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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TA定义语言及其编译器的设计与实现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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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蔡斐华 彭健 +1 位作者 廖建 赵雯 《计算机仿真》 CSCD 北大核心 2014年第7期283-286,共4页
虚拟试验验证使能支撑框架(Virtual Test and evaluation enabling Architecture,VITA)是国内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虚拟试验核心框架,具有良好的互联互通互操作性能。为了统一描述和定义VITA对象模型,从而促进试验资源的重用和组合,提出一... 虚拟试验验证使能支撑框架(Virtual Test and evaluation enabling Architecture,VITA)是国内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虚拟试验核心框架,具有良好的互联互通互操作性能。为了统一描述和定义VITA对象模型,从而促进试验资源的重用和组合,提出一种VITA定义语言,采用UML风格定义了VITA对象模型的元模型,并为语言规定了严格的语法定义。基于VITA定义语言,设计相应的编译器实现对语法的正确性、一致性检查,并自动编译生成VITA对象模型的框架代码,对应用开发人员屏蔽了大量结构复杂的底层接口代码开发工作,提高了应用的开发效率和可靠性,同时也降低了应用开发人员的门槛,为跨地域、跨平台、跨专业的大型虚拟试验应用搭建奠定基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虚拟试验 对象模型 定义语言 编译器 框架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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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典化时代的刑事诉讼法变革 被引量: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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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万毅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6期184-197,共14页
1979年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诉法)确立了我国刑诉法的基本架构,体例上基本完备,已经是初步意义上的部门法典。但囿于当时的立法条件,其在制度和规范密度上存在着某种先天不足,实务中不得不出台大量司法解释予以补充。虽然历经三次修订... 1979年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诉法)确立了我国刑诉法的基本架构,体例上基本完备,已经是初步意义上的部门法典。但囿于当时的立法条件,其在制度和规范密度上存在着某种先天不足,实务中不得不出台大量司法解释予以补充。虽然历经三次修订,但由于法典编纂程序的缺位和立法技术的停滞不前,仍未能有效整合司法解释的相关内容、解决刑诉法内部的规范冲突,法典的权威统一性与体系逻辑性受到冲击。因此,要推动刑诉法的法典化,应当强调法典编纂工作的重要性。一方面,通过法典编纂整合司法解释,转化为长期有效的立法,同时明确规定刑事诉讼法典与司法解释的效力位差;另一方面,提升立法技术,注意中国特色与诉讼规律的兼容以及解决现实问题与立法前瞻性的平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典编纂 刑事诉讼法 法典化 体系 司法解释 立法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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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典框架结构比较研究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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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学权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1期151-161,共11页
主要成文法国家或地区刑事诉讼法典的宏观框架、微观结构各不相同。比较主要成文法国家和地区刑事诉讼法典的框架结构,分析影响刑事诉讼法典框架结构的一些因素,有助于我国《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的框架结构的确立。
关键词 法典 《刑事诉讼法》 成文法 国家 确立 修改 中国 宏观框架 法国 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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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刑法典编纂体例和结构的变化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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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宋四辈 《南都学坛(南阳师范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报)》 2004年第2期90-94,共5页
清末刑法典编纂体例和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 :由以刑为主、民刑不分、诸法合体 ,走向民刑并重、刑民有分、诸法分立并以专门规定犯罪与刑罚为惟一内容 ;由刑事程序法与刑事实体法的合典编纂 ,到刑事程序法与刑事实体法的分立成典等等。这... 清末刑法典编纂体例和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 :由以刑为主、民刑不分、诸法合体 ,走向民刑并重、刑民有分、诸法分立并以专门规定犯罪与刑罚为惟一内容 ;由刑事程序法与刑事实体法的合典编纂 ,到刑事程序法与刑事实体法的分立成典等等。这种变化 ,直接导致沿袭几千年的以刑事法律为主体的中华法系的解体 ,使中国法制走上了近代化的道路并对以后中国近一个世纪的刑事立法、司法产生了重大影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清朝 刑法 编纂体例 刑事程序法 刑事实体法 篇章结构 刑罚 法律责任 制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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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权利入民法典对刑法犯罪评价的影响 被引量: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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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夏伟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3期151-162,共12页
为适应时代发展以及应对因民事立法阙如而引发的权利失范现象,民法典编纂增加了个人信息权、虚拟财产权等新型权利,实现了新型权利的法定化。权利保护是民法和刑法共同的中心话语,对新型权利入民法典之法现象,不能仅从民法的角度加以认... 为适应时代发展以及应对因民事立法阙如而引发的权利失范现象,民法典编纂增加了个人信息权、虚拟财产权等新型权利,实现了新型权利的法定化。权利保护是民法和刑法共同的中心话语,对新型权利入民法典之法现象,不能仅从民法的角度加以认识,还应当从整体法秩序视角审视其对刑法犯罪评价的影响。刑法应正确认识新型权利从失范到规范的整体法效应,并顺势完成从民法新型权利保护到刑法犯罪评价的话语转换:在法教义层面,以新型权利为参照甄别值得刑法保护的新型法益,实现法益保护范围的有序扩张;在法规范层面,以新型规范为支撑还原犯罪双重违法性判断,确保刑事犯罪圈的合理收缩;在法秩序层面,以整体法秩序为基础重释刑法保障法原理,妥善安置民法与刑法的体系位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编纂 新型权利 新型法益 整体法秩序 刑法保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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