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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cussion on the privilege system in the laws of the Ming Dynasty
1
作者 Chert Kai 《International English Education Research》 2014年第12期41-42,共2页
An important guiding thought that ran through the laws of the Ming Dynasty was "governing the country according to the corpus juries". The founding emperor of Ming Dynasty Zhu Yuanzhang found that the laws of the fo... An important guiding thought that ran through the laws of the Ming Dynasty was "governing the country according to the corpus juries". The founding emperor of Ming Dynasty Zhu Yuanzhang found that the laws of the former Yuan Dynasty could not suit the demands of the development of the new situations, so he developed the new statutes. The laws of the Ming Dynasty absorbed the lessons that the Yuan government law and discipline ceased to be binding or become lax, and put forward that the laws must be strict, and abolished the system of the prime minister, showing a high degree of centralization. The laws of the Ming Dynasty had the important influence on the political thoughts in the late feudal society, so the researches on the legal systems in the Ming dynasty have practical significance. This paper briefly expounds the legal privileges of the Ming Dynasty for reference. 展开更多
关键词 law of the Ming dynasty system of privilege CENTRALIZ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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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省例与习俗之间:清代闽东契约书写格式中的法律意识
2
作者 刘正刚 邱德鑫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4年第5期32-45,共14页
省例是清代国家律例的重要补充形式,上承国家法宗旨,下接地方习俗。同治《福建省例》对乡村绝卖、活卖或典当田宅等契约书写均有固定模式,约束契约书写格式。但民间社会书写契约时并未完全遵从省例,保留有明显的习俗痕迹。闽东文书无论... 省例是清代国家律例的重要补充形式,上承国家法宗旨,下接地方习俗。同治《福建省例》对乡村绝卖、活卖或典当田宅等契约书写均有固定模式,约束契约书写格式。但民间社会书写契约时并未完全遵从省例,保留有明显的习俗痕迹。闽东文书无论是绝卖缴税的红契还是活卖或典当不缴税的白契,多为单契。闽东乡村女性立契的形式,不仅反映了省例与习俗交织互存的关联,也显示出人们在乡村买卖田房时存有国家在场的意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清代 省例 习惯法 契约 闽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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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夏与唐宋盗窃法比较研究——兼谈西夏对中华法系的继承与发展
3
作者 马旭俊 黄梦婷 《山西警察学院学报》 2024年第3期33-40,共8页
“盗窃”是中国最古老的犯罪之一,历代皆有严格法律予以规制,以期维护社会稳定。文章对比研究了《天盛改旧新定律令》《亥年新法》《唐律疏议》《宋刑统》及《庆元条法事类》中关于盗窃罪的条文,发现这些法典均设置了亲属内外有别、宽... “盗窃”是中国最古老的犯罪之一,历代皆有严格法律予以规制,以期维护社会稳定。文章对比研究了《天盛改旧新定律令》《亥年新法》《唐律疏议》《宋刑统》及《庆元条法事类》中关于盗窃罪的条文,发现这些法典均设置了亲属内外有别、宽宥弱者、严惩官盗僧窃以及团伙共谋作案等主体处置措施,涵盖了牲畜、人员、佛神祀物以及官府文书等盗窃对象,量刑上均依据慎刑恤刑、告赏、邻里互助以及重盗重罚等原则。同时,西夏法典融入了大量具有党项民族特色的法律元素,完善了群盗、重盗等制度。概言之,西夏法典在充分吸收中原王朝立法精髓的同时,结合本民族社会经济状况以及司法实践的需要进行了创制和发展,在中华法制史上极具特殊地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西夏法律 天盛律令 亥年新法 唐宋法典 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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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两税法改革央地博弈及其启示
4
作者 梁丽萍 姚敖龙 《牡丹江大学学报》 2024年第8期50-57,共8页
唐代的两税法改革是中国税收史上的一项重大改革。该改革的关键特点是从实物税转变为货币税。本文认为,这种变化是中央政府与地方藩镇之间博弈的结果,前者得到了自耕农、中小地主阶级的支持,后者得到了士族地主阶级、大商人阶级的支持... 唐代的两税法改革是中国税收史上的一项重大改革。该改革的关键特点是从实物税转变为货币税。本文认为,这种变化是中央政府与地方藩镇之间博弈的结果,前者得到了自耕农、中小地主阶级的支持,后者得到了士族地主阶级、大商人阶级的支持。通过分析唐朝的政治和经济状况可知,中央政府试图用铜钱代替实物征税,尽管中央政府取得初步成功,但由于自耕农、中小地主阶级在战乱中实力衰弱,改革在割据藩镇和士族地主的联合绞杀下失败。这次改革的失败进一步削弱了中央政府的权力,加速了唐朝的衰落。这一历史事件为今天的税收制度改革提供了重要教训:改革应循序渐进,充分考虑民意,确保税收制度的公平性和效率,强化中央集权并坚持依法治国。这些原则对于中国税收制度的现代化改革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有助于建立更加公正和有效的税收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两税法 唐代 中央政府 地方藩镇 政治博弈 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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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国家翻译的海外实践——以“法政丛编”编译为例
5
作者 周俊博 《浙江外国语学院学报》 2024年第4期74-81,共8页
晚清留日学生组织湖北法政编辑社编译出版了中国近代第一套大型法政丛书——“法政丛编”。本文基于国家翻译理论,对“法政丛编”的编译动因、文本特点和实践特征进行了研究。研究发现,“法政丛编”编译受晚清改良法律、营办新学、奖励... 晚清留日学生组织湖北法政编辑社编译出版了中国近代第一套大型法政丛书——“法政丛编”。本文基于国家翻译理论,对“法政丛编”的编译动因、文本特点和实践特征进行了研究。研究发现,“法政丛编”编译受晚清改良法律、营办新学、奖励游学等因素的驱动,呈现出翻译环境优越、译者资源集聚、语言文化邻近等特征,但同时也存在翻译组织具有临时性、管理体系较为松散、资源配备有限等局限性。“法政丛编”丰富了我国国家翻译实践的类型,对之加以深入探究有助于推动新时代国家翻译理论和实践的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政丛编” 晚清国家翻译 海外实践 动因 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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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农业帝国兴衰周期律ABM仿真研究——国家兴衰动力学的模型探索
6
作者 吕鹏 李浩 《科学.经济.社会》 2024年第1期81-102,137,共23页
在农业帝国时期,周期律曾经长期地存在,呈现稳健的历史规律。关于导致这种规律的动力学机制,学术界一直好奇、但长期缺乏有效的方法。尽管存在很多理论分析,但难以被数学、模型支撑。基于历史数据的定量分析具有静态性,无法呈现动态演... 在农业帝国时期,周期律曾经长期地存在,呈现稳健的历史规律。关于导致这种规律的动力学机制,学术界一直好奇、但长期缺乏有效的方法。尽管存在很多理论分析,但难以被数学、模型支撑。基于历史数据的定量分析具有静态性,无法呈现动态演化全过程,本文使用智能体仿真模拟(ABM)方法,以弥补上述方法的不足。秉承历史唯物主义,从科学模型与实证验证角度,揭示此宏观系统规律背后的微观与宏观动力学机制,并通过模拟联通两个层面。基于虎(帝国敌人)、狼(统治阶级)、羊(农民阶级)、草(农业土地)四类智能体,构建国家(社会)有机体的静态系统结构。通过机制设计,赋予智能体自主的行动、互动的能力,实时记录宏观系统层面的状态结果。结果表明,ABM模拟的最优解,能够高度拟合、全程反演从秦汉到明清2132年的国家兴衰大历史轨迹。基于ABM的国家兴衰动力学模型,在当代仍然有镜鉴价值,在国家治理现代化、大国竞争对手预测、特定地区态势预测方面,具有重要应用价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王朝周期律 兴衰更替 多主体建模 仿真模拟 ABM&M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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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初年民事“第一法源”的确立——民初大理院对“现行律民事有效部分”的形塑 被引量:1
7
作者 徐琨捷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120-131,共12页
学界普遍认为《大清现行刑律》民事部分的效力由1912年4月3日南京临时参议院的决议所确立,但梳理史料却能得出不同的结论。原因在于,该决议由南方政权作出且并未被北洋政府承认,故民事法源的空白未在立法层面得到解决。“现行律民事有... 学界普遍认为《大清现行刑律》民事部分的效力由1912年4月3日南京临时参议院的决议所确立,但梳理史料却能得出不同的结论。原因在于,该决议由南方政权作出且并未被北洋政府承认,故民事法源的空白未在立法层面得到解决。“现行律民事有效部分”的确立,离不开大理院在“司法兼营立法”过程中的塑造。民初民事“第一法源”的确立,大致经历了通过《大清民律草案》的尝试与挫败、大理院确立“现行律民事有效部分”的地位、剥离《大清现行刑律》刑法属性及该律地位的巩固等阶段。纵观民事“第一法源”的确立,自清末兴起的“诸法合体说”起了关键作用,大理院根据该观点将《大清现行刑律》区分为不同的部门法,既解决了“无法可依”的困境,又避免另立新民法将会遭受的阻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大清现行刑律》 《大清民律草案》 诸法合体 大理院 民事有效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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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土文献所见秦朝婚姻法特点新探
8
作者 刘雁冰 巩宝平 《咸阳师范学院学报》 2024年第3期20-25,共6页
考诸出土文献及传世文献可知,秦朝婚姻法规定男女良贱可以通婚,保护女性权利,追求公法本位,体现出身份界限尚不严格、夫妻地位相对平等、私法公法化的特征。究其原因,当与秦朝门第观念、社会结构、妇女社会参与度、法家思想治国、社会... 考诸出土文献及传世文献可知,秦朝婚姻法规定男女良贱可以通婚,保护女性权利,追求公法本位,体现出身份界限尚不严格、夫妻地位相对平等、私法公法化的特征。究其原因,当与秦朝门第观念、社会结构、妇女社会参与度、法家思想治国、社会风气等有密切关系。秦朝在婚姻法中弘扬普法精神,提倡依法保护弱势群体权益,对于完善现代婚姻法具有一定借鉴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出土文献 秦朝 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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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代仁政之下法治思想系统研究 被引量:1
9
作者 祁志祥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1-14,共14页
周代没有完整记载法治思想的史书,周代的法治思想,散见于西周的《尚书》《周礼》及东周诸子的学说中。西周鉴于夏桀、殷纣实施暴政而亡的教训,推行仁政。仁政以德治为主,也兼顾法治。法治成为周代仁政的两翼之一,表现为以仁立法,以仁司... 周代没有完整记载法治思想的史书,周代的法治思想,散见于西周的《尚书》《周礼》及东周诸子的学说中。西周鉴于夏桀、殷纣实施暴政而亡的教训,推行仁政。仁政以德治为主,也兼顾法治。法治成为周代仁政的两翼之一,表现为以仁立法,以仁司法,明德慎罚,德主刑辅。到了东周,虽然诸侯争霸、礼崩乐坏,但西周的仁政传统仍占主导地位,仁政不仅被儒家学说加以发展,也被道家学说加以补充、杂家学说加以兼取。即便法家、名家公开反对仁政德治,主张严刑峻法,也是打着仁义的旗号。在仁政之下兼行法治,或打着仁义的旗号强调严刑峻法,构成了周代法治思想的整体景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周代仁政 法治思想 明德慎罚 以刑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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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司法实践中“因案修例”的历史考察与分析——以道光朝“奇里绷阿案”为例
10
作者 边芸 《山西警察学院学报》 2024年第1期48-54,共7页
围绕道光四年(1824)的“奇里绷阿案”,刑部在道光四年和道光十四年先后两次对《大清律例》中“刑律·斗殴·殴期亲尊长”门内的特定条例进行了修纂,两次修例都在朝堂上下引发关注与磋议。“奇里绷阿案”因案修例的过程反映了传... 围绕道光四年(1824)的“奇里绷阿案”,刑部在道光四年和道光十四年先后两次对《大清律例》中“刑律·斗殴·殴期亲尊长”门内的特定条例进行了修纂,两次修例都在朝堂上下引发关注与磋议。“奇里绷阿案”因案修例的过程反映了传统法律的服制原则及儒学唯尊的社会背景,亦体现了清代法律体系的自我调节衡平,可供当代法治镜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清代 因案修例 道光朝“奇里绷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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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法与国法:清代闲散皇族的板责之例
11
作者 王文箫 《吉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3期32-40,共9页
在清朝前期的国家法律中,受“皇族不加刑责”的法律原则影响,没有对犯罪皇族成员实施板责的相关规定。在部分案件中皇族成员所受到的板责,多出于清帝特旨,带有明显的“家法”色彩。乾隆中叶以降,清廷鉴于闲散皇族犯罪滋事之风愈演愈烈,... 在清朝前期的国家法律中,受“皇族不加刑责”的法律原则影响,没有对犯罪皇族成员实施板责的相关规定。在部分案件中皇族成员所受到的板责,多出于清帝特旨,带有明显的“家法”色彩。乾隆中叶以降,清廷鉴于闲散皇族犯罪滋事之风愈演愈烈,遂摒弃了“皇族不加刑责”的法律原则,开始逐步将对闲散皇族施行的板责之例制度化。经过乾嘉道三朝的多次修定,清廷最终完成了对闲散皇族施行的板责之例由“家法”到“国法”的转变,进而完善了皇族惩戒体系,节约了治理成本。相关条例的制定和完善,一方面对约束闲散皇族的犯罪行为起到了一定作用,闲散皇族所受到的刑罚实际上已经与民人趋同。另一方面也表明,彼时社会公共道德对闲散皇族身份特权所形成的压力已经愈来愈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清代 皇族 家法 板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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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修律期间袁世凯与法理派关系探赜
12
作者 王昕恬 刘方现 《西部学刊》 2024年第7期67-70,共4页
在清末变法修律的过程中,法理派和礼教派就《大清新刑律》的制定展开了激烈的争论。法理派主张司法独立、实体法与程序法分离并剔除封建礼教,礼教派认为应当维护地方督抚的裁判权、实体法为体诉讼法为用以及“因伦制礼,准理制刑”。袁... 在清末变法修律的过程中,法理派和礼教派就《大清新刑律》的制定展开了激烈的争论。法理派主张司法独立、实体法与程序法分离并剔除封建礼教,礼教派认为应当维护地方督抚的裁判权、实体法为体诉讼法为用以及“因伦制礼,准理制刑”。袁世凯在此次礼法之争中对法理派给予强有力的支持,法理派在人数远少于礼教派的情况下取得了胜利。袁世凯法制改革思想与沈家本相通之处颇多,支持法理派与其对“西学”“西法”的认同密不可分。但是,袁世凯成为法理派的同盟是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他担心慈禧去世后对其不满的满洲贵族会借机报复,支持法理派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限制皇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袁世凯 清末法制改革 礼法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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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吉同钧清律讲义透视陕派律学的近代转型
13
作者 田时雨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24年第5期157-166,共10页
随着晚清变法修律活动的展开,新式法律教育也随之兴起。陕派律学代表人物吉同钧兼任京师法律学堂、京师法政学堂、律学馆以及大理院讲习所四处教习,主讲《大清律例》科。由于《大清律例》剧变为《大清现行刑律》及《大清新刑律》,吉同... 随着晚清变法修律活动的展开,新式法律教育也随之兴起。陕派律学代表人物吉同钧兼任京师法律学堂、京师法政学堂、律学馆以及大理院讲习所四处教习,主讲《大清律例》科。由于《大清律例》剧变为《大清现行刑律》及《大清新刑律》,吉同钧遂三易讲义,后称“清律讲义三部曲”。讲义揭示了吉同钧在近代法律转变中的核心观点,即坚守中国传统法律国粹,同时采辑西律之法。他不仅继承陕派律学创始人薛允升的律学研究成果,还打破传统律学同一法系之间横向比较的局限,开创性地将比较视野扩展到不同法系之间,提出“尽用西法”“参用西法”“西法万不能行而仍宜遵守中法”“中律过重亟应改易”四种比较中西律方案。这一中西法律比较分析框架,是近代法律转型的一大突破,也为当前看待中西律之差异提供理论背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清末变法修律 清律讲义 吉同钧 陕派律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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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源理论视角下的清代刑事法律渊源
14
作者 李栋 《山东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84-96,共13页
由于没有受到法源理论的指导,既有清代刑事法律渊源研究不仅无法统一各种法律渊源的分类和内容,也无法很好地指明各种法律渊源之间的相互关系。法源理论视角下,清代刑事法律渊源问题研究应在法的适用立场下进行,去寻找那些为案件审判能... 由于没有受到法源理论的指导,既有清代刑事法律渊源研究不仅无法统一各种法律渊源的分类和内容,也无法很好地指明各种法律渊源之间的相互关系。法源理论视角下,清代刑事法律渊源问题研究应在法的适用立场下进行,去寻找那些为案件审判能够提供规范性依据的那些法的创制(规范)行为或事实,并弄清楚裁判依据范围有多大,不同法律渊源适用的层级或顺序为何。法源理论下,法律渊源分为效力渊源和认知渊源。清代刑事法律渊源中属于效力渊源的有律文和例文,属于认知渊源的有刑部通行、司法成案和秋审中的“实体性”规范以及被比附加减的律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源理论 清代刑事法律渊源 效力渊源 认知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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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豫派律学及其法治实践
15
作者 翟文豪 《山西警察学院学报》 2024年第4期15-23,共9页
晚清时期,刑部形成了豫派律学和陕派律学。豫派律学家既是传统士子,亦是律学专家,躬耕刑部多载,在法律方面具有较高造诣。相较于陕派律学的丰富历史遗产,豫派律学囿于史料的缺乏,在学界影响较小。豫派律学家的作品主要集中于诗歌、随笔... 晚清时期,刑部形成了豫派律学和陕派律学。豫派律学家既是传统士子,亦是律学专家,躬耕刑部多载,在法律方面具有较高造诣。相较于陕派律学的丰富历史遗产,豫派律学囿于史料的缺乏,在学界影响较小。豫派律学家的作品主要集中于诗歌、随笔,专门的律学著作较少。晚清朝廷的政治氛围、豫派群体的同科士子之情,以及豫派对豫省的关心和扶持,是促进豫派律学形成和发展的重要原因。豫派律学家修己率身、公正司法,讲求法理的灵活运用,面对近代西方法律的冲击,作为传统法律的坚守者,其给出了时代的思考,对于把握近代法律转型有重要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晚清 豫派律学 陕派律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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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广州十三行法制的特征
16
作者 朱腾伟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学报》 2024年第4期104-112,共9页
清康熙二十三年实施开海贸易之后,为了管理在广州十三行开展的中西贸易,清政府以粤海关职权与职责为内容创设了海关管理法律制度,通过设定十三行行商的权利与义务构建了行商管理法律制度,围绕外商的权利与义务建立了外来人员管理法律制... 清康熙二十三年实施开海贸易之后,为了管理在广州十三行开展的中西贸易,清政府以粤海关职权与职责为内容创设了海关管理法律制度,通过设定十三行行商的权利与义务构建了行商管理法律制度,围绕外商的权利与义务建立了外来人员管理法律制度,在法制运行中形成了清朝广州十三行法制体系。从法律渊源的维度审视,国家制定法奠定了广州十三行法制的规范基础,单行规章设定了广州十三行法制的重点规范,商事习惯法则是广州中西贸易管理规范的必要补充。出于适应新型广州中西贸易的管理需要,加之受中西法律文化冲突的影响,清朝广州十三行法制具有近代性的特质,但从设立意旨、制度理念以及具体规范方面进行考察,其本质仍未脱离封建法制的窠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清朝 广州十三行法制 法律体系 法律规范 法律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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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唐代判词中礼法关系对当代裁判文书的借鉴意义
17
作者 苏志佳 姚澍 《北京城市学院学报》 2024年第4期80-84,共5页
判词在古代诉讼中相当于现在法院的裁判文书。唐代判词具有以情理说服和说理透彻两大特点,且具有较高的文学价值。由于我国目前的裁判文书具有格式刻板且说理不透、文采不足和缺乏情理等问题,而唐代判词注重以情说理、以典故说理、以道... 判词在古代诉讼中相当于现在法院的裁判文书。唐代判词具有以情理说服和说理透彻两大特点,且具有较高的文学价值。由于我国目前的裁判文书具有格式刻板且说理不透、文采不足和缺乏情理等问题,而唐代判词注重以情说理、以典故说理、以道德说理和以文化说理,对我国裁判文书改革具有良好的借鉴意义。建议通过优化法律表达方式,学习唐代判词的逻辑清晰、寓情于理的表达方法,凸显法官的司法智慧等途径助力我国裁判文书改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唐代判词 礼法关系 裁判文书 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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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收留迷失子女律”研究
18
作者 王晓斐 《乐山师范学院学报》 2024年第3期85-93,共9页
收留迷失子女律源于汉唐时期的略人略卖人律,明朝时单独设立,并延续至清。该律条主要惩治收留迷失或在逃之人、冒认良人或他人奴婢为自家奴婢、私自收养四岁以上遗弃儿童、故意遗弃子女且待其成年又试图将其认回,以及出征官员兵丁携带... 收留迷失子女律源于汉唐时期的略人略卖人律,明朝时单独设立,并延续至清。该律条主要惩治收留迷失或在逃之人、冒认良人或他人奴婢为自家奴婢、私自收养四岁以上遗弃儿童、故意遗弃子女且待其成年又试图将其认回,以及出征官员兵丁携带逃失良民子女等犯罪行为。与略人略卖人律相比,收留迷失子女律惩治的人群更加多样,且多激情犯罪,两者在实际的司法案件中存在一定转换的可能。此外,清政府还建立了一整套详细的政务流程和奖惩机制用于解决收留迷失子女此类案件。研究收留迷失子女律,有利于深化对我国古代有关惩治人口犯罪法律体系的认识,可为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供借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清代 收留迷失子女律 人口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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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建中年间岭南“撙节送上都”银铤考释
19
作者 李锦绣 张慧芬 《吉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1期25-32,共8页
中国人民银行所藏“唐代岭南观察使建中四年巡内州及当使撙节送上都”银铤铭文的关键词“撙节”,即节俭支费之意,与“方圆”分别代表节流与开源两种理财方式。此银铤铭文中的“巡内州”“当使”及“送上都”涉及唐后期的两税三分制,岭... 中国人民银行所藏“唐代岭南观察使建中四年巡内州及当使撙节送上都”银铤铭文的关键词“撙节”,即节俭支费之意,与“方圆”分别代表节流与开源两种理财方式。此银铤铭文中的“巡内州”“当使”及“送上都”涉及唐后期的两税三分制,岭南将撙节银送上都,体现了两税法后中央与地方的财政、政治关系。这笏银铤的进献者是岭南节度、观察使元琇。建中时期德宗与藩镇频繁战争,国家财政难支,岭南献撙节银是为应付庞大的军费开支。兴元元年,元琇升为户部侍郎、判度支,应与其撙节进银之功有很大关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撙节 岭南 银铤 两税三分制 唐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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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人追复“三代”之原因蠡测
20
作者 谭积仁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学报》 2024年第2期41-46,共6页
宋朝建国之后,朝野都认识到历史乱多治少,加之北宋承五代废墟而来,如何避免成为第六代?这让他们心里产生了巨大的焦虑,并开始从历史中借鉴经验。“三代”号称“极治之世”,寿命最久,而历代称治的汉、唐,寿命却明显更短。“汉唐”可以成... 宋朝建国之后,朝野都认识到历史乱多治少,加之北宋承五代废墟而来,如何避免成为第六代?这让他们心里产生了巨大的焦虑,并开始从历史中借鉴经验。“三代”号称“极治之世”,寿命最久,而历代称治的汉、唐,寿命却明显更短。“汉唐”可以成为第一步追求的典范,但如果要想国祚更久,则“三代”无疑是更理想的仿效对象。提倡“三代”,也有助于应对佛教挑战。而当时思想资源有限,宋代朝野并不能提出超越儒家“三代之治”的其他理想世界。因此,在与“汉唐故事”“祖宗家法”的对比中,“三代之治”得到了极大的推崇,这也促成了儒学的复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治少乱多 治国方略 三代之治 汉唐故事 祖宗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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