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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撤销之诉与申请再审的选择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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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许少波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期27-33,共7页
2012年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增设了第三人撤销之诉,这与此前司法解释和实践中存在的案外人申请再审程序构成了并存适用的紧张关系,学说上由此产生了"选择适用说"与"替代适用说"的论争。根据撤销之诉与再审程序的... 2012年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增设了第三人撤销之诉,这与此前司法解释和实践中存在的案外人申请再审程序构成了并存适用的紧张关系,学说上由此产生了"选择适用说"与"替代适用说"的论争。根据撤销之诉与再审程序的一般原理,再审程序必须以重大程序错误为再审事由,不可能将保护案外第三人合法权益作为发动再审的根据。如果采用再审程序对案外第三人实施救济,不仅会模糊"案外第三人"与"当事人"的界限,导致这两个概念的混同使用,而且还会损害案外第三人的审级利益。因此,应坚持统一适用撤销之诉对案外第三人进行救济,废止案外第三人申请再审的程序运作。当然,这样做的前提条件必须是扩大撤销之诉的适用范围,在最大程度上使立法目的得以实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正当权利保护 第三人撤销之诉 案外人申请再审 程序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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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合同法中意思自治的限制及对我国的启示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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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甘勇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3期11-16,共6页
美国法上对意思自治的限制主要有普通法上的限制和制定法上的限制。前者主要有:要求选择法律必须与合同或者当事人具有实质联系,不能违反本应适用法律所属国的基本政策,以及法院地的公共政策的限制;后者则区分不同的合同类型,以及不同... 美国法上对意思自治的限制主要有普通法上的限制和制定法上的限制。前者主要有:要求选择法律必须与合同或者当事人具有实质联系,不能违反本应适用法律所属国的基本政策,以及法院地的公共政策的限制;后者则区分不同的合同类型,以及不同的公共政策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进行限制。我国法律有关意思自治的规定,存在着在强制性规则、公共秩序的限制方面规定模糊的不足之处。我国法院在未来的法律解释中应该对这些问题注意解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意思自治 限制 美国法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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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外人救济机制竞合问题研究——以我国新《民事诉讼法》施行为背景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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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阚道祥 《太原大学学报》 2013年第3期41-48,共8页
此次民事诉讼法修改引入了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立法者试图使用该制度解决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控制恶意诉讼、虚假诉讼,另一方面是赋予案外人更多的事后救济途径。然而,上述制度的引进却在实践中与已经存在的案外人救济机制产生了竞合... 此次民事诉讼法修改引入了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立法者试图使用该制度解决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控制恶意诉讼、虚假诉讼,另一方面是赋予案外人更多的事后救济途径。然而,上述制度的引进却在实践中与已经存在的案外人救济机制产生了竞合问题。我国民事诉讼案外人大致可以划分为三个类型,在实践中,立法对这三种案外人的保护已经处于一种厚此薄彼的态势。这种态势在引入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后,不但没有缓解,却更增加了混乱与冲突的可能。基于上述考量,我国立法机关应主要从消除竞合的角度,对案外人救济机制进行改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案外人救济 第三人撤销之诉 案外人申请再审 救济机制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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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代理民事申诉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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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棠洁 陈晓妮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7年第2期107-114,共8页
申诉在我国特定历史时期发挥了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但在当下社会转型时期对司法裁判终局效力产生了一定的冲击,造成各种"乱象"。彻底的解决对策是废除该制度,而现阶段较为可行的策略是将其作为法院附设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与... 申诉在我国特定历史时期发挥了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但在当下社会转型时期对司法裁判终局效力产生了一定的冲击,造成各种"乱象"。彻底的解决对策是废除该制度,而现阶段较为可行的策略是将其作为法院附设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与申请再审程序共存。《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立律师代理申诉制度,旨在引导申诉走向法治轨道。律师代理申诉本质上一种中立的第三方评估机制,其运行机制符合司法特性,遵循评估原则和回归程序原则。为破解该制度与相关程序和制度存在的兼容性障碍,应从律师代理的参与机制、程序保障和法律效力等三个层面进行具体制度构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申诉 信访 律师代理 再审申请 第三方评估 法律援助 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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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民事申请再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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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宋琛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0年第1期89-93,共5页
最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重点对民事申请再审制度进行了改革,使其在申请事由、审查期限、法院审级等方面的设置更为合理。但是,由于整个再审启动程序制度设置上的缺陷,当事人申请再审制度在申请期限、审查程序、维护当事人诉权等方面... 最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重点对民事申请再审制度进行了改革,使其在申请事由、审查期限、法院审级等方面的设置更为合理。但是,由于整个再审启动程序制度设置上的缺陷,当事人申请再审制度在申请期限、审查程序、维护当事人诉权等方面的问题依然突出。要解决这些问题,就要在兼顾国家干预与当事人诉权、实体公正与生效判决的稳定性的原则下,对再审启动程序进行更为深入的改革:取消人民法院依职权启动再审,限制人民检察院抗诉提起再审,设立再审之诉,以求当事人申请再审制度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当事人 申请再审 民事诉讼 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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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中止研究——兼论与其他类似概念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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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康勇 樊怡敏 《安徽行政学院学报》 2015年第2期45-50,共6页
行政许可中止的适用条件主要包括被许可人的自身状况不再满足法定许可条件、被许可人不存在违法行为、行政许可中止维护的法益强于其所造成的公共利益的损失。行政许可中止与行政许可的撤销、变更、撤回、终止以及注销等类似法律概念存... 行政许可中止的适用条件主要包括被许可人的自身状况不再满足法定许可条件、被许可人不存在违法行为、行政许可中止维护的法益强于其所造成的公共利益的损失。行政许可中止与行政许可的撤销、变更、撤回、终止以及注销等类似法律概念存在界限模糊之处,应当对此加以严格区别。最小侵害原则以及行政规制理论明确了行政许可中止行为的正当性。为了在行政许可中止情境下保护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那么中止许可的程序、相对人能否获得补偿以及许可恢复的模式等问题应当备受考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许可中止 适用条件 最小侵害原则 行政规制 相对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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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撤销之诉与申请再审的比较适用研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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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嘉恒 《焦作大学学报》 2018年第1期14-18,共5页
第三人撤销之诉作为特殊的权益救济途径,自设立之初就备受关注。因其与案外人申请再审制度有较高的趋同度,实践之中的适用冲突问题亟待解决,文章从第三人撤销之诉着手,区分适用主体,探寻其在实务之中出现的问题并进行分析,以辨析二者的... 第三人撤销之诉作为特殊的权益救济途径,自设立之初就备受关注。因其与案外人申请再审制度有较高的趋同度,实践之中的适用冲突问题亟待解决,文章从第三人撤销之诉着手,区分适用主体,探寻其在实务之中出现的问题并进行分析,以辨析二者的界限。以制度适用为中心,找寻权益救济与既判力稳定的平衡点,探究我国权益救济的途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第三人撤销之诉 案外人申请再审 主体适格 制度适用 权益救济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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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时利益重心地是惯常居所地法原则的价值导向 被引量: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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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仁山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3期172-188,共17页
惯常居所的界定是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实施中的重要问题之一。各国立法和相关国际条约对惯常居所一般均无明确界定,其认定主要依靠法院的自由裁量,因个案而异。为避免法院因自由裁量而导致属人法适用的非确定性,应探寻并遵从惯... 惯常居所的界定是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实施中的重要问题之一。各国立法和相关国际条约对惯常居所一般均无明确界定,其认定主要依靠法院的自由裁量,因个案而异。为避免法院因自由裁量而导致属人法适用的非确定性,应探寻并遵从惯常居所地法原则的价值导向,即对当事人现时利益重心予以关注。确定当事人的惯常居所时要对与当事人有关的各种利益进行考量,确定其现时利益重心地之所属法域,进而明确当事人与特定法域的联系。研究欧美主要国家关于惯常居所界定的实践并揭示惯常居所地法原则的价值导向,对实施我国法律具有重要启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属人法原则 惯常居所 现时利益重心地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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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侵权法律适用中保护当事人利益原则 被引量:1
9
作者 张悦仙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期105-110,共6页
传统侵权法律适用关注的是选择过程的合法性,缺少对所选择的法律适用结果的关注,以至于忽视了在法律选择过程中对当事人利益的保护。分析在侵权法律适用中保护当事人利益原则的理论基础及必要性,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 传统侵权法律适用关注的是选择过程的合法性,缺少对所选择的法律适用结果的关注,以至于忽视了在法律选择过程中对当事人利益的保护。分析在侵权法律适用中保护当事人利益原则的理论基础及必要性,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概括我国在侵权法律适用方面保护当事人利益的具体体现,并分析在司法实践中保护当事人利益原则如何实现的相关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侵权法律适用 意思自治原则 保护当事人利益原则 经常居所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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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实体权利的程序救济 被引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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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金印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5期114-128,共15页
为保护案外人排除对执行标的强制执行的实体权利,民事诉讼法第227条第2句建立了以案外人申请再审与案外人异议之诉为内容的二元救济体系。二元救济体系将程序认定的正确性与实体权利的真实性绑定在一起,体现了民事程序法对实体法的依附... 为保护案外人排除对执行标的强制执行的实体权利,民事诉讼法第227条第2句建立了以案外人申请再审与案外人异议之诉为内容的二元救济体系。二元救济体系将程序认定的正确性与实体权利的真实性绑定在一起,体现了民事程序法对实体法的依附,这既不符合民事诉讼的结构、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具体制度,又浪费司法资源、增加当事人诉累,还会造成司法保护漏洞。二元救济体系应回归比较法通行的一元救济体系:只要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足以排除执行的实体权利,不论其是否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亦不论案外人的请求是否与原判决、裁定有关,均由案外人异议之诉调整。在立法修改之前,司法可促成二元救济体系一元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案外人异议之诉 案外人申请再审 “客体同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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