: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申请费用交纳标准考察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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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林启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4期41-46,共6页
实现担保物权案件中,申请费用与申请人的利益关系密切,而交纳标准是申请费用规则最核心的问题之一。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实现担保物权申请费用是否收取及如何收取缺乏明确的规定,导致司法实践中各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费用的收取乱... 实现担保物权案件中,申请费用与申请人的利益关系密切,而交纳标准是申请费用规则最核心的问题之一。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实现担保物权申请费用是否收取及如何收取缺乏明确的规定,导致司法实践中各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费用的收取乱象繁生。遵循保障申请人诉权有效行使、遵照担保市场规则、立足国情等原则,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申请费用的交纳标准应按件收取,这是审判活动的公共服务性所必须、实现担保物权程序立法目的所使然、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非讼性质所决定、实现担保物权案件审查特点所要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担保物权 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申请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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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事诉讼法》视野下的船舶抵押权实现程序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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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翟寅生 《中国海商法研究》 CSSCI 2013年第3期76-81,115,共7页
担保物权较之传统诉讼程序具有程序简便,节省时间与金钱成本等优势,但其本质上为非诉讼程序,只能解决双方对于法律关系无实质争议时的担保财产拍卖或变卖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担保物权实现程序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担保物权较之传统诉讼程序具有程序简便,节省时间与金钱成本等优势,但其本质上为非诉讼程序,只能解决双方对于法律关系无实质争议时的担保财产拍卖或变卖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担保物权实现程序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的船舶扣押与拍卖程序性质不同,可以并存。在此基础上分析了船舶抵押权实现程序的法律适用、诉讼管辖、主体、异议审查与类型,并得出相应结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担保物权实现程序 船舶抵押权 非诉程序 异议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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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担保物权案件中被申请人异议及其处理探析——以河南省相关司法裁判案例为样本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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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林启 李焱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19年第1期95-107,共13页
实现担保物权案件中,被申请人的异议不仅是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体现,亦有利于人民法院对案件事实的查明。实证研究表明,被申请人主要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主体资格、基础合同、担保合同等方面提出异议。由于立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过... 实现担保物权案件中,被申请人的异议不仅是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体现,亦有利于人民法院对案件事实的查明。实证研究表明,被申请人主要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主体资格、基础合同、担保合同等方面提出异议。由于立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过于粗略,可操作性较差,对被申请人提出的异议,各地基层人民法院的处理方式也不尽相同。针对实现担保物权案件中被申请人异议处理的混乱状态,应准确界定实质性争议问题,规范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异议的审查,明确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异议的审查标准为形式审查,以确保实现担保物权被申请人异议处理在司法适用中的规范性、严谨性、一致性,确保实现担保物权审查制度的功能得以充分发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担保物权 实现担保物权程序 异议 处理 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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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诉讼与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衔接问题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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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许俊强 《中国海商法研究》 CSSCI 2013年第1期85-90,共6页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创设了公益诉讼、小额诉讼程序、实现担保物权的程序及督促程序与诉讼程序衔接四个新制度,上述新规定应适用于海事诉讼,在介绍海事诉讼特点的基础上,指出上述制度适用时需要明确的特殊法律问题,以...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创设了公益诉讼、小额诉讼程序、实现担保物权的程序及督促程序与诉讼程序衔接四个新制度,上述新规定应适用于海事诉讼,在介绍海事诉讼特点的基础上,指出上述制度适用时需要明确的特殊法律问题,以期海事诉讼能准确适用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益诉讼 小额诉讼 实现担保物权程序 督促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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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实现船舶抵押权的非诉程序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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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许俊强 陈永灿 《中国海商法研究》 CSSCI 2014年第1期63-69,共7页
船舶抵押权的实现途径直接关系到实现船舶抵押权的时间成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实现担保物权非诉程序,适用于船舶抵押权的实现,改变了船舶抵押权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的传统模式。就船舶抵押权适用担保物权实现程序涉及的... 船舶抵押权的实现途径直接关系到实现船舶抵押权的时间成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实现担保物权非诉程序,适用于船舶抵押权的实现,改变了船舶抵押权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的传统模式。就船舶抵押权适用担保物权实现程序涉及的主体资质、管辖权、受理与审查等相关问题加以分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船舶抵押权 实现担保物权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异议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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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物权实现之非讼程序探讨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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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叶知年 余秋萍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14年第3期60-66,共7页
担保物权非讼程序的设立,使担保物权在其本身争议不大的情形下,通过非讼程序解决问题,可以在正义、效率、安全等法律价值之间取得最佳平衡。适用非讼程序实现担保物权,应注意把握好以下条件和程序:担保物权的实现条件,可通过非诉讼程序... 担保物权非讼程序的设立,使担保物权在其本身争议不大的情形下,通过非讼程序解决问题,可以在正义、效率、安全等法律价值之间取得最佳平衡。适用非讼程序实现担保物权,应注意把握好以下条件和程序:担保物权的实现条件,可通过非诉讼程序实现的担保物权的范围,申请主体,管辖法院,法院审查与处理。适用非讼程序实现担保物权,应注意处理好以下问题:协商是否通过非讼程序实现担保物权的前提,拍卖、变卖担保财产裁定的执行法院,当事人可否约定通过仲裁实现担保物权,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的救济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担保物权 实现 非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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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海事法院受理实现担保物权案件范围之扩张——兼议《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修订 被引量:2
11
作者 张勇 匡浩 《中国海商法研究》 2020年第4期104-111,共8页
中国海事法院受理实现担保物权案件范围过窄,导致审判实践出现问题。从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审查内容、标准和时限,海事专门管辖的特点,海事法院的案件掌控能力分析,该范围应当进行扩张,实现以海商合同为主合同的担保物权案件也由海事法... 中国海事法院受理实现担保物权案件范围过窄,导致审判实践出现问题。从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审查内容、标准和时限,海事专门管辖的特点,海事法院的案件掌控能力分析,该范围应当进行扩张,实现以海商合同为主合同的担保物权案件也由海事法院受理。在扩张的方式上,解释论不具有可行性,只能通过立法论进行;在具体路径上,担保物权实现程序应在新《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中独立成章,并加入受理实现担保物权案件范围的规定。扩张后会出现主合同项下存在多个担保物权、财产为多个主合同担保的情况,故需要对受案范围进一步厘清。扩张凸显的管辖问题可以由对海商主合同具有管辖权的海事法院管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实现担保物权 受理范围 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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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担保物权程序之立法论研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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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庄诗岳 《广东开放大学学报》 2016年第4期77-81,共5页
诉讼裁判模式、非讼裁判模式、直接申请强制执行模式,各有优势和弊端。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将实现担保物权程序纳入到特殊程序之中,就此学界基本持赞同态度。但实现担保物权程序立法模式之选择除立足国情,考量效率和公正两... 诉讼裁判模式、非讼裁判模式、直接申请强制执行模式,各有优势和弊端。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将实现担保物权程序纳入到特殊程序之中,就此学界基本持赞同态度。但实现担保物权程序立法模式之选择除立足国情,考量效率和公正两种不同的价值外,尚需考虑担保物权登记凭证基于国家公权力所具有的特殊效力,即具有转化为执行力的内在禀赋。此外,社会存在决定法律制度,我们尚需反向考察实现担保物权程序的实际运作效果,并基于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实现担保物权程序在民事诉讼法中恰当定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实现担保物权程序 诉讼裁判模式 非讼裁判模式 直接申请强制执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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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时期群体性治安事件的原因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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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华 《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4年第1期34-37,共4页
新时期,群体性治安事件的发生是社会各方面矛盾的集中体现;探其诱因,大多与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需要相关;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仅仅是起到治标的作用,而依靠全社会的力量,运用政治、经济、行政、法律、文化等手段,从宏观上缓解社会... 新时期,群体性治安事件的发生是社会各方面矛盾的集中体现;探其诱因,大多与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需要相关;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仅仅是起到治标的作用,而依靠全社会的力量,运用政治、经济、行政、法律、文化等手段,从宏观上缓解社会矛盾,避免矛盾的积聚,才是正确处理群体性治安事件的治本之道。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群体性治安事件 群众利益 社会力量 社会保障机制 公安机关 社会控制机制 法制观念 社会保障制度 信访工作 教育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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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确权型”案件的正当程序——略式程序的法理与规则 被引量: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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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英姿 《法制与社会发展》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2期136-156,共21页
主流观点认为,当事人对本案权利义务不争议,而只要求实现或保护权利的“确权型案件”应当适用非讼程序。但非讼程序的程序保障不足,因此引发正当性质疑。“诉讼程序与非讼程序法理交错适用论”存在理论缺陷,不能成为构建此类案件正当程... 主流观点认为,当事人对本案权利义务不争议,而只要求实现或保护权利的“确权型案件”应当适用非讼程序。但非讼程序的程序保障不足,因此引发正当性质疑。“诉讼程序与非讼程序法理交错适用论”存在理论缺陷,不能成为构建此类案件正当程序的理论基础。唯有略式程序与此类案件相适配。略式程序不以解纷为目的,不对主诉案件进行实质审理,主要审查申请文件,即可快速形成执行名义,契合此类案件当事人对简速裁判的追求。略式程序遵循实体权利逻辑,恪守最低限度的程序保障标准,其裁判具有形式确定力与执行力,但没有既判力,并为权利争议解决预留了诉讼救济通道。我国司法确认程序等制度的探索与形成历程,从实践理性层面验证了略式程序与确权型案件的匹配性。按照略式程序法理设计确权型案件通用规则,既符合当事人便捷、高效、低成本地实现权利的需要,又符合正当程序的基本要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确权型案件 程序相称 略式程序 司法确认程序 人身安全保护令 担保物权实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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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物权实现的程序标的:实践、识别与制度化 被引量:24
15
作者 任重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2期114-133,共20页
"无民事权益争议"的界定是理解和适用担保物权实现程序的难点。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采取程序标的与相关诉讼标的的一元结构,其实质是通过向非讼程序逃逸,挤压被申请人的诉讼权利。以此为代表的诉讼案件非讼化趋势与我国多年来... "无民事权益争议"的界定是理解和适用担保物权实现程序的难点。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采取程序标的与相关诉讼标的的一元结构,其实质是通过向非讼程序逃逸,挤压被申请人的诉讼权利。以此为代表的诉讼案件非讼化趋势与我国多年来为了摆脱"非讼化"的当事人主义改革目标背道而弛。为了将"无民事权益争议"的法定标准落到实处,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应当坚持非讼标的与诉讼标的的二元格局。非讼程序并不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仅产生获得执行依据的诉讼法律效果。除了非实质性异议以及程序性异议,其他民事权益争议包括对其成立与否的判断均应通过诉讼程序加以解决。为了避免预决效力对后诉当事人证明活动的不利影响以及节约司法资源,应当避免诉讼标的与非讼标的在审理范围上的高度重合。以物权法第16条为参照,考虑到超短审限和审级特征,较为稳妥的做法是将担保物权实现程序的标的原则上限于不动产抵押权,例外认可存在统一登记机构实质性审查和采取登记生效要件主义的权利质权,如上市公司股权质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担保物权 非讼程序 民事权益争议 诉讼标的 事实预决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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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实现担保物权程序中对申请和异议的审查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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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丁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2022年第2期204-215,共12页
对申请和异议进行审查并据此判断是否存在实质性争议是实现担保物权程序的关键。就此,司法实践中存在显著分歧,严重影响该程序的稳定适用和效果发挥。形式审查说和实质审查说看似针锋相对,实则都认为在该程序中无法适度审查申请和异议... 对申请和异议进行审查并据此判断是否存在实质性争议是实现担保物权程序的关键。就此,司法实践中存在显著分歧,严重影响该程序的稳定适用和效果发挥。形式审查说和实质审查说看似针锋相对,实则都认为在该程序中无法适度审查申请和异议、难以有效识别实质性争议是否存在。这两种观点应予反对。基于该程序有别于普通程序的功能定位和特殊结构,应当从要素的完备性、主张的对抗性、初步证据的支撑等方面对申请和异议进行审查。进而判断两者是否结合起来形成实质性争议,也即在该特别程序中难以判明是非的实体权利义务争议。最终根据是否存在实质性争议决定程序的结果。如果法官对这种特别程序中的审查工作理解准确、运用得当,立法者“既维护公平、又促进效率”的程序功能预设完全可以实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实现担保物权程序 申请 异议 实质性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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