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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拾四要件犯罪构成:从可取性到核心重申 被引量:1
1
作者 马荣春 《河南警察学院学报》 2023年第1期85-94,共10页
因为能够处理好自身与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的关系,且能够吸纳正当化事由,四要件犯罪构成的可取性应予肯定。而在肯定四要件犯罪构成的可取性之后,我们还应消除因“基本逻辑错误”“基本立场错误”和“基本前提错误”而对犯罪构成所形成... 因为能够处理好自身与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的关系,且能够吸纳正当化事由,四要件犯罪构成的可取性应予肯定。而在肯定四要件犯罪构成的可取性之后,我们还应消除因“基本逻辑错误”“基本立场错误”和“基本前提错误”而对犯罪构成所形成的新的疑虑,且应赋予犯罪构成以“司法学顺序性”或“方法论顺序性”。进一步地,当把认定犯罪的方法逻辑和司法效率结合起来,则四要件犯罪构成的“内序”应确定为“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观方面”。最终,四要件犯罪构成应重申的“核心要件”便是“犯罪主观方面(要件)”,而这是由“犯罪主观方面(要件)”与其他犯罪构成要件的相互关系所决定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四要件犯罪构成 出罪功能 正当化事由 内序 犯罪主观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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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定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之再反思
2
作者 姚建龙 刘兆炀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23年第4期63-80,共18页
对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的批评与质疑由来已久,但是,自我国刑法学界引入三阶层犯罪论体系以后,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才真正地迎来危机与挑战。无可否认,三阶层犯罪论体系确实为提升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的逻辑性与精细化作出了不少贡献,但也... 对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的批评与质疑由来已久,但是,自我国刑法学界引入三阶层犯罪论体系以后,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才真正地迎来危机与挑战。无可否认,三阶层犯罪论体系确实为提升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的逻辑性与精细化作出了不少贡献,但也存在着脱离中国语境、与理论发展和司法实践相割裂的问题。世界上绝不可能存在十全十美的犯罪构成理论,冷静下来深入思考不难发现,坚持我国现有的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的历史必然性仍在延续,其不仅获得了司法实践的充分肯定,而且是经过本土化改造所发展的理论。在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与“三大体系”建设的时代课题下,是否有必要进行“推倒重来式”变革,在今天更有反思的意义。理性的路径应当是在继承与借鉴的基础上,坚持发展能够解决实践疑难问题且更加本土化的犯罪构成理论,并在此基础上努力提升中国刑法学的国际学术话语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犯罪构成理论 “三大体系” 本土化 四要件说 三阶层犯罪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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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犯罪的构成要件 被引量:14
3
作者 吴志良 李水生 《中国环境科学》 EI CAS CSSCI CSCD 北大核心 1998年第1期25-28,共4页
环境犯罪是一种新的犯罪类型,其构成要件有自己的特点,与传统犯罪构成要件有很大不同。本文对此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首先,在环境犯罪中,犯罪主体有自然人和法人两种;其次,大多数环境犯罪是过失犯罪,其过失将依据这... 环境犯罪是一种新的犯罪类型,其构成要件有自己的特点,与传统犯罪构成要件有很大不同。本文对此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首先,在环境犯罪中,犯罪主体有自然人和法人两种;其次,大多数环境犯罪是过失犯罪,其过失将依据这样一个标准来确定,即行为人是否采取了有效防治措施以力图避免损害结果的发生,如果没有,应认定过失成立;再次,环境犯罪之客观要件主要指犯罪行为以及犯罪行为与危害后果的因果联系。在确定犯罪行为时,利益衡量原则将起非常重要的作用。鉴于具体、明确的因果联系难以证明,因果关系必须采用推定因果关系的原则确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危害 环境犯罪 犯罪构成要件 刑法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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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诈骗罪比较研究 被引量:10
4
作者 叶高峰 王俊平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1年第5期89-95,共7页
保险诈骗从普通诈骗罪中分离出来是必要的 ,中国刑法对保险诈骗罪采用结果犯的模式是合理的。但以行为犯罪的方式设置这种犯罪并不可靠。与其他国家相比 ,中国刑法应增设保险诈骗罪的目的性要件。中国刑法对保险诈骗罪的刑事干预强度较... 保险诈骗从普通诈骗罪中分离出来是必要的 ,中国刑法对保险诈骗罪采用结果犯的模式是合理的。但以行为犯罪的方式设置这种犯罪并不可靠。与其他国家相比 ,中国刑法应增设保险诈骗罪的目的性要件。中国刑法对保险诈骗罪的刑事干预强度较大 ,这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刑法理论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保险诈骗罪 刑事立法方式 刑事责任 比较研究 刑法 犯罪主体 构成要件 主观要件 行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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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论体系的维度 被引量:4
5
作者 李晓明 彭文华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期109-124,共16页
犯罪论的事实判断是对外界客观行为的实然认识,价值评价是主体对客观事实的应然判断,两者应当是协调统一的。行为入罪具有客观规律性。犯罪论的事实判断包括客观事实判断与主观事实判断,具有普遍性与特殊性、恒定性与可变性。犯罪论的... 犯罪论的事实判断是对外界客观行为的实然认识,价值评价是主体对客观事实的应然判断,两者应当是协调统一的。行为入罪具有客观规律性。犯罪论的事实判断包括客观事实判断与主观事实判断,具有普遍性与特殊性、恒定性与可变性。犯罪论的价值评价包括客观价值评价、主观价值评价和混合价值评价。行为入罪在价值评价上需要遵循目的有效性、手段有效性、司法有效性、效益均衡性和后果均衡性原则。大陆法系国家的犯罪论体系缺乏实质的混合价值评价要素;我国平面的犯罪论体系缺乏形式的混合价值评价要素。重构论不可行的理由是:作为其哲理根据的事实与价值二元论早已崩溃,作为其立论基础的德日阶层犯罪论体系在评判次序上并非先事实后价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事实判断 价值评价 犯罪构成 犯罪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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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罚构成要素 被引量:5
6
作者 周洪波 吴华清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4年第6期50-54,共5页
刑罚是一个自在的运行系统,它有自己独特的运行结构和运行规律。刑罚史上三大学说的论争之所以永无休止,即在于漠视了对刑罚构成要素的探究。刑罚是立法者与司法者基于犯罪的有责性而对惩罚对象有意施加的一种不快结果,在构成上,必须具... 刑罚是一个自在的运行系统,它有自己独特的运行结构和运行规律。刑罚史上三大学说的论争之所以永无休止,即在于漠视了对刑罚构成要素的探究。刑罚是立法者与司法者基于犯罪的有责性而对惩罚对象有意施加的一种不快结果,在构成上,必须具备有责性、有意性和不快结果施加这三个有机统一且不可或缺的要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罚 司法者 立法者 犯罪 构成要素 学说 有机统一 探究 大学 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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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构成的定量因素论纲 被引量:30
7
作者 王志祥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4期87-92,共6页
犯罪构成的定量因素的存在具有必然性。定量因素的类型包括数额、情节以及目的犯的目的。以犯罪构成的定量因素为标准,可以将基本犯的既遂形态分为数额犯、目的犯和情节犯。
关键词 犯罪构成 定量因素 数额 情节 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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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童行为入罪的必要性之探析 被引量:7
8
作者 武晓红 王箫桐 《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3期69-74,共6页
近年来,虐待儿童的行为备受社会各界的关注,学界对于虐童行为的认定存在很多的争议,司法实践中也有认定为寻衅滋事罪,但是这并不符合刑法学理论犯罪的构成要件。从长远来看,笔者认为应当将虐童行为纳入我国刑法调整的范围,据此以保护未... 近年来,虐待儿童的行为备受社会各界的关注,学界对于虐童行为的认定存在很多的争议,司法实践中也有认定为寻衅滋事罪,但是这并不符合刑法学理论犯罪的构成要件。从长远来看,笔者认为应当将虐童行为纳入我国刑法调整的范围,据此以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虐待儿童 社会危害性 犯罪构成 身体虐待 精神虐待 性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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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犯罪构成理论之重构——刑事一体化纬度的考量 被引量:6
9
作者 刘沛谞 陈幸欢 《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年第2期70-74,共5页
犯罪构成是我国犯罪论及刑法学的基石性理论范畴。从原初的意义上考察,犯罪构成兼具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双重功能属性。由于外在观念和内部构造的双重因素,长期以来犯罪构成被仅从实体刑法的角度加以研究,从而导致其程序机能的弱化。由此... 犯罪构成是我国犯罪论及刑法学的基石性理论范畴。从原初的意义上考察,犯罪构成兼具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双重功能属性。由于外在观念和内部构造的双重因素,长期以来犯罪构成被仅从实体刑法的角度加以研究,从而导致其程序机能的弱化。由此,应对现行犯罪构成体系进行结构性改进,建立犯罪构成的实践模式,恢复其对刑事司法实践的导引功能,并推动刑事一体化理念在实践层面的展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犯罪构成 刑事一体化 犯罪阻却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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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阶层”犯罪结构模式的中国语境批判 被引量:12
10
作者 杨兴培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2期119-134,共16页
德国、日本"三阶层"犯罪结构模式被引入我国刑法学界后,以我国应有的刑法文化视野和人类社会几千年来认定犯罪的应有技术操作要求来看,不但会发现其体系内部本身存在着针对性不强、技术性不高、逻辑性不严密的固有缺陷,而且... 德国、日本"三阶层"犯罪结构模式被引入我国刑法学界后,以我国应有的刑法文化视野和人类社会几千年来认定犯罪的应有技术操作要求来看,不但会发现其体系内部本身存在着针对性不强、技术性不高、逻辑性不严密的固有缺陷,而且还会发现在这一理论体系之外存在着我国刑法学面对这一理论已经缺乏甚至丧失了自我审视、自我警觉、自我批判而导致的盲目崇拜、盲目采信、盲目遵从的不正常现象。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刑事警察的主要任务在于侦破案件,还原事实真相,"三阶层"的理论指导性意义不强,而对于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来说,评价犯罪、认定犯罪,是在犯罪主体资格具备的基础上,强调主客观的高度一致性,所谓的"三阶层"犯罪结构模式的位阶关系基本上没有多少实践价值。解构"三阶层"犯罪结构模式,提出以犯罪主体资格为基础,以主客观两要件为内容的犯罪构成"新模式",可以释疑,经得起证伪,对得起质疑,可以实现立法之规格模型,习法之分析工具,司法之操作技术之基本功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犯罪构成 三阶层 四要件 犯罪主体资格 主客观两要件 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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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但出符合形式犯罪构成的行为说” 被引量:7
11
作者 牛忠志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期49-56,共8页
"但出符合形式犯罪构成的行为说"主张刑法第13条"但书"所"但出"的是"符合形式犯罪构成"且又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该说的不足之处主要有:对我国的犯罪构成进行形式化... "但出符合形式犯罪构成的行为说"主张刑法第13条"但书"所"但出"的是"符合形式犯罪构成"且又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该说的不足之处主要有:对我国的犯罪构成进行形式化解释打破了"我国的犯罪构成是犯罪成立的唯一法律标准"的信条;混用了"犯罪构成"与"构成要件"这两个属于不同理论体系且内涵不同的术语;忽视了我国刑法分则许多条文都明确规定的"情节严重"为入罪门槛并以此对刑法总则第13条"但书"做了照应性规定的事实;对我国犯罪构成的形式化解释会导致刑法第13条与刑法第63条、第101条规定在体系上的矛盾。在我国的熟人社会尚未彻底解体、人治文化统治尚未彻底改观,以及司法的整体水平和司法体制仍处于社会主义法治初创阶段的现实状态下,"但出符合形式犯罪构成的行为说"在司法实践中难以得到贯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犯罪构成 但书 形式解释 但出符合形式犯罪构成的行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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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垄断罪的依据、构成与刑事责任 被引量:16
12
作者 郑鹏程 《河北法学》 2003年第2期87-91,共5页
垄断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将垄断犯罪化既有理论依据 ,也有法律依据。垄断罪的主体既包括自然人 ,也包括法人、非法人组织 ,既包括经济组织 ,也包括行政组织 ;垄断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限制竞争的直接故意 ;垄断罪侵害的客体是为国家法... 垄断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将垄断犯罪化既有理论依据 ,也有法律依据。垄断罪的主体既包括自然人 ,也包括法人、非法人组织 ,既包括经济组织 ,也包括行政组织 ;垄断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限制竞争的直接故意 ;垄断罪侵害的客体是为国家法律所保护的自由、公平的竞争秩序 ;垄断罪以垄断行为造成严重的社会后果为客观要件。垄断罪的刑事责任有罚金与监禁 ,前者既适用于法人、非法人组织 ,也适用于自然人 ,后者只适用于自然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垄断罪 依据 构成 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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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犯罪构成体系的缺陷与完善 被引量:9
13
作者 聂昭伟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5期62-68,共7页
由于犯罪构成体系是为刑事诉讼证明实践服务的,因此对于该体系是否存在缺陷以及如何进行完善,均应从刑事证明实践的视角出发。从证明对象上来看,我国犯罪客体属于多余要件,而违法性要件则为遗漏要件;从证明责任分配上来看,由于犯罪构成... 由于犯罪构成体系是为刑事诉讼证明实践服务的,因此对于该体系是否存在缺陷以及如何进行完善,均应从刑事证明实践的视角出发。从证明对象上来看,我国犯罪客体属于多余要件,而违法性要件则为遗漏要件;从证明责任分配上来看,由于犯罪构成缺乏推定效力,导致证明责任分配的混乱。为此,在完善我国犯罪构成体系时,需要将违法性要件纳入犯罪客体并划分各要件之间的层次性,以恢复犯罪构成的推定效力,从而实现其对证明责任的合理分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犯罪构成 证明对象 证明责任 违法性要件 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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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阶层犯罪构成体系:一个域外经验的反思与质疑 被引量:6
14
作者 缑泽昆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2期167-184,共18页
照搬德日三阶层犯罪构成体系并非完善我国犯罪构成体系完善的正确方向。对比我国传统四要件犯罪构成体系,三阶层体系所具有的所谓比较"优点"属于主观臆断。三阶层体系内部存在逻辑上的矛盾;在三阶层体系下,故意、过失的体系... 照搬德日三阶层犯罪构成体系并非完善我国犯罪构成体系完善的正确方向。对比我国传统四要件犯罪构成体系,三阶层体系所具有的所谓比较"优点"属于主观臆断。三阶层体系内部存在逻辑上的矛盾;在三阶层体系下,故意、过失的体系地位无法确定,对客观违法与主观责任无法予以真正区分。三阶层体系的具体构造在当今德日刑法理论中已开始被展开质的改造,其通说理论地位在未来还能否被保持尚存在疑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犯罪构成体系 四要件 三阶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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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竞合与想象竞合区分标准之评析与重建 被引量:13
15
作者 左坚卫 《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6期107-113,共7页
现有法条竞合与想象竞合的区分标准均未能把握二者的本质特征与区别,因而存在缺陷。法条竞合与想象竞合的本质区别在于,前者是数法条对同一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全部损害事实的多角度重复评价,而后者是不同法条或者说不同罪名对同一犯罪行... 现有法条竞合与想象竞合的区分标准均未能把握二者的本质特征与区别,因而存在缺陷。法条竞合与想象竞合的本质区别在于,前者是数法条对同一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全部损害事实的多角度重复评价,而后者是不同法条或者说不同罪名对同一犯罪行为所造成的损害事实的不同部分分别作出评价。法条竞合源于法律的错杂规定,而想象竞合源于同一犯罪行为发生了分别触犯不同罪名的多重损害事实。在法条竞合的情况下,一行为所触犯的数法条在逻辑上均能够对该行为及其造成的损害事实作出全面评价;在想象竞合的情况下,一行为所触犯的数法条至少有一个无法对该行为作出全面评价。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条竞合 想象竞合 区分标准 法条关系 犯罪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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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化犯若干问题探析——以转化型抢劫罪为视角 被引量:6
16
作者 王永杰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06年第3期66-70,共5页
转化犯为我国刑法所独创的犯罪类型,具有立法实践在先、理论研究在后的特点。转化犯与准犯、结合犯、牵连犯的内涵均不相同,不应将其与此三个概念混同起来。转化犯的成立条件包括前提条件和必要条件这两个方面,应当以转化后之罪的既未... 转化犯为我国刑法所独创的犯罪类型,具有立法实践在先、理论研究在后的特点。转化犯与准犯、结合犯、牵连犯的内涵均不相同,不应将其与此三个概念混同起来。转化犯的成立条件包括前提条件和必要条件这两个方面,应当以转化后之罪的既未遂标准来判断转化犯的既未遂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转化犯 构成特征 成立条件 转化型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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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伐、滥伐林木罪的重要问题 被引量:18
17
作者 张明楷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21年第5期1-17,共17页
将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制度或者管理秩序作为滥伐林木罪的保护法益,并不理想;滥伐林木罪的保护法益应是森林资源及其合理利用,盗伐林木罪的保护法益则还包括国家、集体和他人对生长中的林木的所有权。盗伐林木罪与滥伐林木不是对立关系... 将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制度或者管理秩序作为滥伐林木罪的保护法益,并不理想;滥伐林木罪的保护法益应是森林资源及其合理利用,盗伐林木罪的保护法益则还包括国家、集体和他人对生长中的林木的所有权。盗伐林木罪与滥伐林木不是对立关系,而是特别关系;凡是没有取得采伐许可证,或者虽然取得了采伐许可证,但违反许可的地点、数量、种类等要求砍伐林木的,都属于滥伐林木;在此基础上侵犯了他人对生长中的林木的所有权的行为,则成立盗伐林木罪;非法占有目的不应是盗伐林木罪的主观要素,只需要根据客观要素判断对行为是以滥伐林木罪论处还是以盗伐林木罪论处。盗伐林木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法条竞合中的特别关系,但盗伐林木罪与盗窃罪不是特别关系,二者可能成立想象竞合;盗伐、滥伐林木罪的既遂标准是林木被采伐,而不是行为人占有了被采伐的林木;滥伐自己所有的林木的行为虽然构成滥伐林木罪,但所采伐的林木不应作为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盗伐林木罪 滥伐林木罪 保护法益 构成要件 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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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大陆法系刑法中犯罪过失理论的整体性反思 被引量:5
18
作者 刘跃挺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6年第3期143-151,共9页
中国刑法典中的过失概念将认识因素与意志因素两者结合同时分析并判断过失之内涵。美国模范刑法典与德日刑法学理论都只是从认识因素角度对过失内涵加以界定。大陆法系刑法学中犯罪过失概念的再认识有其必要性,过失犯罪整体概念中的注... 中国刑法典中的过失概念将认识因素与意志因素两者结合同时分析并判断过失之内涵。美国模范刑法典与德日刑法学理论都只是从认识因素角度对过失内涵加以界定。大陆法系刑法学中犯罪过失概念的再认识有其必要性,过失犯罪整体概念中的注意义务与注意能力系其概念之内涵中最为重要的两个组成部分。德日刑法中犯罪过失概念的理论重点在于行为人在违反注意义务的情况下实现犯罪构成要件。其中,注意义务分为预见义务与回避义务。过失犯罪之行为不法的认定基准不只在于注意义务违反性,而更在于行为人有预见且回避结果发生之能力,却未尽力去避免。中国传统犯罪过失理论通说是以"4要件"为基础并进而展开相关专业性阐释与研究,但司法实践中对犯罪过失之判定却缺乏可行的规范性标准。基于人权保护与保障理念,中国刑事立法及其理论研究应该更加积极地阐释与分析犯罪过失客观事实上的"过错归属性"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过失犯罪 注意义务 注意能力 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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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构成视野下的侦查取证新论——“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实践路径探索 被引量:5
19
作者 揭萍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5期120-131,共12页
"以审判为中心"的根本是要求刑事诉讼各阶段都要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以证据为核心。刑事诉讼是建立在既有犯罪事实基础之上开展的与刑法契合性的查证判断过程,侦查取证的本质是对犯罪构成事实的发现与证明,犯罪构成要件的可证... "以审判为中心"的根本是要求刑事诉讼各阶段都要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以证据为核心。刑事诉讼是建立在既有犯罪事实基础之上开展的与刑法契合性的查证判断过程,侦查取证的本质是对犯罪构成事实的发现与证明,犯罪构成要件的可证明性是侦查取证的逻辑起点。在侦查程序中,实施案件事实递进判断是犯罪构成的主要功能,侦查不同阶段犯罪构成要件查证重点和运用次序存在差异;围绕行为主观要件查证这一核心夯实行为客观方面证据材料才能为审判阶段的事实认定与法律裁量奠定良性基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以审判为中心 犯罪构成 侦查取证 主观要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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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非法持有有毒有害食品行为的刑法规制 被引量:5
20
作者 蔡若夫 《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5年第3期464-469,共6页
目前我国大量出现的非法持有有毒有害食品行为,仅仅依靠行政和经济制度对其进行约束是远远不够的,其社会危害性已达到了犯罪的程度,只有通过在刑法中设立"非法持有有毒有害食品罪"来打击这些非法牟利者,才能够从根本上遏制为... 目前我国大量出现的非法持有有毒有害食品行为,仅仅依靠行政和经济制度对其进行约束是远远不够的,其社会危害性已达到了犯罪的程度,只有通过在刑法中设立"非法持有有毒有害食品罪"来打击这些非法牟利者,才能够从根本上遏制为非法牟利而不惜危害公共安全和经济秩序的恶劣行为。从犯罪构成要件来看,该罪的犯罪主体是自然人和单位,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客体是公共安全和经济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将有毒有害食品作为原材料投入生产,为用于销售或用于经营性服务而非法持有有毒有害食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非法持有有毒有害食品 必要性 犯罪构成 立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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