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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的实践审视与路径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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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叶海波 《地方立法研究》 2024年第5期71-86,共16页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具有双重意涵和定位,在经济层面旨在实现要素高效有序流动,同时型构动态综合体系化的三圈层法治秩序。《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发布五年来,规则衔接从多个维度出发,综合运用多种方式于多个领域内逐渐铺开,初步打...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具有双重意涵和定位,在经济层面旨在实现要素高效有序流动,同时型构动态综合体系化的三圈层法治秩序。《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发布五年来,规则衔接从多个维度出发,综合运用多种方式于多个领域内逐渐铺开,初步打破地区间壁垒,但仍存在未实质性打破行政壁垒、衔接缺乏融贯性、各地协同性不足,以及要素流动全链条衔接和湾区法治体系全面建构不足的问题,其根本原因为湾区间法治体系差异较大,主要原因是统筹协调不足导致规则衔接顶层设计缺失,直接原因则是体制机制不健全制约规则衔接的实效。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迈入纵深发展新阶段,宏观上应当以宪法为统领构筑湾区法治秩序,中观上应以全要素有序流动为具体标准构建规则衔接体系,并依托体制改革和微观机制创新达致规则衔接的根本突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粤港澳大湾区 规则衔接 要素流动 法治秩序 宪法统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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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gal Issues Related to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Basic Law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2
《Social Sciences in China》 1999年第2期113-121,共9页
关键词 Basic Legal Issues Related to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Basic law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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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性法律在特别行政区的实施及其完善
3
作者 李卓 《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1期39-43,共5页
全国性法律在特别行政区的实施,是中央全面管治权和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有机结合在法律层面最直观的体现。自特别行政区设立以来,全国性法律在特别行政区相关的法律体系建构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其实施尚存在效力、落地、监督等问... 全国性法律在特别行政区的实施,是中央全面管治权和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有机结合在法律层面最直观的体现。自特别行政区设立以来,全国性法律在特别行政区相关的法律体系建构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其实施尚存在效力、落地、监督等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制定实施以后,对既有的全国性法律实施问题开辟了一种新的全国性法律实施路径,但由于其特殊性,并没有制度化地解决既有的全国性法律在特别行政区的实施问题。本研究认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的修改为参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增设条款以对全国性法律在特别行政区的实施进行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香港基本法》 全国性法律 《香港国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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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环保立法模式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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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文婷 柯昀含 《特区经济》 2024年第1期21-24,共4页
实现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协同发展,就必须要有法治保障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建成后,生态环保领域的立法进入应用立法时代。我国现有的一般性法律无法解决流域、区域存在的特殊生态环境问题,有必要制定专门法律,对现有体制、制度和机制进行系统... 实现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协同发展,就必须要有法治保障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建成后,生态环保领域的立法进入应用立法时代。我国现有的一般性法律无法解决流域、区域存在的特殊生态环境问题,有必要制定专门法律,对现有体制、制度和机制进行系统集成,探索出适合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立法模式。“十三五”以来,针对长江、黄河、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贸区、青藏高原等区域的生态保护问题所进行的立法尝试,就是对立法模式的集成创新,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已经通过实施,取得了显著效果。在粤港澳大湾区展开法律制定工作的过程中,建议借鉴《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综合性立法结合特殊问题和协同治理情况,以提升流域性、区域性专门法律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区域性法律 应用型立法 生态环境保护 粤港澳大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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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法律规则衔接的理念、方法与路径
5
作者 卞飞 谢雯 叶春蜜 《港澳研究》 2024年第2期27-38,94,共13页
“一国两制三法域”的特殊性决定了粤港澳大湾区法律规则衔接的复杂性和“无范式可依”,无论是理论研究或是司法实践,都尚未形成明确的、统一的衔接路径,由此产生了单一的司法协助衔接路径、对立法衔接的偏好、地方先行实践的受限性等... “一国两制三法域”的特殊性决定了粤港澳大湾区法律规则衔接的复杂性和“无范式可依”,无论是理论研究或是司法实践,都尚未形成明确的、统一的衔接路径,由此产生了单一的司法协助衔接路径、对立法衔接的偏好、地方先行实践的受限性等问题。鉴于此,粤港澳大湾区法律规则衔接应当秉持“求同存异”的基本理念,在尊重各自法律制度的基础上,互相衔接、循序渐进地衔接,明确从程序法到实体法的总体衔接路径。一方面应以简便化为目标完善既有的程序规则,进而推动制定港澳特别规则;另一方面应当对实体规则分门别类衔接,针对规则是否成熟以及成熟程度分别采取示范法、合理借鉴和协商立法路径,由此形成全面、精准的规则衔接格局,实现粤港澳大湾区的融合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粤港澳大湾区 法律规则衔接 求同存异 相互衔接 循序渐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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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刊意识形态阵列取向的话语分析——以《人民日报》和《华盛顿时报》关于香港国安法的报道为例
6
作者 彭卓 闵杰 《安康学院学报》 2023年第5期121-128,共8页
CDA因理论和方法的非系统化而常受学者诟病。为推动CDA的系统化分析模式,依据意识形态方阵理论,从宏观和微观层面构建系统化分析框架,并借此对比分析《人民日报》和《华盛顿时报》关于香港国安法报道的话语特征,揭示这些特征体现出两刊... CDA因理论和方法的非系统化而常受学者诟病。为推动CDA的系统化分析模式,依据意识形态方阵理论,从宏观和微观层面构建系统化分析框架,并借此对比分析《人民日报》和《华盛顿时报》关于香港国安法报道的话语特征,揭示这些特征体现出两刊各自的意识形态阵列取向,从而为推动CDA学科化和体系化做贡献,也为新闻话语的意识形态分析提供借鉴,并推动意识形态方阵理论的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意识形态 阵列取向 批评话语分析 中美报刊 香港国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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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两制”的渊源、制度与文明内涵——以香港地区实践为例
7
作者 田飞龙 《南大法学》 2023年第3期2-28,共27页
“一国两制”是中国解决和平统一与国家现代化问题的重大战略决策,也是宪制治理和政治文明的创新探索。这一战略构想有着中国古典文明的历史渊源,也有着世界体系内在矛盾性与互动性的背景因素,是中国共产党追求国家统一、国家现代化与... “一国两制”是中国解决和平统一与国家现代化问题的重大战略决策,也是宪制治理和政治文明的创新探索。这一战略构想有着中国古典文明的历史渊源,也有着世界体系内在矛盾性与互动性的背景因素,是中国共产党追求国家统一、国家现代化与世界体系和平发展的一种创造性制度想象和尝试。香港回归25周年,“一国两制”香港地区实践进入“五十年不变”的新阶段,其规范体系与回归时相比已有重要的法理更新和制度发展,这与2014年治港白皮书提出的“全面管治权”密切相关,也与香港地区面临的内外挑战及其回应方式密切相关。香港基本法是“一国两制”的第一个法律结晶,也是具有原创性和典范性的法治模式,宪法与基本法共同构成特区宪制秩序。香港国安法和新选举法的引入,“爱国者治港”制度化的深化展开,体现了“全面管治权”法理,弥补了国家安全与选举安全范畴的制度漏洞,是“一国两制”制度体系内在检讨和规范修补的典型制度,也为中央依法治港探索出了新路径和新经验。“一国两制”是国家顶层战略和顶层宪制要素,是和平统一与国家现代化的辩证统一,且具有世界体系沟通互动的治理高度,内含丰富的政治文明新形态的创新探索元素,是和平主义、发展主义、法治主义、爱国主义、国家保障主义和全球主义的价值整合与制度重构。“一国两制”丰富的规范性内涵与强大的多层次治理功能将在新阶段的香港地区实践中得到更为完整、充分和富有活力的释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一国两制” 香港基本法 全面管治权 新选制 政治文明新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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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治理视野下提升粤港澳大湾区涉外法治国际传播能力研究 被引量:1
8
作者 唐嘉仪 王静君 《港澳研究》 2023年第3期68-80,95,96,共15页
法治是提升国际话语权的重要手段,也是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需要重点加强的领域。加强法治国际传播,是统筹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关键环节之一。粤港澳大湾区是建设“一带一路”倡议枢纽,应将大湾区涉外法治国际传播工作放到更重要的位置... 法治是提升国际话语权的重要手段,也是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需要重点加强的领域。加强法治国际传播,是统筹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关键环节之一。粤港澳大湾区是建设“一带一路”倡议枢纽,应将大湾区涉外法治国际传播工作放到更重要的位置。大湾区是全球治理背景下国家法治国际传播矩阵的组成部分,加强涉外法治国际传播是对大湾区建设和发展现状的回应,大湾区涉外法治国际传播有助于“一国两制”方针理念在海外社会的宣传推广,在“一带一路”的背景下,全球治理体系改革或可从大湾区涉外法治国际传播借力。大湾区通过完善涉外法律工作制度、构建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探索涉外法治人才引进及培养方案、创新涉外争端解决机制等方式不断推进涉外法治建设工作,在推进区域涉外司法合作、解决涉外纠纷等方面提供了有效的“大湾区方案”。未来,可尝试通过探索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大湾区涉外法治国际传播工作机制、优化大湾区涉外法治国际传播策略、提升涉外法治工作宣传内容质量等渠道,全面提升大湾区在涉外法治国际传播方面的能力和水平,创新大湾区国际传播实践。为提高大湾区在中国参与全球治理进程中的地位和影响力,应将大湾区涉外法治国际传播工作放置到更重要的位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粤港澳大湾区 涉外法治 全球治理 国际传播 法治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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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 被引量:3
9
作者 朱雅妮 冯泽华 《武汉体育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23年第9期36-44,共9页
从公私权益、湾区意识以及数字时代三个向度层层递进,可联动证成粤港澳大湾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制度理性。然而,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和知识产权的差异性阻碍了粤港澳大湾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要素的自由流动,进而... 从公私权益、湾区意识以及数字时代三个向度层层递进,可联动证成粤港澳大湾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制度理性。然而,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和知识产权的差异性阻碍了粤港澳大湾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要素的自由流动,进而制约了整体性保护的实效。为协同保护大湾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粤港澳可从立法、行政、救济三重向度循序展开。首先,立法理念、立法形式、立法主体等立法元素需要互动与交融,确保立法及时回应粤港澳大湾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保护需求。其次,以形塑多元共治的湾区治理结构为导向,依托知识产权互认机制、知识产权增值机制和数字保护模式,协同建立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事务协调机制。最后,通过知识产权调解、知识产权仲裁和国务院府际纠纷裁决,系统建构公私合作治理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体育法学 粤港澳大湾区 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 知识产权 协同保护 数字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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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公共卫生区际法律冲突的调适逻辑 被引量:4
10
作者 冯泽华 《港澳研究》 2023年第1期66-79,95,共15页
在“一国两制三法系”的法秩序下,粤港澳三地分别适用不同的公共卫生法律规范,造成大湾区公共卫生事务缺乏统一的规则体系,进而诱发公共卫生区际法律冲突,直接弱化粤港澳三地协同抗击全球性疫情的实效。在“合作型法治”的驱动下,粤港... 在“一国两制三法系”的法秩序下,粤港澳三地分别适用不同的公共卫生法律规范,造成大湾区公共卫生事务缺乏统一的规则体系,进而诱发公共卫生区际法律冲突,直接弱化粤港澳三地协同抗击全球性疫情的实效。在“合作型法治”的驱动下,粤港澳主要采取软法方式推动大湾区公共卫生法治协同建设,力求优化三地公共卫生规范资源的配置,但面临约束力不足的现实束缚,立法协同整体处于松散状态。为此,宜从三个方面调适大湾区公共卫生区际法律冲突:首先,由回应型立法理念向“预防—回应”型立法理念转变。其次,因应公共卫生法治协同的精细化要求,应确立“详尽型为主、纲领型为辅”的立法形式。最后,围绕“规范基础+区际行政协议+区域示范法”健全协同型立法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粤港澳大湾区 公共卫生 区际法律冲突 全面管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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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地区基本法紧急状态条款的解释方法与规范内涵 被引量:1
11
作者 卢雯雯 《港澳研究》 2023年第2期14-31,94,共19页
香港地区基本法第18条第4款关于紧急状态的进入、程序和后果与现行宪法并不一致,因基本法制定所依据的是八二宪法的戒严条款,与修宪之后的紧急状态条款产生差异。紧急状态制度旨在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安全,在解释时应引入宪法条款构建... 香港地区基本法第18条第4款关于紧急状态的进入、程序和后果与现行宪法并不一致,因基本法制定所依据的是八二宪法的戒严条款,与修宪之后的紧急状态条款产生差异。紧急状态制度旨在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安全,在解释时应引入宪法条款构建目的,结合基本法其他条款考查语境,将宪法、基本法紧急状态条款及香港地区国安法的补充性规定作一致性解释,从而将第18条第4款作符合“一国两制”方针和立法宗旨的解释:将紧急状态的进入从军事戒严扩张解释为危及国家统一或安全的重大危机;紧急状态的宣告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政治性决断,但尊重特区的高度自治权;紧急状态下适用的“有关全国性法律”应由中央政府根据当时情况酌情判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紧急状态 紧急权力 香港地区基本法 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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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香港地区高校国家安全教育现状考察与完善路径 被引量:1
12
作者 李恒 王嘉嵘 冯志亮 《江南社会学院学报》 2023年第2期40-48,共9页
国家昌盛,香港地区繁荣;国家安全,香港地区稳定;国家的未来,就是香港地区的未来。《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实施以来,香港地区社会乱局实现了重大转折,管治秩序得到有效恢复。中国香港特区政府将从多个方面充实... 国家昌盛,香港地区繁荣;国家安全,香港地区稳定;国家的未来,就是香港地区的未来。《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实施以来,香港地区社会乱局实现了重大转折,管治秩序得到有效恢复。中国香港特区政府将从多个方面充实国民教育体系,包括进一步优化宪法、中国香港基本法和国家安全教育等。深化香港地区高校国家安全教育势在必行,有关责任主体应该协调推进完善香港地区国家安全教育。从社会政策层面、校园管治层面、法律层面多措并举粉碎“港独”入侵高校阴谋,净化高校校园环境,夯实大学生爱国主义根基,推动香港地区国家安全教育落地生根,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为教育重要使命。香港地区大学生应积极加深国情认识,强化政治认同,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保证“一国两制”的顺利持续推进并能够行稳致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 香港地区国家安全教育 大学生国家安全教育 总体国家安全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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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区议会的功能演变与制度重塑 被引量:1
13
作者 叶远涛 《港澳研究》 2023年第2期41-49,95,共10页
香港区议会是港英政府于20世纪80年代初推行的地方行政改革中产生的政制架构,是中国香港政制架构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中国香港 回归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中国香港《区议会条例》相关规定,香港区议会是非政... 香港区议会是港英政府于20世纪80年代初推行的地方行政改革中产生的政制架构,是中国香港政制架构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中国香港 回归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中国香港《区议会条例》相关规定,香港区议会是非政权性的区域组织,其法定职能主要是为政府提供咨询、为市民提供服务。然而,随着区议会的功能和职能持续扩张和异化,其政治性功能和行政化色彩日益突出,其实际角色和实践定位逐渐突破了基本法规定,反中乱港势力不断僭越区议会的法定职能,滥用职权,将区议会变成宣扬“港独”、进行颠覆破坏活动的平台,使区议会成为中国香港社会一大乱源,严重偏离了设计初心,最终在“修例风波”期间彻底沦为反中乱港分子的作秀舞台,成为祸害中国香港的“柱脚”。对区议会进行制度重塑,让“爱国者治港”在中国香港基层治理架构中得到落实,使区议会回归基本法定位是必要之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香港区议会 基本法定位 基层治理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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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保护示范法的制定及基本构想 被引量:1
14
作者 张文秋 《深圳社会科学》 2023年第4期15-25,共11页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要求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法治轨道。现行以行政机制为主导的区域环境合作治理模式,难以深入有效地解决突出的区域性环境问题,难以满足其协同共治的法治发展需要。生态环境法制协同则是可以从根源上应对因环境法制冲突所...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要求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法治轨道。现行以行政机制为主导的区域环境合作治理模式,难以深入有效地解决突出的区域性环境问题,难以满足其协同共治的法治发展需要。生态环境法制协同则是可以从根源上应对因环境法制冲突所一直难以触及的区域性环境问题,因应粤港澳大湾区更深层次发展需求的必然选择。在“一国两制三法域”独特的政治与法治环境下,制定统一制定法与粤港澳三地分别立法的路径既不适应当下法制条件,也难以形成治理合力。起草生态环境保护示范法是协同治理进路下逐步实现法制统一更为有效和容易实现的途径,且兼具理论与现实的可行性。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保护示范法的制定同样面临着三地法律理念差异较大、环境法律协调性缺乏和制定主体不明确等各种挑战。因而有必要结合域外先进的示范性立法实践和本土的示范法立法经验,立足大湾区实际,对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保护示范法制定作出基本构想。为此,可以通过设立粤港澳大湾区的立法协调机构、趋同化整合粤港澳三地环境法律、确保生态环境保护示范法立法内容的重点突出与创新发展相结合和扩大公众参与的方式予以应对,从而以生态环境保护示范法的制定推动粤港澳区域法律冲突的解决与高水平法治合作,共同为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营造一流法治环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粤港澳大湾区 区际法律冲突 生态环境保护示范法 立法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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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跨境数据流通交易:法律冲突与制度进路 被引量:1
15
作者 张洪荣 《广东开放大学学报》 2023年第6期30-37,共8页
随着国内数据要素市场不断扩大,数字湾区建设成为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方向。然而,粤港澳大湾区“一国两制三法域”的法治格局,造成跨境数据流通交易面临法律体系、数据流动监管以及数据流通纠纷解决等方面的差异,增加了跨境数... 随着国内数据要素市场不断扩大,数字湾区建设成为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方向。然而,粤港澳大湾区“一国两制三法域”的法治格局,造成跨境数据流通交易面临法律体系、数据流动监管以及数据流通纠纷解决等方面的差异,增加了跨境数据流通的交易成本,并降低了跨境数据流通的效率。粤港澳大湾区应通过制度创新,实现湾区跨境数据流通交易规则衔接、机制对接,营造良好的湾区数字生态,进一步释放数据生产力,助力数字经济腾飞,促进港澳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粤港澳大湾区 数字经济 数据跨境流动 法律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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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两制”宪制秩序的结构演变——香港回归25周年的回顾与展望
16
作者 田飞龙 《学海》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期27-41,共15页
“一国两制”是国家和平统一与现代化建设的战略决策和宪制安排,是我国宪法上富有特色的特别行政区制度的宪制思想渊源和法理基础。中国香港是实施“一国两制”的最具挑战性与制度发展内涵的特别行政区,香港基本法是“一国两制”的第一... “一国两制”是国家和平统一与现代化建设的战略决策和宪制安排,是我国宪法上富有特色的特别行政区制度的宪制思想渊源和法理基础。中国香港是实施“一国两制”的最具挑战性与制度发展内涵的特别行政区,香港基本法是“一国两制”的第一部典范性立法,具有历史意义、国际意义和国家法治的创新意义。自香港回归25年来,中央治港坚持“一国两制”方针政策,准确落实宪法与基本法构成的特区宪制秩序,在应对本土势力和外部势力挑战下承担基础立法者和最终责任人的宪制角色,引入香港国安法和新选举法,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落实“爱国者治港”,推动中国香港由乱到治,由治及兴。“全面管治权”与“爱国者治港”是中央构建“一国两制”法理学体系的关键立足点,也是建立健全“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的主要制度抓手。中国香港的25年经验对“一国两制”法理体系与制度体系的完善发展有重大推进,对探索“一国两制”中国台湾方案,实现以港鉴台的初衷目标,有直接的示范和先导意义。中国香港“一国两制”宪制秩序有着更为自觉的法理依据和更为健全的制度体系,在新的发展阶段可以实现行稳致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一国两制” 香港基本法 宪制秩序 全面管治权 “爱国者治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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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合作:现状、缺失与实施路径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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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董凌波 《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刊》 2023年第6期98-109,共12页
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合作的法治规范包括硬法和软法两个方面,合作的法治缺失包括高等教育合作中的央地权责确定、府际权责确定和校际合作缺乏依据。法治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合作应遵循“战略规划—政策规章—法律法规”的发展逻辑... 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合作的法治规范包括硬法和软法两个方面,合作的法治缺失包括高等教育合作中的央地权责确定、府际权责确定和校际合作缺乏依据。法治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合作应遵循“战略规划—政策规章—法律法规”的发展逻辑,通过以下具体路径实施:科学规划,明确纵向合作关系中的权力边界、完善政策规章,强化横向合作关系中的沟通协调、探索区域合作法治化途径,逐步形成大湾区高等教育合作法律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粤港澳大湾区 高等教育 合作 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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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反外国制裁法》在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之路径
18
作者 杨俊彦 《国际商务研究》 北大核心 2023年第6期72-83,共12页
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打着民主、人权的幌子粗暴干涉他国内政,对包括我国在内的一些国家进行经济制裁。2021年6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反外国制裁法》,但该法目前未在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该法所设定的权利和义... 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打着民主、人权的幌子粗暴干涉他国内政,对包括我国在内的一些国家进行经济制裁。2021年6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反外国制裁法》,但该法目前未在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该法所设定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是采取反制措施和禁止执行外国经济制裁措施两个方面,其中反制措施是制裁的特殊形式,对国家整体外交政策的实施、国与国之间关系及经济主体等产生实质影响,属《基本法》规定的外交事务,特别行政区无立法权,但可将该法纳入《基本法》附件三中,由特别行政区根据本地特点立法实施;该法中的阻断条款均不直接影响国与国之间关系,不属于《基本法》规定的外交行为,特别行政区可直接立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反外国制裁法》 香港地区 澳门地区 实施 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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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香港特区教育考试执法成绩与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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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光木 《中国考试》 北大核心 2023年第4期27-34,67,共9页
回归祖国后,我国香港特区对教育考试执法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建立了融统一领导与监督制衡于一体的教育考试执法制度,取得不少成绩,如建立教育考试执法组织架构,构筑教育考试处罚种类体系,强化教育考试执法程序,完善教育考试执法复核监督... 回归祖国后,我国香港特区对教育考试执法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建立了融统一领导与监督制衡于一体的教育考试执法制度,取得不少成绩,如建立教育考试执法组织架构,构筑教育考试处罚种类体系,强化教育考试执法程序,完善教育考试执法复核监督机制。其经验可概括为:专业化复核监督体系是提升考试执法水平的组织保障,递进式考试处罚种类体系是彰显慎罚精神的制度保障,严密的考试执法程序是确保结果公正的实施保障。这些经验对于内地规范教育考试执法、提高考试法治化水平具有借鉴价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教育考试 依法治考 考试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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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解读《香港基本法》的实证研究——以回应立法会质询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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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邢斌文 《北方论丛》 2023年第3期78-91,共14页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立法会质询活动中存在着解释《基本法》的空间,中央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关系日渐成为香港地区立法会质询活动的焦点,也扩展了《基本法》实践的领域。香港特区政府在援用《基本法》答复相关质询时充分尊重《基本法》文...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立法会质询活动中存在着解释《基本法》的空间,中央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关系日渐成为香港地区立法会质询活动的焦点,也扩展了《基本法》实践的领域。香港特区政府在援用《基本法》答复相关质询时充分尊重《基本法》文本,维护《基本法》解释体制,反对挑战《基本法》的行为。在实践中,特区政府对《基本法》的解读包括:对具体条款的内涵进行解读与定性;认定相关事件或者具体行为符合《基本法》;对重要的立法工作和法律实施情况进行说明;对具体工作进行说明,避免误解。实践表明,特区政府的解读对于准确理解和实施《基本法》具有重要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香港地区立法会 质询 香港特区政府 香港地区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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