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58篇文章
< 1 2 3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元宇宙空间刑法规制的教义学立场
1
作者 储陈城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79-96,共18页
元宇宙是当今人工智能、大数据、5G、区块链以及扩展现实等一系列技术发展集合的结果,本质上是互联网的升级版,其具有拟真性和虚实相融的特点,但是仍然依附于现实世界。元宇宙空间中隐藏着诸如侵犯人身权利、侵犯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 元宇宙是当今人工智能、大数据、5G、区块链以及扩展现实等一系列技术发展集合的结果,本质上是互联网的升级版,其具有拟真性和虚实相融的特点,但是仍然依附于现实世界。元宇宙空间中隐藏着诸如侵犯人身权利、侵犯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以及破坏经济秩序等刑事风险。刑法在规制上述风险时,尚没有增设新罪的必要,通过刑法解释可以实现规制的效果。刑法通过解释介入元宇宙空间领域,需以利益衡量原则为指导,坚持刑法最后介入和技术规制技术优先规则,防止前沿技术的发展受到刑法的不当干预。同时,元宇宙空间中不法的认定应以法益现实被侵害为基础,依循各个罪名的规范保护目的,对相应的行为进行客观解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元宇宙 刑事风险 利益衡量 法益侵害 客观解释
下载PDF
犯罪化的根据:一个比较法视野的考察
2
作者 陈历文 《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3期102-108,共7页
经过长时间发展,德日刑法和英美刑法分别形成了自己的犯罪化根据理论。作为德日刑法犯罪化根据理论的核心内容,法益侵害理论和比例原则一起,共同指引着德日两国立法上的犯罪化。英美刑法犯罪化根据理论以范伯格的论述为代表,包含危害原... 经过长时间发展,德日刑法和英美刑法分别形成了自己的犯罪化根据理论。作为德日刑法犯罪化根据理论的核心内容,法益侵害理论和比例原则一起,共同指引着德日两国立法上的犯罪化。英美刑法犯罪化根据理论以范伯格的论述为代表,包含危害原则、冒犯原则、法律家长主义和法律道德主义。域外犯罪化根据的理论与实践,对我国立法上的犯罪化,具有诸多启示。首先,行为是成立犯罪的基础。其次,评价行为是否应该被犯罪化的核心要素是利益。再次,犯罪化须考虑传统文化、刑事政策和国际环境的影响。最后,要结合犯罪化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有效性等辅助原则整体分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立法 犯罪化 法益侵害理论 危害原则
下载PDF
人工智能刑事责任的功能主义形塑
3
作者 赵书霖 《时代法学》 2024年第4期63-78,共16页
在存在论视野下,自由意志是人工智能刑事责任建构路径中难以突破的藩篱。自由意志的先验性、不可知性导致其认定过程僭越了刑法本身的研究框架,当下主流的刑事责任建构方案陷入了物本逻辑误区。刑事责任的判断应着眼于规范目的,功能责... 在存在论视野下,自由意志是人工智能刑事责任建构路径中难以突破的藩篱。自由意志的先验性、不可知性导致其认定过程僭越了刑法本身的研究框架,当下主流的刑事责任建构方案陷入了物本逻辑误区。刑事责任的判断应着眼于规范目的,功能责任论中犯罪主体、自由意志乃至罪责原则的不必要性值得借鉴。在责任建构维度,存在以“归属”消解冲突的必要性是刑事责任的检验标准。在以“规范可交谈性”限缩纯粹功能责任论的主体范围后,强人工智能和特定领域中的ChatGPT等生成式人工智能具备可遣责性。在制裁方案维度,功能主义的刑事制裁方式应当以目的为中心贯通适用,并在“三轨制”刑事制裁体系中以“物”之属性接受归责。“删除数据、修改程序、永久销毁”等构想能够在《刑法》第64条中实现教义学嵌入,作为人工智能刑事责任的实际兑现方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工智能 功能责任论 机能主义 刑事制裁 刑事特别没收
下载PDF
ChatGPT类人工智能及其生成物的刑法思考 被引量:11
4
作者 李翔 旷银 《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年第4期78-91,共14页
ChatGPT类人工智能是一种以“概率分布”为核心的大语言模型,在出色应用表现的背后,其并未脱离弱人工智能的定位。相较于以往的人工智能,主要体现出“工具”属性的弱化和“类人”属性的增强。此类人工智能尚不具备刑法中的辨认、控制能... ChatGPT类人工智能是一种以“概率分布”为核心的大语言模型,在出色应用表现的背后,其并未脱离弱人工智能的定位。相较于以往的人工智能,主要体现出“工具”属性的弱化和“类人”属性的增强。此类人工智能尚不具备刑法中的辨认、控制能力,无法成为刑事责任主体。在著作权领域,人工智能本身不符合著作权保护的立法目的,无法成为著作权主体,但无人类参与的人工智能生成物属于具有独创性的“智力成果”,应作为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在该类作品的权利主体认定上,人工智能的研发者、使用者均不具备权利主体资格,可以借鉴“孤儿作品”制度,设立专门机构并将其拟制为人工智能作品的权利主体。具有著作财产权属性的作品可以成为著作权的对象以纳入刑法保护范围。具体而言,基于人工智能及其作品的特征,应排除《刑法》第217条第3至5项的适用;单一复制行为同样具有社会危害性,“复制发行”应理解为“复制或复制且发行”,在侵犯人工智能作品犯罪中存在适用空间;在行为定性上,应当区分不同情形进行具体分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ChatGPT 刑事责任主体 人工智能生成物 著作权犯罪 刑法保护
下载PDF
刑事特别没收处理措施的困局与重构——以我国《刑法》第64条为切入点 被引量:1
5
作者 缪文权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3年第2期60-68,共9页
对于我国《刑法》第64条规定的刑事特别没收处理措施的理解与适用,在立法、司法和学理领域均存在一定偏差且互相龃龉,需要厘清及重构。刑事特别没收是对物独立的实体处分措施,与犯罪人的罪责和人身危险性无关。追缴和责令退赔是没收与... 对于我国《刑法》第64条规定的刑事特别没收处理措施的理解与适用,在立法、司法和学理领域均存在一定偏差且互相龃龉,需要厘清及重构。刑事特别没收是对物独立的实体处分措施,与犯罪人的罪责和人身危险性无关。追缴和责令退赔是没收与返还的前置性程序处理措施,追缴和没收的适用对象包括违法所得、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责令退赔和返还的适用对象包括违法所得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责令退赔是追缴的替代保全措施,应优先适用追缴。追缴或责令退赔而来的利益应优先返还被害人,余下部分予以没收。没收后仍存在退还原权利人的可能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特别没收 涉案财物 处理措施 处理对象 独立的法律效果说
下载PDF
刑法解释论纲 被引量:17
6
作者 舒洪水 贾宇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5期22-31,共10页
我国的刑法解释理论应在不违背罪刑法定原则的限度内,立足于我国的经济建设和司法实践,规范司法解释并发挥其优势。刑法的解释应不限于探寻立法原意,应在阐发立法意蕴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弥补刑法文本滞后性的缺陷。我国的刑法解释应顺应... 我国的刑法解释理论应在不违背罪刑法定原则的限度内,立足于我国的经济建设和司法实践,规范司法解释并发挥其优势。刑法的解释应不限于探寻立法原意,应在阐发立法意蕴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弥补刑法文本滞后性的缺陷。我国的刑法解释应顺应我国经济建设的需要,结合"主观解释论"和"客观解释论",不断反映变化中的国民之意志,进而与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治国理念结合起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解释 批判 主观解释论 客观解释论
下载PDF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司法适用问题研究——以客观归责方法论为视角 被引量:10
7
作者 李冠煜 吕明利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17年第2期65-72,共8页
《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九条增设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在司法适用中存在诸多争议,应当适当借鉴客观归责方法论,并妥善运用有关刑法解释方法来解决。该条将部分的帮助行为正犯化,但根据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在特定情形下,可以按照重... 《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九条增设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在司法适用中存在诸多争议,应当适当借鉴客观归责方法论,并妥善运用有关刑法解释方法来解决。该条将部分的帮助行为正犯化,但根据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在特定情形下,可以按照重罪的帮助犯论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只能以作为的方式实施,必须以法益侵害作为其归责根据,通过限制解释和实质解释,避免对有关网络服务商科以过重的义务。为了认定帮助故意中的"明知",需要采取不同的证据规则,在某些不得不进行推定的场合,需要通过判断行为人能否实际履行结果回避义务,来推定其是否明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客观归责方法论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帮助犯正犯化 法益侵害 结果回避义务
下载PDF
标准之争,抑或观念之争?——对“客观真实论”与“法律真实论”之争的冷思考 被引量:3
8
作者 林劲松 朱珏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2003年第4期76-82,共7页
“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都不是刑事证明标准。“客观真实论”与“法律真实论”之争是关于诉讼认识的观念之争 ,而不是关于刑事证明的标准之争。两者虽然在表面上就刑事证明标准展开了争论 ,但其基本观点却是一致的 ,学界将两者之争... “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都不是刑事证明标准。“客观真实论”与“法律真实论”之争是关于诉讼认识的观念之争 ,而不是关于刑事证明的标准之争。两者虽然在表面上就刑事证明标准展开了争论 ,但其基本观点却是一致的 ,学界将两者之争视为刑事证明标准之争的看法是一种误解。我国传统证据理论对刑事证明标准的错误概括以及对证明标准的主观性的忽视甚至否定 ,是这场讨论并没有真正涉及刑事证明标准的主要原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客观真实论 法律真实论 刑事证明标准 证据制度
下载PDF
刑法目的解释适用规则构建与后果考察——从语言学的进路分析 被引量:2
9
作者 肖志珂 赵运锋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16年第2期66-75,共10页
语言学上的言语行为理论为目的解释提供了哲学支持,但理论对目的解释的语言分析层面则很少提及。刑法解释理论习惯于在解释方法位阶中探讨目的解释的价值取向,对目的解释的适用规则却鲜有提及,以至于影响到目的解释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适... 语言学上的言语行为理论为目的解释提供了哲学支持,但理论对目的解释的语言分析层面则很少提及。刑法解释理论习惯于在解释方法位阶中探讨目的解释的价值取向,对目的解释的适用规则却鲜有提及,以至于影响到目的解释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适用,也使其在刑法解释方法位序中的地位遭遇挑战。就目的解释而言,需立足于语言学角度,根据合作原则构建目的解释的适用规则,最终将规则内涵揭示从经验理性推进到交往理性。若要保证语言学视野下目的解释的合法性,还需引入后果考察理论进行规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目的解释 语用学 言语行为理论 后果考察
下载PDF
客观归责在犯罪构成体系中的定位及其功能 被引量:3
10
作者 孙运梁 《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CAS 2012年第3期64-69,共6页
从客观归责的角度,就条件理论所确定的条件关系检验出具有可归责性的条件,从而使客观归责变成有独立内涵的构成要件判断标准,而不是确定行为与结果的因果关系的标准,这就是客观归责理论在犯罪论体系中的地位。客观归责理论对构成要件论... 从客观归责的角度,就条件理论所确定的条件关系检验出具有可归责性的条件,从而使客观归责变成有独立内涵的构成要件判断标准,而不是确定行为与结果的因果关系的标准,这就是客观归责理论在犯罪论体系中的地位。客观归责理论对构成要件论的最大影响,在于将判断重心由主观构成要件转移到客观构成要件,赋予客观构成要件前所未有的重要性。客观归责理论重新诠释构成要件合致性,从客观面定义行为不法是其重要贡献。客观归责理论在犯罪判断体系中的功能,除了提供刑法规范的价值判断之外,也是阻却不法或阻却构成要件该当的要素。客观归责的目的在于促成刑罚的合理化,这与法益对构成要件的限制和对刑罚范围的限制作用是相同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客观归责 客观构成要件 犯罪论体系 因果关系 刑罚合理化
下载PDF
偷税罪定罪公正论 被引量:2
11
作者 郑飞 唐葵 《税务与经济》 北大核心 2000年第2期21-24,共4页
我国现行刑法中对偷税罪的定罪标准是1979年刑法中主观主义的延伸。在几年的实践中,其矛盾与缺陷已逐渐表现出来,实际操作中放纵了偷税罪的犯罪分子。而与之相对立的以客观实害作为定罪标准的客观主义,更能符合公正性的要求。鉴... 我国现行刑法中对偷税罪的定罪标准是1979年刑法中主观主义的延伸。在几年的实践中,其矛盾与缺陷已逐渐表现出来,实际操作中放纵了偷税罪的犯罪分子。而与之相对立的以客观实害作为定罪标准的客观主义,更能符合公正性的要求。鉴于此,设立偷税罪定罪标准时应向客观主义倾斜,以达到定罪的公正。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偷税罪 定罪公证论 定罪标准 中国 税收法
下载PDF
对我国“犯罪既遂标准说”的反思——“犯罪对象侵害说”之倡导 被引量:1
12
作者 陆诗忠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4期120-130,共11页
"构成要件齐备说"作为犯罪既遂的认定标准存在重大缺陷。王志祥教授、徐光华博士为"构成要件齐备说"所进行的辩护难以奏效。学界对"犯罪目的实现说"、"犯罪结果发生说"还存在着重大误读。新近... "构成要件齐备说"作为犯罪既遂的认定标准存在重大缺陷。王志祥教授、徐光华博士为"构成要件齐备说"所进行的辩护难以奏效。学界对"犯罪目的实现说"、"犯罪结果发生说"还存在着重大误读。新近出现的"类型化标准说"提倡不同的犯罪类型适用不同的既遂标准,其旨在增强犯罪既遂标准理论的实践功效。可是,该学说不仅未跳出"构成要件齐备说"的藩篱,而且又制造了一些新的"麻烦"。当下的"犯罪既遂标准说"存有"立场错误"、"操作性差"等方面的问题,需要我们构建新的"犯罪既遂标准说"———"犯罪对象侵害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犯罪既遂标准 “构成要件齐备说” “犯罪结果发生说” “犯罪对象侵害说”
下载PDF
侵犯商业秘密罪故意形态之再提倡——以刑法解释学为视角 被引量:1
13
作者 王庆国 丁敏 《四川警察学院学报》 2014年第4期44-52,共9页
辨析侵犯商业秘密罪罪过形态的各种争议观点,有利于对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罪过形态形成整体概观。刑法解释学是一门具有独立品格的学问,通过对刑法解释学的基本解读形成对刑法解释学总体认识;从刑法解释学的视角出发,以方法论意义上的刑法... 辨析侵犯商业秘密罪罪过形态的各种争议观点,有利于对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罪过形态形成整体概观。刑法解释学是一门具有独立品格的学问,通过对刑法解释学的基本解读形成对刑法解释学总体认识;从刑法解释学的视角出发,以方法论意义上的刑法解释方法即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对本体论上的刑法解释对象即《刑法》第219条进行体系化解释,以反向考察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观罪过形态。结论: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观罪过形态只能是故意,且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侵犯商业秘密罪 主观罪过形态 刑法解释学 刑法解释
下载PDF
论犯罪客体要件的重构 被引量:1
14
作者 倪业群 陈英辁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06年第6期22-26,共5页
犯罪客体要件对准确定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说的犯罪客体理论存在严重缺陷,不足以承担犯罪构成要件之重任。为完善犯罪构成理论,本文在基本坚持通说犯罪构成的基础上,引入法益理论,实现对犯罪客体要件的重构,并具体阐述了犯罪客体... 犯罪客体要件对准确定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说的犯罪客体理论存在严重缺陷,不足以承担犯罪构成要件之重任。为完善犯罪构成理论,本文在基本坚持通说犯罪构成的基础上,引入法益理论,实现对犯罪客体要件的重构,并具体阐述了犯罪客体要件的概念以及法益、法益主体、法益侵犯以及法益受到侵犯的程度等犯罪客体要件构成要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犯罪客体 犯罪客体要件 犯罪客体要件要素 法益 法益主体 法益侵犯
下载PDF
论刑法解释的目标——以刑法人权保障功能实现为视角 被引量:2
15
作者 彭辅顺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06年第3期48-52,共5页
刑法解释论上的主观说、客观说和折衷说所确立的刑法解释目标都有不利于刑法人权保障功能实现的缺陷,因而刑法解释的目标应确立为寻求刑法立法时刑法规定的客观意思,即立法本意;只有立法本意不符合保障人权要求时,才允许扩大或缩小立法... 刑法解释论上的主观说、客观说和折衷说所确立的刑法解释目标都有不利于刑法人权保障功能实现的缺陷,因而刑法解释的目标应确立为寻求刑法立法时刑法规定的客观意思,即立法本意;只有立法本意不符合保障人权要求时,才允许扩大或缩小立法本意的范围,作出有利于行为人的解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解释 主观说 客观说 折衷说 人权保障功能
下载PDF
罪数论的诉讼客体维度解析 被引量:2
16
作者 张淼 《贵州省党校学报》 2020年第1期94-100,共7页
罪数论本身是复杂的抽象规定和理论总结,而罪数论适用则是将罪数形态适用到具体"事实"之上。罪数理论与罪数论适用理论的差异非常明显,罪数论注重于罪数形态的构造与分析,而罪数论的适用理论则注重于将具体罪数形态适用于客... 罪数论本身是复杂的抽象规定和理论总结,而罪数论适用则是将罪数形态适用到具体"事实"之上。罪数理论与罪数论适用理论的差异非常明显,罪数论注重于罪数形态的构造与分析,而罪数论的适用理论则注重于将具体罪数形态适用于客观事实之上。实体法中的罪数论通过对各罪数形态内在的复杂结构性特征进行揭示来探寻具体的处断结果,在将具体罪数形态付诸刑事诉讼时,罪数形态的诉讼客体与单纯一罪的诉讼客体存在明显差异。不宜将具体罪数形态的内在结构与特征作为大前提进行适用,应将罪数形态进行"立体化"的解析,从诉讼客体同一性与单一性的角度对罪数论的诉讼客体进行立体化构建,同时也需要注意规范设定的具体要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罪数论 诉讼客体 单一性 同一性
下载PDF
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竞合 被引量:1
17
作者 韩玫 李鑫 《保定学院学报》 2021年第3期38-42,共5页
对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及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有效规制,依赖于对《刑法》第287条之二第3款“从一重罪处断”条款罪数形态的澄清。对此,学界尚存在较大争议,有学者坚持法条竞合观点,也有学者提出了大竞合论的学说。然而法条竞合... 对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及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有效规制,依赖于对《刑法》第287条之二第3款“从一重罪处断”条款罪数形态的澄清。对此,学界尚存在较大争议,有学者坚持法条竞合观点,也有学者提出了大竞合论的学说。然而法条竞合的观点只看到了构成要件的形式侧面,缺少实质性的理解,且不符合全面评价的原则。大竞合论则会掩盖犯罪行为所侵犯的法益,亦不可取。通过考察刑法的立法目的、按照刑法规范的解释规律、遵照罪刑均衡原则可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从一重罪处断”条款只能是对想象竞合的规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竞合论 想象竞合
下载PDF
论刑法解释目标的理论基础与现实抉择 被引量:4
18
作者 吴笛 《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社会公共安全研究)》 2007年第2期70-76,共7页
刑法解释的目标是通过对刑法规范的解释所应达到和阐明的法律意蕴,其既是解释的理想境地,亦是评判解释结论的标准,直接决定着刑法解释的总方向。学界在解释目标的确立上历来存在主观说、客观说和折衷说的论争。不同的学说有着殊异的缘... 刑法解释的目标是通过对刑法规范的解释所应达到和阐明的法律意蕴,其既是解释的理想境地,亦是评判解释结论的标准,直接决定着刑法解释的总方向。学界在解释目标的确立上历来存在主观说、客观说和折衷说的论争。不同的学说有着殊异的缘起背景与理论根基。基于立法原意的模糊性和不可探明性,客观说与罪刑法定原则的相符性,加之刑法文字含义的开放性和变动性,在我国现有的国情和解释体制下,客观说应是合理的刑法解释目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解释 目标 主观说 客观说
下载PDF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司法认定困惑之分析 被引量:4
19
作者 邵小平 《上海商学院学报》 2010年第6期50-53,共4页
销售侵权复制品行为,特别是销售侵权音像制品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定罪量刑各异。对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刑法并非唯一救济手段,也不应该成为唯一救济手段。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主要侵害的客体是著作权人的著作权,在立法和司法中,都要围绕有利... 销售侵权复制品行为,特别是销售侵权音像制品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定罪量刑各异。对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刑法并非唯一救济手段,也不应该成为唯一救济手段。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主要侵害的客体是著作权人的著作权,在立法和司法中,都要围绕有利于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进行规制。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与非法经营罪既不存在法条竞合,也不存在想象竞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非法经营罪 刑法介入 客体 竞合
下载PDF
刑事违法观与犯罪构成关系论
20
作者 顾肖荣 肖吕宝 《南都学坛(南阳师范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报)》 2007年第3期85-89,共5页
按照主观违法论而加以建构的传统犯罪构成理论有别于按客观违法论建构的大陆法系犯罪论体系,两者有着不同的研究进路和研究方法。主观违法论强调有责之违法,行为人的主观罪过、客观的危害行为、刑事责任能力都是违法的构成要素,这种因... 按照主观违法论而加以建构的传统犯罪构成理论有别于按客观违法论建构的大陆法系犯罪论体系,两者有着不同的研究进路和研究方法。主观违法论强调有责之违法,行为人的主观罪过、客观的危害行为、刑事责任能力都是违法的构成要素,这种因人而异的违法观不能很好地为司法实践提供理论根据。从主观违法论立场出发,我们不可能从构成要件其中一个方面单独地判断违法性是否存在,传统犯罪构成理论将犯罪构成要件定位于反映行为社会危害性的事实特征,因此,犯罪构成只反映定罪结论,不反映定罪过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主观违法论 客观违法论 刑事违法 责任 犯罪构成 体系
下载PDF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