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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1186条(公平责任规则)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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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慧娟 《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学报》 2023年第2期1-5,57,共6页
《民法典》第1186条对公平责任规则作出实质性修改,强调法官判定无过错的当事人分担损失,应当严格遵循法律的特别规定。从《民法通则》到《民法典》,公平责任规则在我国已经存续三十多年,具有存在的必要性和坚实的法理依据。通过对《民... 《民法典》第1186条对公平责任规则作出实质性修改,强调法官判定无过错的当事人分担损失,应当严格遵循法律的特别规定。从《民法通则》到《民法典》,公平责任规则在我国已经存续三十多年,具有存在的必要性和坚实的法理依据。通过对《民法典》第1186条进行体系解释和文义解释,可以得出公平责任规则是分担损失的一般规则,而不是归责原则。关于“依照法律的规定”的指向范围,应当仅包括《民法典》第1190条无过错的暂时丧失心智者的补偿责任和第1254条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的补偿责任两类,其他类型的补偿责任均不在公平责任规则的适用范畴之内。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平责任规则 《民法典》第1186条 分散损失 归责原则 补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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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受益人适当补偿之精神损害问题研究
2
作者 王家阳 《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3年第4期102-110,共9页
鉴于见义勇为受益人适当补偿制度对全社会传播正义的价值与公平责任制度守望互助的基本理念最为契合,因此见义勇为受益人适当补偿宜定性为公平责任的具体适用情形之一。由于精神损害结果具有一定的独立性,结合见义勇为者亟须优待的社会... 鉴于见义勇为受益人适当补偿制度对全社会传播正义的价值与公平责任制度守望互助的基本理念最为契合,因此见义勇为受益人适当补偿宜定性为公平责任的具体适用情形之一。由于精神损害结果具有一定的独立性,结合见义勇为者亟须优待的社会需求,应当将精神损害纳入受益人适当补偿的损失范围。关于具体的精神损害补偿路径,应采取多样化的救济机制,并且对精神损害补偿数额加以限制,实现见义勇为者和见义勇为受益人双方利益的平衡,为《民法典》时代中见义勇为制度的完善提供可行性的解释论方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见义勇为受益人 适当补偿 精神损害 公平责任 分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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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作为损害赔偿原则与责任承担方式的恢复原状——以侵权法为中心 被引量:6
3
作者 王智嵬 赵继伦 《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期65-74,共10页
在中国的民法语境中,恢复原状具有双重属性:一为损害赔偿之基本原则;二为具体责任之承担方式。作为损害赔偿基本原则之恢复原状,它涵盖了几乎所有的具体责任承担方式,旨在维持权利人权利和利益的完满状态,并防止受害人因侵权而获利,故... 在中国的民法语境中,恢复原状具有双重属性:一为损害赔偿之基本原则;二为具体责任之承担方式。作为损害赔偿基本原则之恢复原状,它涵盖了几乎所有的具体责任承担方式,旨在维持权利人权利和利益的完满状态,并防止受害人因侵权而获利,故而此意义上的恢复原状衍生出了完全赔偿和损益相抵两项赔偿原则。作为具体责任承担方式的恢复原状,和其他具体的责任承担方式并列,是一种独立的责任承担方式,它具有独立的调整范围和独特的制度功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恢复原状 完全赔偿 损益相抵 责任承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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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会损失赔偿理论的反思与突破 被引量:5
4
作者 李显冬 王稳 《河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3期65-71,共7页
机会损失虽以可能性的减损为表现,但其实质内涵在于当事人获取利益或避免损害有利条件的减损或灭失。以"条件"的客观性为依托,机会利益具有较为独立的价值。"有利条件的减损"这一客观视角的引入,使得机会损失中因... 机会损失虽以可能性的减损为表现,但其实质内涵在于当事人获取利益或避免损害有利条件的减损或灭失。以"条件"的客观性为依托,机会利益具有较为独立的价值。"有利条件的减损"这一客观视角的引入,使得机会损失中因果关系、主观过错的鉴别更具针对性,且对有利条件减损的救济也比单纯的概率赔偿更有说服力和可操作性。由此,可以较大程度地避免传统损害赔偿理论对机会损害赔偿理论的诘难和排斥,使其获得更宽的适用范围。本文基于"有利条件减损"的判断标准,对机会损失的适用范围和条件进行了限定,并提出机会损失的计算和赔偿方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机会损失 有利条件 损害赔偿 比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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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益剥夺”规范意义的再审视——以《民法典》第1182条前半段规定为分析对象 被引量:3
5
作者 张玉东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5期82-98,共17页
明确《民法典》第1182条“按照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的规范意义,为其适用的前提。因被侵权人财产损失与侵权人获益并不处于全然对应关系且存在本质差异,故将“按照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解读为财产损失赔偿标准并不具有说服... 明确《民法典》第1182条“按照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的规范意义,为其适用的前提。因被侵权人财产损失与侵权人获益并不处于全然对应关系且存在本质差异,故将“按照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解读为财产损失赔偿标准并不具有说服力。在我国侵权责任制度范畴内,获益剥夺中的获益应指向积极获益且应为被侵权人所保有。预防功能的有效实现,为将侵权人获益归属于被侵权人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同时,获益剥夺虽被我国侵权责任制度中的损害赔偿所涵盖,但其与填补性赔偿存在本质区别。在规范意义上,“按照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不仅体现为一种损害赔偿责任,也隐含着立法者将获益剥夺确认为一种新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的认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获益剥夺 赔偿损失 损害赔偿 财产损失赔偿标准 民事责任承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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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 被引量:2
6
作者 石杰 刘晓琨 《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5年第2期35-38,共4页
赔偿范围问题在缔约过失责任理论中一直颇有争议。本文基于缔约过失责任概念的基本界定,认为缔约过失责任损害赔偿的基本范围为信赖利益的损失。相应地,为契合缔约过失责任理论的创立初衷和平衡当事人的利益,信赖利益的赔偿范围应包括... 赔偿范围问题在缔约过失责任理论中一直颇有争议。本文基于缔约过失责任概念的基本界定,认为缔约过失责任损害赔偿的基本范围为信赖利益的损失。相应地,为契合缔约过失责任理论的创立初衷和平衡当事人的利益,信赖利益的赔偿范围应包括了间接利益、非财产上损失以及第三人等损失,但应以履行利益为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缔约过失责任 信赖利益 履行利益 非财产上的损失 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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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第三者”之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被引量:3
7
作者 赵静 武奎元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4年第6期18-20,共3页
本文着眼于充分保护“第三者插足”案件中无过错配偶方的合法权益 ,对“第三者”相关问题进行了分析 ,论证了“第三者”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缘由 ,通过对“第三者插足”侵害客体的分析 ,阐述了对现在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反思。
关键词 第三者 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婚姻法 中国 无过错配偶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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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公平责任的“变”与“不变”——以《民法典》第1186条为中心 被引量:3
8
作者 张玉东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2022年第6期13-23,共11页
《民法典》第1186条为公平责任的基础性规定。相比于《侵权责任法》第24条,其既有变化之处,也有不变之处。变化之处体现为,第1186条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修改为“依照法律的规定”,使该条由请求权基础转化为引致性规范,并极大缩减了... 《民法典》第1186条为公平责任的基础性规定。相比于《侵权责任法》第24条,其既有变化之处,也有不变之处。变化之处体现为,第1186条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修改为“依照法律的规定”,使该条由请求权基础转化为引致性规范,并极大缩减了公平责任的适用情形。不变之处体现为,公平责任的基础性规定被保留且承继了除变化之处以外的条文措辞,保持了公平责任制度体系的完整性,并继续对公平责任具体性规定的认定及适用构成限定。《民法典》中的公平责任,仅体现为第182条、第1190条中的“适当补偿”。公平责任基础性规定的保留,为未来公平责任具体性规定的创设留有可能,但具体性规定的创设应受创设机关、规范位阶和创设条件上的限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公平责任 分担损失 适当补偿 归责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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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纯粹经济损失赔偿规则 被引量:3
9
作者 陈协平 《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第1期52-56,共5页
国外纯粹经济损失赔偿规则相对完善,有其独特的处理规制,而我国的赔偿规则尚不健全,可以从适当扩张合同责任、重构侵权责任法一般条款、完善类型化赔偿规则等方面规范我国纯粹经济损失赔偿规则,以利于我国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 纯粹经济损失 赔偿规则 合同责任 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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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第三人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思考 被引量:2
10
作者 姜淑明 李炯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第6期81-85,共5页
第三人精神损害是指第三人因耳闻或目睹直接侵权行为所造成的严重伤害而引起的心神不定、精神萎靡、绝望等种种精神损伤的总称。我国第三人精神损害赔偿确立的时间较短,现行法中存在许多不足:立法简单、零散,缺乏系统性、可操作性;第三... 第三人精神损害是指第三人因耳闻或目睹直接侵权行为所造成的严重伤害而引起的心神不定、精神萎靡、绝望等种种精神损伤的总称。我国第三人精神损害赔偿确立的时间较短,现行法中存在许多不足:立法简单、零散,缺乏系统性、可操作性;第三人范围过于狭窄;赔偿范围过于狭窄;精神损害赔偿金额缺乏明确定位。因此,第三人精神损害赔偿须在如下方面进一步加以完善:完善立法体例;扩大赔偿的范围;明确第三人的范围;规定赔偿金额的幅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精神损害 第三人精神损害赔偿 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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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道路交通安全法》看强制责任保险的发展对策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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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曾娜 《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4年第4期17-21,共5页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开始实施,使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法律地位得到认可。本文以此为出发点,探讨了强制责任保险的性质、目前的发展情况和面临的问题以及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以期准确了解和完善该制度并促进其在我国的发展。
关键词 强制责任保险 发展情况 发展对策 制度 中国 完善 问题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 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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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定域损失多式联运经营人赔偿责任的法律适用 被引量:2
12
作者 徐春龙 周茜 《中国海商法研究》 CSSCI 2022年第3期102-112,共11页
定域损失多式联运经营人赔偿责任的法律适用在司法实践中一直存在争议。以18宗包含海运区段的涉外多式联运定域损失索赔案件为切入点,梳理定域损失发生时多式联运经营人赔偿责任和责任限额的法律适用差异,提出以下观点:《中华人民共和... 定域损失多式联运经营人赔偿责任的法律适用在司法实践中一直存在争议。以18宗包含海运区段的涉外多式联运定域损失索赔案件为切入点,梳理定域损失发生时多式联运经营人赔偿责任和责任限额的法律适用差异,提出以下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105条关于网状责任制的规定不具有强制适用性,其仅在将中国法律作为多式联运合同的准据法时才发挥实体法律适用规则的功能,并可指向域外实体法的适用。定域损失发生时,除中国作为缔约国参加的国际公约(条约)强制适用或者调整定域损失区段运输方式的第三国强制性规定(公共政策)为中国互惠承认外,应优先贯彻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由当事人合意选择多式联运纠纷的准据法,当事人未明示选择的,依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多式联运合同适用的准据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多式联运 网状责任制 定域损失 意思自治 最密切联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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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船舶油污损害的损失分担 被引量:2
13
作者 郭红岩 《中国海商法研究》 CSSCI 2012年第2期33-38,26,共7页
船舶油污损害损失分担是指由导致油污损害的船舶所有人、石油进口商和船旗国等主体,按照一定的归责原则和赔偿序位,对船舶跨界油污损害的受害者所遭受的损失分担赔偿义务的法律机制。从20世纪60年代末开始,国际社会逐步建立了船舶油污... 船舶油污损害损失分担是指由导致油污损害的船舶所有人、石油进口商和船旗国等主体,按照一定的归责原则和赔偿序位,对船舶跨界油污损害的受害者所遭受的损失分担赔偿义务的法律机制。从20世纪60年代末开始,国际社会逐步建立了船舶油污损害损失分担的制度模式,确立了民事责任人的限额民事责任和石油进口方的限额赔偿义务,但没有涉及船旗国的国际赔偿责任。从船舶油污损害损失分担的概念入手,对现行分担船舶油污损害损失的主体及其局限性进行分析,论述建立有船旗国参与的船舶油污损害三级赔偿机制的基本框架及其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船舶油污损害 损失分担 三级赔偿 船旗国的国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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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视域下故意侵权精神痛苦损害赔偿责任的认定 被引量:1
14
作者 夏琳 《河北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5期237-241,共5页
精神痛苦损害赔偿制度肇始于英美法系,在故意侵权领域中,实质受害人及相关第三人都可就其精神痛苦严重程度向加害人提出精神损害赔偿,并获得相应的法律救济。第三人与实质受害人有无亲属关系直接影响加害人精神痛苦损害赔偿责任的认定... 精神痛苦损害赔偿制度肇始于英美法系,在故意侵权领域中,实质受害人及相关第三人都可就其精神痛苦严重程度向加害人提出精神损害赔偿,并获得相应的法律救济。第三人与实质受害人有无亲属关系直接影响加害人精神痛苦损害赔偿责任的认定。借鉴英美法系的相关条款,大陆法系部分国家已相继制定并实施了第三人精神痛苦损害赔偿制度。中国现行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仅对受害人基础权益受损所产生的精神损害予以救济,不符合保护受害人精神权益之实质。为此,有必要摆脱"无基础权益受损即无精神损害赔偿"的桎梏,有条件地认可第三人精神痛苦损害赔偿制度。其间,要合理界定第三人与实质受害人间的"密切关系"程度;规定第三人在侵权现场且以加害人知其在场情形为要;为了减少精神痛苦主观性带来的滥诉风险,建议附带第三人之严重精神痛苦的客观医学证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故意侵权 精神损害赔偿 实质受害人外之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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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合同制度的两个法律问题初探 被引量:2
15
作者 肖松平 《衡阳师范学院学报》 2004年第2期47-49,共3页
雇佣合同是一种以自然人的劳务为标的的合同,它常常在不同层次的含义上使用。区别狭义的雇佣合同与其它类似合同特别是劳动合同十分必要。"雇工责任,雇主承担"是解决雇工对外责任问题的一条基本原则,但在具体适用这一原则时,... 雇佣合同是一种以自然人的劳务为标的的合同,它常常在不同层次的含义上使用。区别狭义的雇佣合同与其它类似合同特别是劳动合同十分必要。"雇工责任,雇主承担"是解决雇工对外责任问题的一条基本原则,但在具体适用这一原则时,必须有一个准确全面的理解。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雇佣合同 劳动合同 对外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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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违约赔偿责任 被引量:1
16
作者 王国金 《江苏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1年第1期5-8,共4页
违约赔偿责任在性质上归属为民事责任。比较国内外立法 ,结合司法实践 ,从三个方面对其加以阐述并提出看法 :在责任的构成条件上 ,其与损害赔偿责任条件相同 ,要求具有违约行为、损害结果以及违约行为与损害结果的因果关系 ,不同的是违... 违约赔偿责任在性质上归属为民事责任。比较国内外立法 ,结合司法实践 ,从三个方面对其加以阐述并提出看法 :在责任的构成条件上 ,其与损害赔偿责任条件相同 ,要求具有违约行为、损害结果以及违约行为与损害结果的因果关系 ,不同的是违约赔偿责任实行无过错责任的原则 ;在责任的适用范围上 ,要求“完全赔偿” ,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但设定了“可预见规则”和“减损规则”作为限制 ;在责任的承担方式上为损害赔偿额 。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合同 违约赔偿责任 适用范围 合同法 违约金 构成条件 违约行为 合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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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对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责任
17
作者 胡必坚 吴双全 《安顺学院学报》 2007年第1期64-67,共4页
董事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对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责任,我国《公司法》对此缺乏一般性规定,这对于未上市的股份公司的第三人利益保护是非常不利的。分析我国股份公司董事对第三人赔偿责任立法现状及其不足,认为应当通过公司法做出诸如股份公... 董事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对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责任,我国《公司法》对此缺乏一般性规定,这对于未上市的股份公司的第三人利益保护是非常不利的。分析我国股份公司董事对第三人赔偿责任立法现状及其不足,认为应当通过公司法做出诸如股份公司董事对包括债权人在内的第三人损害赔偿责任的原则性规定、区分不同种类董事的赔偿责任以及改进董事责任保险制度、完善股东诉讼机制和导入债权人派生诉讼制度等措施来适度强化董事民事责任,保护第三人利益,实现公司相关者利益的合理平衡,最终促进经济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第三人 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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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探析 被引量:1
18
作者 黄邦道 《重庆教育学院学报》 2011年第5期51-53,共3页
建立科学合理的缔约过失责任赔偿范围,对于维护契约公正安全,保护当事人利益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认为信赖利益的直接损失是缔约过失责任赔偿范围的主要内容,机会利益应该纳入信赖利益的赔偿范围,固有利益损害包含在缔约过失损害赔偿范... 建立科学合理的缔约过失责任赔偿范围,对于维护契约公正安全,保护当事人利益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认为信赖利益的直接损失是缔约过失责任赔偿范围的主要内容,机会利益应该纳入信赖利益的赔偿范围,固有利益损害包含在缔约过失损害赔偿范围中,缔约过失责任损害赔偿范围中还应包含非财产损害的赔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缔约过失责任 赔偿范围 信赖利益 固有利益 非财产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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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与挑战:船级社在船舶油污损害赔偿案件中是否负责 被引量:1
19
作者 韩立新 王明慧 《中国海商法年刊》 2011年第3期99-105,共7页
一直以来,航运界和司法界都留传着船级社免责的惯例,然而近年来数起大型船舶油类泄漏造成灾难性生态污染事件的发生,却让国际各界对此免责传统及该传统依据的抗辩理由产生质疑。从船级社第三方责任的历史沿革出发,对船舶油污损害赔偿中... 一直以来,航运界和司法界都留传着船级社免责的惯例,然而近年来数起大型船舶油类泄漏造成灾难性生态污染事件的发生,却让国际各界对此免责传统及该传统依据的抗辩理由产生质疑。从船级社第三方责任的历史沿革出发,对船舶油污损害赔偿中船级社不承担第三方责任的抗辩理由加以详细剖析,并结合船级社的法律地位和性质以及目前有关的立法现状,对船舶油污损害赔偿案件中船级社承担第三方责任的发展趋势做出预测并提出相应建议,以期对各船级社尤其是中国船级社做出警示和启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船级社 船舶油污损害赔偿 第三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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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评《鹿特丹规则》的“海运履约方”制度
20
作者 孙勇志 王凤鸣 《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学报》 2012年第1期1-5,共5页
《鹿特丹规则》首次设计了"海运履约方"制度,确定了非合同主体的责任基础,扩大了非合同责任主体范围,部分突破了合同相对性原则,更利于货方索赔和权利救济;"海运履约方"与承运人同等承担义务和赔偿责任,全面加重了... 《鹿特丹规则》首次设计了"海运履约方"制度,确定了非合同主体的责任基础,扩大了非合同责任主体范围,部分突破了合同相对性原则,更利于货方索赔和权利救济;"海运履约方"与承运人同等承担义务和赔偿责任,全面加重了义务、风险。该制度预期对中国航运、物流业产生全面影响,应当采取积极应对措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海运履约方” 非合同责任主体 同等义务和赔偿责任 预期影响 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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