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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颅磁刺激对阿尔茨海默病患者认知功能及伴痴呆的行为精神症状疗效的meta分析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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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毅 程诚 +3 位作者 沈红艳 高红艳 戴悦宁 易正辉 《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医学版)》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21年第7期931-941,共11页
目的·系统评价经颅磁刺激(transcranial magnetic stimulation,TMS)对阿尔茨海默病(Alzheimer′s disease,AD)患者认知功能及伴痴呆的行为精神症状(behavioral and psychological symptoms of dementia,BPSD)的疗效。方法·检... 目的·系统评价经颅磁刺激(transcranial magnetic stimulation,TMS)对阿尔茨海默病(Alzheimer′s disease,AD)患者认知功能及伴痴呆的行为精神症状(behavioral and psychological symptoms of dementia,BPSD)的疗效。方法·检索2019年11月2日以前的中国知网、万方、维普、中国生物医学文献数据库、PubMed、Embase、The Cochrane Library及中国和美国临床试验注册中心等9个数据库的所有文献。英文以“Alzheimer′s disease”“transcranial magnetic stimulation”和“randomize controlled trial”为主题词进行检索,并检索自由词;中文以“阿尔茨海默病”“经颅磁刺激”“随机对照试验”为主题词进行检索。按照预先制定的纳入和排除标准,筛选文献。使用RevMan 5.3软件,以标准化均数差(standardized mean difference,SMD)为效应值,区间估计使用95%置信区间(confidence interval,CI)进行统计分析;应用GradeProfile 3.2.2软件进行证据质量等级评价。结果·共纳入23篇文献。在改善认知功能方面:阿尔茨海默病疾病评估量表−认知子量表评价结果提示,高频TMS组效应值SMD=−0.64(95%CI−0.89~−0.40,P=0.000),低频组效应值SMD=−0.58(95%CI−1.12~−0.05,P=0.030);Grade证据质量等级显示,高频组为极低质量,低频组为低质量。使用简易智力状态检查量表评价认知功能时,根据TMS频率的高低、数值及治疗的次数分为3个亚组进行,结果提示,高频TMS组效应量SMD=1.30(95%CI 0.76~1.85,P=0.000),低频组疗效无统计学意义,Grade证据质量等级显示高频组和低频组均为极低质量;5 Hz组效应量SMD=3.99(95%CI 0.81~7.16,P=0.010),Grade证据质量等级为极低质量;治疗次数>40次且≤60次组效应量SMD=3.28(95%CI 1.67~4.90,P=0.000),Grade证据质量等级为极低质量。在改善BPSD方面:使用神经精神量表评价,结果无统计学意义,Grade证据质量等级为极低质量。使用AD病理行为症状量表评价分析显示,高频组效应量SMD=−0.83(95%CI−1.06~−0.60,P=0.000),低频TMS疗效无统计学意义;Grade证据质量等级显示,高频组结果为低质量,低频组结果为极低质量。结论·TMS能够改善AD患者的认知功能,且高频要优于低频,证据质量等级较低;而对AD患者的BPSD是否有效尚需进一步的研究。未来应纳入更多高质量的临床多中心随机对照研究来评价TMS对AD的疗效和安全性,为临床实践提供指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阿尔茨海默病 经颅磁刺激 认知功能 伴痴呆的行为精神症状 META分析 随机对照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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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域理论与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的发展——以法官审判行为为例的场域分析 被引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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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瞿琨 《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2007年第5期31-36,80,共7页
布迪厄的场域理论是对我国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的必要补充。场域理论可以作为研究我国现阶段法官审判行为的分析工具。现阶段我国法官处于"法律场域"、"权力机构场域"、"传统文化场域"、"社会生活场... 布迪厄的场域理论是对我国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的必要补充。场域理论可以作为研究我国现阶段法官审判行为的分析工具。现阶段我国法官处于"法律场域"、"权力机构场域"、"传统文化场域"、"社会生活场域"等多重场域中,而"多重场域彼此影响",这种影响是通过场域中个体的实践活动实现的,当多重场域的影响与法官的审判行为发生冲突时,法官的审判行为就具有了选择的可能,这种经过选择的审判结果往往是偏离法律规范的,而隐藏在背后主导法官审判选择行为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就是惯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场域理论 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 法官审判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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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责任:徘徊在行为责任与结果责任之间——以民事诉讼为视角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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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成泓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15年第1期84-98,共15页
证明责任历经了从行为责任到结果责任的变迁。真伪不明被承认、民法典的制定及陪审制的确立是结果责任产生的原因。证明责任的性质受制于法庭组成、民法渊源形式以及诉讼模式,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证明责任分别是当事人一元化和法官-当... 证明责任历经了从行为责任到结果责任的变迁。真伪不明被承认、民法典的制定及陪审制的确立是结果责任产生的原因。证明责任的性质受制于法庭组成、民法渊源形式以及诉讼模式,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证明责任分别是当事人一元化和法官-当事人二元化"责任",英美说服责任具有浓厚的行为责任色彩,而大陆客观责任的本质是法官的裁判方法论。行为责任是证明责任的通常实践表现形态,其缘由有证明责任的实现机制、实践继受阶段的特点以及法律语言的修辞三方面。近来诸非结果责任说在大陆法系兴起,它们对结果责任说有补充或反思意义,但还不足以代替之。我国并未真正确立结果责任,今后应当首重证明责任的裁判方法论内涵,同时也要重视行为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证明责任 行为责任 结果责任 当事人的负担 法官的裁判方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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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庭审语言的特征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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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龚韶 花靖超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报》 2012年第3期78-81,共4页
庭审语言是对案件事实的陈述,具有固定的程序性特征,讲究有根有据,是将事实、证据、法律进行语言加工后形成的一个有机系统。庭审中,法官语言具有威严性;律师语言的总特征是辩论性、针对性;当事人的语言或委屈、或愤怒,富有攻击性。国... 庭审语言是对案件事实的陈述,具有固定的程序性特征,讲究有根有据,是将事实、证据、法律进行语言加工后形成的一个有机系统。庭审中,法官语言具有威严性;律师语言的总特征是辩论性、针对性;当事人的语言或委屈、或愤怒,富有攻击性。国外庭审语言比较灵动、活泼,国内庭审的语言主要体现为庄重美,两者之间存在较大差异,这主要是由不同的庭审模式造成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庭审语言 法官语言 律师语言 当事人语言 庭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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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责任制下的法官问责标准:制度、评价与借鉴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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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骏 《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年第3期78-83,共6页
法官问责标准是司法责任制中的重要内容,也是司法责任制改革必须解决的一个问题。考察域外法官的问责标准,无论是美国、德国还是日本,尽管在问责事由的种类和范围上存在一定的差别,但以不当行为作为法官问责标准却是共识。我国法官的问... 法官问责标准是司法责任制中的重要内容,也是司法责任制改革必须解决的一个问题。考察域外法官的问责标准,无论是美国、德国还是日本,尽管在问责事由的种类和范围上存在一定的差别,但以不当行为作为法官问责标准却是共识。我国法官的问责标准大致经历了错案责任制下的裁判结果标准、违法审判责任制下的违法审判行为标准、司法责任制下的违法审判行为标准的演变过程,作为问责标准的裁判结果,其作用呈现出一种不断弱化的趋势。完善司法责任制下的法官问责标准,法官问责应当以不当行为为标准,建构以违法审判行为为核心的不当行为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司法责任制 法官问责标准 不当行为 违法审判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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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后语”的效用分析——以“成本”和“收益”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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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牟 《贵州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4年第1期122-125,共4页
"法官后语"是司法裁判文书改革进程中出现的新生事物,一些学者认为"法官后语"具有案结事了,实现社会和谐的功能,因此被当作是司法裁判文书创新的典范。但是一系列的收益要考虑成本的增加以及理想中的收益能否转化... "法官后语"是司法裁判文书改革进程中出现的新生事物,一些学者认为"法官后语"具有案结事了,实现社会和谐的功能,因此被当作是司法裁判文书创新的典范。但是一系列的收益要考虑成本的增加以及理想中的收益能否转化为现实中的收益。此外,"法官后语"是否符合司法裁判文书改革的方向也值得商榷,笔者重点探讨以上几方面的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官后语 成本 收益 裁判文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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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法视野中的证据裁判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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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记 《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23年第4期48-58,共11页
在继续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形成的重要时间节点,证据裁判原则应该随着《刑事诉讼法典》的制定而确立。为了防止法官在认定犯罪事实中的恣意与滥权,欧陆启蒙立法中确立了证据裁判原则。该原则之确立以纠问诉讼中已... 在继续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形成的重要时间节点,证据裁判原则应该随着《刑事诉讼法典》的制定而确立。为了防止法官在认定犯罪事实中的恣意与滥权,欧陆启蒙立法中确立了证据裁判原则。该原则之确立以纠问诉讼中已经形成的法官独立性为前提,以检察官制的引入为突破口,以启蒙思想及其对应的证据理念为支撑。我国传统诉讼中缺乏证据裁判原则的生成基因,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刑事司法的引领,司法的“去行政化”改革等的成效,为《刑事诉讼法典》的制定乃至证据裁判原则的确立提供了助力。为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刑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了实现公正司法,需要法官公正审判,法官公正审判的关键在于遵循证据裁判原则。在《刑事诉讼法典》中确立证据裁判原则,需要在一审普通程序中贯彻审判中心主义,需要在审前公诉程序中克服侦查中心主义,需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同步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证据裁判原则 启蒙立法 《刑事诉讼法典》 习近平法治思想 法官公正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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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诱效应”:信访的制度结构与法律甄别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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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林辉煌 《中国行政管理》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6期62-68,共7页
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以信访作为权利救济的首要武器,而随着信访人群的异军突起,无理信访的数量也开始攀升,信访制度逐渐走向异化。要真正理解信访异化的生成逻辑,需要深入考察信访的制度结构。审判"审判者"的信访结构使得下级单... 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以信访作为权利救济的首要武器,而随着信访人群的异军突起,无理信访的数量也开始攀升,信访制度逐渐走向异化。要真正理解信访异化的生成逻辑,需要深入考察信访的制度结构。审判"审判者"的信访结构使得下级单位在处理信访案件时心存顾虑,担心因为处理不善而将自己卷入被信访的漩涡之中。一旦上级单位丧失法律甄别能力,信访"引诱效应"迅速形成,即通过无理信访可以获取不正当的利益从而吸引更多的无理信访,最终导致信访的异化。只有强化法律甄别能力,消除信访的"引诱效应",才能维护信访行为的基本秩序,让真正的冤屈者得到应有的权利救济。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信访 “引诱效应” 审判“审判者” 法律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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